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真正的善必然是门槛低,而且具有可持续性。
一般表面上看起来是所谓“大善”的行为,不仅不可持续,反而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于结出“大恶”的果实。
1、
《 吕氏春秋·察微篇》里面记载了一个很有名的故事:
春秋时期,鲁国有一条法令:
“凡是将本国流落在外的奴隶花钱赎出来的人,回国后政府一律报销赎金。”
所以,当时许多鲁国民众纷纷在外替奴隶们赎身。
但是孔子的学生——子贡富甲一方,视钱如粪。
有一天出远门,顺路赎回了几个奴隶,回国后拒绝去报销。
于是,子贡一夜爆红,成为了全民偶像。
只有孔子破口大骂:
“自今以往,鲁人不复赎人矣!”(从今以后,鲁国人不会再赎奴隶了。)
2、
为什么?其实仔细想想就不难明白:
子贡的“义不取金”,虽然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名誉。
但同时也将普通人都能做到的“义”无形中拔到了一个更高的标准。
以后若是有人回国报销赎金,听到的可能就不再是国人的赞扬,反而是邻居的嘲笑。
因此,最终的结果就会变成孔子所感叹的:
“自今以往,鲁人不复赎人矣!”
本来是一件前人流传下来的传递正能量的好人好事,却被子贡一手做绝了,做得“后无来者”。
诚然,子贡的道德是比别人更胜一筹。
但是他一个人的“无私”,无形中使得多少个奴隶的命运无辜受累呢?
没错,子贡以一颗“大善”之心,却做出了一件“大恶”之事。
3、
大概几年前,电视上报道过一位姓张的中年男子,人称张大善人。
他是一个普通人家,并不富裕,但舍尽家财,资助了十几名贫困学生读书。
然而,自己的三个子女却都因为交不起学费,初中就相继辍学,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
最后这三个子女忍无可忍,都跟他断绝了父子和父女关系。
请问这个张大善人的捐助行为,算不算是大善?
按照通俗的标准:
他的“善”绝对要比一般的明星富豪们盖学校的"善"更大吧?
可是,他这样的“大善”真的值得效仿吗?在社会上真的具有可持续性吗?
答案是——不值得!没有!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无私到极点,其实就是一种自私。
4、
我们不妨打这样一个比喻:
善,就好比是村里的一片公用田地。
本来每个人谁都能随手种一点庄稼,结一些善果。
但是自从有一年张大善人在这片地里种了罂粟花以后,其他的人无论种什么都难以成活,只好放弃了。最终,“善”的公用地,变成了他一个人的私田。
他无意中将这片“善地”无不知不觉地据为己有。
请问,这不是自私是什么?
所以庄子在《庄子•天道》篇里借老子之口说了一句震耳发聩的话:
“无私焉,乃私也!”
5、
张大善人的“大善”起码有两大遗害:
第一,他的三个子女由于缺乏家庭关爱,从小饱尝父亲“无私”的毒害,出身社会后还能对他人心存温暖和善意吗?
恐怕更可能的结果是:
即使在我们看来一些举手之劳的小好事,在他们眼里也会激起一种本能的警惕,难以伸出援手。
没错,他的家人和亲戚对“善”的偏见会更大,对“奉献”的敌意会更深。
第二,假设有一位富豪,在某天夜里突发善愿。准备在张大善人的故乡建一所学校,这个消息传出去以后,人们势必会纷纷议论:
“你看张大善人,自己一文不名,还坚持资助那么多贫困学生。你再看看那个富豪,家财万贯才只为村子里盖一所学校。富人啊,果然全都没什么良心!”
请问:
这个富豪听到这些流言以后,还会去这个地方行善吗?
别杠!大部分富豪也是普通人,相对于挨骂而言,他们宁愿选择一个没有张大善人的村庄去收获一个别人感恩的好名声。
6、
说完这些,我们不妨再上升一个高度来理解“善”与“恶”。
比如说民间的慈善机构和政府的救济制度,能不能对穷人实行大包大揽,全职全管?
我相信,包括我在内,许多人都是这样的想法:"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可惜错了,答案是,不能!
举个现实的例子,比如德国,德国的养老制度以及救济制度非常发达,世界领先。很多学者曾经提倡中国应该学习和效仿。
但是我们还要知道另一面:
德国同样因为救助产业太发达,一直拖累了整个经济的发展。
因为德国最大的产业就是社会救助产业——从业人员将近200万,相当于德国汽车业、建筑业、采矿业、钢铁业、渔业、飞机制造业及能源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总和。
德国每年财政收入的20%都用于救助产业,有一些地方甚至是40%,可是结果是什么呢?
当然弊端有很多,我只说其中的一个:
比如德国的卫生专家惊讶地发现,从1994 年 到 2010 年,德国的残疾人数量增长了一倍。
为什么?难道是德国人的身体退化了?当然不可能!那是为什么?因为符合残疾人定义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了。
许许多多的本来还算健康的人被那些救助机构故意鉴定为残疾人,目的当然是欺骗政府,从而领救助基金。其实只要有利可图,就一定会有人冒着风险用不正当的手法谋利,你能保证不会有一些人会故意打伤甚至打残一些人,人为的制造残疾人吗?你能保证不会有人故意制造失业人员吗?你能保证一些好吃懒做的人不想工作故意让自己失业吗?
那你向他们这些人提供援助又有什么意义呢?你凭什么将纳税人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拿来救助这些混吃等死的懒人?
前面说的这些事实并不是我一个人信口开河,而是德国的一个记者(瓦尔特·伍伦韦伯)曾经深入调查揭露出来的,他写了一本书书名就叫《反社会的人》,没错,他把德国政府救助的人和以此牟利的人定义为“反社会的人”。
他认为:
德国的救济制度使得富人越来越虚伪,隐匿自己财产,穷人越来越贪婪,挥发自己的欲望。德国的社会制度被过度神化了,实际上正在走向歧途。
7、
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曼昆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同样有对政府救济制度的批评:
他从经济学的角度通过实际案例考察后得出结论,救济制度是弊大于利的,因为救济的力度太大不仅会导致穷人好吃懒做,也会打消一些中产奋斗者的积极性,甚至会无形中瓦解一些富人创业的动力。救济的基金还不如给他们提供一些技能培训和就业教育。
英国的社会学家斯宾塞在《社会静力学》一书中专门探讨过“挤贫法”:
他甚至认为政府就不应该无偿地救济穷人,而是把这些慈善留给社会组织自发地解决,政府留着钱不如多办几所学校来的合算。
所以他说了一句名言:
我们必须把那些为了防止现在的不幸,而给子孙后代带来更大不幸的人,称为“伪慈善家”。
当然,斯宾塞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所以说话难免有些极端。
但是他的观点是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的。因为一味地要求公平,一味地要缩小贫富差距,迟早会拖垮甚至瓦解掉震整个社会向前运行的动力。
这就是人性,谁不想躺着领救济金,谁愿意去起早贪黑去工作呢?所以救济弱者,也要有一个适当的度。
人间所有事,不论“善”“恶”,其实都是一个“度”字而已。
子贡、张大善人、以及德国的救济制度,都是“过犹不及”的“大善”,所以结出的只能是“恶果”。
8、
好了,就此打住,勉强说到这里吧。
最后,附上《格言联璧•持躬类》里面的一句话共勉:
“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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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侠狼,90后文字狂生,夜色如墨,月光如我。
【抖机灵】
1902年,英日同盟建立,日本民众欢呼雀跃,因为日本从此被纳入了帝国主义列强的利益分配系统,开始成为列强的第一步。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中国民众欢呼雀跃,因为中国被纳入了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利益分配系统,开始成为超级经济体的第一步。
然后二十世纪80年代,日本最喜欢看的,就是采访一堆白人,然后看他们如何夸日本,并且在酒吧雇佣白人陪酒女来现实面子。
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代,中国人开始喜欢,看一堆在中国的白人做节目,然后看他们如何夸中国,并请了一堆白人来做广告。
历史都是一种循环,十几年走了日本七十年的过程,也算不错了嘛。东亚中日韩三个民族,虽然彼此互相嫌弃,但骨子里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可否认,世界上有许多对于日本/中国 ,感兴趣有好感的欧美人。只不过,许多我们看到的,已经被做成生意了。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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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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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