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炼一下我的看法:
1、平台没责任,司机激情犯罪,涉嫌故意杀人罪;
2、这个悲剧本可避免,如果两个人都冷静一些;
3、根据我的经验来看,应该是乘客首先挑起的冲突。
当然,我没有为司机洗地的意思,故意撞人绝对是违法行为。
只不过这个问题本可以有更好的方法解决——具体请参考下面的详细回答。
根据媒体报道,这个死者是打完牌出来打的车,因为手机卡在他爹手里,担心司机打电话会吵醒他爹(不过我猜是担心他爹知道他打牌打到2点多,怕被骂吧?),所以才在司机打电话以后,发生口角冲突的。
来,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两个滴滴19年就上线的功能,本可以完美解决死者的需求:
代叫车(可指定联系手机号)
和
更改呼叫号码(在司机应答后可更改司机联系你的手机号)
——以下截图是我刚在手机上叫了个快车截的。
做产品经理最烦的一点,就是你已经为用户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需求,开发了尽善尽美的功能,并且把功能的入口都怼到用户鼻子底下了,还压榨运营为你这个功能做了连续3个月的宣传后——
还会有很多用户告诉你,我不知道!我不会用!Orz
毁灭吧,赶紧的。
(我不是这两个功能的产品经理,但我对这个产品经理在看到今天新闻后的心理感受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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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滴滴的回应,该司机19年驾龄,没有历史犯罪记录,过往没有任何一次安全投诉。如果责任在司机,则可以肯定这是一次激情犯罪,没有可能前置预防。
2、滴滴司机端APP在我仍在职的时候,就增加了车内录音功能;后来,我记得大约是18年底、19年初的时候,在滴滴内部全公司的安全大整顿中,这个「司机端录音功能」在司机端就已经改为「出车前置安全检测逻辑」,这是司机端强制必须要获取的录音权限,如果不同意录音,就无法出车接单。
另外,滴滴已经推行了2年在司机车内装滴滴自有品牌的车内外行车监控。
那么,录音+视频证据,都会自动上传到滴滴的云端服务器。我相信在出事后的第一时间,这些文件已经递交给了当地警方。
可以说,本次案件的证据一定不会缺席,所以,稍安勿躁。
3、多说一句:
滴滴司机,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服务行业的人员(例如快递员、外卖小哥),都是和你我人格上平等的独立个体,并非可以呼来唤去的下等人。
以前我曾有一段时间处理司乘纠纷case,完全无辜的一方基本是不存在的,绝大多数案例都是司乘双方情绪化表达(口吐污言秽语)导致的冲突。
但是在平台管控上,肯定是严格处理司机——即使事情的起因是乘客肆意发泄情绪。
所以,司机在冲突发生时,如果他仍有理智,希望继续干这份工作,那么大概率会是比较忍让的一方——这是由于经济分配原理所导致的合理结果。
我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不要向服务人员肆意发泄自己的情绪——说到底,请你对一个能操控1吨多钢铁机器的人,多一丝丝尊重吧。这也是为你自己好。
当然,以上所有,只是我的猜测。等警方公告。
另外再感慨一下……滴滴真是太惨了……要不要找个风水先生看看新橙海的风水啊……
18年要上市的时候就出了那两个事儿……今年重整旗鼓要上市,结果又来这个事儿……
这一定是风水的问题吧??一定是吧???
有期权的小桔人都哭晕在厕所了……
哎,又是一起悲剧。
这件事,凭良心说,首先错在男乘客,主要责任在司机。
从司机的角度来说,半夜接到一个滴滴订单。
很自然的打电话联系乘客,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半夜三更打车的又不是只有这一个,一般来说半夜出门,基本上都是有事。
司机打电话是很正常事情,男乘客下来指责司机打电话影响家人睡觉,这本来就是很离谱的事情。
既然你怕司机打电话影响家人睡觉,那你为什么不提前联系司机,告诉他不要打电话过来呢?
滴滴订单上,可都有详细的信息可以查看的,难道联系不到司机?
上次我开夜车,写稿写的太晚了,家里人全都睡了。
那天家里没东西吃,我就点了一份外卖,点的时候我特意注明,到了楼下以后不要按门铃,电话响一下我会自己下来拿,不用送上来。
外卖小哥也很配合,我手机开的静音,他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在楼下等他了,大家很愉快的完成订单。
自己可以避免的事,为什么要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再说,司机又不是超人,没有千里眼,谁知道你到底怎么想的呢?
以前司机到地方没有打电话联系乘客,结果被乘客抱怨自己在楼上等了很久。
现在司机有订单就直接联系乘客,这反倒是变成错了,真是奇哉怪哉。
这件事的起因就在男乘客身上。
没错,你滴滴司机半夜还在工作很辛苦。
不管是平台抽成太高,还是现在订单太少。
有可能综合原因造成司机收入减少,只能靠增加工作时间来多挣点钱。
你确实辛苦,或许内心也有怨愤。
这件事即便是你司机占理,但也就不是非法剥夺对方生命的理由。
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应该为你的冲动买单的,更何况是一条人命啊。
再退一万步说,即使对方确实错了,那也罪不至死。
故意开车撞死对方,而且是多次冲撞,这是妥妥的故意杀人行为呀。
目的就是要让对方死,不管司机的情绪失控到什么程度,也不管起因到底是什么。
致对方于死地,这个意图已经异常明显了。
司机的故意杀人罪,恐怕很难摆脱。
顶多给定性个激情杀人,但从现在表述的案情来看。
这个激情杀人都有待商榷,这件事最终造成的是两个家庭的悲剧。
滴滴平台,我觉得也有极大的责任。
支持家属向滴滴索赔,难以监管,不代表没有责任。
本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杀人凶手不只是司机,这个藏在背后的杀人凶手,更应该引起各位警惕,不然你我都可能成为无辜亡魂。
很多人没意识到,这种极端状况,其实在如今的网络世界里频频发生,这种现实世界的极端个例,更像是网络世界的现实延伸、一种虚拟世界里极端状况的具象化。
现如今:在网络的助推下,整个社会的戾气都在被放大,底层互害盛大成风,甚至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
最近出的几件事情,就没有几个正常的。
货拉拉事件中,司机因为女孩很可能搬家超时、并且拒绝任何额外服务而生气,便在路上抢单、改道、对女孩的质问回报以恶劣态度,女孩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就笃定对方会强奸或杀害自己,突然在高速行驶中跳车,以至身亡。
但我们都知道,其实如果他们都稍微多一点点耐心、多一点点沟通、少一点点戾气,就不至于出现如此悲剧。
这次滴滴事件,乘客因为事先提醒司机抵达后不要打电话、司机还是打了电话,就愤怒不已,与之发声口角,而后司机愤怒拒载,乘客又愤怒地把喝完的绿茶瓶子扔到司机汽车后备箱,司机暴怒,反复倒车多次,将乘客撞死。
我们都能明白,其实如果他们都稍微多一点点沟通和耐心,少一点戾气,也不至于出现如此极端的悲剧。
但是事情就是这么荒诞的发生了。
沟通和耐心是如何被磨灭掉的,戾气是如何被激化到这种地步的?
小七想,如今乌烟瘴气的网络环境绝对功不可没。
且不说之前杨笠可以因为一句话,就能引发整个社会的男女对立,宿管阿姨在感恩节送了学生一点巧克力,就被哈工大学子举报。
几天前,在985高校电子科大,发生了一件将以上两种极端情绪结合起来,更加匪夷所思的事情。
几天前,该校一位学生捡了一个ipad,并在学校的失物招领群,发了一张双语寻人启事,并发了个QQ空间说说。
结果就诡异的引发了一场网暴。
从以上告示与信息上看,各位能提炼出什么信息?
该学生英语尚可、字体秀气、拥有拾金不昧的良好品质。
大体也就这样了。
结果诡异的是,以上我所罗列的这些优秀品质,反倒成为了一场网暴的理由。
事发当日,该学生的说说被大量转发,一下子几乎引发了全校围观,随后又被转载到校内BBS。讨论的由头不是寻找失主,而是:网暴。
而网爆的内容是:“崇洋媚外“拜尼爹”。
这件事,最让人意外的,不是双语寻人启事会导致大批学生联想到“崇洋媚外”,而是,这件事竟然发生在985高校电子科大。
随后这件事迅速出圈,当事人被频发加qq辱骂,以至于彻夜难以入眠,第二天又发布了长文,对此事进行回应,我们才知,他是因为发现,这个ipad上面操作页面皆为英文表达,觉得很有可能是外国学生的,所以才在写了中文寻人启事外,又写了英文版。
没曾想引发了一场盛大网暴,他成了民粹情绪的发泄端口,他莫名就变成了洋大人的舔狗,被疯狂攻击。
更让人吃惊的是,在当事人没有解释之前,这件事在校内发酵到校外后,又经历了另一波转向。
最开始,网暴缘由以“崇洋媚外”攻击为核心,但到了微博、豆瓣,就又多了个“仇女”,许多网友几乎瞬间就默认了这个人是女生,于是网暴核心又变成了“一个中国easy girl跪舔洋大人”的事情,中外对立+男女对立齐上阵。
结果真相大白,当事人是个男生,这才消停了一点。
如果真的与男女对立和崇洋媚外有关也就罢了,但是,这件事,压根根这些都没有半毛钱关系,但诡异的是,一件好事,就因为几句英文,莫名其妙就把一个好心人,逼成了网暴中心。
一场平平无奇的寻人启事,都能演化为一场对立大战,这不就是如今滴滴司机撞死乘客事件的网络版本吗?
更确切地说,是网络上高涨的极端情绪,把人们的现实生活都催化的极端敏感、易怒、缺乏耐心,导致了一场场本不该发生的死亡惨案。
与此同时,现实世界的极端事件,又会再次反哺网络极端情绪,货拉拉事件成了男女对立的由头,在这场滴滴司机杀人案中,又有人理所当然地说乘客死得不冤,就该死,掀起一波波骂战。
极端情绪在这种互相作用中,似乎形成了一种闭环。
结果就是,整个社会都变得危机四伏。
如何化解这种闭环?逃离这种危机?
对个人而言,面对极端事件,尽量远离对立旋涡,让自己再多一点宽容和耐心,这应该是每个人都能迅速吸取的教训。
但这只是对矛盾的逃离,并不是解决了矛盾,想要解决,我们就必须意识到:任何矛盾都有其合理性。
这种可怕的极端情绪,真的都是无缘无故的吗?
当然不可能。
任何仇恨、矛盾,都必然有症结点与原因。
简单拿上文我说的电子科大一事,为什么一个好心的同学发了双语寻人启事,就能让许多电子科大学子联系到崇洋媚外?
或许有他们敏感多疑的成分在,但实际上,电子科大的确存在很严重的“优待留学生”状况。
本校学生已经多次反馈了这些问题:
在电子科大,经常出现外国人(黑人居多)电梯里非礼女同学,摸人家屁股,在大学宿舍招嫖。在教室把脚放在桌上。在食堂和超市骗钱不还,公然反华的状况。
与之相对应的。是每年超过十万元的高额奖学金,是独立宿舍卫浴,是较低的入学条件和在疫情封校时随意进出学校的权利。
更搞笑的是,最后证明丢失的东西是中国学生的,但之前,还有个黑人还来骗失物。
可以这么说,电子科大对外国人的特殊优待、与外国人的恶劣素质,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结果这么一个不是由头的由头,都能导致一场爆发。
这应该引起校方、以及中国许多其他大学的警惕:整顿留学生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不然类似这次写了双语找领就能导致网暴的状况,还会频发。
甚至,导致学生之后捡到东西,连还都不还了,直接扔掉弄坏也不管,不仅问题越发激化,学生的良好品质都慢慢丢光了。
再回到滴滴司机撞死乘客事件中,除了乘客和司机都缺乏宽容与耐心外,这件极端事件就没有什么助推剂、症结点了吗?
当然有。
更何况,这个撞死乘客的司机,可不是一个新司机,是有着19年驾龄的老司机。
任何一次极端情绪的爆发,不可能偶然发生,必然是层层负面情绪叠加的结果,戾气的不断叠加,就是一场极端事件。
而戾气,源于不幸福。不幸福,源于匮乏感。资源的匮乏、生存空间的逼仄,会从根本上扭曲一个人。这是中国今天底层越来越让人没有安全感的原因,也是诸多乱七八糟事件背后的推手。
当下过重的社会压力、工作压力、过高的房价、恶劣的工作环境、快速且不容修整的社会节奏,和不容退出的成功机制,都是幕后推手。
如果这些细小的问题不加以解决,这种戾气就会在我们这些普通人身上不断累加,谁都不知道下一次极端事件,又是发生在谁的身上。
所以除了解决这次事件,惩罚杀人犯,个人学会更有耐心、更宽容,小七还希望国家,可以更重视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
不然,总有一天,就又会出现在极端情绪爆发下死亡的平民。
想必,各位都不想成为极端情绪发泄下的无辜亡魂。
如若有所触动,还望您能点赞让更多人看到,感谢阅读。
什么工作最辛苦?
其实我觉得就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最辛苦也最累。
我待过法律口子、扶贫口子、环保口子等,工作不轻松,偶尔也吐槽,但我一直不敢说和我铁哥们诉苦,因为他在基层信访口子,比起他的口子,我的工作就是个弟中弟。
他告诉我,他下了班真的不想和人说话,除了工作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就想躺着就想静静地发呆。还告诉我做梦都梦见接待群众和他吵架他杀人了,直接吓醒。
公职人员毕竟还有国家稳定的财政工资做背书,生存压力还能缓解一下,想到每月到点就发的工资,被骂就被骂,忍了!遇到难缠的群众,必须开导,哪怕被打了,也不敢还手,受了!毕竟考公不容易,控制情绪,没有同归于尽豁出去对子的勇气。
可滴滴、外卖的人不一样,本来职业归属感就弱,从业人员多且性格类型更多,职业归属感压不住自己的怒火,晓得谁是小火爆脾气呢?一旦情绪崩溃了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瞬间激情杀人了。
什么是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任何故意杀人动机,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所以在“激情杀人”的构成要件里,被害人一定要存在某种过错或不当,从而对行为人造成了强烈的精神刺激;行为人由于这种精神刺激,丧失或弱化了自控能力,实施杀人行为。
生活压力的大小,现实中多少人心中有藏着小野兽。积怨已久的小野兽碰巧这一刻“笼子”打破出来了,真的就是奔着同归于尽对子了。
与人相处,尽量和善,尊重且理解。服务人员也应该明白“服务”是自己工作的核心价值;被服务方对于服务业人员,对他不满意,可以事后投诉、举报或者其他合法合规措施,但是千万不要去冲突,更不要践踏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真爆发了、冲动了、出事了、真的划不来。。。
但是这些不足以为滴滴司机杀人洗地。
人与人之间生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无权决定别人的生死,激情杀人也是杀人,没有任何借口成为其逃脱罪名的理由。
希望此案例教训能推动社会职业心理优化的发展,人心的宁静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不能因为有理由愤怒,就忽略掉杀人行为的“恶”,因为从愤怒到实施杀人行为之间,有一个巨大的鸿沟。
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人,经历过难以忍受的愤怒,我们可能出口伤人、会砸东西、会歇斯底里,但这个世界并没有变成“大逃杀”。
那是因为即使我们在心中萌生出一万次“老子要杀了你”的想法,在想要付诸实际的一刹那,我们会明白,我们做不到,可能是出于害怕惩罚,可能是出于良知对杀人的抵触。
这就是法律的作用——警示和引导
因此,不管我们有怎样愤怒的理由,在对方没有威胁到我们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杀人的行为,就意味着我们选择了从“人性”转向“魔性”,意味着我们被潜藏的“恶”占领了。
不管受害人有怎样的恶习,说了怎样侮辱的话语,司机用“杀人”的力度去回击都是错误的,是犯罪。
即使司机的愤怒是被害人引发的,但在他没有丝毫犹豫踩下油门的时候,在他反复撞击的时候,在他明知道这样会杀死一个人的时候,在他碾压人体的瞬间感到无比爽快的时候,他就不再是弱势群体,不再是被欺负的人,而是一个杀人犯。
我真的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是我自己太愚蠢?这是杀人啊!
大家对生命的态度就这样的默然吗?因为发生口角,因为被骂,就可以用剥夺生命的方式去回击吗?
我们每个人都没有犯过错,没有伤害过别人吗?不管是出于冲动还是自私,我们都或多或少的伤害过别人,如果被我们伤害的人,都可以理直气壮的用刀把我们砍死,我们不会觉得委屈吗?
我的父亲因为生病,脾气非常不好,加上文化水平一般,小时候带我出去,经常跟服务员或者其他服务人员吵起来,有时候真的就是无理取闹,我都觉得不好意思。
但他对我们家里人都很好,对父母也很孝顺。如果说按照大家的理论,我父亲应该早就被人砍死,那么,他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该死吗?我就应该承受失去父亲的童年吗?全家人就应该在悲痛中度过一生吗?
所以杀人的人,你杀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人,也毁掉了一个家庭。
受到10分的委屈,用10分的力量去回击,甚至用20、30分的力量去回击,这都没毛病。我也支持不能纵容霸凌。
但你受了10分的委屈,就要用10000分的力度去回击,你受到心理的不顺,就要用杀死对方来平复,这不是恶是什么?
司机难逃严惩,人生就这么完了。乘客是已经完了。
但是有个细节,乘客下车把空瓶砸向车子。这个空瓶是个什么瓶?如果是个塑料矿泉水瓶也就罢了。如果是个玻璃瓶,他主动先扔去砸司机的车子,那也是有点欠揍了,当然罪不至死。
不管怎么口角,乘客下车后还要拿瓶子砸车,肯定是有预期司机下车和他动手的,打起来是相当大概率事件。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口角后拿瓶子砸你的车,就算是个塑料瓶,你大概不会杀人,但是想不想揍他?而且消息里说同行女性劝阻争执,只可能是劝阻死者(劝阻司机的话那叫加入争吵)。这个死者主动升级矛盾,大概是想找人打架或者卖狠,但没想到碰到一个比自己还上头的。
冲动是魔鬼。
长话短说:
刑事领域的归责,大家可以参考高票 @明·涛 律师的答案,本案是一起事发突然的恶性刑事案件,司机的犯罪行为出自自身意愿而非平台授意,因此理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民事层面,滴滴平台能否置身事外,恐怕仍有争议——这取决于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滴滴平台、乘客和平台司机三者间究竟是何种法律关系?
是类似传统出租车公司一般,滴滴平台是法律上的承运人,司机受平台指派提供服务?
还是如滴滴平台在多起纠纷中主张的,滴滴平台只提供撮合服务,司机和乘客才是合同相对人?
我注意到本题下大多数答主似乎更支持后者(平台仅提供撮合服务),但其实也有一些案例支持前者(滴滴平台系承运人,司机受其指派)。
参考案例(2017)京0115民初18230号就持此观点。
该案中,滴滴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殴打乘客致死,事后司机构成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乘客家属向滴滴公司索偿,法院判令滴滴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95万余元。
参考案例与本案一样,都是承运过程中因纠纷引发恶性刑事犯罪,但在民事赔偿层面上,法院支持了原告向滴滴平台索赔的诉请。
针对滴滴平台责任,法院专门指出:
滴滴公司根据乘客的订单需求与车辆进行匹配,董学明通过朋友预定车辆,滴滴公司为其指派车辆提供出行服务,双方之间构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滴滴公司系承运人,其应当保障将乘客安全、准确的送至目的地。
滴滴公司作为承运人,依法应对其指派的驾驶人在行程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至少从引用案例来看,「平台无责」并不是全无争议。
当然,法律的归法律,就网约车管理而言,即使极端事件概率上无法避免,设置更科学、公正的投诉处理机制;定期的心理疏导和行业培训多少都会有助于减少悲剧的发生。
以上。
这个事情,属于戾气下矛盾冲突的激化。
滴滴已经从所有可能的方面做了工作。
司机无犯罪记录
驾龄19年
按照要求办理了网约车服务的证件。
而事情的起因,是很小的纠纷。
乘客凌晨打车,用他爹的电话,司机到了以后打电话联系上车正常,找不到人电话不接。司机怎么办?
双方争吵,拒载已经把矛盾激化。
司机走,这个乘客扔了矿泉水瓶,导致司机完全情绪失控。
因为,这个时候已经不是车的问题,而是司机认为自己占着理。
对方打车不带电话有错,自己没错,对方争吵,自己走了,还被扔瓶子。
是有理被欺负。
这个情绪上来,真激情杀人。
这个时候,冲动不计后果,我被欺负了,我要宰了他。
不用说撞三次,撞十次也干得出来。
有人控制不住情绪,就是会这样。
这类偶然事件,很难防范。要减少概率,需要每个人对其他人保持一个尊重和换位思考。
你不知道对方承受能力如何,不要挑战概率。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在于司机而不在于滴滴平台。有的时候不能套用相关的民事法律适用,在刑事上,司机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
按照这个警方通告内容,司机大概率涉嫌故意杀人。
情绪失控就会做出违反常理和人性的事情,这个时候如何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控制好自己的心态是非常重要的。
出租车行业,司机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各类人,这个时候心理的承受能力和化解能力非常重要。
平台应该在这方面加大对司机群里的心理疏导以及如何面对不同客户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解决疏导。
类似的滴滴司机情绪失控的事件我也遇到过一次。
刚来北京工作的时候是在一家996的创业公司上班。租的房子离公司不到5公里,晚上9点之后打车还可以报销。所以每天最理想的下班方式就是选择滴滴一辆车回家,还可以在舒适的车上休息片刻。
这美好的体验一直持续到我遇到了那件至今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啼笑皆非的事情。
那是某天加班到10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迷迷糊糊中掏出手机,定位到园区大门口,盘算着从工位走到门口恰好可以直接上车。
因为担心滴滴司机师傅不熟悉附近道路,距离还有几公里的时候我就打电话和他确认上车的位置。
没想到在反复确认上车地点后,师傅依然看错了导航,往前开了20多米,去了下一个路口停车等待。
我那个时候刚上班没多久,对公司附近也不是很熟悉,尤其是晚上两眼一抹黑,更分辨不清。
师傅停车的地方和我定位的地方之间又恰好是视觉死角,彼此谁也找不到对方的位置。
于是我又给师傅打了个电话,通过询问他周围的环境和事物,用了5分钟左右才最终确定了车辆的位置。期间也确认了是否要取消订单,但师傅回复不需要取消。
不过这第二通电话,随着对话的进行,其实两个人都逐渐带了点火气。
等我根据沟通确定的位置找到了车、跑到车旁,伸手要去开车门的时候。
这位司机师傅却猛地一脚油门,车辆突然加速瞬间消失在车流中。
留下我一个人独立凌乱在风中,看司机扬长而去。
再一看手机,显示“司机已取消订单。“
在重新打的滴滴上,气冷抖的我给滴滴平台打了一个电话投诉。
平台表示致歉,给司机扣分处罚,给我发了10块钱代金券。
在这个事件中,我、滴滴、司机之间是什么关系?
这还得从滴滴的信息平台和承运人双重身份说起。
滴滴一方面提供撮合的信息中介服务,我向滴滴发出约车请求,滴滴通过平台匹配注册司机为我提供运输服务。这层面上,滴滴是信息平台。
但另一方面,我的车费并不是直接结算给司机而是结算给滴滴,滴滴凭借信息优势获得制定分成规则和向司机结算车费的权力,进而还出台了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等,通过多种手段实现了对司机的控制和管理。
在运输服务合同中司机也仅仅是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形式,滴滴才是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也有强制性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但这一管理架构并不稳定,对司机的控制力也相对有限。平台和司机之间不是雇主和员工,而只是合作关系,司机不但可以在多个网约车平台接单,甚至还可以随时停止与其中某一家的合作。
乘客在接受滴滴提供的运输服务过程中遭遇司机攻击身亡,滴滴应当站出来直接承担承运人责任,赔偿因为滴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对乘客造成的损失。
但也要考虑滴滴对司机的监管的限度。在刑事上,司机触犯故意杀人罪,这与滴滴无关。
但就像我遇到的那位司机,他虽然不能代表全北京几十万滴滴司机,但这次发生在他身上的情绪失控,却是可能随时出现在每位滴滴司机身上的。
关注司机心理健康,拆除一个个隐藏在滴滴司机心中的定时炸弹,则是滴滴作为承运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说回我自己的那件事上,在事后我也曾复盘过整个事情:
作为乘车人的我来说,要是定位的时候换到更好找的公交车站而不是园区门口,如果我对公司附近更熟悉一点,如果我和司机师傅沟通的时候语气稍微好一点,会不会他就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发泄不满?
如果司机师傅对路况熟悉一点,如果司机师傅在开车的时候对导航的指示再关注一点,如果他和我沟通的时候也能收敛一下脾气。会不会事情就不会出现这么一个不愉快的结果?
这次事情的后果已经无可挽回,但我们能做到的是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