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理解这种想法,
结婚有彩礼正常,,但是也要回陪嫁,有来有往,我见过的一般差距不大,有不少女方甚至多陪。
看楼主妈妈的心思,是准备有来无回了,彩礼收下,嫁妆少陪甚至不陪。
我要是男方估计无法接受这种条件
生死状是民事行为
生命权,健康权是宪法保障,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
宪法看到生死状,他就会一巴掌打在民法脸上,说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啦???
民法通则就会哭着说,爹啊,你错怪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