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没看过《少年的你》,仅从小说构成层面对“融梗抄袭”进行一个质疑。
简而言之,我不认为“融梗”可以作为抄袭判定的理由。如果要判定抄袭,大概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或者说,要么直接讲这本小说抄袭,要么就是没有抄袭,融梗不应该介于其中的一个中间状态被使用。
以下是本文内容纲要,用以方便各位迅速定位:
一、“梗”的存在在小说构成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二、“梗”的雷同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三、有关“融梗”是否构成抄袭的个人看法。
四、有关抄袭判定的个人意见。
一、小说构成
一般来说,在进行写作前总要进行规划。
由于写作过程中的许多突发情况不能预测,为了保证作品整体不至于因受到干扰而失去控制,作者一般会做一些约束准备,一方面对必要素材进行积累,另一方面对小说框架进行构建。
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作者会在完全不进行准备的情况下进行写作。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完成度视作者的能力情况而定。一部分作者可以做到横跨几万字埋设伏笔,而我超过两千字就得写具体纲要。这种对小说控制力的差别普遍存在,不过我在这里做一个假设:
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的作品控制力要比没有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强。
那么,作者在进行一个小说的构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确定一个主题。而确定主题的过程一般会与灵感来源绑定,换而言之,一部分作者是通过一个原型事件来进行主题的确定,这种情况下,作者会同时获得事件原型和主题。另一种情况下,作者是在特定主题下寻找原型事件,网络小说通常就处于这种状态:根据其题材及最终目的,确定小说的主题。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实际上比较抽象,它不能和核心思想等同,更多情况下,它属于一种基调,或者关键要素。
主题是进行事件选择的第一个约束:一旦当事件不符合主题就将事件否决。
在主题的基础上,作者会寻找一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的来源实际上非常广泛,一部分是真实事件,另一部分是经典故事,还有的是作者完全虚构的产物。
一般来说,我倾向于调查真实事件选定原型事件。以此为例,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原型事件的意义:
几天前我去一个中学考察,本来是打算记录我的好朋友“衣锦还乡”的表现。途中却发现了一个情况。
有一个小朋友一直被同学欺负,他去找老师,老师解释成闹着玩,没有理睬。有一天他突然生气了,把以前欺负他的小朋友打了,老师反而惩罚了他。小朋友很郁闷。
我于是将这个原型事件提取了出来。一般情况下,作者不会原模原样的把原型事件引用至故事,他们还需要对原型事件进行加工处理:
譬如说,上面的事件,我将它抽象化为:强势者对弱势者实行双重标准,而弱势者无可奈何。
这样一来,我就一次性消灭了“人物”和“具体情节”两个要素。这样,我就可以把原型事件与主题复合,用复合得到的新主题进行约束,筛选具体情节。
同样的,我也可以仅保留具体情节:弱势者受强势者打压,诉诸权威而没有回应。弱势者于是自己处理问题,反制强势者,此时却受到了权威的干涉。
这种情况下,这个具体情节,实际上更符合于梗的定义。不过现在网络上提到的梗有时也会和人物或背景要素相复合。
而提取原型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精确化主题或者寻找具体情节。精确化主题要受到更高等级主题的约束,而具体情节则会应用到故事框架中,成为主题的具体表现。而人物设定与背景一般会由总体主题和局部主题确定,与具体情节复合,就实现了故事纲要。
以上,我简单重复一下在小说的前期准备中所使用的结构:
也就是:
由此可见,原型故事的确定非常重要,也是“梗”的直接来源。而梗本身在小说构成中所代替的就是情节部分。
那么,我们补充一下另外两种原型故事来源的状态:
从经典故事中获得灵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说,是那些经典故事对作者达成了某种启发,从而使得作者创造了某种结构。同时也有一部分作者干脆提取经典故事的结构拿来自己用,这也无所谓:很明显的,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这一结构已经被反复提取到随处可见了。
而作者自己虚构,这种情况其实一般可以与前两种情况等同。或者说,作者虚构行为本身就是调用自己的经验,而自己的经验就来自于故事或现实经历。
以上,“梗”在小说构成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但单个梗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雷同梗的出现原因
1.约束条件相似
我们知道生物学有个概念叫趋同进化,也就是两种不同源的生物由于受到相似的生活环境的筛选,特征变得相似。而以上面的构成原理为前提,在小说构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举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村上春树和川端康成的作品(自己和自己对比),都存在(自己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的)大框架相似的情形。这大概就是因为其最上级或者较上级主题反复使用的缘故:由于表达思想类似,所以表达手段也接近,虽然具体表现并不相同,但宏观看待,这些作者反复在讲同一个故事。
一部分单元剧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其消灭了主线,换而言之最上级主题分离代替每一个次一级主题,导致次一级主题基本相同,进而导致约束条件也类似。不过单元剧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写坏了,因为自己和自己重复。
网络文学(在这里特指网文)应该是这种情况最普遍发生的地点。由于其收到题材影响强烈,又受商业目的约束,同时作品量大,撞梗几乎不可避免。这种相似一部分是由于接近“最优解”的缘故,另一部分则是模板化写作的结果。我们批判网文的“套路化”严重,实际上就是因为套路本身就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情节最优解。因为有效故而被模仿,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变得不那么有效或引起审美疲劳,故而被批判。
综上所述,在约束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出现雷同情况。
2.原型事件相似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多见,但偶尔也有。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一些作者根据某个热点事件进行改编,从而写出了相似的作品。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们在一同考察后,写出了相似的作品。以网络为载体,可以实现这种共同考察的机会并不多。前段时间我与其他作者去台湾考察,回来写的小短篇就撞了梗。不过这种时候,由于共同考察的作者们互相有联系,一般不会同时发表相似的作品。故而少见。
从相同的经典作品中获得类似的灵感,这种情况当然也存在,不过机会更加渺茫。直观一年讲,可能相隔十年,两个灵魂相似的人撞了个梗,这种情况,与其纠结于雷同,不如说是有缘分。这种情况多发于学生作文,刚学完某个文章就拼命引用。
当然,从原型事件的最后之来源也可以判断,生活经历相似的作者很可能写出类似的作品。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譬如说在相同历史环境下写出的文学作品会有一定的相似性。
3.借鉴或抄袭
一般被我们深恶痛绝的就是最后一种情况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薅羊毛薅久了就能织毛衣。转手把毛衣卖了,就自在。不过有的羊羊大毛多,不在乎几根毫毛,可能不搭理薅羊毛者。有的羊本来毛就少,薅到最后薅秃了,是我我也得发飙。
作者抄袭的话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嫉妒,其二是懒。
第一种情况出现的机会不多,一般是抄名家名作。作者与作者之间普遍是互相瞧不起的关系,因为小说构成的精妙之处不太容易被发现,但丢手艺一眼就看得出来。
第二种情况一般在诸如卡文,或者对小说质量有硬性需求的情况下出现。在卡文的时候,由于懒得进行细致构成,于是抄袭。或者对小说某章节有质量要求,譬如说开篇部分,简介部分,而作者自身能力不足,往往也会寻找范例进行模仿。
三、我对“融梗抄袭”的质疑
首先,以下讨论的“融梗”仅指多情节多来源雷同。
在出现这种“融梗”雷同情况时,由于两个因素影响,雷同的“梗”越细碎,来源越多,作为抄袭的立论越没有说服力。
具体地说:
1.“梗”越基础,它的雷同机会越大。而“梗”的来源越多,抄袭难度,雷同机会也就越大。
针对小说,抄袭指责被反驳的一套常见的说辞是“每个字都抄新华字典”。这种反驳实际上就表现出了一个问题:梗越基础,其组合性越小,越容易在已知作品集中找到雷同点。
在这个比喻中,新华字典可以替换成已知作品的全部情节集。而每个字则可以替换成构成小说的最小情节集。
我们再比喻一下:
设作品情节集
0到9九个数字(即最小情节集)都能在作品情节集中找到。
而两个数字的组合(即复杂情节集)在作品情节集中就没有全部出现了。如70/07
于是数字组合的位数越多,抄袭证明越有力。换而言之,越复杂的情节组合重复,抄袭证明越有力。
同样的,如果扩充进行比较的抄袭来源作品数量,我们这样比喻:
抄袭嫌疑作品:
抄袭来源作品: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抄袭嫌疑作品和作品来源B很相似,以它们两个为对比:
1095860 1096534B
有数字109完全一致,另有5 6非常接近。
而如果将A C加入并对比:
那么,疑似作品的109与B雷同,58与AC雷同,60与C雷同,简直没有自己原创的部分。然而58/60作为两位的数字组合,出现雷同的机会还是比较高。
在进行作品比较的时候,只要作品来源足够广,就一定会增大雷同情节的出现概率。这种时候一些细碎情节的雷同不应该作为补充证据用以论证抄袭,而应该舍弃。
之前看到某本小说被指责融梗上百本小说,实际上属于后面提到的这种情况,大量的样本扩充了用来比较的作品情节库,可是雷同的仅仅是一点细碎的情节。这样一来,在论证过程中,好像原书作者无恶不赦,一连抄袭了上百个作者,可是实际上,可能这个作者仅仅对其中几个作者进行了创造剽窃。
2.受前文所说雷同梗出现原因影响,题材越接近,主题越相似,出现大面积雷同的可能性越大。
这一点在类型文中经常出现,假如一本小说的疑似梗来源来源于多部小说,我们就应该考虑这个梗的来源是否由于同题材所导致,而非草率地下一个全员抄袭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遭遇这种状况时,我们反而应该扩充对比作品集,用大量同题材同主题作品,去除其公共雷同部分,再进行雷同部分比较,以减小由于约束条件相似所带来的影响。换而言之,就是减少“烂梗”被误判为抄袭的机会。
以上,融梗这种说法有一定的不合理。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抄袭判定的过程中能在去除上面两个因素的影响后,还可以认定成抄袭,那么没必要谈融梗,直接炮打即可。
反过头来,如果是因为受到以上两个因素的干涉才做出抄袭的结论,那么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误差太大,没有说服力的。
四、我个人认为的抄袭判定条件
我个人判定抄袭的标准相比较法律标准还是比较激进的。以下仅提供一些判断思路,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问题。
1.直接使用原文而未引用来源。
这一判据最直接,但要谨慎处理诸如百度百科一类的内容……
2.在去除合理的雷同情况下,大量复杂情节组合/关键点来自于同一部/几部作品。
此判定条件需要大量同题材同主题对比材料确定公共雷同情节部分,在排除掉这部分情节后,若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作品在一段足够长度的内容中存在大量复杂情节的雷同,则可判定抄袭。
同时,应当排除如:存在多雷同点,但雷同点细碎且不集中的疑似抄袭来源作品。
3.逻辑链断裂。
此条作为前一条的论证补充,若存在较简单非公共雷同点,且疑似抄袭作品在此雷同点出现严重逻辑链断裂的情况下,可以将此雷同点判定为抄袭。
如果规划相对完善,逻辑应该也是相对连贯的。但一部分作者不写细纲或干脆不打草稿,这种状态也很容易出现逻辑链断裂的情况。判断逻辑链断裂的雷同点相较于第二判据可以简单一些,但仍要保证一定程度的复杂度。
4.终端修辞表述大量相似。
这一根据有混淆借鉴与抄袭的嫌疑。大部分作者不会在具体的表达方法上考虑雷同问题。所以此根据只可作为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充判定的根据。
判断方法如下:
在一段足够长的纯粹功能性内容中,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使用同样的修辞表述结构,譬如递进强调的比喻等。两段功能性内容的目的必须相同,且表达结构必须完全一致。
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判断补充,不能作为单独判断雷同的根据。
大概就是这样了。
“小美,你也不小了……”
“哎呀,妈。”
“你不是有个男朋友嘛,那个大东。”
“他家狮子大开口,非要500万的陪嫁,还要房子……”
母女俩一起叹了口气。
“那,要是咱生孩子呢?”
“200万陪嫁,也要房子。”
“这是什么世道啊。”
“妈……我,我不想结婚了,我自己生一个吧,我去买个精子。反正现在那么多男的都是买个卵子自己生……”
“你跟妈说说你拿啥养?就你那点工资,还三天两头不上班,口红香水一大堆,连自己都养不活吧。楼下的大潘都告诉我了。闺女啊,你咋又辞职了?”
“那公司太变态了,天天让我顶个大太阳跑好几公里去送文件,我抹了三层防晒霜都给我晒黑了。女人的皮肤可怕晒伤了。那经理还不乐意。我那几天不是生理期嘛…结果没控制住,就,就把一杯水泼到经理脸上了……”
“啊?那你自己说说,上次那家合资公司呢?为什么不干了。”
“那天天加班加到深夜,你说我一个女孩子,我怎么干啊。”
“也是,辞了就辞了吧,那董叔叔帮你找的那份工作又为什么辞职了?”
“那什么破单位呀。单位里有几个女的老是针对我,天天说我坏话,上次我不小心把笔掉地上了,那个陈蓉竟然骂我没用。你说有她这么伤人的嘛。还有那个徐佩佩,特讨厌,天天穿得那么low,还各种看不起我们,还老跑到老板那告黑状,上次我就和她吵起来了,最后我让她自己在水房睡的午觉。还有那堆男同事,天天在我面前讲黄段子。厂区里那帮操作工还光膀子,你说我受得了嘛。”
“哎呦,我说闺女啊,你这跳槽经历比你妈我都丰富。你知道现在女人找份工作多不容易嘛!就你这份工作,我还是托了楼下大潘叔叔,给你找的。你妈我都失业三四年了,这把年龄,又是女的,根本找不到工作啊,要不是靠你爸现在还在挣命,咱娘俩早饿死了。”小美妈妈叹了口气,“要说你爸对我是真不错。孩子他生,这把年纪还养着我。我们年轻时,那是真爱呀。那时候刚有男性生孩子的技术,你爸就怀上了,生了你。可是你看看,今天找个愿意结婚的男孩,比找五条腿的蛤蟆还难。陪嫁也是水涨船高。嫁不起呦,嫁不起。”
“妈,那我再找一份工作不就得了。”
“你以为那么好找啊!”
“楼下的鹿涵姐不就刚当上她们公司的总设计了。”
“哎呦,闺女呀,你和人家能比吗,人家爸爸是财政局副局长,人家随便吐口唾沫都比咱拉坨屎大。”
“那黄阿姨她闺女呢?”
“人家蔡徐琨可是国际注册会计师,精通四门语言,布鲁西特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妈原来就让你好好学习好好学习,你就是不听啊。现在连个工作都找不着。”
“妈!你这又来了。”
“你爸爸前几天还给托人问了单位人事处,问问要不要女的,人事处赵大伟直接就告你爸,单位都三年没招过女的了。”
“那贾叔叔那呢?”
“贾老六他们幼儿园?更甭提了。现在的男孩子温柔起来比女人还女人,又有劲,又能照顾小孩子,还能加班。他们幼儿园现在就十个女的,听说都是教育局领导的闺女们。”
“那您说可怎么办啊。”小美有些着急。
“不急不急啊,这种破地方,咱不遭那罪!”
“您说,我要是生孩子,那不是更没单位要了。”
“不会不会。现在都是国家掏钱,产假期间都是国家发工资的,还会给单位一笔误工费。单位都不会拒绝生孩子的。唉,还是工资高的生孩子合适啊。”小美妈咬了咬牙,“要不这么着吧,200万就200万,我们老两口把房子腾出来,住到老房子去。这房子给你结婚用。”
“那哪行啊。我不同意。”
“傻孩子,我们老两口还有个地方住。这房子不也是你在住嘛。将来你说你真失业了,跟你妈我一样,你说你怎么活下去呦。”小美妈叹了口气,“上个月你看那新闻了嘛,允许筛选性别了。将来一定要生个男孩。”
这篇小文发布了以后,就引来大量女权的围观和评论。今早我还看到有人竟然把这篇文章改成男性找不到工作的版本。
男性能生孩子,其实是不可能的。男人又有孕激素,又有雌激素,还得来个大姨妈吧,那不是成了女人?我认为还是人工子宫更靠谱吧。因此这里面的事情其实并不会真实发生。但题主既然这么设定了,咱就这么答。
男性能生孩子后,社会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于过去社会的惯性,许多男性会认为老婆辛苦,或者为了爱情,为了家庭,自己生孩子。在这个阶段,政府在政策上会改为对生孩子的人有所倾斜。这一阶段事实上是现代家庭的延续,只是改为男性生育而已。
第二阶段,随着时间推移,政府会取消对女性在政策上的扶持,社会普世价值也会取消对女性特权的维护,底层男性的婚姻议价能力变强,底层女性的婚姻议价能力变弱。男性可能会更偏向于谈恋爱而不结婚,女性更偏向于结婚。谁经济条件差,谁就生孩子,成为了一种社会共识。灰小子通过婚姻逆袭的事件不绝于耳。由于政策对于一男一女生孩子这种态度大概率没有变化,而且男女之爱并没有受到影响,男女型的婚姻也就大概率没有大变化的。这一阶段,对底层女性的冲击其实是最大的,由于体力上和精力上的劣势,底层女性将彻底被边缘化,她们可能会成为出卖肉体和出卖卵子的主力军。而中高层的女性的职业生涯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为她们为社会创造的价值足够多。这个阶段中下层民众更偏好男孩,在经济条件的恶化下,也许就会筛选性别,造成男性过多。由于社会认知变化、地下黑市的猖獗、性别比例的失衡、生育率过低,政府会不会将生殖细胞的买卖合法化,这个就不得而知了。由于底层女性被边缘化,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政府可能干脆就放开性别筛选。本文也就写的是这个时期,主人公就是典型的低端女性。
第三阶段,女性减少,男性增加,最终的男女比例会稳定下来,社会又将达到新的平衡。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