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就是大型网游,那些什么元宇宙里的资产就像网游里的装备。
问题是现在还没确定以后谁的元宇宙是统一标准,现在投资根本就不知道你投的这个元宇宙能不能成为标准。
这就好像你现在你想给趁一个游戏火之前先充满氪金以后卖账号,但是你怎么知道哪个游戏会火哪个不会火。
一样的道理,我完全赞同以后元宇宙里的资产会很值钱,现在投资会很赚钱,但是你投哪里啊?你投了Facebook的元宇宙,过两年facebook倒闭了,苹果发布VR眼镜成为元宇宙主导怎么办?
如果你自认算不上社科学者、作家,或者陈道明那样的艺术家,不用多想,看书没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同这句话。但说到底,真正能让人类得到进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个体。
我大学毕业后才渐渐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每年看的实体书,没仔细数,摞起来大概是身高两倍吧。
网文也看,比实体书少一些。
一开始喜欢读《1984》、《动物农场》、《美丽新世界》和《菊与刀》这些,很幼稚地认为,看这些书会让自己卓尔不群,“独立思考”。
包括王小波的书,黑格尔的大部头,史铁生的散文。
后来,小说占比越来越高,人文社科只占大约一成。最后发现自己钟爱的还是侦探小说,阿加莎的书只剩下《帷幕》,一直不忍心读。
统统没用。
借用阿婆书里一句话,这人就没什么品味,你看看他读的都是什么书,西部拓荒故事和侦探小说!
不可否认,看书增长了我的知识量,有效提高了我的写作文笔,让我体会了不一样的人生百态,聚会时更有谈资,思考了一些问题,得到一丢丢答案。
但我要告诉你,所谓的提高就这些,你接受吗?
我估计不会接受。
大部分人追求的提高,是那种看得见的生活质量提升,是社会地位带来的自信,是升职加薪,是生活美满。
这没什么不好意思说出来。每个人都有欲望,每个人都有压力,每个人都要生活。
这个题目下的大部分回答,开头阐述究竟什么样的书才算是好书,只要读了这些“好书”,就能实现自我升华。
这其实是个很难征明的论题。
就比如说,我确实认识一些家庭事业都很成功的大叔,客厅里、书房里一整面墙都是书,他们的成功得益于阅读吗?其实未必。
他们喜欢读书,是因为双亲都是有良好阅读习惯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成功,是因为高智商、勤奋、精力旺盛,加之父母督促,考上了名牌大学。
既然能较为轻松地在事业方面做出成绩,早早实现财务自由,从小被爸妈培养出阅读习惯的他们,选择在闲暇时间读许多许多的杂书。
所以,你看,爱读书说是成功的因,不如说是成功的果。
或者换种思路,我们反证这个问题。
假设读书真的能有效提高一个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如果通过读书提升自我的方法真的被开发出来了,而且被证明切实有效,那么,它就一定可以转化为一种商机,一项可盈利的教育产业。
换句话说,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成人读书班”。
多么大量呢?今天你能看到多少考研班、考证班、职业技能培训班,就该有多少“成人读书班”。
有吗?并没有。
倒是”5分钟带你读XXX“这种短视频火了。瞧瞧吧,就算是想读书的人,仰慕书中思想的人,最终的追求也是”不读书“。
30分钟带你读完《战争与和平》!
乖乖,配上苏联版电影的剪辑,质量真的高,好看。
其实30分钟视频对现代人来说也太长了,所以视频分上中下三部,一部10分钟。
哪怕是给美少女和精神小伙网上刷礼物这种社交需求,都被开发成了一年不知多少亿的直播产业。
再打个比方,有创业的打算,就该脚踏实地地考察项目,结识合伙人,筹集启动资金。闲下来了,看看名人传记,打打鸡血,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放松项目。
还有那种,认为读书可以提高自身谈吐和综合素质,进而遇到伯乐的观点。
我只能说,我们活在现实世界里,要适当减少一些幻想,放低一点要求。
也许你真的会在一场晚宴中,跟同样喜欢读书的老板、上级所聊甚欢,伯牙子期。但现实中的绝大多数情况是,这顿饭过去,领导就把你忘了,该干啥干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领导寻思这小伙子既然有时间看这么多闲书,怎么工作上就不能多加把劲?可见他事业上没太大野心。
而同事们的看法则刚好相反,觉得你这是削尖脑袋往上爬,是在花样拍马屁。
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现实世界里,我不秀阅读量,也不提自己喜欢看书。
作为一种爱好,绘画和摄影可以拿来给人看,唱歌和乐器可以请人听,舞蹈更是赏心悦目。
阅读呢?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身边的人认为,你自命不凡,且喜好炫耀这点。
包括很多答案里的用词和腔调,恕我直言,从大众的视角看,不是特别让人舒服。
摄影需要购买昂贵的器材,绘画需要天赋,至于读书,大部分人看来,谁都可以读,谁读都一样。
他们也许没有阅读习惯,也许不能坚持阅读,但不妨碍就这么认为。
在这些人看来,之所以不读书,是因为必须忙活事业和学业,得照顾老人和小孩,要张罗无穷无尽的琐事。
而你,有时间看闲书,必然是牺牲了其中不止一项的时间,逃避了家庭和社会的部分责任。
这样的人,也好意思跑我跟前炫耀吗?
这不是对不对、该不该的问题,也不是社会风气的问题,更不是价值观扭曲、礼崩乐坏的前兆。
人性使然,人都倾向于认为,自己的价值观最正确,手头上的事最紧要。
我父母那辈,平时还是有时间和精力看书的。他们对喜欢读书、坚持读书的人也是发自心底地佩服、敬重。
但世界已经变了。
出于这个原因,现实中,我也极少看到有人抱团交流读书体验。
唯一一次意外,是个漂亮姑娘,她喜欢小说,身边自然而然地围拢了一群男生,争相对情节、人物和文笔发表看法。
西元15世纪,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君士坦丁哼着感伤的希腊民谣,加布里尔嘴里嘟囔着诘屈聱牙的拉丁语祷词,李华默默写着永远寄不出的信,穆罕默德闷了一大碗葡萄汁,跳起了苏菲派的神秘舞蹈,纪念他们的毕业,也纪念他们的走散
这几个意气风发又彼此间惺惺相惜的年轻人不会想到;几百年后,他们中的三位会在一个叫《欧陆风云》的游戏中成为热门角色,另外一位则会成为全国中学生挥之不去的梦魇,也绝不会想到;几十年后,他们会在战场上再次碰面
我不得不承认,自从V走后,我变得愈来愈像一条懒狗,研究论文才打了几个字,就像一滩淤泥一样瘫倒在新公寓并不舒服的单人床上
我现在搬离了我和V曾经的家,与其说我是想逃避曾经和她在一起的回忆,倒不如说我微薄的津贴实在支付不了市区高昂的房租,我来到了郊外一座破旧的小区楼,房东是一个带眼镜的大龄青年,他热情的接待了我:
“我叫阿杰,他们都叫我杰哥,我一个人住,我的房子还蛮大的,欢迎你来租我的房子,不想住了就直接退房,没问题的”
从此我就成为了杰哥的房客,不得不说,虽然他看上去很奇怪,也经常带一些小朋友来家里过夜,但总得来说还是个不错的人,只是有时候,我会想:摘下眼镜的他又会是什么样子
还是说回我自己吧,在这个疯狂追捧理科专业的年代,一个学文科而且还是学历史的,要么就是钱包没问题,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我认为我只是暂时不属于前者,V却认为我永远属于后者
为了远离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在发完最后一条微信之后,V离开了我。按理来说,我这种没有未来的家伙,应该在午夜的天台抽完一条烟之后纵身一跃,给清洁工留下一个大大的麻烦。不过一位山西籍舞蹈家曾经说过:“存在就是一切,一切为了存在”我谨遵前人的教导,继续制造学术垃圾以求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
事情正在起变化,在剿灭了北美奴隶主匪帮最后一个据点之后,伟大的领袖曹丰泽宣布,帝国的历史研究将以何新同志的理论为标准进行
何新同志认为,西方所谓的历史都是一群在几百年前被蜥蜴人进行基因改造的白皮猴子编造出来的。他的思想成为了官方学说,这对于研究西方历史的我来说打击是非常巨大的,毕竟,如果研究对象根本不存在,那么你怎么靠他混饭吃呢?
我坐着绿皮火车来到了伟大的帝都,这里到处充满着欢乐的气氛,不过正在操心下半生饭碗的我并没有心情加入他们的游行
在第七次上访后,有关人员终于接待了我,她以一种领袖家乡的口音对我说:
“害搁这儿捣鼓世界史啊,国师都说了,什么希腊罗马通通都是假的,不存在的,崽啊,找个厂子看门吧,不丢人”
“如果,我能写一篇论文,证明西方历史是存在的呢?”
她以一种极其怜悯和鄙视的眼神看着我,仿佛面前的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她抛出一句话
“那到时候政府会另行考虑”
对于这句明显敷衍的外交辞令,我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拼命构思我的论文。我用原本打算和V买房的钱,在某个要倒闭的博物馆买了四封信,据说是一名古人写给他的外国朋友的,我相信,通过对这些书信的研究,我一定能证明西方文明存在过。说不定V听到这个消息,也会回到我身边
第一封信是用阿拉伯语写的,在我们这个年代,除了躲藏在沙漠里的一些反曹份子,几乎没人会用这种语言。不过我恰好是例外,经过我的一番解读,这封信的内容终于能以汉语的形式展现出来:
亲爱的穆罕默德
你好
毕业之后我们已经五年没见啦,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还是不吃猪肉?我真的搞不明白,猪肉这么美味,你们的圣人为啥不让你们吃?
你的信上说,加布里尔那小子在罗马干的不错,已经成了主教,我就知道他行,我在大明这边也挺好,皇上很宠幸我。你知道君士坦丁那货在搞什么吗?我离的实在太远啦,麻烦你们多照顾照顾他,他读书的时候脸色就臭的跟咸鱼一样,真是担心啊。
我知道你喜欢喝酒,特意拜托郑公公带了一桶我家乡绍兴的黄酒,还有几斤茴香豆。你记得温一温再喝。放心,我知道你们的规矩,酒缸上面写的是葡萄汁。
皇上叫我斗蛐蛐去啦,这信就写到这里吧,祝你安好,再见。
你的老伙计
李华
落款的日期已经模糊难辨,不过从书信的文法和羊皮纸的成色来看,应该是在公元15世纪左右写的,而那几位人的身份,我也模模糊糊的猜到了些许
紧接着,我开始了对第二封信的破译:
穆罕默德
见信安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羡慕你和君士坦丁的友谊,你们是那样的亲密无间,甚至连上厕所都要在一起。可是我没想到,你现在居然会那样对他,和他的国家
你当年不是很向往我大明儒释道一家的氛围吗?你还说回国之后要劝你父亲放下屠刀,为什么你现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写给我的信满口都是圣战?我希望你能听我的劝,回头是岸,这个世界很大,能容下两个罗马
如果你实在执迷不悟的话,我就只能找加里布尔了
李华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年轻的君士坦丁在被西方拒之门外时,同样年轻的穆罕默德在他身后大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加起来都比不上你!”
未完待续
西元15世纪,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君士坦丁哼着感伤的希腊民谣,加布里尔嘴里嘟囔着诘屈聱牙的拉丁语祷词,李华默默写着永远寄不出的信,穆罕默德闷了一大碗葡萄汁,跳起了苏菲派的神秘舞蹈,纪念他们的毕业,也纪念他们的走散
这几个意气风发又彼此间惺惺相惜的年轻人不会想到;几百年后,他们中的三位会在一个叫《欧陆风云》的游戏中成为热门角色,另外一位则会成为全国中学生挥之不去的梦魇,也绝不会想到;几十年后,他们会在战场上再次碰面
我不得不承认,自从V走后,我变得愈来愈像一条懒狗,研究论文才打了几个字,就像一滩淤泥一样瘫倒在新公寓并不舒服的单人床上
我现在搬离了我和V曾经的家,与其说我是想逃避曾经和她在一起的回忆,倒不如说我微薄的津贴实在支付不了市区高昂的房租,我来到了郊外一座破旧的小区楼,房东是一个带眼镜的大龄青年,他热情的接待了我:
“我叫阿杰,他们都叫我杰哥,我一个人住,我的房子还蛮大的,欢迎你来租我的房子,不想住了就直接退房,没问题的”
从此我就成为了杰哥的房客,不得不说,虽然他看上去很奇怪,也经常带一些小朋友来家里过夜,但总得来说还是个不错的人,只是有时候,我会想:摘下眼镜的他又会是什么样子
还是说回我自己吧,在这个疯狂追捧理科专业的年代,一个学文科而且还是学历史的,要么就是钱包没问题,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我认为我只是暂时不属于前者,V却认为我永远属于后者
为了远离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在发完最后一条微信之后,V离开了我。按理来说,我这种没有未来的家伙,应该在午夜的天台抽完一条烟之后纵身一跃,给清洁工留下一个大大的麻烦。不过一位山西籍舞蹈家曾经说过:“存在就是一切,一切为了存在”我谨遵前人的教导,继续制造学术垃圾以求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
事情正在起变化,在剿灭了北美奴隶主匪帮最后一个据点之后,伟大的领袖曹丰泽宣布,帝国的历史研究将以何新同志的理论为标准进行
何新同志认为,西方所谓的历史都是一群在几百年前被蜥蜴人进行基因改造的白皮猴子编造出来的。他的思想成为了官方学说,这对于研究西方历史的我来说打击是非常巨大的,毕竟,如果研究对象根本不存在,那么你怎么靠他混饭吃呢?
我坐着绿皮火车来到了伟大的帝都,这里到处充满着欢乐的气氛,不过正在操心下半生饭碗的我并没有心情加入他们的游行
在第七次上访后,有关人员终于接待了我,她以一种领袖家乡的口音对我说:
“害搁这儿捣鼓世界史啊,国师都说了,什么希腊罗马通通都是假的,不存在的,崽啊,找个厂子看门吧,不丢人”
“如果,我能写一篇论文,证明西方历史是存在的呢?”
她以一种极其怜悯和鄙视的眼神看着我,仿佛面前的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她抛出一句话
“那到时候政府会另行考虑”
对于这句明显敷衍的外交辞令,我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拼命构思我的论文。我用原本打算和V买房的钱,在某个要倒闭的博物馆买了四封信,据说是一名古人写给他的外国朋友的,我相信,通过对这些书信的研究,我一定能证明西方文明存在过。说不定V听到这个消息,也会回到我身边
第一封信是用阿拉伯语写的,在我们这个年代,除了躲藏在沙漠里的一些反曹份子,几乎没人会用这种语言。不过我恰好是例外,经过我的一番解读,这封信的内容终于能以汉语的形式展现出来:
亲爱的穆罕默德
你好
毕业之后我们已经五年没见啦,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还是不吃猪肉?我真的搞不明白,猪肉这么美味,你们的圣人为啥不让你们吃?
你的信上说,加布里尔那小子在罗马干的不错,已经成了主教,我就知道他行,我在大明这边也挺好,皇上很宠幸我。你知道君士坦丁那货在搞什么吗?我离的实在太远啦,麻烦你们多照顾照顾他,他读书的时候脸色就臭的跟咸鱼一样,真是担心啊。
我知道你喜欢喝酒,特意拜托郑公公带了一桶我家乡绍兴的黄酒,还有几斤茴香豆。你记得温一温再喝。放心,我知道你们的规矩,酒缸上面写的是葡萄汁。
皇上叫我斗蛐蛐去啦,这信就写到这里吧,祝你安好,再见。
你的老伙计
李华
落款的日期已经模糊难辨,不过从书信的文法和羊皮纸的成色来看,应该是在公元15世纪左右写的,而那几位人的身份,我也模模糊糊的猜到了些许
紧接着,我开始了对第二封信的破译:
穆罕默德
见信安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羡慕你和君士坦丁的友谊,你们是那样的亲密无间,甚至连上厕所都要在一起。可是我没想到,你现在居然会那样对他,和他的国家
你当年不是很向往我大明儒释道一家的氛围吗?你还说回国之后要劝你父亲放下屠刀,为什么你现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写给我的信满口都是圣战?我希望你能听我的劝,回头是岸,这个世界很大,能容下两个罗马
如果你实在执迷不悟的话,我就只能找加里布尔了
李华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年轻的君士坦丁在被西方拒之门外时,同样年轻的穆罕默德在他身后大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加起来都比不上你!”
未完待续
这题一定要强答一发。对这件事的看法让我觉得是不是我的思维异于常人。以下是个人看法。
第一,宝钗为什么跑去王夫人那。
宝钗住在贾家,是因为王夫人的关系,王夫人可以说是贾府里她最亲的人,现在自己亲姨妈的房里出事了,作为外甥女,过去看看,安慰一下生者,是理所当然的礼数,她不是去发表高论的。
北静王的一个爱妾没了,宝玉还要去道个恼,“爱妾”是主人比较重要的“奴”,“贴身丫鬟”甚至“首席丫鬟”同理,宝钗去问候王夫人没问题。金钏可以类比为黛玉的紫鹃,宝钗的莺儿,如果她们出事了,宝玉,三春乃至熙凤李纨王夫人,是不是也会第一时间去看望。
第二,至少从文本上看,宝钗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里的想法是“这也奇了”
第三,“金簪子”一语成谶,但我并不认为金钏是向宝玉“明志”,有什么“志”呢?她和宝玉不过是调笑几句暧昧一下,并没什么感情基础,而从金钏随便轻佻的举止看,她也并不像晴雯一样是个心高气傲的刚烈人(更何况官方的说辞是弄坏了一样东西,不算什么丢脸的事)。不过是被打被撵走了心里想不开,气性大投了井。在深宅大院里不知检点,又承担不起轻浮的后果,这一句“糊涂人”,严格来说并不算冤枉了她。
宝钗给衣服一节,可能是千里伏线,毕竟金簪雪里埋,宝钗也是未得善终。而从情节设置来看,宝钗其实是被王夫人逼到这个份儿上的“我打算给她两件衣服装裹,手头没有现成的,你林妹妹有可我又怕她多心”这明摆着等你表态呢。这事儿换成黛玉,听舅妈都这么说了,也肯定得自己出点儿血啊。(这里王夫人小人之心了,事急从权,黛玉虽心细,却不是不明事理的人)
题外的,说说本人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吧。可能也会被很多人认为冷漠无情草菅人命吧。
我从第一次读就认为这个事儿匪夷所思。匪夷所思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人们对这一事件所涉及的几个人的评价。
首先,我认为造成最后金钏跳井的后果,王夫人处置失当占三成,宝玉临阵脱逃占两成,金钏本人轻佻冲动占五成。宝钗处理的没有任何问题。
首先,金钏可不是个清纯无辜的傻白甜,在挨打事件之前,就有过她逗宝玉吃自己嘴上胭脂的事儿。事件发生当日又是什么情形呢,宝玉进来,先逗引金钏吃香药,金钏姑娘呢,在王夫人屋里当着假寐的王夫人就敢闭着眼睛衔了,此处还不算太夸张,可以解释为小孩儿玩闹。而接下来,宝玉又作大死,说要跟王夫人讨了金钏去,金钏的态度很值得玩味“有你的只是有你的”,怎么就“有你的”了,就算王夫人自动脑补出两人有私都不算无根无据,毕竟书中人没有读者的上帝视角。然而到此时,王夫人仍然不动声色。要命的是金钏竟然让宝玉去拿环哥和彩云!这不明摆着教人不学好么,哪个当妈的能忍!王夫人打一巴掌撵出去真的不算特别严重的惩罚了,她无疑有这个权力。就算现代,小保姆勾搭主人家的高中生看爱情动作片女主人知道了也会毫不犹豫解除合同吧。
这件事上金钏绝对算不上什么冤枉,她和宝玉这种互动的暧昧程度纵观全书也就仅次于自居准姨娘的袭人,比晴雯的拌嘴撕扇子不知道严重到哪里去了!可人家袭人晴雯都是贾母放到宝玉那照顾他的,就算有点什么也是当时的社会道德体系默认的,但金钏是什么身份?母婢啊,奸淫母婢在当时是灭绝人伦的行为,站在王夫人的角度,这可不单单是勾搭主子了,这是陷宝玉于不孝不义!当然宝玉到处招惹丫头的毛病大家都知道,但你看看人家鸳鸯、紫鹃、翠缕、香菱是怎么做的,稍微过界一点儿赶紧避嫌,因为人家知道分寸和规则边界。更别提真正干净刚强的晴雯了。金钏这些行为倒未必一定是想攀高枝当姨娘(这个可能性也有),但其轻浮不知检点却是板上钉钉的,无论如何也洗白不成天真单纯(真正的天真单纯,参见翠缕香菱)。而她的投井,也真的是太冲动了,王夫人顾及宝玉,一定不会让这件事的真相流传出来的,她完全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可能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但总比自杀惹人非议强。
而宝玉的反应呢,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溜了。这也不奇怪,这没心没肺不扛事儿的孩子分明还没长大,看比金钏亲厚多了的晴雯出事的时候,他的反应也是如出一辙——根本没想过保护这些姑娘,只是在她们死后玩儿点行为艺术自我感动一下。
而王夫人的做法虽然是人之常情,但毫无疑问的,愚蠢。这种事怎么能现事现报呢?连平儿都懂得等过两天寻个别的由头打发了偷盗的坠儿保全大家颜面,作为当家主母的王夫人这么冲动地当场撵人真是太不讲体统了。过阵子,施个恩,让家里把金钏领回去嫁了,岂不又省心又没有后患?还不惹人怀疑。所以曹公隐晦地说王夫人是个“天真烂漫”的人,而对于一个中年的贵妇而言,“天真烂漫”≈脑子不灵光。
最后说宝钗,两个字,躺枪,莫名地就背了个冷血的罪名。她的一切行为,几乎都是必然的。借住的姨妈家出了事,她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能不出于礼节去看一眼么,既然去了,当然是安慰自己姨妈给人家解心宽啊,难道还义正言辞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给人添堵么,这种事儿晴雯都干不出来,那是陆依萍!而“糊涂人”云云,她也确实没有说错。至于为什么没陪着掉几滴眼泪,和尤三姐柳湘莲的事儿一样,她根本就不熟啊,就比如一个不太熟的同事出事了,有人会叹惋几声,有人安慰下逝者的朋友,有人无感,都很正常。掉几滴眼泪赚个心软的名儿其实是成本很低的事儿,但宝钗的性格,恰恰是礼节不错就好,从不惮于表现自己的淡漠,懒得迎合别人去做个现成的好人(比如谁都能看出贾母喜欢风流灵巧的姑娘情致盎然的居室,她虽然出于礼节会点贾母喜欢的食物和戏文,却不会在审美情趣上去迎合,因为那已经超出了她“应该做的”,明明黛玉对自己掏心掏肺心存感激,她也欲盖弥彰一句“只恐我人人之前失于应候罢了”)。这姑娘,真的是将自己疏离于众人之外,自带生人勿近高山仰止气息,相对而言,热情至性的黛玉容易亲近和取悦多了,真真是个可爱的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