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组织居民个人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很多人都有疑惑,这关系到每一个人最终落到自己袋子里的收入,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2019年的个税年度汇算,到6月30日都可以办理。
个税汇算清缴,也算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太棒了,我退了大几千的税!”“为什么还要补交400多元的税?有些只能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我们夫妻俩应该怎么填更好?”“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应该怎样分摊赡养扣除?”……
今天我从以下15个方面解答以下疑惑
在新个税法下,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
平时,当纳税人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合并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计算应退或应补的税款。因为这四项收入在平时预缴税款时是按照不同的税率,所以年终合并后,用统一的综合税率计算,很可能会有差异,多缴或少缴了,就需要分别退税或补税,所以要进行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的原则是“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比如2019年度汇算就是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比如,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是在2019年的12月31日,那么它就属于2019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年的1月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
虽然符合某些条件的纳税人的确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但税务专家建议,为了详细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最好都在申报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比如说,居民个人纳税人在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每个月都会预缴一笔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这些预先缴纳的个税与全年“综合所得”加总后计算的真实个税会有差异。如果不办理年度汇算,多缴纳的个税就无法退还;而少缴纳的个税不去补齐,则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被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以下四种情形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普遍情况:
情形一,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的居民个人,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或更低的税率,需要补税或退税,因此要进行年度汇算。
比如王先生,2019年上半年月均工资5000元,不需要缴纳个税。下半年跳槽到新单位,月工资上升至20000元左右,年度汇算后发生税率跳档,就需要补税。
又比如李先生,2019年从两家公司取得工资,每月各30000元,并从一处工资中个人缴付“三险一金”45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李先生的两处工资在月度分别预扣预缴个税时,合计共预缴个税75360元。年度汇算合并收入计税后,产生税率跳档,李先生的度应缴个税变为128880元。因此,李先生需通过年度汇算补税53520元。
情形二,从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的居民个人,每月都预缴所得税,但从全年看,并未完全享受足额6万元的年度减除费用,因此要进行年度汇算。
比如韩小姐,2019年9月开始工作,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9月至12月预缴个税360元。从全年看,韩小姐仅享受了2万元(4×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未充分享受全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因此,年度汇算后,韩小姐可申请退税360元。
情形三,在2019年度中,符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居民个人,填报后会获得退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
比如张先生,他在2019年中拿到上海户口之后,就立即买了套房子并进行了贷款。贷款之后,他每个月可以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在年度汇算时,他可获得退税。
情形四,除了工资薪金,还有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等多项收入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这些收入不管有没有预缴税,汇算时都可能产生退税或补税。
比如吴小姐,去年2月份拿到出版社一笔2200元的稿酬,这家出版社帮她预缴了196元的个税。现在,经过年度汇算,由于吴小姐的年收入不到6万元,不需要缴纳个税,她可以获得退税。
四、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指什么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此处收入指全年的“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对于工资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为应发工资;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不是实际拿到手的钱。
如果居民个人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不包括在全年的收入中;如果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包括在全年的收入中。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居民个人纳税人需要准备好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一般情况下,已预先缴纳过个人所得税的四项“综合所得”,以及三险一金的扣除总额等信息,都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到。
“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界面
如果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纳税人可查询工资条或者咨询单位财务。
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或税延养老保险,纳税人可查询购买或者缴纳保费时的相应单据,或者咨询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
如果是大病医疗支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首页“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捐赠凭证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开具的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需要注意的是,该票据需接受捐赠单位加盖印章。
以上年度汇算资料需要留存五年备查。
孩子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就可以填报,进行扣除。
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比如,叶家有兄弟姐妹3人,一人在国外,两人在国内,共同赡养住在上海的母亲。两位国内的赡养人可以约定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1000元。但母亲认为,其中一位女儿平常赡养任务更重,就指定女儿分摊每月1000元的扣除额度,另一位儿子只能分摊每月500元的扣除额度。由于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最后两位国内赡养人和母亲签订的是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
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也就是每月1000元来进行扣除,也可以由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来进行扣除。
比如,已工作的郭小姐正在接受大专学历继续教育。此时,她的父母也仍未退休,拥有正式工作。因此,郭小姐的父母可以按照子女教育,选择由其中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或者分别每月扣除500元。
若郭小姐的父母已退休,她可以选择按照继续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来进行扣除。
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住房。
比如,韩先生和妻子双方名下在宁波市有一套住房,但两人长期在上海工作并租房居住。因此,他们两人可以选择一方进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不能同时享受。比如,肖小姐在深圳市有首套住房贷款,但她自2018年后长期工作在上海并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她只能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选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纳税人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抵扣。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比如,2019年,张先生因为得病,在医保目录内自付了50000元的医疗费用。根据扣除原则,这50000元中有35000元是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未达到80000元的限额。因此,这35000元可在年度汇算时办理扣除。
看夫妻双方谁的收入高,高的一方享受扣除比较合算。
比如,徐先生和孟女士是两夫妻,两人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扣除额度2200元。其中,徐先生的年收入为48万元,孟女士的年收入为24万元。如果让徐先生享受扣除,则家庭年度个税合计为114240元;如果让孟女士享受扣除,则家庭年度个税合计为116880元。由此可见,徐先生的收入更高,让他扣除更省税。在此案例中,由收入高的一方享受扣除,家庭每年可多省2640元的个人所得税。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比如,夫妻双方约定,2019年度的子女教育由男方来扣除,这一整年都必须由男方来扣除。如果要改变,则必须等到2020年度。
首先,纳税人需要明确哪些奖金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根据国家政策,一般情况下,“年终奖”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而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都不属于。
一般来说,工资收入高的人年终奖用优惠方法单独计算个税比较有利。比如说,余先生的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为50万元,还有10万元年终奖。如果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当年个人所得税为109080元;如果年终奖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则当年个人所得税 为88870元,省20210元,比较有利。税务专家表示,如果收入高,分开计税会适用更低税率。
如果纳税人工资收入不高,很可能合并计税更省税。比如,叶先生的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为36000元,还有48000元的年终奖。如果年终奖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叶先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590元。如果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则叶先生只需缴纳720元的个人所得税,省下3870元。税务专家表示,如果纳税人收入不高,加起来税率本来就低,年终奖单独计税反而会导致高税率。
听上去是不是很麻烦?没关系,“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帮我们计算。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时,只要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项下勾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就可以分别看到两种情况下需缴纳的个税。比较之后,选择需缴纳个税较少的一种方式。
“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截图
只有在保险单上印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应纳税额,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有问题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