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你认识,另一个你不认识,
一个会跟你聊天,跟你吵架,另一个只会哭。
一个能自己照顾自己,另一个需要你照顾。
一个能自己挣钱,另一个只会花钱。
一个夜里还能一起干点心情愉悦的事,另一个半夜不睡觉哭的不让你睡。
两个没有可比性啊!!!
电视剧看多了?医生不会问你这个问题,永远都会优先保证母体的生命,未娩出的胎儿甚至连人权都没有,只有娩出后新生儿才成了广义上的“人”。
敢这么问的医生我建议直接先投诉再起诉,让他尝尝社会主义的铁拳是什么滋味。
相应法条如下:
《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查看详细法条: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470.htm
评论区两个法盲可以自己去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查看详细法条:http://www.npc.gov.cn/zgrdw/npc/xinwen/2017-03/15/content_2018907.htm
在查看法条时我找到了一个很有趣的案件,也是关于新生儿死亡的案例,是山东省医师协会在2016年发表的《新生儿死亡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想要了解的可以点击链接去看看:
@Whhtaafaak 宁去和人大说这句话去,法律是他们定的,宁就说他们反人类就行。
亲爱的,别害怕。如果真有这种选择,我肯定保大,肯定保你。
假如保小而你死了,我就惨了,得一个人带孩子。
保了你而孩子死了,以后再生就是了。万一因为流产而导致你生不了了,也没事。如果我实在想要孩子,反正可以离婚再找其他人。
怎么?很冷酷?全是极端自私之语没有一丝感情和责任?没有感情和责任就对了。即使抛弃了感情和责任,我依然会出于自私之心而保你,还有比这更令人放心的保证么?
更何况我肯定对你还是有感情的,这么长时间相处我不能一直演戏吧。
好了好了,你看了我那么多键政文那么多博弈奇策,难道对我是个什么思维方式还不了解吗?有什么可意外的?你不是很钦佩我的各种上策吗?我在保大保小表态这件事上也有上中下三策,我刚讲的就是上策。你可别叶公好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