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姆斯的布查德主教(Burchard of Worms,960-1025)在1023年编撰了一本名为《Decretum》的忏悔规条集,从他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人们认为犯罪者所应做出的忏悔处罚:
杀害主人或妻子的人要么选择死亡,要么进修道院:他要被剥夺一切自由,禁止吃肉,减少面包和水的供应,不能结婚,禁止洗澡和骑马,在教堂里面不能和其他的教徒混在一起;只能站在门廊后面,只有在临终之前才能领圣体。
弑亲禽兽(主要是父母,但也可能是其他亲属)在一年之内必须站在教堂的门廊前面,虔诚地祈求上帝的宽恕。一年过后,他可以进教堂了,但必须侍立在教堂的角落里,再过去一年之后他才可以领圣体。从此之后他再也不能吃肉,每天必须饿肚子直到15点,除了节日和星期天以外;每周要戒酒三天(也包括蜂蜜);不能再参加战争,除了讨伐异教徒之外;出门只能步行。已婚者可以守着老婆,未婚者不能结婚,必须保持单身。在合适的时候,主教可以宣布结束他的赎罪期。总而言之,杀害父母的赎罪要比杀害主人或妻子的的处罚要轻。
乱伦与通奸者永远都不能同自己的妻子睡觉,如果他的老婆不想节欲,还想过性生活,那她可以重新和他人订立合法的婚约。如果是和自己的母亲或姐妹乱伦,这个男人将被判处终身独身,必须一直苦修到死。当然也有处罚不那么严厉的情况:他在同某一个女人通奸之后,这个女人随后又被他的儿子娶回去。犯这种罪的人要赎罪七年,在赎罪期结束后,才能在贵族老爷面前重新宣布结婚。
如果一个男人以“狗子性交”的方式同妻子发生性关系(别问我这是什么姿势),将会受到五天的禁食处罚,只许吃面包喝生水。如果丈夫在妻子来月经期间与她性交,将会受到3天的斋戒处罚;怀孕后是5天,有胎动是10天,在生小孩后的几天内发生关系则是40天的处罚。
对单身汉的通奸是相对宽松的:单身汉与未婚女人或者她的保姆通奸,代价只是20天的斋戒。已婚男人去开焦点勾引诱奸一个女人,将会受到两天的斋戒处罚,未婚男人则只要一天。
鸡奸行为要受到相当严厉的处罚:已婚男人偶尔做一两次要受到10年的斋戒处罚,如果是经常搞的人,要受到12年的处罚;如果是同自己的兄弟发生关系,则要受到15年的处罚。
手淫的处罚是20天的斋戒,孤独一人手淫则要10天,如果是用一截空心木头代替手,要加倍处罚。
与母马,奶牛,母驴之类的动物发生关系的行为可能相对少见。如果犯罪者这样做是因为单身,将会受到7年的斋戒处罚,其中有一年只能吃面包喝生水,并且要终生禁欲修行;如果他有老婆,处罚则是10年;惯犯是15年;如果是个少年犯下这种罪,只要100天的吃面包喝生水就够了。
我只是想说,这些规条规定的这么详细具体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