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你先忘掉英国这个汉语词,这个词可以是英帝国可以是大不列颠可以是英格兰可以是UK,没法说,一团乱麻——以下UK,GB,Commonwealth和British Empire这4个词呢,分别是国际主体,政治主体,国际组织和法盲··· ···
英格兰(England)是个国家(country),具体来说,是个王国(Kingdom),1503年开始,在十六世纪,威尔士和英格兰合并成为了英格兰王国。1706年,Treaty of Union,第二年,Act of Union,英格兰和苏格兰进行了合并,从此变成了GB(Great Britain),这也是一个王国。19世纪和爱尔兰又进行了合并,出现了UK(United Kingdoms,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注意没有北),当然日后涉及一个爱尔兰分治的问题;但是这是4个国家通过在各自内部通过法案或者颁布法案,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合并和捆绑,从而组成了UK这样一个政治实体。
第一英帝国,主要是北美十三英属殖民地,西印度和大不列颠组成;第二英帝国,主要由美国独立后的自治领,殖民地,保护国和这时候已经组建的联合王国组成;包括UK,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印度等——第二帝国在去殖民化(Decolonisation)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在法律上赋予各地自主权,最终,大多数自治领和联合王国本身,通过同一国家领袖(国王/女王),由一个叫做“联邦”或者“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的组织组合起来。
英联邦不是一个政治主体,虽然他是一个帝国(realm),但是他仍然一个国际组织——因为他的组成成员,都是完整的主权国家。
在上世纪七十年达到九十年代,去殖民化完成之前,比如埃及,属于“保护国”,1922年,埃及作为埃及王国是一个国家,但是他没有国际主体地位,但是他还不分享英帝国的国家元首认同,而是由一系列跳跃条款被帝国掌握。反过来,英属印度(British Raj),他也是一个国家,但是他分享帝国的国家元首,帝国国王也是印度皇帝。而比如自治领(Dominion),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些国家则有自己的独立政府,帝国国王只对他们有总督任免或者法令上的名义上的权利,换言之,他们和印度一样以帝国元首为国家元首,但是又不像印度和埃及一样通过切实的跳跃法令被掌控。而皇家殖民地(Crown Colony),比如斐济,那就是帝国直接控制的殖民地了。
这个事说白了是英国人对“地方自治”理念的迷恋到了一定程度。法律上,一塌糊涂;只要承认帝国元首是国家元首,其他的基本不会被帝国干涉。这在车同轨书同文,寸土必收的我国不是个很好理解的理念。(当然引发很多理念冲突,比如某些地方HK是否单独列出,这是政治较量,也是理念差异)
当然作为对比,某种意义上,不做世界警察以后,大嘤的分治理念过得还算不错。17年的世界岁入排行里面,UK第6,加拿大第8,澳大利亚12,新西兰41,某种意义上所谓的Labour against Empire的用帝国换福利还是比较成功。所谓铁骨铮铮日不落,一杯红茶可卖国。
咳咳,书归正传,一般说起来,Britain这个词就是GB,UK是UK,realm指整个empire或者Commonwealth。上文中只有UK,才是和PRC一样的国际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