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下,死于青岛的江豚和“只有一千头”的长江江豚就不是一回事,先别逮着长江保护一顿输出了。
目前海洋哺乳动物学会发布的目录里,江豚有1属,2种,2亚种,它们在我国境内均有分布。其中窄脊江豚Neophocaena asiaeorientalis有两个亚种,我国黄渤海、东海分布的是窄脊江豚东亚亚种N. a. sunameri,我国长江中下游江段和大型通江湖泊中分布的是窄脊江豚长江亚种N. a. asiaeorientalis,。我国南海还分布有另一种江豚——印太江豚(宽脊江豚)Neophocaena phocaenoide。在长江口附近,窄脊江豚的两个亚种存在重叠的可能,但在本次事发的青岛不存在这种情况,可以断定死亡的肯定是窄脊江豚东亚亚种。
2018年,南师大主导的中美联合团队进一步认为,长江江豚和东亚江豚应当被认定是两个独立物种,他们发现一些和水盐代谢和渗透压调节相关的基因在长江江豚体内出现显著的正选择,这应当是一种对淡水环境的适应性进化,而虽然两者在长江口可能出现分布区域重叠,但没有太多证据表明两者还存在基因交流。该研究还进一步推断,3种江豚的分化可能都和冰期海退有关,印太江豚和窄脊江豚的分化主要是由于冰期大陆和台湾岛之间的裸露出的陆桥的阻隔带来的地理隔离,而长江江豚和东亚江豚的分化则可能是由于冰期海退后,长江入海口急剧延伸(冰期最盛的时候,长江入海口在今天钓鱼岛附近,黄河入海口在韩国济州岛附近),原本栖息在长江入海口的江豚从生活在淡、咸水交界环境转变为生活在纯淡水环境中,并和不断随着海岸线延伸渐行渐远的东亚江豚产生隔离。当然,目前南师大的这项研究还没有得到足够广泛的支持,长江江豚的独立物种地位还没得到公认,但无论如何我们也能看出,不管长江江豚和东亚江豚是两个独立物种还是两个独立亚种,它们都有许多不同之处。
几个不同江豚物种、亚种的区别可以看 @喵鱼酱 写的这一篇:
其次,青岛、以及全国其他沿海地区出现死亡江豚并非首次,甚至可以说已经是个常态。我自己在青岛某新区、威海某管理区,烟台某市(县)、连云港某区见过4次江豚尸体(都是东亚江豚),在烟台发现的那次报案后得到的反馈,已经是当地当月发现的第三头,去年环保组织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的统计认为,山东半岛沿海每年各种原因死亡的窄脊江豚东亚亚种大概在500-1000头的规模,甚至多次出现死亡江豚被带到菜市场堂而皇之贩卖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在我国南方沿海省份也经常见到印太江豚(宽脊江豚)死亡的报道,航道或渔业生产繁忙的区域尤其多,比如今年仅在深圳附近的深惠海域就已经报道了十几起,2017年还出现了3天死3头的情况。
至于为什么江豚死亡在沿海地区如此高发,原因是复杂的。首先,两种海生江豚是目前分布在我国境内种群数量相对最多的鲸类,长江江豚则是东亚地区现存唯一的淡水鲸类,我们几乎可以说,江豚是我国最常见的鲸没有之一,它们因自然原因搁浅死亡,或正常死亡后被潮汐冲刷到岸上的情况,当然会比其他鲸类多得多。
但下面这几条,说是搁浅的,你信吗?
这也是因为江豚的“相对常见“,而且海生江豚还喜欢在靠近海岸的近海活动,所以和人类活动的重叠区域范围、频率都比较大,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程度也比较剧烈。
实际上,最近几十年,人为因素导致的江豚死亡(3种都是)占据的比例越来越高。上世纪90年代由南师大主导的一次调查报告已经显示,仅在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6省(自治区)的沿岸渔业捕捞过程中,每年误捕的小型鲸类已经达到3045±2120头,其中江豚(主要是东亚和印太江豚)占到2132±1484头,90年代的渔业生产规模和今天完全不能同日而语,今天这样的误捕规模会是多少?此外,安庆师大在19年发布的论文显示,从08-16年,长江全流域登记的276头死亡江豚(长江江豚)中,只有106头进行了死亡原因分析,其中不乏因螺旋桨外伤致死、或身上有明显渔网勒痕,显然是被渔网困住无法上浮呼吸溺死,还有的胃部有大量食物,显示死亡之前江豚身体情况良好,致死原因很可能是被电鱼、炸鱼致死等,其余170头则因为尸体严重腐败无法辨认。
渔业误捕是近些年来沿海江豚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成因之一。我国目前并没有商业捕鲸,在以往的调查中也显示,渔民误捕到的江豚对他们其实并没有什么经济价值,这些江豚只是无意中被拖网、定置网困住,又因为无法上浮呼吸而窒息致死,这样的江豚尸体中往往出现肺叶缺血的特征。在辽东湾地区,每年发现的死亡江豚大多都是因为定置网致死的,1999年南师大的那篇调查报告里,也有38.41%的渔民承认自己曾误捕到小型鲸类,其中7成是江豚(和我国境内的其他鲸类相比,江豚相对比较容易辨认,渔民也都对它比较熟悉,认错的概率很小),误捕到江豚的渔具大多是拖网。
由于两种海生江豚在我国属于二级保护动物,按照规定不能上岸,所以渔民会在误捕之后将江豚丢弃,如果误捕情况出现在近海,那么因为误捕死亡又被渔民丢弃的尸体就可能被潮汐带到海岸边,这可能也是一些渔业区附近的海岸经常出现死亡江豚尸体的主要原因。
江豚非正常死亡的另一个因素是螺旋桨切割或船只撞击,我上边发的第一张图里就出现了明显的螺旋桨切割伤痕。尤其是在航运繁忙的水道,这样的螺旋桨切割事件时有发生,受害者也并不仅仅是江豚。只不过由于江豚体型较小,这样的伤害对它们来说往往是致命的,而一些大型鲸类则存在侥幸存活的案例。
此外,江豚(以及其他海洋哺乳类)都还面临着栖息地破坏的问题,典型的比如渔业资源的衰退,填海造陆引发的觅食地丧失等等,尤其对斑海豹、江豚这样喜欢在近岸活动的海洋哺乳动物而言,影响最大。目前两种海生江豚目前的种群规模虽然远比长江江豚好的多,但也处于快速下滑的状态,一些海区的江豚种群仅和上世纪80年代相比也已经下滑了80%,还有的甚至只萎缩到80年代5%的水平。
这些问题都不容易解决。先看误捕,渔民并没有故意对江豚带来伤害的意图,所以其实只要不把江豚尸体违规带上岸,那其实就不涉及违法犯罪问题。船只伤害也是如此。填海造陆虽然现在已经全面叫停,但以往审批的项目存量非常大。渔业捕捞带来的近海渔业资源衰退问题,虽然已经有禁渔期、增殖放流等措施,但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年甚至出现了增殖放流的幼苗又在禁渔结束后被大量捕捞上来的情况。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或许是个解决办法,但水产养殖尤其是鱼类的水产养殖,其实更离不开渔业捕捞,因为它们的饲料来源大多需要海洋中的幼杂鱼来制作鱼粉、鱼油,而我国目前的鱼类养殖水平相对粗放,养殖规模越大,从海洋中捕捞的饲料规模其实也就越大,反而加剧了对近海渔业资源的消耗。
我们既不可能为了保护某种生物叫停所有渔业、航运和海岸开发,也不应该放任事态持续恶化,那么解决办法是什么?除了要继续严格的施行禁渔、增殖放流,提升水产养殖的饲料利用率、保护海洋生态等措施之外,在关键海域设置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渔业、航运等人为活动进行限制,可能是最后的解决办法。这项工作今天也已经在推进,但保护区的数量不够,管控也不够,就在这次江豚死亡事件附近不远,就有一座文昌鱼海洋保护区,但在这个保护区里,每天都有挖沙船在工作,这样的保护能起到什么作用?
江豚的生存问题其实和其他所有野生动植物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都是要在如何保障人类发展和如何保护野生动植物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的问题。我极不赞同那些将环境保护和人类发展对立起来的言论,实际上主流的环保组织、环保工作者也从来不以这样的方式行事,因为这根本不可能实现,也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理性的环保工作宗旨,其实就是要找到如何让环境与开发共存的答案。
江豚目前国内也就有个1000只左右。
而且这些江豚,有的在长江里,有的在洞庭湖,有的在鄱阳湖里。
它们不是在一个平面内,是分散分布的。
而近些年年最恐怖的是,江豚处于不断减少的状态,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目前的环境,已经不适合江豚继续生存下去了,即使政府在大力保护江豚。
改善水质,减少船只,甚至往江里放鱼让它们吃饱饱,都改变不了它们越来越少的事实。
这两年,由于环境保护的好,江豚每年观察都会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幅度。
而江豚最大的生存敌人来自环境,长江基本没什么鱼,简单来说 吃的少,只能容得下那么点江豚。
想繁殖过多也不行。
江豚内斗,互相捕杀幼崽,撞击船只,被网套住,都是死亡的原因
至于捕猎江豚,也不是什么少见行为。
而想让江豚数量变多,就得保护江豚栖息地,治水是最难的。
拿嘴治不了,得拿钱治,人拿这条江挣了多少钱,保护的时候都得十倍,上百倍还回去。
(有这个专业的 能懂我的意思)
恢复水资源的完整性 需要几十年,甚至甚至几百年的时间。
而且治水,治得好别人不领情,治得好人家骂死你,绝对是个苦差事。
最后,我掐指一算,我死之前,江豚无恙,至于几百年后啥样,就得看它们的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