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会。科幻小说的「科幻」只是因为其中包含科幻元素而被打上的标签而已。
以凡尔纳为例,「海底两万里」因为虚构了当时并不存在的潜水艇这种科技产品而被定义为科幻小说,但它通篇写的都是海底世界的冒险经历,把它归类于「海洋冒险小说」也没什么不对,就像「白鲸记」、「金银岛」、「加勒比海盗」那样。
「八十天环游地球」则根本没有什么科幻内容,只是一篇情节离奇的冒险故事,对不同国家风俗人情的刻画是它的亮点;「从地球到月球」「环绕月球」算是典型的科幻故事,通篇描述的都是登月的过程,但也恰到好处地描绘和讽刺了美国人的好战精神和国民自豪。「太阳系历险」虽然有慧地相撞这样的科幻设定,但本质上还是一个描写极限生存的故事。
所以凡尔纳的作品可以定义为科幻小说,也可以定义为其他类型的通俗小说,去掉其中的科幻元素,也无非就是当时流行的消遣读物罢了。
而威尔斯的「隐身人」,因为加入了隐身药和疯狂科学家的设定而被定义科幻小说,但换个角度看,认为它是惊悚小说也不为过。
像是爱伦坡的悬疑小说,著名的三大反乌托邦小说,其中也都有着相当的科幻色彩,把它们归入科幻作品一类又有何不可呢?
所以科幻小说究竟应该如何定义,并没有绝对的标准,狭义上说「作品必须反应科技对人类生活的影响」,但科技的影响很多时候还是要通过人性来表现,而对人性的描绘是所有的文学作品所共通的,能细腻地刻画人性的作品都不会过时,既然如此,为什么科幻小说就会例外呢?
如果仅仅把科幻小说的题材局限在太空歌剧、机器人、冷战等有限的几个方面,现在看起来当然会显得过时,但科技在不断发展,新的技术会催生出新的热点话题,也会不断为科幻小说作者拓展新的写作题材,就像80年代生物工程与考古发现催生出大热的「侏罗纪公园」一样。
而且更加宽泛地说,任何带有科幻元素的作品也都可以看作是科幻作品,管你是推理、悬疑、战争、冒险甚至爱情,科幻能够覆盖的写作范围极为宽广,怎么可能随便就被淘汰?
以上这些还只是针对小说,如果谈论的是广义的「科幻作品」,那么电影、剧集、动漫都可以囊括进来,看看近十年票房大热的电影中有多少科幻主题?全球票房最高的电影里科幻电影的占了几部?每一季新出的剧集和动画中有多少科幻题材占多少?还不能说明问题么?——科幻作品不但没有过时的迹象,还是当下最受欢迎的题材之一。
也许目前国内的科幻作品相对较少,也不够出彩,比起早些年显得有些落寞,但这更多是受大环境的影响,毕竟写网文比写科幻赚钱,大家都去写网文,科幻当然就无以为继了,其实不光是科幻,除了网文,现在国内哪种类型的小说不在衰落呢?
我们生活的一个几乎把科技当成信仰的时代,你能想象人们的影视游戏屏幕里没有科幻?你们看的「阿凡达」、「盗梦空间」是什么?你们玩的「星际争霸」、「守望先锋」、「生化危机」又是什么?这些东西可能从大众文化中消失么?只要人类的想象力还没有枯竭,只要人类依然相信科技的力量,科幻作品就不可能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