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
首先明确一下,对外的部门是指什么部门?有好的技术要求合作,是指业务协同合作,还是投资合作?
1,出于业务协同合作:美的作为主机厂(空调、电饭煲等成品化厂商),当需要快速迭代一项新技术时,会有两种考量,A是自研,但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投入、知识产权障碍、大量自研和试错的时间、技术壁垒,消耗机会成本;同时自研后的产品未能经过市场的商业化验证,直接投入到美的的主机产品上,会有应用不足的风险,例如功能不足、产品BUG、架构设计不足、UX/UE不足等。 B 是投资并购,是将此作为重要的业务协同点,在产业上下游寻找协同合作方,通过“购买知识产权资产、联合研发并共享知产、注资/收购拥有核心知产的团队、占领上下游重要产业节点”等办法,短期达成业务协同目的,将新迭代的产品快速投入市场,获得市场先发优势甚至定价权;且这种方法规避了上述A中所述的短板,因为引进的技术往往是经过更多商业验证的、由更专业成熟的团队完成的。 -- 这种需求下,可以联络美的的产品部门即可,或战略规划部门;
2,出于市值管理的合作:作为上市公司,甚至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投资/并购的方法获得更多的优势,例如:利润合并、表外业务的开展、上下游资源的占领、业务快速扩容/成熟化、新业务的快速投产等。 -- 这种需求下,可以联络战略投资部门,或董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