根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已经非常肯定的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不仅是犯罪行为的实施人张建,推波助澜的叶某也因教唆张建杀害亲生儿女,应作为本案的共犯,一同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我国故意杀人罪,首先考虑死刑,本案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绝对不能姑息了这两个披着人皮的魔鬼!
哭得很像真的吧。
他不是演员,为什么哭得出来?
这就是恶人的可怕之处,恶人的性格从不是脸谱化的,而是模块化的。
需要用的时候就拿出来作恶,平时都和老实人一样。一旦拿出来错位放置,还能自圆其说。
正常人的思维是,无论和孩子关系多差,无论和生母多大深仇大恨,都会被生离死别压过去。
所以正常人在想象一个发疯的罪犯时,一定是他自己的杀心完全盖过生离死别的痛苦,才会有所行动。所以杀人,很难哭得像真的,因为他一定不想哭。
事实上不是的,他们只是先把自私的优先级抬到极限,再屏蔽这份血浓于水的感情。长期对养育的不负责任也促成了这份心理建设。本是接触孩子的一瞬间最容易动情,却成功的屏蔽掉。反倒是孩子死了之后,再把其他一些情绪夹杂恐惧唤醒。
不要这时判断哭得真不真假不假,没有意义。
可能他就是有点残留的亲情,但非要保留在脱罪时的哭戏上用。
知道活不孝死孝么?
父母健在时打爹骂娘,葬礼上却哭得最惨。外人看着以为最孝顺的是他。
对于恶人来说,情绪都是可以随便搬运的,辨认真假毫无意义。
我绝非洗白恶人,我只是要击穿对其脸谱化的认知。我是为了让你知道,身边会犯下极端罪行的人并不是那些杀人杀到冷血的职业杀手,而是那些很容易让自私利己情绪压倒一切的人,他们会把情绪模块化,搬来弄去,自私的优先级不受底线和原则限定。
在我们纠结他哭泣是真是假的时候,他正忙着自我合理化呢
“你看,一岁多和堕胎差不了几天。我哭也哭过了,这证明我很善良。我已仁至义尽,不然孩子跟着那样的娘们更受罪。”
“是啊,他们来世会很幸福。”
从此,这个人的良心大概率不受谴责了。
禽兽的内心世界晶莹剔透,该捂上的都捂上了,美好的一批。
好人担心会伤到别人,审视自己的时候不忍错过一帧,所以看上去百孔千疮。
我想知道,如果这名男子当时跟着一起坠楼,那么媒体会不会说这是“不忍心看着孩子在世上受苦的伟大父爱”
还怎么看待,看待什么?这个杀人凶手和那个小三,都不是个东西。
婚内出轨,小三转正,看孩子不顺眼,教唆杀人。策划了高空坠落或者交通意外,车开到河里淹死孩子。最后共同商议结果是高空坠落。
这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两个人是到底怎么凑到一块去呢?
世界的刑罚无非就是死刑。但是死后的刑罚呢?难以想象。
一切的罪恶都源于无知。
国人的教育,绝少关注心灵的。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此生非所有。
不关注来世,此生亦无意义。
这他娘的一对大【知乎不让说】凑一起也真的厉害,一个真敢说敢做,一个真敢听敢信,全球近亲结婚生出来的加一起也不一定能凑出来这么两个物件。
什么东西这是。
不是我要黑废死派。
主要是西南。。。。啊不是。。。。,某大学得划上一刀,证明一下自己。毕竟这也算你主场了。。。。
中途岛战役……
中途岛战役……
大家情绪激动主要是通告认为保安行为不违法,对保安的处理不满意。
以及,西安地铁之前的报道在避重就轻。
但是我看到某些人的评论大概是:
1. 这辈子不去西安,把西安拉入黑名单
2. 地铁很危险,保安不违法,太恐怖了
这就直接定性成地铁、西安有问题,不能坐,不能去了。
是不是有些发泄情绪怨恨和因噎废食了?
本质上是保安为了交通能正常运行,但是处理方式过激。
但我看某些评论还以为保安好像另有所图,对女子有不轨似的。
是不是某些人眼里,思维太定式了,眼里只有男女问题了。
不过,这确实不是保安粗暴拖拽的理由。
保安可以劝说为主,但是不应该动手。如遇违反法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但是保安不应强制暴力措施解决。
保安只是维护治安秩序,但是没有执法权,不可以实施强制行为。
女乘客吵闹但是没有威胁他人安全,保安的拖拽行为明显超出了职权范围。
保安的行为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处理通报中也说了,西安交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给予相应处分和谈话。
我觉得这事吧,保安和女方都有点责任,没事的时候可以学点法律知识,以及如何处理问题等。我最近在看抖音博主:四平警事(id:LPpolice)的视频,都是用一些严肃认真的普法态度,但是幽默风趣的风格给大家普法,我觉得没事看看挺好的。
大家多学点,平时在社会上处理问题也会更好一点,给社会少添一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