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一场【百合一厢情愿,爱上直女,害死爱人】的悲剧单恋。
只是在影片中,女主角“未央”(钟楚曦饰演)对女二号“小乔”(谭松韵饰演)的畸恋与占有欲,处理得太过隐晦,于是在太多完全不能理解这种感情的观众看来,就成了「女主角自甘下贱,勾引闺蜜男友,破坏她婚姻,逼得她自杀」的渣男贱女故事。
而在观众们普遍看重一部影视剧三观的当下,因为大家对这种狗血渣男贱女故事,完全不能接受,于是影片上映第二天,就被愤怒的观众们打出了一个豆瓣4.0分的超低分,在今年院线电影中,仅高于那部拿沈腾广告牌【诈片】的《日不落酒店》(豆瓣2.8分)。
有意思的是,同样的故事,小说原著在豆瓣平台的得分并不算低,2001年,2005年,2009年3个版本、几千几万读者的评分,都达到了7.5分以上。这是什么缘故?
原著的处理:“未央”与男主角“朝颜”发生一夜情后,离去时故意留下了自己的手镯,故意打电话通知“小乔”来领人。
“小乔”主动和“朝颜”提出分手,然后来到“未央”家中,「什么也不说,只是躺在床上蜷缩着身体。黑暗中她有轻微的颤抖,我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头发上。乔背对着我,冷冷地说,我讨厌欺骗。」
然后她们就同居了,但两个受伤的灵魂,彼此说爱又彼此折磨,“小乔”变得憔悴和颓丧,每晚流连夜店,酗酒,闹事,还进过拘留所。“未央”扔掉她的高跟鞋,一遍遍对她说「男人靠不住,你要和我在一起」。“小乔”也发现了“未央”童年被家暴、失手弑母、导致精神创伤的根源。
彼此持续的精神折磨后,已经怀孕的“未央”,要将“小乔”从上海带往北京,换一个新环境去开始新生活,
“小乔”为了摆脱“未央”对她的控制与pua,才会在机场洗手间割腕自杀。
“未央”在打电话告知“朝颜”,“小乔”的死讯时,也告诉了他「我是决意要把你和乔分开」。
后来“未央”一边抚养女儿,又在补习班认识了另一个女子JOE,自述「我的幸福一如从前」,而“朝颜”也来信说,自己在东京有了新的女友,另一个上海女孩,却一直并不知道“未央”还和他有个孩子。
原著小说中,“小乔”对“未央”有很深的依赖和感情,所以她会在一夜情事件后,放弃“朝颜”,尝试选择“未央”,
但终究她本身性向还是很直女的,对应不了同等程度的爱,更发现了“未央”从童年弑母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够正常,尝试宽慰与改变她却无果。
所以两人同居时,“小乔”会痛苦,会不甘,会怀念从前与“朝颜”十年如童话的恋情,更承受不了“未央”的控制欲,最后走上绝路……
至于原著“未央”究竟爱不爱“朝颜”?也不能说完全不爱,承认他是自己生命“唯一的男人”,怀念“小乔”时也会想起他,但一开始就明确排在对“小乔”的爱之后,在“小乔”死后,就更加没可能在一起了。
虽然原作者“安妮宝贝”,从20年前出道起,一直就被打上了“矫揉造作”“狗血疼痛”的标签,但平心而论,至少这个短篇小说,确实很有意思,配得上豆瓣7分以上的评分。
一个20年前的小说,先锋性阐明了:
“花心或说不专情”,不止是男人的专利,女人也可以同时爱两个人,也可以在深爱一个女人的同时,去相对浅地爱另一个男人。
两个彼此相爱的人,在一起未必幸福,也可能是互相折磨,遍体鳞伤。
女人并不会单纯因为失去了爱情,就自寻短见。哪怕是失去了深深爱着的人,一样也可以随着时光推移,找到新的爱人与幸福。
——这是电影处理得最糟糕的地方。改成了“小乔”被“朝颜”绝情分手,苦苦哀求挽回,最后发现第三者竟是闺蜜,就直接自杀了。
“未央”一直在对“小乔”隐瞒自己与“朝颜”的一夜情,又被加上了不适合生育的先天性心脏病,因为“小乔”的死,就绝意要生下孩子,扔给"朝颜"抚养,自己算是“以死谢罪”么?然而她居然还问“朝颜”「你还愿意接受这样的我吗?」,更在"朝颜"沉默拒绝后,崩溃大哭?
后半部分的改编,让两位女主角的人设都直接崩塌了,一个成了心志脆弱的傻白甜,一个成了茶艺十级的绿茶女,主线剧情变成了简单的二女争一男纠葛、“闺蜜抢男友、被渣、自杀”的狗血故事。
影片还顺便给罗晋演的男主角,加了很多自恋之极的【渣男语录】,这些在原著里都不存在,看似冠冕堂皇,振振有词,
最后结局:渣男贱女害死傻白甜,还让一个完全不负责的绝情渣男,什么事都不用做,就摆脱了两位前女友,白捡一个可爱女儿,幸福美满最终赢家?
这样的处理,纯粹就是激怒女性占主体的爱情片观众的,而三观正常的男性观众,同样绝不可能认同。
归根结底, 是直男导演完全不相信两个女性之间,也可以有深刻的爱情,甚至高于男女之爱,才会做出如此背离原著的改编。
虽然原著小说描绘的,“未央”的病态感情,间接害死自己的爱人,肯定也谈不上如何“三观正”,但这就是原作者标签式的“矫揉造作”“狗血疼痛”,她的受众就好这一口原滋原味。
比起电影的改编,几乎直接激怒了所有取向与喜好的观众,还是不可同日而语。
目前影片如飞流直下的平台得分、口碑风评,与票房走势,也是求仁得仁。
我汉族/华夏族自古以来就是伐山破庙,屠神灭佛的民族,砸个佛像而已,还重罪?我不给他定罪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