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蔡同志在九合一选举中要被翻盘了,开始了新一轮的造势运动。
本来韩国瑜十有八九要翻了民进党的窝,明天开始,菜菜就可以拿金马奖说事,激起高雄民众心中的邪念。
这样做是好事,祖国统一大业是需要蔡英文这样的实干家,而不是马英九这样的软骨头。
真心希望民进党这一次赢得九合一大选,这样对双方都好。我们解决台湾问题就开始倒计时了。
内地的电影荣誉被铜臭污染了。
台湾的电影荣誉被政治污染了。
讲道理在得出这个结论前我都不敢相信这个结论,简直像大象吃起了牛肉,鬣狗开始信佛一样吊诡
不过想想也对,经济不行的时候就是要讲意识形态,就像蛋糕做不大就要讲分蛋糕的方式一样。
发展才是硬道理。
谢邀
在艺术颁奖的舞台上谈政治诉求,就好像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奏国歌,最后就是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做爱的时候行注目礼。
完
起死回生的一界金马奖,非常李安,很明显的已经想逐渐摆脱之前被文艺犯和台湾民粹主义绑架的模式,艺术和商业并重,噱头多多,张艺谋和巩俐的再聚首,邓超和孙俪夫妇双双入围,都是十足的话题,同时也是网络了一年的好电影,不管是中国群众好评连连的我不是药神,还是烂番茄95%新鲜率(刚确认过,已经升到95%)国师再次降临之作 影,还有新生代导演和演员的亮眼之作,一网打尽
要是被文艺犯劫持,不要说我不是药神入围不了,张艺谋的影都得打酱油
我反复说过,电影也好,奖项也好,都必须是张艺谋,李安这种艺术,商业两手抓的人来搞,那些整天嚷嚷着坚持文艺的人说难听点就是文艺流氓,给中国电影市场捣乱的,拿着文艺当鸡毛令箭到处攻击。
但是整个评委名单还是以台湾人为主,说实话我倒不是很期待巩俐会发挥多大作用,从她几次国际电影节颁奖的结果,她是一个容易客观过头而喜欢避嫌的人,不像张艺谋不管不顾 坚持发奖给华语电影,在这点上,大陆系提名人我觉得不占什么优势,巩俐甚至会成为最大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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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俩女的真是嘴太多,不知道说什么了。。。。。。。哎。。
本来这次金马的模式整的已经把自己往华语奥斯卡的逼格上靠了,这俩女的,一段话直接又把金马拽下来,变成绿毛龟的玩物。。。。。。。。
此时此刻心里最苦恐怕是李安导演了,本界的金马奖从筹备的开始已经非常具有好莱坞奥斯卡的模式进行塑造,然后靠着李安导演在华语界强大人脉,华语电影女王巩俐做主席,华语电影老国师 张艺谋 携整个电影剧组降临,再加上刘德华,周迅,孙俪,段奕宏,邓超,徐峥,基本上达到了两岸三地的最大咖的聚会。
更加难能可贵的,这次这么难的颁奖,结果是让人服气的,真正文艺与商业兼顾,影最大赢家,导演奖加三大技术奖,完全符合这部在导演功力和电影技术上 臻至化境的电影,药神以纯商业电影拿下三个分量大奖,展示了金马奖的对于商业电影的接纳性,而大象最佳影片,又体现了金马奖对于文艺电影和年轻导演的捍卫和怜惜(早逝的胡波),巩俐作为数界国际影展的评委果真应了她自己说得她在哪里,公正在哪里(我之前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如果没有那俩女的搞得一出,多少话题性新闻稿可以连着发好几天,光张艺谋和巩俐,还有李安(张艺谋当主席,李安拿奖,李安做主席,张艺谋拿奖)可以炒好几天了。。。
结果呢,被这俩女的一搞,巩俐只能坐在下面不上台了。。。。
更加可怕的,这界金马奖明显只是一个开端,胡波的夺奖可以刺激更多大陆年轻导演把金马视作自己崛起的最佳殿堂, 一个导演奖至少可以让老谋子再去颁一次奖,然后再来一界主席,到时候华语界两大泰山再聚首多少话题。。。
现在呢,毁了毁了全毁了,满屏满屏都是那俩女的
打个比方,李安导演辛辛苦苦张罗了一桌顶级佳瑶,业界顶级人物齐聚一堂,宴会巨大一半,突然出现两个女的拿着一坨狗屎往桌子上一扔,还觉得很伟大。。。
台独小清新的思维逻辑就是把任何地方都当成其展现个人的舞台,她们是爽了,把别人辛辛苦苦那么长久的策划和经营全部毁于一旦
不过放心吧,任她们怎么炒作,我都不想去看那个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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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徐峥,还有涂们,都大说中国电影,两岸一家亲 实际上都是在拼命的想给金马圆个场,无奈还是压不住那坨狗屎的臭味,这次的获奖名单没让我瞎眼,一坨狗屎让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刚搜了媒体报道,国师好像也被拖进去了 ,这俩女的真牛,一下子把华语电影两大泰山一起拖入泥潭,爱心发电的台独势力捣乱的能力 强果真是强
大陆一些人也不要动不动就说应该回怼回去,考虑一下李安导演的心血好不好,这次国师,山争哥和涂们都是以高情商模式在救场,在缓和了,要是真怼起来,无法想象。
上届金马影帝涂们:【再次感谢来到中国台湾金马奖做颁奖嘉宾,我感受到了两岸一家亲!】
本次金马奖,因为有多位华语影坛大师出席,被无数华语电影人和影迷密切关注的典礼,却因为将纪录片奖发给一部台独影片,并让其女导演上台,公然大放谬论,挑衅叫嚣,形如高喊台独口号,而就此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闹剧。
关键时刻,还是涂们这位老艺术家的骨头最硬。某种程度上,也是他挽救了今天得奖的众多内地影人的一时尴尬境遇。
首获金马奖的张艺谋:这几年金马导演奖都很强,正好代表中国电影传承,
获得本届金马影帝的徐峥:这里是专业的电影殿堂,我们聚在这里像一家人一样,我相信中国电影会越来越好。
之后,被李安邀请,而担任本届评委会主席的巩俐,拒绝上台颁奖,以示抗议。所有得奖的内地影人,已经集体退席金马奖庆功晚宴。
背后策动这场闹剧、洋洋得意出席金马奖典礼的台湾当局“伪文化部长”,已经在脸书上公开叫嚣。由是亦可看出,前缀为【台湾】的金马奖终究只是个台湾岛省奖,就算云集了再多的电影大师,邀请了再多的华语明星,骨子里依然透着狭隘的小家子气,纵然能竭力伪装粉饰,欺瞒世人一时,终究上不得台面。
共青团,紫光阁,人民日报等官微均在凌晨时分及时表态:中国,一点都不能少!
至于这次事件有多严重,性质有多恶劣,可以看看昨晚多少影视圈的明星艺人,都度过了不眠之夜,甚至刚刚新婚燕尔,有孕在身的当红小花,也要半夜起身转发【中国一个都不能少】的微博,明确表明自己立场。
当一个以两岸三地文化交流为名义的颁奖平台,竟有人悍然发生了如此恶劣的政治言论,那么之后发生的一切,就已经远不是影视界或者文艺界的事了。每个中国公民都有维护祖国统一的义务,当然也就都需要及时表达自己的立场。
这样的事态进展,并不是某些对金马奖仍不死心的“影评人”和“影迷”,想要装鸵鸟或者轻描淡写,就可以当作不存在、没有发生的!
而此次激进台独分子的公然叫嚣,也让那些隐性台独分子,妄图通过把一个岛内奖项营销成“华语第一大奖”,妄图通过力捧一群台湾艺人和导演走红,掌控华语影视命脉的图谋,就此【功亏一篑】!
当下的华语市场,早已是大势在我,彼为鱼肉,我制人而非受制于人。
只需规定拿龙标在内地上映的华语片,一律不得参评这个连年鼓励台独的金马奖,严重依赖内地市场的香港影人也不敢奉陪了,就能立刻让“金马”立刻变成“死马”,立马影响式微,难以为继。
有那么多华语影坛大咖来给这个一度欺世盗名的所谓“华语第一奖”风光大葬,也算死得其所,还是还是趁早凉了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才是真正的大赢家,实力永远胜于一切鬼蜮伎俩,快哉快哉!
相关回答: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去义乌调查一下哪边选民订制的服装多,准确率可比这些瞎预测准的多。上次川普选举,川普这边订制的衣服可是比希拉里两三倍,希拉里背后即使有各种势力各种背后操控,抵不住川普这边选民多。
像知乎这样掐指一算的,哪里算的过国内专门搞这个的专家,上次这帮专家在川普选举的时候可是几乎全错,结果被最大领导骂成猪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