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如玉,伪君子就是假玉。假玉欺骗玉石消费者,让其深恶痛绝。但除了玉石消费者之外,普罗大众并不受假玉的害。满大街的假玉石害到你我了吗?并没有。反而我倒觉得他们美化了人间,因为假玉的存在,我们身边珠圆玉润的景象多了很多,很养眼。
岳不群是伪君子,但伪君子也是君子。路见不平他是要说公道话的,看见贫困孤寡他是要救助的,身边出现了治安事件他是要帮忙平息的。老百姓沾他的光多,受他的害少。你见到他不会害怕,反而有安全感。因为你知道他不会随意作恶,一般坏人也不敢在他面前随意作恶。
而田伯光呢?那是臭狗屎,是老鼠、臭虫、蛆、蟑螂。你跟他说上一句话,你就成了与淫贼为伍的垃圾,你跟他握一个手,就会被人唾一脸痰。你奶奶长得美,会被他强奸一百遍。你爷爷去救你奶奶,会被他活活打死。他会占你的大屋夺你的田,让你父子流落在江边。
你喜欢田伯光?走好,不送。
先说结论:田伯光更讨厌。
在讲理由之前,我先问一个问题:为什么金庸要把田伯光这样的强奸犯往“不讨厌”甚至光明磊落的方向写,而要把岳不群这个正派掌门往令人生厌恶心的伪君子方向去塑造呢?
因为中后期的金庸,是一个典型的无为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他信佛,又信自由,在他的价值观里,任何刻意为之的“执念”都是丑陋的,只有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清净无为才是至高之理。
他的这一思想是从《倚天》开始凸显的。倚天屠龙记、连城诀、天龙八部、侠客行、笑傲江湖、鹿鼎记,无一例外。张无忌、狄云、令狐冲、石破天、韦小宝,都是作为俯瞰众生的“旁观者”视角站在小说舞台上的,他们的文学作用是通过在尘世间“片叶不沾身”的穿行,引导读者对庸碌、功利的社会冷眼旁观,最终表达对自由自在、率性而为的“出世”的歌颂。天龙八部的各个角色们,则陷入了痴嗔贪之中,堕入求不得的悲剧。作品的主体思想都是一样的。
田伯光,以他身为强奸犯的行为而言,实是恶贯满盈,罪无可赦,而且是传统武侠中最恶心、最肮脏、最令人不齿的存在。但就是这么一个恶棍,只要他具备了“率性而为”、“做人磊落”的特质,和自由主义主角相投,在作者看来就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优点。
而岳不群却是一个典型的官员、政客,其实深究起来,他政治斗争的手段在武侠世界里不算非常恶劣,平日也没有做多大的恶,但“政客”这一身份和“政治斗争”这一行为,在作者看来就是原罪,是不可饶恕的异端,是价值观的敌人,那么就必须塑造得极为生厌。
说白了,你喜欢自由率性,就算是个死刑一百遍都不足的强奸犯我也会洗你;一旦你追求权力,有了欲望和执念,就算你只是个没什么特别的政客,我也要把你往死里黑。这就是金庸的思想。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逃避现实的左派幼稚病思想,自由主义文人往往都有这样假清高的毛病。我讨厌金庸这种可笑的自命清高,当然也就讨厌他为了这个目的刻意粉饰田伯光的笔法。
回归现实社会的本源,田伯光在任何社会的价值观下都远远比岳不群可恶得多。
田伯光杀个普通人连正眼都不会瞧一下。哪天你要是在街上踩了田伯光的脚,最好祈祷岳不群也在场。令狐冲都不行,你没有姿色令狐冲都不会救你,还会嘲笑你屁股朝天平沙落雁式。但是岳不群绝对会救你,只要你能活着把他的事迹宣传出去。
田伯光,男,河南洛阳人。15岁时,强奸了隔壁王老汉12岁独生女。
后被王老汉告发至公安局,一怒之下捅死王老汉一家,从此畏罪潜逃。逃亡至湖南耒阳长坪乡,路上捡到了一本武功秘籍,武功大涨,从此更是在犯罪的道路上一发不可收拾。
先后在:
湖南耒阳强奸32岁周姓大姐,湖南永兴马田13岁小女孩,湖南汝城15岁初三学生,广东韶关松山职业学院18岁大一新生,广东英德沙口镇42岁怀孕阿姨,广东清远11岁小学生,广州花都区龙王庙36岁尼姑,广西玉林母女,贵港姐妹,柳城姑嫂,以及陕西西安、商洛等等上百个城市,总计强奸上千妇女...
犯下了骇人听闻的罪行,各地黑社会都纷纷自愧不如,称其为“采花大盗”。
又因其几乎围绕着国境线转了一圈作奸犯科,为了肉体之欢奔袭万里,因此江湖又称其为“万里独行”。
岳不群,陕西华阴市道德模范,连续多年获得陕西省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大家尊称其岳先生,江湖号称“君子”。
四十多年来,一直济贫扶危,行侠仗义,带领他的团队为陕西一带的社会治安做出重大贡献,还被提名2012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候选人,一生中做的好事无数。
后来因跟河南黑社会性质嵩山集团的左冷禅交恶,下黑手阴了对方,造成左冷禅双目失明,又一举覆灭了以嵩山集团为首的五岳联盟,手段有些见不得光,因此被犯罪分子以及个别黑社会组织讥讽为伪君子。
就比如,2021年还有犯罪分子在知乎上问:万里独行田伯光和君子剑岳不群,哪一个更令你讨厌?
先说说为什么港台读者大部分喜爱田伯光讨厌岳不群
因为社会反感强奸犯的前提是【你要先有老婆跟女儿】
当某世代男性连女朋友也找不起,出门望去只有名为学伴,腚姐,跳车女跟拳师的雌性生物。就算她们哪天真走夜路被强了,真被卖去山沟沟了,男方心里也只会剩“求仁得仁”四个字————我说的是17年前的港男狗公
在香港,虽则说适婚人口女多男少,但“港女”一般仍抱着“我是公主,追我的一定要系王子”的想法,更有不少男士自愿成为她们的“观音兵”或“狗公”,因此,“港女”仍是很吃得开的。她们的观音兵往往为了搏红颜一笑而一掷千金,故可推测“港女”的存在有助推动本港的经济。而男性在两性的抗争上是注定占下风的,因为男人对性的观念是“播种”,故对女人的需求量很高,而女人对性的观念是择木而栖,甚至“无宝不落”,重质不重量,于是这需求上的差别产生了狗公现象。狗公的出现,令男士之间自相残杀,内耗严重,相反香港女士在争取女权时却异常团结,导致香港日渐成为女尊男卑的城市。(参考:林超荣,《女多男少三结果》,原载《明报》,2004年7月15日。)
金庸小名也不叫精分,人家前期批判欧阳克/梁子翁/尹志平/公孙止/宋青书/云中鹤等强奸犯可狠了。因为他们背后代表的富二代王老五跟反社会人士们,真的在觊觎小市民家里的黄蓉小龙女
但到倚天时代,魔教杨大人临幸纪晓芙已经等同于开光仪式了
到笑傲时代,狗公令狐冲想求清净只能交尼姑朋友了
那金庸再美化个区区田伯光,换你是香港小市民你在乎么?还得夸人句四马路光哥呢
何况说不定田伯光皮肤很黑,是山沟沟里的寨主酋长,还有一对纯真的眼神呢(★ ω ★)
PS:至于为啥讨厌岳不群
因为岳不群是那种,会一边骂港男里出一个田伯光,再不推进女权得有一千个田伯光开party
一边说欧阳少爷才收了20房小老婆,够干啥的
就那个人
只能是田伯光啊……不然,号不要了是吗?
我还真翻了翻三联版原著,没找着描述过田伯光过往罪行的段落,谁知道给我指指?
首先你对友谊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友情,我觉得我在知乎上认识的兄弟和我几乎都是纯友谊。
我们只聊人生,工作,生活,只字不提风月,说真的,我们之间的友谊太纯了,完全没任何杂念,如果你跟我说我们不是纯友谊,我都觉得你在侮辱我们。
但是如果你说的友谊是那种互相知道对方的一切事情,已经把对方引为人生的知己了。彼此之间完全信任,发自内心的欣赏对方所有的优点,能包容对方所有的缺点,而且不出意外,两个人准备相处一辈子。
这种情况,你跟我说这是纯友谊,我不太信。或者说我是有一点点信的,毕竟这个世界太大了,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欣赏对方,但是对对方是真的没有红尘中男女之间的那种兴趣。
比如说女方喜欢大叔,男方喜欢御姐,但是男方是小鲜肉,女方是萌妹,彼此觉得对方贼优秀,但是就是不符合自己的喜好啊,那确实可能存在纯友谊。
但是我信归信,我不接受我的男人有,也不会让自己有,这是底线问题。都有灵魂上的知己了,另一半的存在是干嘛的,身体上的伴侣吗?
或者说的再直白点,我相信有,但是我不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
在俄罗斯二十几年了,也去过其他国家出差,成年后还回国工作七年,应该有足够的素材回答这个问题。
国外的中餐为了迎合外国人口味改得四不像,欧美和俄罗斯的中餐大部分都是酸甜的,纯粹的中餐少,到是也能找到,就是少。
西餐也一样,虽说长个中国胃,就算在国外80%以上吃的也是中餐,但偶然也会吃西餐,法餐、俄餐都有些不错的菜式,其他各国菜式也有不少好吃的。
回国后偶然也会吃西餐,尤其是招待国外客户时,总结来说以下几点:
比较好的西餐厅,尤其外国人比较多的西餐做的还不错。
普通西餐厅或者咖啡厅、披萨店那就算了吧,改良后的西餐真不好吃,例如星巴克的拼接焦炭(黑椒)牛排、必胜客的烤饼底披萨,绝对和国外给老外吃的改良版中餐有的一拼。
顺便说一下大家争议的牛排几成熟,这个真没关系,是,按例牛排只有1/3/5/7/9成熟,但是到了中国就顺着中国食客意思来呗,愿意吃八成还是十成熟的就做呗,矫情啥。
我们也没说国外做的不地道的酸甜菜或者美国四不像的李鸿章杂烩就不是中餐。
继续吐槽某些矫情的人,真矫情中国普通西餐厅做的不地道,这就是给普通老百姓尝个鲜的地方,物美价廉,您自己不愿意吃的话去米其林、黑珍珠级别的西餐厅吃去呗,大部分都很地道,纠结老百姓尝鲜的普通西餐厅有意思吗?
为了秀下您吃过正经西餐的优越感,那您跟我比呗,咱报个吃过的外国菜菜名,也别只纠结于西餐,别拿普通没出过国的同胞开涮,否则只能显得您肤浅。
很小的时候只知道尼采是个哲学家。
后来发现他还是微观心理学开创者、历史上最强的古修辞学家。
再后来发现他除了经济学之外均有涉猎,而且年仅24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
很小的时候只知道马克思是个哲学家。
后来发现他还是第一国际领袖、历史上最强的历史学家。
再后来发现他除了心理学之外均有涉猎,同样年仅24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
很小的时候只知道恩格斯是个哲学家。
后来发现他还是女权主义开创者。
再后来发现他在当年属于全球顶级富豪,却为了无产阶级的幸福奋斗终生。
再再后来发现他奉行不婚主义这种顶级女权价值观,并且跟一对双胞胎姐妹同居共度了一生。。。
很小的时候只知道列宁是个革命家。
后来发现他更突出的是理论家,共有著作2600万字。
再后来发现他的革命成功才真正奠定了马克思的历史地位,并且奠定了我们未来的发展思路。
很小的时候只知道切格瓦拉是个很帅的印在衣服上的性感大叔
后来发现他是个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顶级战士
再后来发现他带着80多个人挤上一条荷载11人的小破船去推翻古巴军政府,登陆后三天就死剩12个人,然后这7个人最后居然真的把古巴军政府推翻了。。。
最后。。。
以前知道毛主席跟我差距大的无法跨越,我真的知道
但这件事让我把这个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
毛主席24岁的时候。。。靠嘴,就缴械了3000北洋馈军。。。
我活几辈子也没信心能靠嘴把3000士兵缴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