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找个地方写小九,我觉得这个整个电影最大的败笔,可以说,有这个问题存在,本身就证明了电影根本就没有弄好。
这个角色太失败了,她太平淡了,完全没有一点特色,堪称全片最大的花瓶,我猜测这是导演刻意所为,导演就不想让小九有太明显的个性,甚至都不乐意把她画得更漂亮点(老天,这好歹是纣王口口声声的爱妃,开篇的成年版妲己还算可以,你搞个萝莉版妲己不过分吧),从一开始就不想让观众在底下给他们组CP,我明白导演的意思,他想让姜子牙的形象更加高尚,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觉得这个女孩好看,这个女孩讨喜,所以才去救她,而是为了“大义”“大爱”,所以必须只能是出于“救一条生命”,才去救小九,但是导演明显没有弄明白的是,观众根本就没法和这种“毫不为己,专门利人”的想法产生共鸣,况且本身电影表达这种想法的同时,也没忘记自己是个商业片,所以搞得不伦不类的,就好像一个人装高冷,又怕别人真就不去搭理他,于是时不时又赔笑脸,说自己是闹着玩的,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老老实实走大众路线,挣钱嘛,媚点俗,不寒碜,但导演明显是懂了一半,他宁可给你看四不像卖萌,给你看绚烂的画面,都死活不肯给你把小九的故事讲清楚,把小九的形象给塑造好,顺便画好看点,看到中间揭露小九身份苏妲己时,刚开始挺高兴的,居然用了原著的设定,
苏护被这阵怪风吹得毛骨耸然。心下正疑惑之间,忽听后厅侍儿一声喊叫:“有妖精来了!”苏护听说后边有妖精,急忙提鞭在手,抢进后厅,左手执灯,右手执鞭,将转大厅背后,手中灯已被妖风扑灭。苏护急转身,再过大厅,急叫家将取进灯火来时,复进后厅,只见众侍儿慌张无措。苏护急到妲己寝榻之前,用手揭起幔帐,问曰:“我儿,方才妖气相侵,你曾见否?”妲己答曰:“孩儿梦中听得侍儿喊叫‘妖精来了’,孩儿急待看时,又见灯光,不知是爹爹前来,并不曾看见甚么妖怪。”护曰:“这个感谢天地庇佑,不曾惊吓了你,这也罢了。”护复安慰女儿安息,自己巡视,不敢安寝。──不知这个回话的乃是千年狐狸,不是妲己。方才灭灯之时,再出厅前取得灯火来,这是多少时候了,妲己魂魄已被狐狸吸去,死之久矣;乃借体成形,迷惑纣王,断送他锦绣江山。
这是写苏妲己美貌的
话说那妲己绑缚在辕门外,跪在尘埃,恍然似一块美玉无瑕,娇花欲语,脸衬朝霞,唇含碎玉,绿蓬松云鬓,娇滴滴朱颜,转秋波无限钟情,顿歌喉百般妩媚,乃对那持刀军士曰:“妾身系无辜受屈,望将军少缓须臾,胜造浮屠七级!”那军士见妲己美貌,已自有十分怜惜,再加他娇滴滴的叫了几声将军长,将军短,便把这几个军士叫得骨软筋酥,口呆目瞪,软痴痴瘫作一堆,麻酥酥痒成一块,莫能动履。
妲己被九尾夺舍的片段就那么一点,然后关于妲己的故事就啥也没讲,全程喊了半天的阿父连个正脸都没给,导演拼了命地想淡化小九的形象,“就是个无辜女孩,over,就这样,别整得花里胡哨的”,可是这真的搞错方向了,你想把姜子牙搞成那种对事不对人,救小九是出于自身信念,而不是出于小九本身,这没问题,但是你想让观众跟你一起苍生大义,这办不到,也不可能,观众想看的是这个小九本身也没有讨喜的地方,然后才决定支持或者反对主角的行为,就像保护濒危物种都是拿大熊猫来做广告,而不是其它又丑又怪的珍惜动物,这个跟烟熏妆哪吒不一样,况且哪吒还有成年版,小九就真的没有哪怕一点点重现王妃形态的机会,那你给的很多特写镜头,就毫无任何触动人心的地方,导演可能觉得这是真善美,但是看上去就是假大空,不是说要写成言情那种,而是说真的哪怕花一点心思,把小九的形象刻画得可爱讨喜,造型换成萌妹,真的效果会好上很多,至少能争取到更多的观众,毕竟大家都看脸,而不是谁都不去刻意迎合,希望唯美的特效能征服所有人的心,顺便靠萌宠卖点周边。
原著里苏妲己本人的剧情从夺舍处就已经完结了(人类苏妲己早就死了),后面全是九尾干的,那么姜子牙要救的这个原版苏妲己,就真的是个啥事都与她无关的纯·工具人,跟士兵甲,百姓乙没啥区别,所以说怎么想都很奇怪,无辜≠啥事都与我无关,这个角色有潜力,很明显不能作为支持姜子牙舍弃神位,全程护送直到转世的对象,但是既然电影魔改成两人元神拴在一起(虽说不明白为啥这样搞,感觉硬是想给你搞个电车难题),人类苏妲己没有死,但既然都这么改了,那为啥不直接改成一直是九尾操控着苏妲己在做一切事情,那么王妃妲己至少能保住(也就是会有成年形态),效果应该也会好很多,两个成年人至少能有交流,以及更加有意义的互动,而不是像个孩子一样胡闹,而且全程就姜子牙一人在那里苍生苍生地讲,如果把王妃妲己加进去,另一个角度讲苍生之类的,可能会更有意思些。
初读《小王子》时觉得玫瑰虚荣骄纵,仰仗着小王子对她的倾慕便对他颐指气使。后来才懂得,原来小王子没能读懂玫瑰刁蛮任性背后隐藏的多少柔情,不知道她在孕育出花朵之前多么精心地打扮着自己却又装作毫不在意般矫揉造作的小心思;不知道她并不是天真地相信自己仅有的四根刺能够保护自己,而是相信只要小王子在身边便不会遇到危险;不知道她刁蛮地催促小王子为她架起屏风是想获得小王子更多的珍视与照顾。玫瑰经历尚浅,还不懂得如何好好去爱一个人;小王子尽心尽力地照料着玫瑰,以为将自己的一切奉上便是爱的真谛,却忘记了是玫瑰使他的生活芬芳多彩。
小王子精疲力竭,带着沮丧的心情决定离开玫瑰。玫瑰终于懂得自己的虚张声势使小王子疲惫不堪。那些只是想让小王子更加珍视自己的无理取闹的花招,曾折磨着全心全意对待她的小王子。其实玫瑰知道自己并非独一无二,自己的刁蛮只是希望确认小王子的爱是特别的。她终于放下了骄傲言明了爱,也接受了小王子即将离开的事实。小王子没能与玫瑰相守,并不是因为他对玫瑰爱得不够深情,而是太过在乎彼此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故事的结局并不一定要圆满才有意义,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丢失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暮然回首,才会发现原来那些曾经的痛都是成长必须经历的。正是这一份疼痛告诉小王子相爱中不应该只有盲目的迷恋与容忍,而是看到对方身上的所有好与坏,知道对方并非是特别的,但仍愿意彼此携手并进,因为知道对方是世间属于自己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
小狐狸告诉小王子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是心甘情愿的驯服与被驯服,从此以后两个人之间有了独一无二的联结,一个普通人便开始变得与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但与此同时,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建立羁绊就不得不面临流眼泪的风险。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纵使花园中盛开着成千上万的玫瑰,但B612星球上的那朵才是独一无二的。她单独一朵就胜过这世间所有的玫瑰,因为她是小王子浇灌的,是小王子放在花罩中的,是小王子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小王子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聆听过她的沉默。 他们互相驯养过彼此,她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爱着这样一朵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因此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感到心满意足。小狐狸从一开始就明白小王子迟早会与自己告别,可它仍然希望与小王子建立羁绊。它一点一点教着曾经不太懂得爱的小王子他的玫瑰因彼此的驯养而独特,告诉他要对驯养过的玫瑰负责,也眼睁睁地看着小王子离自己愈来愈远,直到告别的那一刻。小狐狸可怜吗?才不是呢,因为实质性的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正如星空的美丽在于宇宙间存在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沙漠的美丽在于苍茫中存在的那一口甘甜的井,在今后的日子里,小狐狸会拥有整个秋天麦子的颜色,也会拥有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两类词的来源不一样。英语的底层是日耳曼语,然后诺曼征服之后又被讲法语的贵族深深影响。
pig这个词来自日耳曼语。现在德语的“猪”也还是pig。饲养动物能直接接触这些活物的基本都是农民。所以他们对动物的用语也就保留下来了。
pork这个词来自法语。古时的肉食者基本非富即贵。他们见到的基本都是烹饪好的熟肉,而平民很少能吃到肉。所以对于肉类的称呼更多地来自于贵族的语言。
1、烤箱:容量不低于30L,功能上至少可以做到单独控制上下管温度
2、厨师机:喜欢烘焙,不建议购买面包机,想做懒人版简化版面包的可以考虑,直接买厨师机,用处多,可以揉面团,打发奶油,打发鸡蛋等等。
相对便宜些的厨师机千元以内可以满足基本家庭需求。当然预算够的话可以买性能更好的。家用的,几百元,几千元,上万元都有。
3、电动打蛋器:电机尽量皮实一些,太弱的机器使用多了电机会烧。不过要在分量和性能间做一个平衡,好的电机内部铜等金属材料用料足,但提起来的手感很重。
比如,我最后添制的,太沉了,手提打时间久了会酸,所以有时候偶尔还会用原来的小机器,那个轻巧。
后来的机器,动力不错,打发蛋白速度快,不过价格也贵,够买之前的三个了,算是各有利弊吧。
4、手动打蛋器
5、厨房秤
6、橡皮刮刀
7、打蛋盆两个:盆深一点更好用,打发不容易飞溅。
容量建议2~3L,一大一小最好,其中一个大一点的盆,建议容量不小于3L。这主要是在做全蛋打发时,体积会膨大的很大,如果6蛋的配方,2.5L满足不了要求,3L都会满满一盆。
材质建议不锈钢,虽然视频里经常看到玻璃容器,那是为了视觉效果,实际用的时候,玻璃容器还是很沉的,举起来远不如不锈钢容器轻松。
如果有个盖的就更好了,可以做为面包发酵容器来用。
8、擀面棍
9、毛刷:硅胶易清洗,棕毛感觉上更健康
10、隔热手套
11、6寸8寸活底蛋糕模各一
12、带盖吐司模一个
二十年前看舰船知识,介绍国外军舰各种高大上,介绍国内翻来覆去的112、113、167,还有四艘破现代,实在是找不到其他可以撑门面的军舰了。
说多了都是泪,真的不容易啊。
当年6000吨就是神州第一舰,如今4万吨小平顶下水竟然可以悄无声息,想都不敢想。
海军的发展真的太快了!
价格?在生死面前你给我谈价格?
如果一个人在家人去世以后,算计家人葬礼花了多少钱,一切从简,恨不得路边刨坑
你觉得这是什么样的人?
这个世界上,养宠物的分了两种人,一种是pet owners,一种是pet parents
前一种拥有宠物,但是宠物就是宠物而已,在这样的人手里,制造的流浪狗流浪猫也最多
养宠物就是为了自己开心,不需要的时候就弃之如敝履
后一种才是是真正的把宠物拥抱进家庭里,作为家庭的一份子
既然是一家人,自然也要共同面对生老病死,以及死后的归属
宠物的离开对于家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心理波动
和宠物之间的依恋关系越深厚,在宠物死去或丢失之后,主人的心情就越是悲痛
很多没有养过宠物的可能很难理解
我自己也经历过家里猫猫的逝去,那种宛若丧亲的悲痛,是无法缓解,无法抑制,无法消除的
虽然明白这种离别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想到他的时候,想到世界那么大却再也找不到他的痕迹的时候,那种失落最容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爆发
我家的猫猫“云杉”是病终的。。。
那种悲伤又源自于内疚,又源自于痛失所爱
这种没有照顾好他的负罪感让我背负了很久,他身上有我们一起的美好时光,有长达4年的人生回忆
可以说他的离开,带走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那时候市面上还没有体面的丧葬服务,只有在宠物医院进行了火葬,甚至连道别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让自家的宠物能有尊严的离开,也让家人能够好好的送别宠物,尽量不要留下遗憾,这样是最好的道别
西瓜视频上这个为宠物善终的提供服务的摆渡人
其实不光是摆渡了宠物,也是摆渡了家人的伤心和难过
尤其是对于家里有小孩的,宠物的意义甚至比对大人的意义大,宠物的离开对孩子的伤害也特别的深
我还记得爸爸去哪儿里面,夏天家的狗狗走了,可以看到夏天当时的反应
从彷徨,到伤心,到恐惧,到哭泣
而夏克立是如何向夏天解释狗狗的离去,我觉是得值得所有家长学习
小孩子其实更多的是想着以后还能见到自家的狗狗,夏克力用以后会在天堂想见弥合了创伤,而在摆渡人那里,可以用小挂坠、小雕像、小墓碑来制造一个怀念的港湾
摆渡人的有句话让我触动很深
生命无分贵贱无分物种
很多人都纠结于为宠物举办「豪华葬礼」是没有必要的
这算是知乎上的热门吵架话题了
那……什么是豪华……麻烦给个坐标……是家庭年收入的多少百分百?
王思聪的狗能坐私人飞机,他的狗还能带两个apple watch,我相信等他的狗狗走了以后会得到一个大家看起来过于豪华的葬礼
但是对于王思聪来说,这些都是他缅怀一个家人一个伙伴的方式
对于城市普通家庭来说,找到一家能提供宠物临终关怀和丧葬服务的机构,将自家宠物的最后一程安排的妥妥帖帖,有经济实力的就立一块墓碑,还在奋斗当中的就买个漂亮点的骨灰盒
有时候对于处在悲伤中的人来说,一些仪式感一些形式感,更多的是为了过心中的那道坎,为今后缅怀和怀念留下一个寄托的地方
我甚至在知乎上看到有人说宠物去世后处理方法是吃掉……
那就省钱了,那还省了一顿饭钱,但是我想问问,心在哪里?
我希望以后摆渡人这样的服务越来越多,只有宠物丧葬行业逐步发展,价格就会平民化,也会有更多的服务种类选择
对于宠物的主人来说,也是量力而行的事情
毕竟陪伴是无价的
单纯的用价格来衡量生命的逝去和家人的缅怀,也是没有意义的
借用视频里面的一句话就是
他们能够这样对待自己的宠物,那对待朋友家人也会有更深的感情,也会有更好的态度去面的这个世界
在国外,这是已经是一个发展成熟的行业
每年以喵和狗为主的动物丧葬行业带来的是数十亿的产业
对于宠物的离世,主要是有三种服务
第一种是火化,这其实是在欧美最常见的服务,毕竟美国和欧洲许多地方禁止居民将动物尸体埋在后院
第二种是宠物葬礼,一般会有专门的林地来安葬宠物,我在一个纪录片里面看到一位英国老人,他家里从40年前开始所有的宠物都埋在同一个宠物林地里面,每失去一个宠物都会增加一个小小的墓穴,上面有宠物的石雕和照片
第三种,是道别服务,这也是情感最充沛,也是最需要技巧的一个业务,需要将宠物的遗体进行打扮和除味,让家里人有机会做最后的道别
以英国为例,整个英国有50家有牌照的拥有火葬场和墓地的宠物安葬公司
因为越来越多的英国人希望给自己的宠物一个更加正式的送别仪式,一家宠物安葬公司每周要进行200多次火化,在他们的官网上可以查到价格,仓鼠天竺鼠是42英镑,大型犬是187英镑,火化一匹马的价格是900英镑
在美国,有个专门的机构叫做Pet Loss Professionals Alliance (PLPA),现在有会员超过200万人
这个机构会为会员提供宠物临终服务,举办葬礼,进行火葬或者土葬,如果有要求的话,甚至可以将宠物做成标本永久保留,不过这项业务现在越来越少的人选择了
说回到咱们国内,其实现在没有明确的政府统计数据表明咱们国家有多少的狗、喵或者其他的宠物
根据亚洲宠物展览会发布的《宠物行业白皮书》,中国的猫和狗的数量在2019年猛增8%以上,接近1亿只
仅为猫和狗提供服务的宠物产业价值就高达280亿美元(2020亿元人民币)
但是这些服务大多聚集在食品和美容上,在丧葬上的发展还在起步阶段,很多宠物医院逐步开始提供宠物火化服务
很多人在宠物逝去以后选择的是自己土葬,我见过很多在小区绿化区里面埋葬动物的
其实这也要蛮注意的
从动物卫生防疫要求来看,土葬的宠物尸体最好深埋于1米深的地下,埋葬处应远离水源,而且要撒上石灰消毒,或先焚烧,再填埋;动物尸体上,应该覆盖生石灰或者20%以上浓度的漂白粉
宠物尸体被埋葬后,一些病原体会自然死亡,但有些病原可以在尸体原的骨髓中存活一年,而其中的芽孢菌类可以在土壤中存活数年,这对环境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这样的操作很多宠物主人其实是没有做到的
所以建议大家还是在选择正规的宠物丧葬服务,让自家的宠物走的干干净净
保守治疗吧。
你说你父母思想狭隘,这个我承认,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没法跳出他们那个年代固有的思想窠臼,是他们那个年代的人的通病。但话说回来,你一棍子就把体制内打死难道就不偏颇吗?
从你的陈述来看,你不愿进体制内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而不是跳出你父母那个圈子观察整个公务员群体。
以我家为例:
我父亲参公,直言周末比上班累,因为上班除了收发室个文件就是天天跟一群领导打牌,到了周末还要早起买菜做饭。
我妈医院事业编,负责后勤工作,这段时间疫情反复,加班加点夜查房是家常便饭。
我警察,六年唯二次请假,一次是我爷爷去世,一次是我扁桃体已经发炎肥大到快贴起来了不得不动手术。一年至少值90天夜班,还另有一个月出差。
体制内人与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狗的差距还大。
现在这个社会,更多的时候不是比好,而是比烂。像你父母这样体制内无权无职的人,他们考虑的,往往不是如何让自己子女更上一层楼,而是维持和他们一样的地位。因为他们确实没有那个能力和资源顶你一把,这种没有优势的情况下,求稳就格外关键。你的父母不是王健林,能拿出好几个小目标的人民币给自己的儿子擦屁股,一旦你有一步偏差,你的父母是没有那个能力给你扶正的。
至于有其他知友说你是温室里的花朵,你觉得好笑,其实大家是看了你最后一段话里的“我真不在乎工资”。能说出这话的人,要么没缺过钱,要么没挣过钱,要么兼而有之。
泻药。
温华。
唯一一个黄三甲没有算到的人。
因为担心哥哥和嫂子的关系闹僵,从而夸一把木剑行走江湖。
然后遇上了要在外游历三年的徐凤年,并与老黄、李子在一起度过了无法描述的一年。
然后襄樊城外与徐凤年再次相遇,被青鸟叫了一声“公子”,开心的不得了。并拒绝了徐凤年把他介绍给李淳罡的想法。然后被黄三甲看中,传授怪人隋斜谷的两剑。
然后两剑学成,听黄三甲的安排去了太安城,在太安城打了四场,三负一平,得绰号“温不胜”。因为他只有两剑,打不过就会认输。(这里想把四场挑战都写出来的,但我只记得其中一个是翠花 ,等空了找一下。)
也是在那个时候(一人想赠剑春秋,一人折剑出江湖。这一章,我没想到会是写温华的,而且是以那样的方式结束。)出的江湖。才入江湖,便出江湖。
一个时辰后黄龙士缓缓走下马车,马车渐渐远去,消失于风雪中。
黄龙士没有急于入院,而是在巷弄来回走了两趟,这才推开门扉。
短短一炷香后,一名年轻男子断一臂,瘸一腿,自断全身筋脉,只存一条性命,只拎上那柄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木剑,离开了院子。
巷中雪上长长一条血。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还得还十二三两,我温华的剑,是你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他在院中,就对那个黄老头说了这么一句话。
然后这个雪中血人在拐角处颓然蹲下,手边只剩下一柄带血木剑。
年轻游侠儿泪眼模糊,凄然一笑,站起身,拿木剑对准墙壁,狠狠折断。
此后江湖再无温华的消息,这名才出江湖便已名动天下的木剑游侠儿,一夜之间,以最决然的苍凉姿态,离开了江湖。
刺骨大雪中,他最后对自己说了一句。
“不练剑了。”
从此江湖再无温华。
因为黄三甲教温华练剑的时候,曾经要求温华练成之后帮自己做一件事。而那件事就是让温华去杀徐凤年。
一辆寻常装饰的马车停下,帘子掀起一角,坐着一个老头,和一名被誉为声色双甲的绝美女子。
入评胭脂榜的女子微笑道:“让他杀徐凤年?”
正是那黄老头的老人,脸色平静点了点头。
绝色美人腰间挂有一只白玉狮子滚绣球的香囊,得到答案后轻轻叹气。
老人姓黄,名龙士,自号黄三甲。
他面无表情道:“见过了温华,尽量表现得贤良淑德,晚饭由你亲手下厨,他给你送行时,就无意间‘多嘴’说一句你仇家在北凉,但具体是谁,先别说,省得弄巧成拙,坏了我布局。”
这头天下名妓夺魁的白玉狮子嫣然笑道:“那北凉世子那边,我该如何做?”
黄三甲笑道:“我自会安排你在合适时间合适地点与他见上一面,到时候你的清白身子,徐凤年就算不要,你也不能再有。”
李白狮收敛笑意,平淡道:“我的性命都是恩师你给的,何妨那点清白。”
老头儿盘膝坐地,说道:“温华不重义,只重情。可天下情之一字,分男女私情和兄弟之情,我倒要看看,这小子舍不舍得拼去他有望成就陆地神仙的剑,舍去他心爱的女子,去换一份短短一年结下的兄弟情。”
其实后面写到温华的章节更能让人感觉心里一暖,这里没有提,有兴趣的可以再去看一下。
来了来了
温不胜终归不负众望,还是没能胜下一场比剑,不过这一次相较前三次落败,总算打了个平手,事后棠溪剑仙还将古剑霸秀相赠,那哥们也不含糊,二话不说就接过挂在了腰间,京城都习惯了这家伙比剑前掏裤裆的不雅做派,跟祁嘉节比剑时还要伤风败俗,找上门去比剑,递了两剑,稳居京城第一剑客多年的祁嘉节正要还以颜色,温不胜就开始嚷嚷认输不打,然后屁都不放一个,也不说什么客气话,一溜烟跑得没影,不说观战的江湖人士目瞪口呆,就连祁嘉节本人都哭笑不得,被两剑惊出一身冷汗,辛辛苦苦扛下剑势剑意俱是出类拔萃的两剑,之后就看到那小子招呼不打就滚远了,观战的老百姓们笑成一团,往死里喝倒彩。
四场找到了三场,分别是:翠花、祁嘉节,还有一个在翠花和祁嘉节之间的没找到,这三次都输了,最后一场和卢白颉打了个平局,而且卢白颉还把自己的霸秀送给了温华。
再给大家分享几段天下大定之后,小年和温小二相见的场景
原本一直懒洋洋趴在围栏上的酒楼掌柜,不知何时已经挺直腰杆,不知为何眼眶有些泛红,听到楼下大门口那个男人的喊话后,嗓音沙哑道:“在。”
男人身边的那对孩子,都仰起脑袋,有奇怪为什么他们爹会这么“不好客”了。
那人又大笑问道:“有无美酒?”
二楼的酒楼掌柜深呼吸一口气,“有!”
那人接着问道:“有无好肉?”
二楼,那个已经离开江湖很久的瘸腿男人,扯开嗓子回答:“有!”
那人略作停顿,问道:“有无木剑?”
曾经狗刨走过江湖,也曾经在京城赢得过温不胜这个偌大名号的男人,咧嘴笑道:“没了!”
楼下男人哦了一声,高声道:“那有无……兄弟?!”
早已不是什么木剑游侠儿的酒楼掌柜,这个落魄离开那座江湖、然后在家乡娶妻生子的温华,抬起那条还没有折断的胳膊,挡在自己眼前,好像是不希望所有客人看到他的模样,用带着压抑的哭腔,笑道:“还有。一直有的!”
小女孩担忧喊道:“爹?”
男人胡乱一抹,放下胳膊后,开心笑道:“没事没事,爹是高兴的……你们那个小年叔叔,来咱们家了……走走走,跟爹一起下楼!”
他牵起女儿的手,儿子则轻轻扯住他另外那只袖管,三人一起快步下楼。
小女孩脸皮薄,好不容易壮胆子想要喊一声徐叔叔或是小年叔叔,没想到那个家伙对她做了个鬼脸后,到嘴边的称呼一下子就给吓没了,赶紧跑。
小男孩温良是最后动身,跑出去几步后,转身喊道:“小年叔叔!”
徐凤年点头笑道:“这次来得急,忘了带见面礼,叔叔下次一定补上!”
小男孩使劲点头,刚转身跑出去几步,又转头喊道:“小年叔叔,我爹说喊你老丈人也是可以的!”
徐凤年这下子是真一口酒喷出来了,估计就差没有一口老血了。
真他娘的是百感交集啊。
温华一只手捧腹大笑。
喝完各自碗中最后的酒,两人都没有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