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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科技大赛获奖作品的真实性如何?如何看待网爆部分家长将科研成果安到孩子身上的现象? 第1页

     

user avatar   xiong-xi-l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来这种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我没兴趣参与的,但是看到第54号获奖作品我开始有情绪了。

《基于情感计算的儿童自闭症早期风险预测及实现路径研究》

@贱贱 提到的同步辐射大科学装置这种,让青少年去参观一趟,然后父母主笔提携着写篇论文,在我这种外行看来其实也不算特别过分,毕竟巴菲特8岁去股票交易所参观都是董事长亲自接待的,这种事你也不好说是违了多大规对吧?当然普通人就是接触不到的。

但是自闭症儿童研究这块,数据怎么来的?家长们签知情同意书的时候知道自己孩子的数据最终是给到几个中学生的手里去搞“基于情感计算”的模拟研究吗?

对自闭症真正有过一点了解的人都知道,很大一部分自闭症的诊断都是模糊的,这也是全世界近年来自闭症诊断率逐年上升的原因之一。因为“早发现早干预”的确有显著效果,很多时候医生和家长都是宁可冒着假阳性的风险,先当作自闭症进行干预。然而这种“自己孩子到底是不是自闭症”的惶恐不安,没有接触过这些家长的人是难以体会这种彷徨痛苦的,比起直面自己小孩就是“与众不同”更痛苦的,是“未知”的煎熬。

这些年接触过医院和一些干预机构,亲眼见过一些家长不放过任何一棵救命稻草的绝望。一些知名自闭症专家的挂号费都是上千,还需要各种托关系才有可能短短见上一面——同时要接受他身边跟着一群研究生,一起围观给你的小孩子各种指令之后,判断到底有多大程度的自闭症倾向。这些知名专家手头汇聚了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家长们,多少家长为了一丝希望四处筹钱不远千里赶来见这些专家一面,有可能就是希望得到专家一声肯定或否定的答复。

然而专家给答复往往都是谨慎的,不出意外都是“疑似自闭症”,建议早干预。毕竟没有一些明确症状的小孩,也不会让家里千里迢迢赶过来见专家一面。有条件的家长或许会继续留在大城市让小孩到各类机构接受干预,条件不太好的可能就会先带回十八线县城农村,在那种根本没有几个人了解什么是自闭症的环境,靠谱的机构根本指望不上,只能让家里专门有一个人辞职在家对小朋友进行高强度的干预。


对于这些家长,告诉他们现在有人做了一个《基于情感计算的儿童自闭症早期风险预测及实现路径研究》,就算知道离真正临床应用还有很远,但你觉得有条件的家长会不会想去试一试?然后再告诉他们,这是几个中学生做的课题,还拿了青少年科技大赛一等奖,你觉得他们是什么心情?


如果这几个青少年的课题,数据获取过程、研究过程都完全符合伦理准则,那么其中父母参与了多少,我一点都不关心。希望这个研究确实像他们声称的那样,是他们自己真正去各类机构调研、并且符合伦理规范获取到的数据。

本项目源于初中时参加的全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当时设计了聋哑智慧手套,帮助残疾儿童实现沟通和交互,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与自闭患儿零距离的接触,看到了自闭症对儿童健康的威胁,心灵深处受到触动。于是在暑假期间,开始深入到合肥市康华残疾人康复中心、安徽省特殊中专学校等部门进行咨询与调研。通过发放问卷,结合专家访谈,进一步了解到自闭症儿童的现状,大多数家庭是在发现自闭症的显性症状后才开始寻医治疗,滞后医疗康复的概率较小,且高昂的费用让很多家庭负债累累。因此,本项目旨在通过对儿童自闭症早期潜在风险进行识别与预测,开发一种成本较低、操作方便、安全适用,能早期预测儿童自闭症的系统软件,实现自闭症儿童早识别、早治疗、早康复的目的。

补充一下,其实拿自闭症发财和发文章灌水的人不计其数,几个中学生往沙子里面继续掺了垃圾这种事情我觉得没什么好较真的,我只想较真他们这个功利运作的背后会不会有不知情的受害者。

希望如评论所说用的是公开数据集。但根据知友最新的评论,不仅很可能用的不是公开数据集,这套可靠性严重存疑的系统还投入使用了...castic.xiaoxiaotong.org


user avatar   maomaobe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任何一个高考裸分之外的手段。

无论是加分还是的自主招生,都是给权贵的后台们弯道超车的机会。权贵占用资源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占用公共资源是有问题的。


我一直主张,把大学录取分开两条道路。

一条就是高考裸分,而且是全国各省按照人口比例录取。譬如清华大学录取全国考生的0.1%,北京、海南、西藏、山东,都是按照各省考生人口比例分配名额。因为一个省的试卷相通,有可比性。

任何加分都没有,这种学生在毕业证上加单独标签。高考生。

高考成绩公开查询,注明在全省高考中的位置,譬如北京2020年高考95.38%,说明全北京有4.62%的人高考比你成绩好,这个数据,经过授权,输入身份证号公开可查。



一条是花钱,竞赛,才艺。这一类学校要单独建学院,单独设专业(譬如性别比较,股票投资,家政管理……)

国家不能拨一分钱,完全市场化运营。而且这种自费学院,每年要给学校交钱。招生无数量限制

高考分数自主录取,学费根据学校牌子来定。

譬如

清华大学,性别比较学院,一年50万。本硕博都有。

211、985大学,家政管理学院,一年40万。

二本类,一年20万

三本类,一年10万

这类学生,注明是自主生。与高考生在学历上做明显区分。

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变身份为高考生。

招生可以直接从职业学校,中专生中录取。学费一年加10万,中考考不上高中,也能买大学身份(自主生)

各种竞赛,科研,才艺……,可以抵扣学费,省xx竞赛,抵扣1万,国家xx竞赛,抵扣2万,一篇xx论文,看级别,抵扣5000-5W不等……

满足权贵孩子一定要上大学的需求,但是不允许其占用国家资源,自费建大学,上大学,给名牌大学文凭(包括博士文凭),但是学历要与高考生做明显区分。

硕士,博士,可以直接从社会招生,不需要考试。学历上同样要区分。


权贵的孩子,你让他上职业高中是不行的,面子问题。

名牌大学才有面子,清华学历相当于一个装饰品。

而为了他们的装饰品,占用国家资源,占用普通考生名额,是不合理的。

所以,单独给他们加名额,让他们花钱去买,还能支援国家建设。


对就业需求来说,需要人才的机构,会只从高考生中选择。

需要社会资源的机构,会从自主生中选择。

国家机关,有公务员考试这道关要加强,还是拼考试能力,谁能考谁进。类似于高考,全国统一试卷,统一分数线,排名录取。减少世袭可能。


user avatar   Munan777 网友的相关建议: 
      

龙生龙,凤生凤,科研人员的孩子。。。先学会了学术造假?


user avatar   li-miao-wen-2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教育要想公平,

就应该一考定终身。

不然所谓素质教育有多少可以操作的空间?

越简单的东西越不容易搞鬼,

就像足球有黑哨,

田径啥时候有黑哨呢?


user avatar   qzhang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知识变现的时代,来了!

广大非升即走,尤其是生化环材的博后/特x副研究员/特x副教授们,春天到了!

新时代致富经:家里有小孩的朋友们可以联系这群苦逼的临时工博士,SCI论文/发明专利挂名有偿收费!

价格公道,期刊档次有保证!灌水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物美价廉!让您的孩子小学就可以达到博士毕业条件,秒杀学区房,赢在起跑线

跪着讨大学非升即走的临时工剩饭,哪里比得上站着就能把不差钱的小学中学生家长的钱赚了?


user avatar   long-zhong-ren-15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user avatar   tylin9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女王:求求题主放过我,我可不敢有什么政绩。。。


user avatar   chen-yang-90-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元宇宙就是大型网游,那些什么元宇宙里的资产就像网游里的装备。

问题是现在还没确定以后谁的元宇宙是统一标准,现在投资根本就不知道你投的这个元宇宙能不能成为标准。

这就好像你现在你想给趁一个游戏火之前先充满氪金以后卖账号,但是你怎么知道哪个游戏会火哪个不会火。

一样的道理,我完全赞同以后元宇宙里的资产会很值钱,现在投资会很赚钱,但是你投哪里啊?你投了Facebook的元宇宙,过两年facebook倒闭了,苹果发布VR眼镜成为元宇宙主导怎么办?


user avatar   spacex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最高赞答案 @Wanda 讲得不错,但还是有点问题。

读完这个回答,本来以为用错误的方法得到正确的批评只存在大众和诗人之间。但是现在发现原来也存在于学院派和民间写作者之间

首先共识是浅浅的诗歌很垃圾。这点毫无问题,但是因为所用方法的不同,大家都觉得对方是傻*。

答主算是很精准说出了大众与诗人之间的分歧所在。但是不自觉用了学院派的方法批判口语诗。

答主肯定是认同我们批判某个东西,首先要理解它是怎么想的这一点。但是答主后半部分却开始用学院派的东西来批判浅浅诗歌的口语化倾向或者叫民间写作倾向。虽然浅浅肯定不能算正经民间写作者,而且甚至连自觉的写作者都不一定算得上。但是她的这些倾向很明显就是受口语诗的影响,所以如果答主认同这一点,并作为立论基础,就应该用口语诗的逻辑来批判,否则就是文章逻辑的不自洽。

答主说现代诗歌追求超语言的东西,对吗?对于现代主义诗歌,自波德莱尔起,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口语诗这里,就不全对了。口语诗追求超越,但追求的是在于语言内部对语义的超越。它的基础自然是对前代诗歌的批判(辩证法意义)。

现代主义诗歌超越语言,是怎么超越的呢?最后我们看到的结果是“真理”,也就是不管诗歌本身包含了真理还是暗合了真理(答主应该很了解西方文论,就不赘诉),最终要达到某种终极意义,这个东西存在于诗歌之外。这和西方人的基督信仰与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有关,这就是知识社会学的范畴了。

但是真理本身还是一个宣称,某种程度上宣称就是语言,所以现代主义超越语言但是最终回到语言(甚至没有超越语义),这是一个悖论。

杨黎认为语言不可超越,因为诗歌就其本质来说就是语言。我们要做的是超越语义,就是超越语言的能指,最终达到语言的能指。

废话主义是代表,代表了口语诗倾向的最纯粹最激进的形式。

具体如何超越的,就不赘诉了。

简单来说,口语诗不关心真理宣称,只关心语言的超语义部分和具体经验(而非抽象经验与真理)。

所以口语诗人认为浅浅的诗歌垃圾,是因为在语言上就不好,在具体经验上也不深刻。

当然答主你应该也很了解口语诗,可能只是立场上相信文学要达到真理。

答主的回答逻辑通畅,文笔优美 例证丰富,是未来的学术之星。

浅浅的诗,就主要作品来看,比余秀华,许立志要差一些。通俗来说,算是中国三流以下的诗人。

语言上稍显稚嫩,对经验的切入太过肤浅,都是问题。

而且好像也没形成自己的风格,感觉就像对各种诗歌风格的模仿,然后模仿了口语诗就不幸被骂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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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简单点说这是一件很魔幻的事,网友终于不再像十几年前那样用一套错误的批判方法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次,他们居然用错误的批判方法得出了一个形式正确的答案。就好像你在一个有强迫症的程序猿面前一顿乱敲键盘,结果敲出了一段可以运行的代码。作为诗人,我和我的朋友们现在的心情就像这个程序猿一样糙蛋。

用故事来说,假设豆花自古以来就是甜的,大家从小吃到大,从没有吃过咸豆花。然后有一天A经过潜心研究,认为咸豆花有搞头,就搞了,他们觉得味道居然意外的甜美。然后在一个小圈子里吃。

过了一阵子,有一个刚学做菜女孩B,看到了一些人的咸豆花,虽然吃了一些说不上来它为什么好吃(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甜豆花好吃),但是开始做了。它没有得到A他们配方的精髓,只知道要加盐,所以做出来的味道没有多好吃。

然后B的咸豆花被一些人知道了,他们觉得咸豆花就是黑暗料理,说B根本不会做菜,做的肯定是黑暗料理。有一些人尝了尝,发现的确不好吃。另一部分听说不好吃,就跟着说不好吃。

这其实就是浅浅事件的寓言版。A是口语诗歌的开创者们,是第三代诗歌运动的参与者们。甜豆花是原来的诗歌,就像发展出咸豆花一样,第三代诗歌运动发展在批判前代诗歌的基础上发展了口语诗。糖和盐,其实就是两种诗意的发生方式,它们完全不同,就像糖与盐赋予了豆花完全不同的滋味,两类诗歌也有完全不同的感觉。而他们的相同点只有豆花,在诗歌里面,我们叫他诗意。

B就是浅浅,所有人都知道B做的饭很难吃,就像所有人都知道浅浅的诗写的很难,但是逻辑是不一样的。一部分认为B做的很难吃是因为他们认为豆花只能是甜的,咸豆花就是黑暗料理,而另一部分认为B做的难吃,是因为她调料放的有问题,没有合适的比例,因为这些人自己会做咸豆花。大众往往都是前者,他们在语文教育中接受的对于诗歌的定义,就像豆花只能是甜的这种想法一样成为了他们的思想钢印。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些定义早就被最新的诗歌写作者所颠覆了。

甜党和咸党不分伯仲。而大众站队往往相当整齐,这才是我们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

首先是大家都接受了语文教育,我们早已被唐诗宋词教给我们的东西固化了认知,或者是被某些名气大的吓死人的外国诗人,或者是深受文青喜爱的大众出版诗歌固化了认知。

但是问题更关键的是,告诉你诗歌要想象丰富,要押韵,要文笔优美这些你容易接受,因为他们是形式简单的断言。而告诉你诗歌可以追求超越语义,诗歌诗化生活经验,你就不容易接受,一来这些东西与你固有的认知相冲突,二来不是简单明了的断言。并且最可怕的是,我们会用自己的人知不断的塞选自己认为是诗歌的诗(虽然大部分大部分时间都不读),于是你神奇的发现,我的观点没有问题,因为没有反例。

咸党永远无法说服甜党,口语诗永远无法被作为浪漫主义信徒的大众接受。


user avatar   di-diao-wu-yu-fei-fe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原题未说明“学习艺术”是作为一个爱好还是作为一种职业,答主们请注意区分这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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