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作为股东加入朋友开的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第1页

  

user avatar   guquanzhouk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要想知道做股东有哪些风险,不妨先拿别人做教训。看看别人做股东时,经常在哪些情况下遇到麻烦,甚至不得不打官司。


最高人民法院下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了2014年以来全国各个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可看看,关于股东打官司的判决书到底有多少,都涉及什么问题。从各类判决书书的数量,我们就可以看到,别人当股东,一般都在哪些问题上遇到麻烦。


首先看看股东纠纷最主要的类型及各自的数量。如下图  


再看看各个类型纠纷再公司股东纠纷中所占的比例。如下图 


咱们来理一理这些数据。


1. 股权转让中最容易出问题


截止2016年3月25日,裁判网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是18107个判决书,其中“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一共是8520个,几乎占据小半壁江山。


股权转让涉及到交易,交易环节会发生股权的变动和资金的转移,有“动静”就有可能出篓子。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股权转让易于发生纠纷,也有其合理性。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出现什么问题呢?在裁判网上看到的第一个案子,就是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关于云南白药股权转让的纠纷。据说上当年陈发树从盛大把唐骏挖到新华都集团后,唐骏主持的一个投资项目,就是这个。但是,因为其中涉及到国有股权转让,双方协议中没有处理好国资审批环节,酿成矛盾。最后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其他的问题,还有诸如:股权转让价款欠付,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所涉公司的经营、资产或债务出现情况。

通常股权转让,除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外,还有股权权属转移的问题,最常见的是股权转让后的工商登记,以及将股权情况记录到股东名册到问题。裁判网把这一类问题列为了“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涉及259个判决书,以及“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有55个判决书。


2. 我才是公司股东


与公司有关的判决书中,刨开占了小一半的股权转让纠纷,剩下的将近1万个判决书中,最多的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2229个判决书。“我到底是不是这公司的股东”看样子也容易发生问题。也可以理解,如果我连是不是公司股东都搞不清楚,其他的问题就完全谈不上了。


确认股东资格的问题,通常会出现在进行商业合作的时候,双方把分某个公司的股权作为了合作的条件,之后一方却没有正常拿到股权。比如,我出钱,你去买地,买到土地后成立公司经营土地,你我都是公司股东;结果,公司成立后,你是股东了,我却不是。


确认股东资格的麻烦事,还会出现在委托持股中。我委托你持股,到时候你却说股权就是你的了。比如,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设立的时随便让个朋友帮忙当股东,事后朋友却说这个股权就是他的投资的。


3. 明明是股东,却不知道公司里什么状况


刚刚说的,公司纠纷里,除了股权转让纠纷,其他纠纷的判决书有1万多个。这里其中有1117个判决书是“股东知情权纠纷”,占了十分之一。所以,股东没有办法了解到自己公司的状况,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


很多小股东在公司里没有自己的人,公司的高管、财务都是大股东的人,大股东告诉小股东什么就是什么,说的是不是真实情况,小股东完全不知道。甚至大股东什么都不说小股东也没辙。小股东当然不愿意看着自己的投资完全失去控制,所以,通过法院要回知情权就是小股东们的选择。


比如,很多小股东会在所打官司的时候说,他们从未享受股东权利,知情权也被剥夺,希望公司提供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以便进行比对和审计。而公司的反驳则则认为股东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应该有所限定,而且有时候股东行使股东知情权,往往另有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不正当目的。


4. 公司黄了,我们要分家走人


在法院的判决书里,公司解散纠纷有669个,清算责任纠纷有265个,共计934个,加起来也算是排名靠前的股东麻烦事哩。


公司解散和清算,都涉及到公司最后如何关闭的问题。如果说公司设立是“生”,公司结算和清算就是“死”。股东们打算让公司死,而且,是不是“让公司死掉”、“公司葬礼怎么办”上还发生矛盾,甚至打官司,通常是因为各个股东之间实在合作不下去。


法律规定的公司解散理由有好几项,但是最常见的是“公司经营困难”。实践中的情况是,股东之间发生矛盾,互相僵持,谁都不让谁过的消停,然后公司在股东打架中被搁置了,经营陷入停顿。既然公司已经干不下去了,不如把剩余的财产归置归置,分家走人。公司清算的案件由此发生。


5. 你们开股东会开的有问题


公司决议纠纷也是个大头,一共有828个判决书,只比股东知情权的案件量少一点。


具体来说,公司决议纠纷中最大的两头,分别是公司决议效力纠纷,有379个判决书,以及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有300个判决书。


股东在公司中最重要的权利,我们通常说包括两个,一个说事权,一个说财权。财权就是股东分红、股权转让等直接涉及到“钱”的权利。而事权,就是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决策权,具体体现为股东在股东会中的表决权。股东会表决后的结果就是决议。因此,公司决议纠纷,实际上就是股东在公司行使决策权时,遇到的麻烦。


最常见的问题,是股东会召集程序有问题。在实践中,为了防止其他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很多实际控制人在不得不拿到股东会决议时,故意不告诉其他股东开股东会的事情,或阻扰其他股东参加股东会。


我也旁观过不少公司的股东会,嗯,激烈程度基本上跟台湾立法会早年的做法差不多。从吵架到武斗,从公司会议室到派出所公安局。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程度,赶上电影了。


6. 说好一起开公司,你怎么不掏钱


目前股东出资纠纷的判决书共有687个。


公司刚刚开始一起设立的时候,股东关系还不错,好说好商量,一般不太容易出纠纷。但是公司一旦设立起来了,就会有人反悔抵赖,不肯掏钱。于是,公司发起人在出资上也容易出现矛盾。


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是公司设立时,说好了在某个日子大家一起把投资款拿出来投到公司,结果到期了总有个别股东不愿意出钱。二是有投资人愿意掏钱入股,增资的方式加入公司,结果到期了不愿意交增资款。


7. 公司有限责任是个宝,欠债没人管得了,这是真的吗?


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最大的优点是,一旦在经营活动中负债,只用拿公司资产来还钱,股东个人不会承担责任。因此,很多人都把“公司”作为规避责任的防火墙,有债不用还。


但是,这个好处并不是无限制的。如果股东故意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刻意为了逃避债务,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将公司资产转移出去,造成公司的债权人没有办法从公司中实际追到债,这种做法就过界了。


目前这样的案件量还真的算不少,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判决书有636个。不过从判决书来看,债权人提出这样的诉讼,要赢取官司还真的有不少困难。


8. 你拿公司资产中饱私囊


在裁判文书网上,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的判决书有469个。


随便点开几个判决书,就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述,“某股东将公司财产转入其他公司名下,损害了公司利益,其他股东为公司利益向他提出股东代表诉讼。”“某股东主张,大股东XXX挪用、侵占公司资金2000万元,要求XXX向公司返还2000万元。”


这400多个判决书,起诉的理由大同小异。大多情况下,是控制公司经营权的大股东把公司的资产转入自己名下;还有少部分情况是,虽然只是小股东,但是在参与公司经营中有机会接触到公司资产,于是也悄悄转给自己。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笨”股东,不仅侵占公司资产,而连账目都做不平,还被其他股东发现,那么就会引发诉讼。如果遇到“聪明”股东,那就比较麻烦了,其他股东往往只是在发现蛛丝马迹之后,会通过“股东知情权”诉讼,先查账审计,搞明白怎么回事了,再告“损害公司利益”。


9. 为什么不给我们分红


就像前面说的,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一是事权,二是财权。从公司盈利中分红,是股东最主要的财权。


股东之间在分红上发生分歧,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经营思路不同,有的股东希望钱留在公司,把蛋糕做大了再分钱;有的股东则希望赚到钱了赶紧分红。思路不统一,就容易在分红上闹别扭。


另一种情况上大股东不着急分红,小股东着急。如果分红,大股东还需要跟小股东一起分享公司利润。大股东掌握公司的经营控制权,想要公司利润,完全可以自己通过报销、关联交易等手段,把利润圈出来、落到自己腰包。而小股东生怕利润被大股东转移,所以积极要求分红。


在裁判文书网里,公司盈余纠纷的判决书共有493个,数量不算少。但也不算多。很多情况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要求,只有股东会做出利润分配的决议后,其他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分红。所以,问题的焦点主要在股东会上商讨,转化为法院诉讼的就相对少了。


10. 你把公司执照和公章交出来


在中国商业经营中,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几乎等同于公司本身。公司的任何对外决策都离不开证照印章的使用。因此,可以说,谁实际控制了公司的公章执照,谁就实际控制了公司。


因此,股东之间关于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战,在实践层面更多的体现为公章执照争夺战。很多时候,这“争夺战”甚至就是字面意义的“战争”。撬锁撬不保险柜偷公章执照的,召集保安黑社会抢夺公章证照的,在我的执业经历中也是屡见不鲜。


当然,也有采取司法手段,通过法院要求拿到公章证照的,这就是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目前看判决书的数量也有224个。不过,由于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公章证照应该由谁持有,具体做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定。一旦没有明确说好谁拿着,打官司来并不容易。


好了,这是现在从全国法院判决书数量上统计出来的公司股东诉讼的各类案件排行榜。


相信你作为公司股东,知道哪些问题需要多加留心了吧。




  

相关话题

  兰州兽研所布病事件最新通报,复核确认阳性3245人,赔偿补偿 10 月开始,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表示「由 1200 名选委选特首并非一成不变,也可协商产生」,对此你怎么看? 
  怀孕女性被公司领导强制加班导致早产,宝宝死去,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为什么办一件事在大陆需要那么多证件?其他发展中国家也这样吗 
  为什么同样是被拆迁,有的人能够一夜暴富,有的人却不能得到足够的补偿,甚至要通过自焚保护自己的权益? 
  女方婚内出轨,男方可以告女方吗?女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7月20日上午都美竹再发文「这个世界怎么了……」,可能出现了什么情况?她应该如何处理? 
  警察在处置恶性事件时为什么“不敢”随便开枪? 
  如何证明言论自由的好处大于坏处? 
  我工作的餐厅的男同事是否属于性侵犯? 

前一个讨论
「外公外婆」这个称呼是否有性别歧视的成分?孩子是否可以叫母亲的父母「爷爷奶奶」?这么做是否矫枉过正?
下一个讨论
临近毕业去最高法实习还是律所实习?





© 2024-11-09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11-09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