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结合新闻食用本文:
看问题要看本质,主要看点还是在这老哥因信息网络传播所涉嫌的侵犯侵权著作权问题。
大家知道的著作权纠纷一般都是民事案件,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责入罪的案件较为少见,不过少见不等于没有。
疑似鼠绘汉化组创始人被抓,是因为他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信息网络公开传播海贼王漫画。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即是以他人作品牟利,直接对照这位创始人是否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并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即可。
而未经许可部分,侵犯著作权的入罪行为包括刑法207条所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中的其一: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这里的复制发行不仅仅要理解为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复制发行权,另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亦被明确规定入罪。
另外大家很疑惑于海贼王相关权利人公司估算损失上千万的问题,这其实不是重点。这里给大家简单说明下入罪标准就好了:
非法所得额超过3万元或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500件(部)以上的或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或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即达到入罪量刑标准。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即便涉案金额很小,也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新闻里面其实已经透露了这个关键入罪信息:
经警方进一步认定,王某通过网站、公众号同时转载的侵权海贼王漫画,每一话都有超过10万的点击量。
就简单说说,帮助大家理解背后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