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老板让你带笔记本回家,也没有说一定要加班。这充其量是创造了一个加班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按这种脑补,我们公司给每个人配了一台额外的家用笔记本(不用带上班,我工作是台式机,有性能需求),还可以申请家里的双屏显示器,不过我很少用就没有要。有人愿意的话还可以申请家用ip电话(我也没要)。另外我们的苹果手机也是个公司发的,手机账单甚至国际漫游费都是公司直接付的,就算游轮在公海也要收邮件。我带父母在吴哥窟和黄石的时候,一样也带着笔记本。我岂不是该觉得老板没有人性?
加班这种事,是情份,双向的,过不过分要看公司怎么对你。我的工作量近乎于看坟,一大工作价值来源于待机提供的安全加成(可以想象成一个消防员)。所以我自己是不介意带着公司笔记本去任何地方的(包括上邮轮的时候),这么多年不管在世界任何地方休假,在任意24小时甚至12小时之内我总是有能力提供完全等于在办公室一样的支持。最后这一点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美国程序员的常态。这有点像军队,可能几十年不打战,但是仍然要随时准备。毕竟一年虽然可能需要休假加班就那么几个小时,但是那正是可以在剩下99%时间里悠闲的原因。
可以加班和必须加班是2个概念。如果公司确实能秉持着非绝对不必要就不来烦你,那么加班我觉得需要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当然如果你每天下班都要加班的话,那其实不叫加班,那叫996。
你问这种情况合不合理,我就不在回答里像其他人那样给你推荐荣耀笔记本了——当然不是因为他们没给我打钱,而是我觉得这时候讨论笔记本牌子可能意义不是很大,就像有人不幸被强奸的时候,关键是考虑应该奋力反抗大声呼救,还是先假装顺从保命要紧,而不是在这时候考虑用什么姿势。
所以我可以明确地回答你的问题——这当然不合理。普通打工人的法定假期和工作时间的最大区别就是假期时间可以自己支配,可以休息,也可以工作,可以陪家人,也可以到公司,,但绝不应该是被老板规定和要求的——这是多少前辈用鲜血和奋斗努力争取来的法定权益。但遗憾的是,与此同时,也应该认清我们的社会现实和理想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很多不合理的要求也只能去照做,而合理的事情却不一定被理解。因此,不合理不代表你一定和老板对着干,当你考虑到现在的用工环境,考虑到有些老板可能根本意识不到这种要求很不合理,考虑到自己就业甚至生活等等其他方面的压力,你可能会顺从,可能会屈服——但无论如何,你都要知道,这其实不合理。
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合理呀。
公司只是要求你带电脑回家,还没要求你开始加班呢。这有什么不合理的?每个公司都有急事,万一万一出现什么紧急的事情,当然需要先完成。至于说完成以后公司给不给我回报那是另外一回事,但你不能说连电脑我都不带回家,我不具备紧急情况需要处理的能力。除非你家里有电脑,并且有能够完成公司工作的必要,系统环境。
等公司真的开始要求你加班了,你再看加班的内容是不是必须要假期完成,公司是不是无偿让你长时间加班。加班给不给你加班费以及可不可能帮你调休………那个时候再来问合不合理。
看你刚实习期两个月也可以理解你现在的心情,等你工作两年你绝对不会这么想。我不知道你所谓实习期是什么意思,是一般的试用期吗?还是你根本不是正式编制,只是个实习生。这种事情合不合理取决于你有什么想法,你是不是想在公司长期发展还是随时都可以甩手就走?如果你还想留用想转正,那么实习期不好好表现,你准备啥时候表现?别人签了正式合同有恃无恐,你可不具备这个条件啊,说不要人家就不要你了。
每个人出来工作都是在通过劳动换取收入改变自己的生活,所以面对这种问题不要去问合不合理,先问问自己值不值。你如果想留下来那就好好表现,因为那样做值得,你要是很恨公司根本也没打算留下来,那你随便。你以为那些通宵达旦的人,他们不知道加班不合理吗?不,他们比你都知道。但他们更知道那样做在当下对他们来说是值得的。网上教你怼公司说不合理的人很多,但你要相信生活中他们该加班还是会去加的。
错了,青春期女生是喜欢长得高+长得帅+成绩好+家里有钱。
无论何时何地,小姑娘都吃这一套。
至于那些混混,大部分女生都是躲得远远的,连跟着混混的女生也会被排挤。
中国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是差些,
导致大公司经常肆无忌惮地侵犯消费者。
美国有集体诉讼和天价赔偿等法律制度,
虽然有很多争议,但确实有利于消费者。
比如这个事主如果想告南航几乎不可能,
因为损失撑死几千,但律师费至少几万。
一个普通人想要和大公司法律部做斗争,
时间精力金钱损失多,还很难打赢官司。
航空公司的飞行计划安排相对比较专业,
外行的人很难证明这是航空公司的过失。
如果这事儿发生在美国,情况就不一样,
事主可以代表所有被航司坑过的人起诉。
如果胜诉,航司必须赔偿所有类似事主,
而且原告打赢官司了才需要支付律师费。
好的律师事务所非常喜欢接这样的案子,
因为事主多赔偿多,能够得到很多提成。
一旦打赢官司,不但得到天价赔偿提成,
还能让律所暴得大名,真的是名利双收。
在这样制度的约束下,大公司必须小心,
不敢过分侵犯消费者权益,以免赔大钱。
我国证券版的集体诉讼制度于去年生效,
希望以后能够尽快向其他领域拓展开来。
老实说,我对穿越技术比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多了,为什么大家那么喜欢cos呢?成天幻想着自己是托洛茨基同志,在红场上对红军战士招手吗?能赚几个毛主席啊?洗洗睡吧,cos有风险。
忙着卡对方脖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