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搖滾樂是“演奏樂器”的樂趣大於“唱歌”,流行歌手不是沒有會玩樂器的,但是玩得好的極少(雖說中國搖滾樂手玩得好的也不多吧...),大多數流行歌手的樂器演奏水平可以說自己“不會”都行,甚至有些流行歌手連布魯斯是什麼、哪幾個音都不知道~~
2,搖滾樂的創作不需要假借他人之手,樂隊內部即可完成從詞曲到配器到錄音縮混一系列過程,流行歌手多少還是要靠製作人的,極少數唱作人是一體機~~
3,搖滾樂的表達“忠實自我”,創作題材廣泛一些,不像流行歌曲是“為歌(jin)迷(qian)而唱”,最後只剩下小情小愛了~~
其實也就是這三方面能找到點優越感,剩下的優越感都要看個體上限能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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