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提到了2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找到以后,孩子跟养父母已经有了感情,存在两难抉择的问题,这只是个引子,并不是楼主最关心的。不过我们也可以在这里讨论下。孩子被生父母找到后,损失最大的是养父母,因为孩子被生父母接走后,他们10多年的投入可能就打了水漂,这时,就需要生父母与养父母好好做思想工作,比如给养父母一笔钱,保证每年寒暑假让小孩去养父母家玩,保持孩子与养父母的联系等。
第二个问题也是楼主真正想问的,即碰到这种事,怎么办。个人觉得,可以给自己设一个时间期限,比如1个月,3个月,6个月,或者一年。在这段时间里,竭尽全力,投入自己的全部精力,去找孩子。期限到了后,就要接受孩子走失的事实,投入新的生活,比如再要一个孩子,同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条件下,投入闲暇时间精力去关注那个走丢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