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赞答案对财政政策和实际运行情况的解释有些问题。比如某高赞答案,引用数字的时候,支出用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转移支付收入)却只用了一般公共预算的口径,然后分析了一通收支结构……包括后续对人员工资水平变化的分析,确实这是一个阻力很大的问题,但是阻力很大不代表中央没有决心。
再比如某高赞答案认为地方自己的收入自己不发就会被转移支付给其他地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体制可不是看结余情况管你收钱的……
题主的问题其实可以分解为3部分,因为个人对云南实际情况不了解,就以某地区代指,泛泛而谈了:
1.中央对某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能否长期保持高位?
2.某地区收到的转移支付收入与其工资构成有无关系?
3.某地区高位工资能否长期保持?
1.其实某种意义上不仅仅取决于这个“接收方”的某地区的相对发展程度,更要看东部沿海地区上解中央的力度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达地区上解少了,中央财力紧张,对下转移支付自然捉襟见肘。但从目前的财政体制看,除非发生巨大政策性调整,不然地方上解和中央对下转移支付的力度还是会相对保持平稳的。
2.转移支付收入和高水平的工资没有直接关系,但存在间接关系。转移支付收入分为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上级补助又分为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返还性收入主要是税收返还(即使发达地区也同样可以收到上级补助,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可以视为不固定用途的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具体到支出领域但是不具体到支出项目,专项转移支付具体定到支出项目。这里面能用于发工资的基本没有——除了涉及”三保“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但是”三保“保的也是基层基本工资,不适用于高出正常水平的部分。
但是反过来说,地方政府也会灵活变通,用上级的钱去建设发展,用自己的钱去发工资,就完全合规了。
3.除非工作性质特殊(特殊岗位或者特定地区),否则工资迟早是要回归正常水平的。国务院最新文件说的很明确:”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这三个定语用的是非常讲究的,基本上地方能用来作为借口的理由都给囊括进去了。至于具体的方式,高赞说的倒是一种可行方式,”不进则退“,不允许工资上调也是一种变相压减的方式。
除新疆、西藏外
任何地区公务员收入明显远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都不会长久。
新疆、西藏有其特殊性,属于三边问题就不说了
但是像云南,明显不可持续。
像我们经常举例高薪的珠三角公务员,相对高的司法系统每年也就30上下…
但是,云南司法系统的公务员,每年也有20多万,而且他们还有团购房(不过他们看不上,他们都去昆明买)
考虑到办案量和业务水平,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收入都惊呆了,性价比比珠三角高不知道哪里去。
所以这种收入明显是不合理的
特别是在整体经济放缓,沿海地区地主家都没余粮的情况下
转移支付是用于拉近地区间差距的
而不是拉近地区公务员间差距的
不能说又做裁判又做运动员,自己拿钱自己分
所以这种收入肯定是不可持续的。
至于有些人说,涨了就不会吐出来,只会保持平稳
那想太多了
问问海关的同志们
问问税务的同志们
问问海事的同志们
说降薪就降薪,降完一样干,哪来那么多话…
敢说话就是不讲郑智
这个帽子戴上了就脱不下来了…
看着吧,前两年搞脱贫攻坚不好减
未来几年,财政压力那么大,全国上下都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明显跟当地经济不符的高收入
肯定会减的…
公务员涨薪是18年左右的事,所以这三年的薪资并不是一个稳定状态。而且有一说一,单单给公务员加薪财政压力并不大,但是教师也喊着对齐这个压力就大了,3倍于公务员的编制。
目测这两年会有一波地方因为财政压力太大限制人力成本,其实这事最好上面来做,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情况财政状况给一套计算公式,别说不可能,国资委十几年前就是这么给央企限薪的。
另外我是支持高薪养廉的,前提是做好官吏分治,官指的是实职,吏指的是非实职和事业编。比如香港警队老大年薪是小警员的六七倍,国内地级市目前一般才是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