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是一个快意恩仇,动不动就想和别人决斗的怀古主义者!
1825年1月5日,大仲马因其服饰风格,受到侮辱而进行了决斗。虽然决斗听起来非常英雄和浪漫,但现实并不像各位粉丝们想象的那样,气势磅礴。他的裤子提不起来了,并在决斗中,裤子掉了下来。
19世纪以前的欧洲,因为个人名誉而进行的决斗屡见不鲜,大仲马小说里的法国贵族们为了哪怕是想象中的一点点冒犯就生死相搏的情节就是真实的写照。据记载,在1588—1608年这20年中,仅在巴黎就有8000多人在决斗中丧命。他几乎在所有的作品里都推崇决斗:基督山伯爵 三个火枪手 。《大仲马传》记载大仲马一生有过十三次决斗。
然后主教呢:禁止决斗,决斗就关进去!(大仲马:懦夫)
黎塞留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争议的“反派”;
第一、他是“先事国王,后事上帝”的天主教徒。
按理说,身为法国天主教会的主教,黎塞留的一切行动应该以教会利益为先,但他却宣称自己“先事国王,后事上帝”。
他也是这么做的。
1618年,新教联盟与天主教国家的全面战争。当时法国与西班牙是欧陆的两大天主教强国,彼此敌对。西班牙支持神圣罗马帝国,路易十三便想帮助新教国家对抗西班牙,好让法国独霸欧洲。
但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宗教往往比国家更为重要。半个多世纪前,法国为对抗西班牙与伊斯兰教结盟,结果引发巴黎暴动,闹得身败名裂。有这么个前车之鉴,路易十三也不敢冒险公开支持新教联盟。身为主教的黎塞留却极力主战。为了向新教联盟示好,他停止了对国内新教徒的清洗,还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经济援助。
后来,西班牙将新教联盟打得节节败退,黎塞留彻底撕破脸皮,派出15万军队直接参战,大败西班牙的马前卒神圣罗马帝国,极大削弱了西班牙在欧洲大陆的影响力。
黎塞留的选择在今人看来理所应当,却是欧洲人第一次公开将国家利益放在宗教立场之前。天主教廷对此不以为然,新教徒也因为旧怨不买他的帐,人们嘲笑法国宫廷是间妓院,黎塞留是披着教袍的妓女。
第二、他是文质彬彬的冷血杀手
虽然被后人称为铁血宰相,其实黎塞留在当时的法国人眼中很没有男子气概。
欧洲人以死在决斗场上为荣,黎塞留则认为决斗是一项粗野的活动。他下令在法国全境禁止决斗,鼓励人们都去写诗、作文。
在附庸风雅这一点上,黎塞留和到处写酸诗的乾隆皇帝颇为相似,他不仅自己写诗、写剧本,还请写手帮自己改文章。
当时法国最大牌的剧作家高乃依一度被他奉为座上宾,黎塞留有什么创意都会告知高乃依,然后让他据此写作剧本。可惜高乃依干了没多久就受不了宰相大人蹩脚的创作水平,撂挑子走人。
红衣主教还十分爱猫。他在家中养了14只猫咪,不管是处理文书、接见大臣,甚至是和国王议事时,都要带只猫在身边,是个十足的“猫奴”。
但在涉及政事时,这个“猫奴”杀起人来一点都不手软。
为了应付和西班牙的战争,黎塞留将各区的税负都加重了一倍以上,国内爆发了农民起义。西班牙也不甘寂寞资助法国贵族,在1626年策划了一场针对黎塞留的暗杀。躲过暗杀的黎塞留果断举起了屠刀。他把巴黎东部的古堡监狱改造成国家监狱,专门用来关押反对自己的政敌,这就是后来臭名昭著的巴士底狱。
他公然叫嚣:“给我世界上最诚实的人写下的六行字,我一定可以从中找出理由绞死他。”他因此得到了“红公爵”的恶名,人们都说红衣主教的长袍是用鲜血染成的。
第三、他是和路易十三相爱相杀的权臣。
黎塞留二十多岁进入宫廷,很快赢得了路易十三的宠爱,一路被提拔为宰相。他们共事二十五年,既冲突不断,又鱼水相得。他仗着自己的主教身份,居然在宫中调戏路易十三的王后安娜,甚至穿上西班牙小丑的服装,在安娜面前跳低俗艳舞。
染指王后还不够,黎塞留又找上了国王男宠的麻烦。路易十三的男宠桑·马尔斯一直和黎塞留不对付,还参与对黎塞留的暗杀活动。
黎塞留直接把他宰了,用盘子端着脑袋献给了路易十三。国王面无表情地看着爱人的头颅,对黎塞留说:“看啊,我们的朋友今天脸色是多么苍白。”
路易十三像。他是以享乐闻名的波旁系君主中的另类,阴沉多疑、郁郁寡欢。
路易十三并非懦弱无能的君主。他16岁时就策划暗杀了摄政大臣,唯独对黎塞留的逾越行为一忍再忍。为了安抚黎塞留,他甚至在通信中用上了“亲爱的”(aimer)这种肉麻的词汇。
黎塞留对国王也确实是一片赤诚。他没有子嗣,大部分的遗产都留给了路易十三,说自己这一生“除效忠陛下外,别无他求。”
这对君臣的关系相当微妙。
黎塞留大权独揽,与路易十三多有冲突,但最终还是成就了一段君臣相得的佳话。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敌人,那就是贵族和新教徒。统治法国的波旁家族本来信仰新教,为了获得法国教会的认可才改宗天主教。
于是,路易十三个人的光芒被黎塞留掩盖,却留给儿子路易十四一个强大的法国。
我第一次读《三个火枪手》的时候,还是小学三年级,一开始甚至不是我自己看,而是我爸为了引起我对阅读的兴趣,一页一页念给我听的,一直念到达达尼昂到了巴黎见到德-特雷维尔先生。
小时候,我对于那段历史是不了解的,很自然的接受了所有的设定,红衣主教(及其部下)就是国王(王后,火枪手以及大多数其他卫士)的对立面,认为达达尼昂等人就是应该跟法座斗智斗勇,只要能恶心他,那就是对的。
这部小说是我最喜欢的小说,要说我完整的看了50遍可能都不止,显然,在长大之后再看,就发现黎塞留根本不是我小时候理解的那个红衣主教。最关键的问题就在,黎塞留需要考虑的东西,跟达达尼昂等人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
因为达达尼昂是主角,所以我们代入是大仲马笔下达达尼昂的视角。小说里有一个片段,在拉罗舍尔攻城战篇章的初期,因为火枪手要跟随国王前进,所以还是卫士的达达尼昂先行。他一个人的时候思考了自己来巴黎之后的处境,认为自己树立了红衣主教这样危险的敌人,同时他对于黎塞留对他的容忍感到纳闷,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好几次得罪了红衣主教,那个人物完全可以把他压的粉身碎骨。在紧接着的未遂袭击后,他也一度猜测会不会是一次红衣主教的报复,但是他很快他自己也觉得,“对于那些伸手就能抓住的人,法座是很少采用这种办法的。”
其实他的这种分析只能说半对半错,对的地方在于,他对于红衣主教而言,的确就是那种伸手就能抓住的人,而错的地方在于所谓树立了红衣主教这样的敌人,只是他自己这么觉得罢了,黎塞留根本就没觉得他是一个应该被抓起来扔进巴士底的人。
黎塞留在历史上,毫无疑问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但是哪怕我把自己代入到小说中的黎塞留的视角,仍然会觉得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就如阿多斯在棱堡吃早饭的时候说的,他们这几个人的的确确就是老是挡法座道的人。特别是达达尼昂,一个愣头青前一秒还要跟三个火枪手决斗,然后就跟那三个人在两天内卸了法座七个卫士,他们一行人挫败了黎塞留的钻石坠子的计划,达达尼昂还把德-瓦尔德伯爵捅穿扔在了树林里。我要是黎塞留,扪心自问,对于这几个老是恶心我的刺头,我能做到跟他一样的宽大吗?
其实在《二十年后》中,大仲马多次借小说人物之口表达了对黎塞留的赞美,达达尼昂在带波尔多斯去见马萨林的时候就说了:“老鹰的眼睛已经闭上,现在看着你的不过是一只秃鹫。”,而尽管黎塞留已经去世,但是红衣主教这样的一个头衔,仍然足够对波尔多斯带来心理压力,可见黎塞留在那个时代是何等出类拔萃的人。
这种问题其实你不应该来这里问,因为知乎不是一个单纯的查询回复软件,其中各式各样派别的人都有,单纯回复你问题的人不会太多。你要想知道查查百度或者翻翻历史书就就可以了,要是你实在信不过这些东西,去博物馆看一下也行。要是你做了上述调查还是得不出结论,那你就看看别的民族的服饰,特别是他们的服饰发展史,看看他们以前穿的和今天穿的差距多大,看看他们今天穿的到底有几年历史,然后再对比一下汉族的,我相信你会得出正常正确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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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也说一句,任何民族在他没达到工业化阶段的时候,总会有一部分底层人穿不起能把全身盖满的衣服的,汉族有,和族有,韩族有,藏人有,蒙古人有,白人也有,但是如果有人拿这群人穿不起衣服来论证汉族或者其他民族所认同的民族服饰不存在,那么要么这个人没脑子,要么他蓄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