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学弟/妹,作为一个毕业不久的实习律师,很乐意交流一下我的一点感受。
从你的问题描述来看,我认为你的归纳总结能力不足,带有较明显的情绪宣泄,却不能使人明白你真正指代的内容,按我的一点阅历,可能是指:
如果你所说的“恶心”是指这两种内容,那么我支持你,就是恶心,就是丢人,丢这个行业的人!一个律师,不积极展现执业水平,甚至连营销成本都懒得投入,反而寄希望于天上掉馅饼的烂钱,或者迎合一些毫无技术含量的屑问题。我目前认为,确实不值得肯定。
但另一方面,如其他答主所说,必要的营销不意味着不干净纯粹。不过我认为律师作为一个高技术含量的职业,其营销手段也不要太接地气,我个人比较认可的四种营销手段:
祝学习愉快!
补充一点:我不反对通过视频平台招徕潜在客户,比如罗翔教授入驻B站就是恰饭行为,但好歹,好歹讲点有价值的内容。
没毛病,律师也觉得你们这些法学生挺恶心的。
具体来说,就是一看到你们这些法学院刚出来的萌新自命不凡、自命清高、矫揉造作的样子,看着你们没见过人间疾苦、没有自己承受过经济压力、没有接触过司法实务,就自信满满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样子,就令人平地感觉像晕船,不由自主地想作呕。
既然我们彼此如此厌恶,请各位法学——正义的代言人——公平的代行者——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后堡垒——共和国之光——生们,离我们律——资本主义的帮凶——邪恶在人间的化身——铜臭味的有形具现——没有尊严的乞食者——师远一点。毕业之后不要往我们律师行业里面挤了;尤其是不要一边拿着我们给的一点点微博薪水,一边痛斥我们剥削你们,一边又幻想自己翻身成为执业律师、合伙人之后也要好好剥削未来的实习生。你们丢不起这个人的。
这个问题从另一个角度,展现了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割裂。
有时候有些老律师说“实习律师创造的价值低”,并不完全是割韭菜。
有些刚出校门的法学生,停留在学生思维,充斥着优越感,浮于法律之上。确实与法律实践完全割裂开来,没有前辈带的话,能做的事非常局限。同时也不知道市场上案源竞争之激烈,事实上律师行业的28定律,比很多其他行业更为严峻。
在象牙塔里不用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自然饱汉不知饿汉饥。
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法学院的师长会教。
但如何与当事人有效沟通、如何待人接物、如何获得写这些法律文书的信息,法学院没有人教。
生活不是案例分析题,有些案例分析题挖了坑,你只要掌握知识点就能做对。
但在生活里,每个隐藏信息都要你自己去发掘,甚至题目都要自己去寻找。
现实比戏剧的巧合更多,并非知道法律是怎么规范的,这个案子就能办得完美漂亮。
其实我觉得国外法学院的“诊所教育”,很有借鉴意义。由学生在指导下完全参与办案,就像医生带着学生参与诊疗。
现在一些大学的“模拟法庭”,其实并不能说是在办案,大多还是流于“法庭表演”的形式。
模拟法庭也仅有法庭上的那一两个小时,却并未教导过如何接触当事人、如何搜集信息、如何往返奔波调取档案、如何公证、如何立案,这是我们的法学院教学所欠缺的。
诚然有些法学院与律所签订了实践基地,但是绝大多数法学院的学生,仍然没有接触务实的机会。
回到本题,事实上我和 @沙皮豆 律师曾经探讨过,为何抖音上的律师都重复同一句话,有些内容也低俗搞笑。
结果发现一个很神奇的现象。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很多“抖音律师”是没有律师执业证的。
因此我推断,他们大概是营销人员。从事“法律咨询公司”或者“给律所/律师引流”的简单宣传工作。
这只是互联网短视频兴起时,推广的一种方式罢了。
为了吃饭,不寒碜。
谁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人家也是凭本事赚钱。
恶心也是自己的事情,自己不喜欢的话,以后出来不这么做就好了。
还有一点,有些法学生学了法律,会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以为自己学法毕业就能步入中产阶级、统治阶级。而这些律师为了恰饭引流的行为,打破了他们的幻想。
梦被这群人打碎了,自然会觉得恶心。
关于法学生的优越感,之前写过一篇文章,正好也贴在这里:
这居然有人来问??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
第一,你倒是喜欢人家,人家喜欢你吗?
第二,你倒是跟他上了一个高中。那到大学怎么办?万一他没考上大学,你是不是要跟他一起辍学?如果他考一个不好的大学,你是不是要放弃更好的大学跟他在一起?
第三,你跟他在一个高中又有什么意义?中学生就算你们互相喜欢,还不是分手。你们还能外面买套房去登记吗?年纪也不够啊。那既然大概率是三年以后就要分手,那你现在跟他在一个高中又有什么意义呢?就为了上学放学能够一起走?
第四,你看看你爸你妈差几岁。等你真的到了结婚的年纪,能和你结婚的女生现在估计还在上小学。世界那么大,出去多看看,一般来说大学毕业那年回过头去,你会发现当初的自己是多么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