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例如19世纪的爱尔兰的大多数人们想独立,那么他们是正当的。毕竟所谓的“民族认同”很虚无缥缈,当地人的利益以及同之前宣称统治者的差异/矛盾才是重点,我更倾向地域主义而非民族主义。
例如阿尔萨斯-洛林。他们的语言(母语)是德语、取德国名字、文化大多与德意志人相近,历史上还是神圣罗马帝国成员。然而现实如何呢?是否认可自古以来就是德国人的呢?阿尔萨斯人会说“我们说的是阿尔萨斯语,尽管听起来像德语但不是德语”。他们更认可自己是法兰西人,尽管他们的母语和文化并不像法兰西。当然,曾经在法国要整合行政区时候,他们又开始抗议法国了,但是也只是谋求独立而不是加入德国。这些人是不是“逆向民族主义”呢?其实不重要,所谓认同,本来就是主观的,人们应该有这种自游,那不是背叛“民族”而是热爱所在的地域和独特的文化,只要不狭隘排外就都好说。
再如加利福尼亚。一个地区,不是属于某个文化群体或是属于某个权力,而应属于当地所有的居住者和在这个地方生活的人们。这也不代表文化上要和其他地方趋同——每个地方的文化总是有些区别的,但那不是独立的主要原因,而是自治和分权。
不能强迫人们认同“你们的”“民族”,或者“我们的历史”,诺夫哥罗德居民和基辅居民的历史认知凭什么要对互相有同感?又凭什么要听从莫斯科下达的指令?自治只是不受统治而已,不是人们互相为敌。
独立或自治不见得会破坏地区间关系,当然,那是在两个独立地区之间的。如果愿意,每一个地缘部落、地域地区、城邦乃至村社都可以是独立/自治的主体。需要有一个自下而上的联盟来让人们团结,而不是一个自上而下的集中统治机器。那样的联合才是自愿的、属于多数人。
方法不一定是公投,因为人冥需要斗争才能获得自游。
重点不是独立,而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宽容”还是“狭隘”,属于当地居住者还是属于某一撮人。如果一个独立的匈牙利充斥民族主义、迫害少数文化群体,那么不如在奥匈帝国统治之下;如果马其顿帝国直接或者委派统治,下层只得唯命是从,那么不如一个直接冥主的雅典从马其顿帝国独立出去。
我说的“自治”不是名义上的和被统治的;“独立”指的是“实际独立”。我所说的“独立”,不是分裂和无尽的分裂,而是自下而上的另一组合方法——那是世界统一的一步。独立以后的实体,不应该是制造隔阂与矛盾的,而是让当地人自治的、共同拥有的、不排外的。边界仍然是彼此开放,但只对人冥开放;多到数不清的独立实体,小之又小但都是人冥完全拥有,直接冥主,不会互相攻伐;之间仍然是联合的,平等横向联合组成上一级的自治组织,直到最高,共同商议经济计划及各种共同的事务。追溯到最基础,就是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直接冥主聚落村社和公社,但人们并没有封闭的自豪。那种独立实体是自治联盟最基础的一环而非像现代国家那样的明显界限——只有自治,才能保证组织是自下而上;只有联合才是人冥掌控的标志,相信人民共同的拥有。凡在此体系中自游联合的自治体都是如此,是世界人民的阵营、可视做同一个联邦集体。
民粹也要用斯拉夫派民粹主义,不是西方跪舔精英分裂底层的伪“民粹”。
当然,如果独立/自治会给那里带来更强的权威,或者人们更糟的待遇和更少的自游,或者不宽容的狭隘环境和更加不平等的境遇,或者让更加善于剥削和压制的既得利益者统治,那么那样的独立就不如之前(例如穆罕默德阿里让埃及从奥斯曼独立)。反之则很好。如果人冥不能快速拥有一切,那么烂苹果里也是要选好一点点才对。
比起人的价值和平等自游,土地乃至其他任何东西都不足一提;普通人有了前者则实实在在有了后者,否则再多也是在臆想之中。“失地存人,人地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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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延伸的东西,尤其是经济领域,在回复中都已经说明,引用原来的回答。请参考。
回复1:
只要“主体”有了自己的利益,那么显而易见是被少数人控制而非所有人,至少其组成部分不是平等的联合。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区别很大。我的理论基础是“冥主和平论”(此处的“冥主”指安那其的,不是西方代议制),由劳动者自下而上组成的“主体”并由所有人共同控制,这种模式组成的“主体”间不会有冲突(通过集体商议、主体间联合商议而达成利益一致;况且还是同样的完善的直接冥主)。主体若由人们组成则无强烈的归属认同感,所有人都是人冥(因为集体的利益不过是总和与公约数,不能独立于其成员存在)。
如果完全强调个体,就成了“无政府资本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最终仍然难免形成少数人权威的不平等秩序(无论是通过资本还是政治),和强调不平等集体是殊途同归。
很多“矛盾”,尤其是普通个体之间,是必需品资源问题。在不平等的框架下,控制者只扔下一点残渣让人们厮杀争抢而转移矛头。几百乃至一千多年前开始,人类的生产水平相对于让所有人平等、体面而健康地生活是绰绰有余的,但统治者始终占有大部分并用于自己的享乐。无论是“不足”“短缺”还是“需要再生产”,不过是骗局而已;灾难也是借口,往往古代用来掩盖不平等的分配。由人冥共同拥有共同计划共同控制,资源天然地不会有“短缺”,那么并没有值得争抢的。
这种联合是自下而上的,不能用传统的自上而下观念去理解否则不会有完善的解读。
回复2:
不能掩盖阶级性质。另外我指的不是“古典共和”,例如,雅典虽然直接冥主却仍然有奴隶,其“公民”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特权阶层,只是对于公民而言是真正的冥主而已。
我的想法则是所有人都是雅典公民(例如一个村子上雅典,则所有长期生活在那里的人都是平等的公社成员)。况且雅典并不是公有制,也不可能是公有制,经济的弊病早晚也会导致崩溃。
道德素质有依靠,但更多是利益维护——我说的一切体制,都是直接冥主、自下而上,经济上配合以康米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那样全民共同掌握了一切的权力和资源,也就是维护的利益、打击一切可能引起不平等的因素(平等即为各取所需和话语权平等),“野心家”也就是精英主义只要被怀疑有倾向而明确支持精英主义,即会被众人处置。
自上而下只能南辕北辙,另外不需要制衡性和权谋,那只会让人们变成野心家之间交战的战场以及合作吸血的“筹码”。一切精英主义都应视做头号大敌。在自下而上、公有社会的康米框架下将不复存在其他制度才有的问题;经济及话语权的平等和阶级的消灭,以及这种理念深入人心,令鼓动权谋和精英主义的人被第一个处决,那么危害的隐患自然没有了。
如果还不理解,尝试着以另一个思维框架去想想。康米社会不需要生长在“国家”“阶级”这类的泥潭中间,公社联盟不同以往而是应当超越它。
回复3:
我之所以认为那可实现,不是“文化统一”,而是各种不同的同时存在,即“和而不同”。底层人共同的利益会将人们联合在一起,就像Antifa一样。文化差异这种表象文化的不同,不代表利益不同——一切强调等级和不平等不自游的、强调精英主义的都要被彻彻底底净化(也就是清洗,社会文化也是如此),不与等级尊卑相关的文化现象才能保留(或者想保留也行,改变解释,去除关于不平等的部分)。
不同“身份”只代表不同的人——正因为“维度”无限可分,每个人都不一样。现实世界上从不缺乏不同宗教不同母语却是朋友的,也不乏同宗教同地区乃至同父母的兄弟反目成仇、和外人一起杀血亲的。可能都是同一“身份”因同派内部的私仇而联合“不同身份者”。“他者”的概念不是理由,如前面所说“维度无限可分”那就等于不存在明确的。
“民族”,只是被既得利益者人为地夸大一个维度、捏造的认同,而不是朴素的身份认同。那么就制造了不平等、等级地位,应共诛灭之。即使稍有拥护权威的,也应该那样做。
民粹,既是理想,也是利益。真正的理想和真正的利益从来都是同一的,所谓身份认同,天然是淡泊的,很多时候是被欺骗后一叶障目看不清利益,于是有了底层人相残。例如西方的伪民粹,仍然是在精英主导下攻击另一部分底层人,但是真的是他们“抢了资源”吗?其实这就叫一叶障目,把华尔街的都剁了、他们占据的资源充公,底层的普通人哪里有什么“资源”矛盾?精英故意扔下少量残渣又忽悠利用让人们相残而已,转移矛头。
建构高级认同最终仍难免分裂,还要去如履薄冰地谨慎维护。相比民族主义兴起前的奥斯曼,不同母语、不同宗教的人经常住在一起也几乎不用刻意避讳谨慎相处,自然地尊重(凯末尔之前,安纳托利亚的突厥语东正教徒有一两百万,希腊独立战争前的穆斯林亦然甚至东正教徒认同自己是“罗马人”)。
之所以“越交流危机越严重”,因为是精英主导的交流,必然利用这个“身份差异”危言耸听给人们强化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和私利、维护控制。况且还是在精英的世界体系内——经济是资本私有的,权力是精英的,甚至文化的解释和话语权也是。看文化比较清晰却没有看到这些,而这些才是深层的背后缘由。即使没有理想、没有信仰,人冥共同的利益、拥有一切的利益也能自然地让人们团结,这是人民的统一而不是文化的统一(也根本不需要文化统一)。斯拉夫派民粹主义,不依靠领导和阶级。就像民族主义奋起的时代,南俄不同宗教不同文化的底层人在一起组成。
回复4:
不是自上而下的“层层拆分”,而是根本地翻天覆地,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组成。从最下就是公社,成员的话语权平等商议组成的“公约数”“共同体”,传统意义上“政治实体”这种东西似乎是不复存在了(每一个单元都可以是,整体也可以是)。即使最大的整体也不过是由下面的整体组成的,追溯源头是民粹,没有特权阶级的情况下“整体”没有自己的利益,那么就是所有人的影射。
“非己”结果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出现。但也会有一些主张精英主义的人,那些可以让人们的怒火焚烧。
如果是简简单单的民事,由于公有制会减少很多。一些行为由公社的公民大会来裁决即可。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不应代表所有人的想法——细节问题应该留给所有人一同解决,相信人民的智慧而不是高高在上地瞎操心本该属于众人的事情。集体观点,应该完全是其成员在平等情况下的集合才对。那就是人民智慧,而不是精英控制的集体让人们“提建议”。是人们的直接冥主,没有脱产的政客和代理人。
回复5:
大部分疑问在我以前的回答中都提到过,我不希望再重复。
有一些回答有我的个人设想拙见。主要看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