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定义“道理”。
道理 有若干个对象 ,比如 ,然后是这若干个对象之间的关系 , ,我们把此范畴叫做道理。
那么所谓对道理的比喻,就是指从一个道理范畴到另一个道理范畴的比喻函子 .
举个例子,比如题主所说的筷子喻,就是这样的函子:
其中
比喻函子将对象对应为对象,将关系对应为关系:
其中 “n 筷子”表示 n 根筷子捆在一起,“n 人类”表示 n 个人团结在一起。
这个比喻的核心道理是凝聚力+量变=质变。比喻式的说理方法,并不在意将其中的道理抽象出来,而是通过喻体的鲜活生动性来启发人对同类型事物的归纳,不过这种归纳是否完全,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比喻毕竟是烟笼寒水月笼沙,若能以手指月,直指人心,那自然是最好。直接以逻辑的方式推演,还是讲循循善诱的比喻,这两者我不做评判。
“事不同而理同”,也就是说,忽略事物表现的外在形式,而研究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否有平行性、一致性、预言性。这也是我们衡量比喻函子是否合理的三大标准。
具体说来,所谓三大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比喻是有指向性的,也就是说它只能说明特定的某个道理,你不能要求它面面俱到,除非我们对这个比喻进行扩充解释,即使这样也必然有漏洞。但是,只要能针对一条道理,满足三大标准,我认为这个比喻就已经很优秀了。如果有人对这样的比喻还不满足,除非他能说出更好的比喻,否则我就可以用此定义什么是“杠精”了……
其实道理大家都懂,我就是换一个比较形式化的外衣,这样一来就避免讨论早期不必要的混乱,这也是莱布尼茨等哲学家、数学家的初衷。不过我的范畴形式化未必就是最好的,其实有很多可以细化、修改的,但是我有点写不动了……写太多也没人看。
有时候是可以的,毕竟大道至简。然而,这极其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误导大众的思想工具。所以对这种说明要时刻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