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生姜、爵爷、小贝退役时写的:
2010年2月16日,当贝克汉姆想起自己离去的那个夏天,不知会做何感想?斯科尔斯、吉格斯、内维尔站在圣西罗的草皮中间,双方不过是咫尺的间距,却走了几千个日夜。弗格森又是怎样的情绪?对面微笑的那个中年人和96年赛尔赫斯特公园惊才绝艳的少年如此相似,言谈耳语依稀如昨日并肩,却一去七年。
吉格斯已两鬓霜白,连风也追不上的速度还是被时间撵上了;斯科尔斯越发沉默,他的眼睛有伤,越看越远,目光深邃,彼此却无言以对;内维尔在红魔最困难的四年间成为了球队队长,不再是初出茅庐时被坎通纳、因斯咆哮的青涩小鬼。
这些人都已从容的老去,不再追悔无法改变的过去,可以坦然面对未知的将来。
出征米兰的红魔球迷用并不纯熟的意大利语编织了一个条幅,悬挂在一个醒目的位置,写着“Se segno, non esulto,lo sai”(如果你进球,我们不欢呼,好么?)
2003年,对埃弗顿的比赛,贝克汉姆打入了在曼联的最后一粒进球。那年,鲁尼刚17岁,作为人墙杵在前面任贝克汉姆射。在这之前,贝克汉姆已经为这家球会效力了超过十年的时间,此后便是永别。
贝克汉姆再次来到曼联面前,离他出走老特拉福德业已有7年光景,这段时间足够的长,是以他的继任者——那个有着足球史上最伟大姓氏的莫西干发胶男在去年夏天也选择了同他一模一样的道路,或者我们称其为轨迹,因为它的设计师是有着浪荡情怀的命运。由于种种相似,我们常觉得命运造化弄人——皇马再次掠走了曼联的7号和意甲的前腰。这些都是我们无法做主的事,人生只是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瞬。2500年前赫拉克利为了哲学说“万物皆变”时,不想这句话戳痛了后世无数有着宿命情节的人,再强硬执拗无法走出困苦的我辈最多也只是在这句之后加上“无论你多么希望它不变”来表达自己的不甘。
“我的良人啊,求你等到天起凉风,日影西去的时候,等你转回的时候,好像羚羊、好像小鹿在比特山上。”
如果生命是场错过,愿你我别再蹉跎。
1.吉格斯的风速时光
1991年贝克汉姆还在预备队跟着哈里森到处虐菜的时候,吉格斯已经对曼城痛下杀手,他是那支预备队最不可思议的球员,是加里眼中无所不能的超级天才。那是一次训练课,吉格斯挑球过掉防守球员的头顶,在距离球门20米的位置起脚倒钩破门。那时的吉格斯留着颇有英伦摇滚气质的卷发,张扬灵动,纤瘦的面庞笑起来带着灵气,是40米(为什么是四十米要问斯科尔斯)外看到他你便会猜到他一定会说“Hey,man~~”的青春男孩。加里看着他踢球满眼都是“诶呀,我 操,这B是被上帝选昭的孩子。”刚升上一队时,吉格斯还总是开着继父的旧车来训练,偶尔和罗布森聊天时制动失灵,全队就会看着他用自己神鬼莫及的速度追上向坡下滑走的车,加里认为吉格斯的速度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当时人们认为,有着李·夏普和吉格斯的红魔左翼未来十年都将是全英最锋锐的一柄利刃,两个人都一样的风驰电掣,让习惯英式边前卫的人们意识到“上帝,足球居然还可以这样踢!”弗格森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道“看着李·夏普在左路无所不能,我预感一个巨星将在我手下诞生。”一向胆大妄为的李·夏普偷偷溜进老爷子办公室看到这句话时,那一刻他自己惊呆了,没有小伙伴。
这一切还是无法让他从酒精和女人中抽身而出,他留给足球的最后一丝精力,那股灵气像薄暮的夕阳在远山的铁青色阴霾里消失殆尽。
曼彻斯特夜店小王子之一的吉格斯也希望如他一样过着前辈乔治贝斯特的生活,甚至他们在曼联的背号都是一样的十一号。那个号称“第五披头士”的天才,在酒楼歌声和脂粉堆里走完了自己的一生。吉格斯也渴望有群芳掩映,少女们噙着红酒与他接吻,雪茄泡在香槟里,第二天醒来时臂弯里躺着不知道是Jose或是Mary的姑娘。这个单亲的威尔士男孩,并不懂什么是家庭的温暖,父亲的背叛让吉格斯痛恨却又不免因此成为第二个他。
有人告诉正在参加晚宴的弗格森,李·夏普和吉格斯开着铃木吉普,载着衣衫单薄的美女穿过曼彻斯特的中央。
曼联队史最著名的横跨全城骚扰受害人邻居的追杀案发生了。
弗格森只知道李夏普的小区,但不清楚其门牌号,他只有在深夜敲开每一个住户的门确保找到那个毁掉了他晚宴的兔崽子,每一次问不到结果他只有更愤怒。最后发现吉格斯的时候他正以最潇洒的姿势坐在冰箱上和姑娘们聊闲,看到弗格森时,外人一定会认为这对曼联将帅在玩“看看谁脸色更黑”的比赛,毫无疑问吉格斯输了,他和李·夏普被弗格森骂到连他妈都不认识。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才13岁,他在球场上飞驰,就像一条西班牙猎犬在追逐漂浮在空中的一张银纸。”弗格森曾这样评价吉格斯,那晚,吉格斯是银纸,弗格森是苏格兰猎犬,单薄的威尔士少年被撕到粉碎。这挽救了他的职业生涯,从此以后他远离了酒精。
那个晚上被遗忘的只有李·夏普。
我们常听人说“如果那谁谁怎样,他会达到更高的高度。”从前不能假设,以后无法猜测,在永恒的过去和浩瀚的未来之间,我们只生活在一瞬间。李·夏普放弃了李·夏普,吉格斯选择了吉格斯,能决定自己命运的只有自己。
吉格斯在左路用速度甩开了地球的引力,他的速度让人惊叹,用节奏和高速带球中毫无违和感的不减速变向晃开了一个又一个对手,全世界认为曼联有了或许是当时最好的左边锋,不出意外,吉格斯将统治左路十年。
唯一的意外是,他统治了二十年……
有这样一件事:
已经为一队出场二十次的他仍然买不起新车,但俱乐部规定一队队员可以拥有官方的配车。因此他神经质的问罗布森“如果我向老板(弗格森)要一辆车,你觉得他会给我么?”罗布森发现这货是认真的,用不列颠男人沉稳干练的腔调告诉他“当然,你已经是一个一线队员,你应该找老板要一辆车,我想他会给你的。”布鲁斯、因斯几乎是用和罗布森一样的腔调怂恿他“你直接去找头谈吧。”于是中二少年吉格斯敲开了弗格森的办公室大门,弗格森起初像赵本山一样和颜悦色的接待了他“啥事儿啊,孩子?”
吉格斯说明来意之后,弗格森突然发飙“WTF,你以为你是谁,我他妈的连俱乐部的自行车也不会给你!”
罗布森和布鲁斯躲在门外等这一声怒吼等了很久,之后吉格斯被全队笑了半年。
吉格斯那时迷迷糊糊的,是一个中二晴朗纯净的少年,觉得全世界到处充满了开心的事情,每个人都是二了吧唧的笑话,自己却酷的颠倒众生。吉格斯并不叛逆,只是在那个年纪比普通孩子多了一丝狡黠,他会深沉的看着所有的事情按部就班的进行,当你认为这货是全世界最低调最平静的一个人时,他会拍拍你的肩膀“嘿,兄弟,刚才你做错了,我看出来了但是故意没告诉你。”他是一个腹黑冷幽默的人,有着曼彻斯特工业时代冷峻的皮相和那时工人不羁的态度,这一切与他生而乐观即使孤单也无法改变的性格混杂,让他一直笑到了今天。
2.
加里训练的原因是因为小贝的强迫症,生姜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让加里更疯狂
在被吉格斯天纵奇才强 奸了眼睛之后,斯科尔斯入队让加里感觉像是被操了两次。
保罗·斯科尔斯,来自萨尔福德的天才,传说他在地区联赛里进了70个球后淡淡的说“进球仅仅是足球中的一个环节。”
因为自幼体弱多病,患有严重哮喘,斯科尔斯踢球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锻炼身体。他那头稀疏打卷的黄毛看起来就像烂了秧的麦苗,让人觉得这个孩子随时可能会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1991年,如果你对人说“保罗会在身体对抗最强烈的英格兰联赛立足”那个人一定会觉得你丫有病,阿兰·汉森(那个嘲笑曼联靠一群孩子无法赢得冠军的利物浦名宿)先生更会微笑的告诉你“他还只是个孩子!!”。如果我们鼓起勇气说“保罗将成为英格兰历史上乃至全欧洲最伟大的中场之一”,那帮贱B一定会说他们更愿意相信一个患有侏儒症的矮子会踢足球并拿到金球先生。
而唯一愿意相信的人就是他在曼联的队友和教练,没有人能从他的脚下把皮球抢走。与小贝不同,在预备队的时候,斯科尔斯就展现出了良好的视野和大局观,对球门的威胁和脚头很硬的远射更是闪瞎了布莱恩·基德(曼联助教)和哈里森的眼睛。
加里·内维尔觉得自己在曼联快要混不下去了,因为在他的中场位置,他的竞争对手是吉格斯、斯科尔斯、尼基·巴特和大卫·贝克汉姆。即使他把自己的菊花献给哈里森也无法保证自己会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如果上述那几位不能首发的话,恐怕连上帝本人在礼拜日也要去忏悔。
于是加里决定去打中卫。
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一队的布鲁斯和帕里斯特似乎越来越猛,自己和他们之间的差距随着自己的身高定格在一米七八就像希特勒拿下伦敦一样,咫尺千里,此生渺茫。
于是加里决定去打右边后卫。
他又发现,贝克汉姆在每次训练结束之后总是要加练五十个任意球。
“如果你没有过人的天赋,就必须刻苦努力,顽强地跟上去。”
事实上,贝克汉姆有着无法治愈的强迫症……如果不能把皮球踢进球门里固定的次数他会很不舒服,但因此他也练成了举世无双的任意球。哈里森期望的菊花可能要告一段落了,加里开始义无反顾的为贝克汉姆捡球,所有腐女的期盼有没有实现我并不清楚,但是加里练出了一手大力掷界外球的首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柳树都来自意外怀孕。
好在,最终他还是和贝克汉姆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作为伴郎。
斯科尔斯在还是二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享受退休一样的生活,从一开始他就没有经纪人,所有的合同都由俱乐部决定。吉格斯和小贝代表的两翼象征着风一样驰骋的年少的话,斯科尔斯坐镇中路恬淡不食人间烟火,从开始他就老道的像一个踢球很久的老家伙。
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在训练时对准远处正在小解的队友秀自己的脚法,奥谢被踢中了肩膀,加里在足足有四十米开外的地方被他一球爆头。有时连弗格森也会被生姜一枪正中,然后他会耸耸肩“再给我一百次机会我也踢不中。”(吉格斯谈到贝克汉姆当年飞靴门时这样评价弗格森的脚法)
大概是为了贝克汉姆复仇吧。
3.如果再前进五米,那个球就是打飞机
每个球员都会有自己的信箱,吉格斯常常会收到全队最多的球迷来信,而在某一个情人时收到了足足3000封贺卡,前台的小姑娘发了疯的给吉格斯打电话“你现在必须给我过来!!把这些天杀的贺卡拿走。”
这个情况在96年之后得到了改观,因为贝克汉姆升到了一队。
吉格斯第一次见到贝克汉姆觉得这货“就是一个带着伦敦腔自以为是的二货”,这句话毫无恶意,是他一贯戏谑的方式。而在两人成名之后,有人请吉格斯评价贝克汉姆,他又再次重复了那个让他永生难忘的初见“在我心中,他永远都是那个自带光环的伦敦二货。”在二十年后再次品鉴,发觉有些事情几经追寻,我们都回到了原地,吉格斯坏坏的看着记者,他比任何人都先明白这个道理,尤其是在弗格森手下。
贝克汉姆从很小时就懂得仪态举止,待人接物都会显得温文儒雅,这在之后的岁月越发明显。刚来曼联时,只有他穿着一队的队服和阿迪达斯的球鞋,看起来锋芒毕露。即便不是如此,一个新来的家伙想融入这个圈子也需要很久的时间。幸运的是,足球是全世界最好的语言,它不晦涩,尽管如此贝克汉姆还是努力改掉了他的伦敦腔,曼彻斯特当地的口音渐渐变重。万幸,他不是去到了利物浦,否则一个江南书生一夜间狂狷到操着一口东北话的结局实在让人接受不能。这一切要感谢小贝的父亲,把他一手塑造成了曼联的铁粉,所以当红魔一纸合约摆到桌面时连小贝的母亲都没有迟疑,就把他送到了离家更远的曼彻斯特而不是北伦敦的热刺和阿森纳。
那里有吉格斯、斯科尔斯、内维尔兄弟和尼基·巴特。他们一起拿到了92年青年足总杯的冠军。
在球龄尚小的时候,有年岁相仿的队友做伴或许是一个运动员在成长期的一个关键要素。这帮货在一起,祸害了卡灵顿周边大大小小的餐馆、酒吧、斯诺克俱乐部和姑娘。吉格斯在一队崭露头角之后再看预备队的队友,看到的都是“一帮处男,屁也不懂~~”,那时他透着狡黠,邪邪的,奸诈。
那个位置似乎离小贝还很远。
预备队主教练哈里森认为贝克汉姆的踢法太过好莱坞,总是幻想着在本方半场就结束比赛,虽然在他后来的职业生涯里他确实是这样做的,而且更是以身试法去到了洛杉矶。
“你他妈的应该像个男人一样去踢球,大卫。”哈里森总是这样来呵斥他。
那时贝克汉姆经常出现在中场,有着不错的速度,对第二落点的良好判断,精准的传球以及不错的定位球脚法。相比天赋异禀的吉格斯和斯科尔斯,贝克汉姆还略显平庸,为此哈里森加强了贝克汉姆的身体锻炼,让他更加靠近对方禁区,有意识的培养他的向前意识。在刚出道的那段时间,贝克汉姆确实如他所愿,跟在坎通纳后面送助攻,抢二点,那时他的活动范围比后期要大很多,在波博斯基还是右路主力时,贝克汉姆经常要和斯科尔斯搭档中场。
95年,因斯、马克·休斯、坎切尔斯基被弗格森扫地出门,92年拿到青年足总杯的那套预备队班底被提到了一队,这帮货有一个颇文艺校园民谣气息的怀旧称号——92班。
弗格森还是那个封建家族的家长,坎通纳、基恩、舒梅切尔是带头扛事的大佬,埃尔文、帕里斯特则像抽着烟袋,闲云野鹤的家老,东家长李家短,没事时和颜悦色的和你聊上两句。那一段时间贝克汉姆踢着一辈子里最舒心的足球,没有商业包装,没有争议,没有责任和重担。
“在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某些东西会紧紧抓住你,赋予你激情。对于我来说,这永远都是曼联。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是属于曼联的,这家俱乐部造就了我的人生。它和我的家庭一样,是我生命中恒久不变的东西。或者说,曼联就是我的另外一个特殊家庭,最为神奇的事那里还有我的亲弟弟。”
加里·内维尔曾这样说,一个男人在二十岁时总会希望有一个有别于自己父母的家庭。除了这些,这个球会在球场上又有着江湖般的义气,每个人在弗格森治下都是抄着宝剑挎着刀的江湖客,他使这些孩子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有意义。对于年轻人而言,这已足够。
贝克汉姆在吉格斯家附近买了一栋房子,有天吉格斯在和朋友聚会时接到了小贝的电话:有人试图闯入小贝的家中,于是吉格斯抄起一个棒球杆带着人在小贝家附近巡视了一周像为兄弟撑场子的古惑仔。
95年,贝克汉姆踢着一生中最安静惬意的足球,享受着最快乐的时光,和最好的朋友们在一起。萧峰一辈子也忘不了塞上牛羊和雁门关外那个独自等待的身影。
96年,在赛尔赫斯特公园球场,在本方半场距离球门56码的地方,他背对着太阳,任由那天阳光和所有的聚光灯把他摆腿的影子拉到和未来一样绵长,然后起脚。
在这之前,20
岁的他只要跟在坎通纳后面——那个竖起衣领等着对手赛后叫爷的人,一切都将解决。他无忧无虑,盘算着一队的工资是不是可以让他买一双新款的阿迪球鞋;下次对切尔西时是不是跑得再快一点就可以抢到一个单刀球;那个叫辣妹的组合很漂亮;英格兰的雨天很多,但是在雨过天晴的午后踢一场球总是感觉不错;就这样一直在曼联踢到退役,那时去预备队做一个教练,听说生姜的儿子调戏了加里的姑娘,而吉格斯还是那样老不正经安定不下来,巴特连胡子都掉光了,菲尔还是抱怨我曾经和他女友有过一段不清楚的过去,弗格森已经八十岁还在执教曼联……
这一切都是二十岁贝克汉姆的愿望,按照自己最希望的方向勾画,然后在未来的几年里亲眼看着他背离预期的轨道。
他给了媒体需要的一切,英俊迷人、文质彬彬、在一支可以用冠军为他填充荣誉薄的球队、有着不错的球技。
最后娶了一个比自己还要大牌的太太。
然后全世界透支了他的故事,连中国这个足球文化尚显贫瘠的地方,卖菜的大妈也知道有一个叫小贝的人。
你说曾小贤想要答对那道B或D的选择题么?
4.后来
那一脚中场吊射之后贝克汉姆成为了曼联的明星,从坎通纳手中接过了象征着传奇和头牌地位的7号球衣。他成了一个大心脏,在关键时刻冷血无情,常常一剑封喉。开发出了独门绝技圆月弯刀,为了练好定位球,他常把自己的脚踝扭到令人恐惧的角度,脚掌垂直于地面,为了保护职业寿命,这严重透支了他的运动能力。但他的折返跑和全场跑动距离仍然是全场第一,02年对希腊的封神作,更是做出了迄今为止无人可及的16km的跑动记录。随后他渐渐固定在右路,练出了最好的弧线球传中,踢着好莱坞式的足球,用纵贯半场的长传找到队友杀死比赛,成了欧洲最好的助攻手。
之后远走皇马,与曼联断了联系。违背了终老红魔的誓言,他没有对不起谁,只是于己而言稍显遗憾。
当有人询问他重回英超的可能时,他回答“我不会为除了曼联之外的任何一只英超球队效力。”
关于他的故事,已无须赘述。
吉格斯则在左路继续和时间赛跑,第一次他跑赢了李·夏普,成为了左路固定的首发;第二次,他跑赢了阿森纳,在99年足总杯半决赛打进了名垂青史的“是纯爷们儿的千里走单骑之后就一定要露胸毛”进球;第三次,他跑赢了自己,在三十岁之后保持了自己的状态。他的速度依旧疾如风,烈如火,高速盘带中的变向越发纯熟,像贝克汉姆一样练出了一脚不错的长传和开阔的视野,他们对球场的阅读能力似乎是那一代人中极好的几位。有三位出现在了曼联。他成为队史出场第一人,首发场次第一人,在英格兰顶级联赛效力的连续22赛季中一直保持进球……这个人的伟大已无须形容。
斯科尔斯的位置在逐渐后撤,他越来越像一个操盘手,大范围转移球精准的令人瞠目结舌,默默的梳理球队进攻,控制进攻节奏,不时抽冷子打一脚石破天惊的远射解闷。他看起来没变,连防守还是一如既往的糟糕,拿了一百多张黄牌,或许也是队史纪录,因此错过了99年对拜仁慕尼黑的大逆转。
内维尔和贝克汉姆的右路成为了曼联和英格兰的进攻核心,他的右路长传同样颇具威胁,与小贝在右路彼此相得益彰。基恩出走后成为球队队长,也成为了最反利物浦的球队队长,曾单骑闯过半场示威利物浦球迷,导致kop死忠临终有了这样伟大的复仇遗言“一定要杀了加里内维尔!!!”因为当年被生姜爆头,2010年绝杀曼城时,为他送上了抱头一吻。
他们在一起拿到了6个联赛冠军、2个足总杯冠军、1座欧冠冠军。
99年他们用一分钟为奇迹改名叫做“曼彻斯特联”,随后摘下了联赛三连冠,缔造了一代红魔王朝。
2010年他们再次相聚,彼此静待生涯暮年岁月的裁决。
2011年加里内维尔退役。
2013年斯科尔斯再次宣布退役。
同年,恩师弗格森宣布挂印离职,结束26年的曼联生涯。
月余,挚友贝克汉姆挂靴,告别足球。
他们在最好的年纪相遇,一起奋战愈十年。每一个青春无敌美少年都变成了WQNNMLGB糟大叔,小贝开始渐渐谢顶、小将吉格斯已经变成了“小将”王老吉、生姜退役又复出又退役、加里成了一代文豪,在天空频道指点江山。
从前他们有着相似的人生,如今彼此已渐渐不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老了。
每个人还都清楚记得当年的时光,但学会了向世界投降,这里不会全部如你所想,你需要做的就是遗忘。
昨晚看了直播,看到了旧时光跋涉了无数个日夜前来告别,我却不知该如何迎接,以眼泪或是沉默?
大布换下小贝时我却懂了:这时间啊,兜兜转转,少年又换了少年,故事还舍不得讲完。
满满都是情怀,小贝助攻斯科尔斯,场边站着弗格森,小罗任意球罚完之后,和希曼相视一笑,真的眼泪都要出来了。古今多少事,都付谈笑中。
你们好像胖了,胡子也变长了,背影陌生到,让我觉得见你们是上个世纪的事。然后你们穿上那熟悉的球衣跑动,我就想笑,好像刚刚经过中场休息,我只在电视机前等了十五分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