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没见过世面的女孩我见过一群,
而且是那种不知天高地厚型的。
之前我是在华科校队打篮球,
这是我和我们队友,我身高1.72~
学校里还有一拨女生,
大概是个什么状态呢?
就是她们里面最高的和我们最矮的人差不多高。
(注意合影里神奇的踮脚大法)
就这帮小豆丁
居然还天天吹嘘自己打篮球比我们厉害,
甚至还有人说:
打篮球长得高有什么用?
长得高有什么用?..........
真打起比赛来画面太惨我不敢放,
大概情况就像下面这张图~~~
说明的是,没见过世面不等于没有见过最好的。
没见过世面的第一层是不知道天有多高。一个女孩子如果只是因为没见过最好的东西就被认为是没见过世面,那我觉得这个女孩子要摘掉没见过世面这个标签非常容易,她只需要多看、多体验就好了。几百块钱的一支口红,省一省买一支还是能买得起的。奢侈品买不起,多看一些介绍奢侈品的书,朋友们聊起这个话题也能多说几句。抛开物质层面,她可以去听讲座、看书,知道科学技术、知识、艺术的最前沿是什么样子、到了什么程度。如果没见过世面仅仅指这一层,那见过世面未免门槛太低。
这个观点,作家毕淑敏在《教养的证据》里面也有所提及“教养的证据不是你读过多少书,家庭背景如何显赫,也不是你通晓多少礼节规范,能够熟练使用刀叉会穿晚礼服……这些仅仅是一些表面的气泡”。见过世面也同样适用。
第二层是不知道地有多厚,常见的表现就是把“何不食肉糜”这种话挂嘴边。这一层很多人都达不到,因为这一层需要你亲自去体验这个世界的底线在哪里,贫困的山区、闭塞的小村落、恶劣的环境,落后的教育……这个世界的苦难,光看看、感动一下是很难感同身受的。今年7月,我绕青海旅游了一圈,原来在我国西部,除了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差以外,十月份就白雪皑皑,单一的自然环境导致冬天就是白茫茫一片无边无际,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公路,气温能到零下四五十度,而且还没有暖气,所以那边的小孩只能在夏天上学,学期很短,可还是有人总拿着某些省份高考分数低来嘲笑这些小孩……他们将来上大学,没有见过圣罗兰、Mac,没有穿过耐克,看别人这副打扮,只是心生好奇,我觉得没必要露出鄙夷的神色。另外很多人动不动就拿原生家庭说事儿,总有一种不管什么原因导致你现在过得不如意或者不成功(世俗意义上的)都是因为你原生家庭不行,当事人也苦恼于自己无法改变原生家庭,可我听过奇葩说里面詹青云说过的一句话,大概是一个人从自己既有的条件出发,能有所超越、有所突破,这个人就算是成功的。詹青云这样的,我觉得是见过世面的,是上下都能够得着的人。
最近《读库》发布的一条微博,“杨绛和钱钟书已经捐了数千万稿费给清华,杨绛先生生前再三叮嘱,这些钱资助贫困学生时,一定不要对他们有过高的成绩要求,因为这些孩子从小没有很好的教育条件,要体谅他们的学业不够好。”
第三层是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真正见过世面的人一定是自信而又谦虚的,这一切都建立在对自己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这种了解也包含很多,比如了解自己的优势弱势、了解自己能力的极限在哪里、了解自己在这个世界所处的位置,了解自己的身份。我见过看过几篇《红楼梦》的解析,就开始把自己称作红学爱好者的,也见过读完各种史书还谦虚说自己根本不懂历史的;我见过自己看几篇公众号的文章,就开始在朋友圈大谈香港问题、国际政治问题的,看文字不过是几家观点的糅合,细问下去,她连香港哪一年回归、之前是哪个国家的殖民地都不知道。我见过更多的是没有资源、没有天赋,却受市面上成功学的蛊惑,个个都要辞职去做销售的女孩子,结果都是失败但从来意识不到是因为自己不适合,都认为是自己不够起早贪黑、营销学没有学到精髓。
第四层是 不认同这个社会是多元的,是有左右的,也就是不允许别人有和自己不一样的看法。在追星上,有人喜欢TFboys,她们会立马说我就知道你很low;有人喜欢刘欢、韩红,她们会立马嘲笑说你是老古董。(为避免被diss,我的原意是,追星的逻辑应该是,我不喜欢XX,我觉得他演技不够、有点娘什么的,但是你喜欢这一口,我随你)在穿衣打扮上,有的人不爱化妆但是干净,会有女生觉得这个人不精致、邋遢。有的人喜欢黑白灰,觉得利落、有气质,会有女生觉得这类女生老、性冷淡、装清高。有的人觉得一支几十块的口红涂了气色也很不错,会有女生觉得这种穷人不懂得“女人一辈子一定要有一支迪奥999”的真谛(话说怎么没有人说“女人这辈子一定要读一遍《红楼梦》呢?)在观点的问题上除了一些大是大非,很多时候都是允许多元的,特别是在喜好上面,不应该别人和你喜好不同就去diss别人、鄙视别人。
最后,原答主的签名好像是,我和这个世界皆不完美……见过世面的 原答案 我会 尽力 找 ,我的思路就是根据那篇回答来的,侵删。
这么多赞,那我就传送一下我的其它回答吧。
一个是安利《长安十二时辰》的,真的不忍心这么好的剧被遗忘啊。
一个是给考研党的,我自己的经验贴,暑假快要过去了,考研er们加油啊。
1.去coach的时候我追着人家的店员问这个多少钱?人家说吊牌价,我居然没听懂吊牌价是什么意思?于是我当时觉得应该勇敢一些,就又问了一次,还是没听懂,但是装作听懂了的样子在摸着看着衣服,装逼的时候明白了:哦,是的,就是这么贵。
2.我上个学期去理发店的时候把洗头时放脚的设备当成坐的设备准备要坐上去的时候被店员提醒了。
4.我梳了一个很丑很俗很土的发型,可是自己当时还满怀信心和骄傲的和我的时髦同学尬聊了一下午。
5.出去逛街不小心把人家的衣服碰掉了,我的第一反应是转身逃。可是过了两秒才觉得我就这么没担当嘛?于是我把衣服捡起来放好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这个情景下我的第一反应像极了母亲,不过幸运的是我还有第二反应,也遗憾的是母亲的第二反应还是逃跑,更遗憾的是母亲的第三反应是带脏话骂人家的设备不好,最遗憾的是母亲下一步在朋友圈要告知村民们她可是逛过大商场的人)
6.手机坏了,我的第一选择是去街角的小摊上修理,可怕的是我这么做了之后告诉一个用苹果的同学那里的服务很好,结果人家很礼貌地说他还是去专卖店吧。
7.出去吃饭我的第一反应是出去随便找个角落用便宜得吓人的价钱填饱肚子,还因为自己会节约钱感到又自豪又骄傲。
8.我准备了一百元下定决心去旁边的餐馆吃碗面,但是那次面只花了10元。
9.我为那次旅行准备了两千,结果只花了500不到。
10.当我下定决心要买机票的时候发现只有300多,而不是我想的2000,哈哈哈哈
11.我在店员的恭维下买了一件完全不适合我的衬衫,不适合到啥程度呢?就你所能想象到的程度罢了。
对,就这样,但是我好像没怎么把这些放在心上,若不是碰见这个问题,我可能不会这样仔细去想,去回顾吧。
毕竟我的字典里没有辛酸。
小时候,我妈妈告诉我:
因为你生活在城市里,你会用电梯,会用电脑,知道从哪里进超市从哪里结账。
但有的小朋友生活在农村里,他们可能没见过这些,也没用过这些。但他们分的清苹果树和梨树,他们知道葡萄长在架子上,知道花生长在地里。这些事,你就不知道,也没见过。
你喜欢看漫画,所以你知道很多漫画家,知道他们都画过什么漫画,又从他们的漫画里得到了很多别的知识。这些事可能别的小朋友就不知道。
但有的小朋友喜欢汽车,他们认得出马路上每一辆车的车标,甚至还知道汽车的发动原理。而你呢,就连大众和雪佛兰都分不清楚。
有的女孩经常爱玩,探探米觅都用过,三长两短都见过,而你呢还只知道生物课,
妈妈带你出过许多次国,逛过很多商场和店铺,所以你分得清那些国外的品牌,认识那些价格昂贵的包包和香水。
有的孩子没出过国,甚至没有出过自己所在的小村庄,但他们知道什么季节开什么花,知道它们的名字,知道这是大自然带来的珍贵礼物,他们牵手唱着《栀子花开》,嗅着四溢的栀子花香,买到了心仪的栀子花香水会分享给朋友们,亲手写上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初夏花词最登对”。而你呢,连香精和自然的味道都分不清,只想着偷偷用妈妈的香水去和其他小朋友炫耀。
所以啊,不要自己懂了一点什么别人不懂的,自己见过一些别人没见过的,就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当然,还以为自己很厉害,永远要保持一颗谦虚的心。
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我们从小就念,却鲜有人真的明白其中深意。
每个人的知识结构和成长环境都不同。所以,自己懂的而别人不懂的,带着善意去告诉他。自己不懂而别人懂的,带着善意去请教她。
我想,最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就是那些自以为见过大世面而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女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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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我妈,绝对是我妈了。
我买了一双Nike的新鞋回家,她穿了一会说:“这什么鞋,挺舒服的。”
“Nike的,舒服吧。”
“嗯,比我在集上买的舒服多了。”
第二天,我早晨起来准备去跑步,一看我的鞋没了,我跑到后院去问我妈,没想到她穿着一脚擦到了泥泞的土里,看到我去,回头跟我说:“你这鞋上地不行,太滑。”
我……
有一段时间特别流行穿脏脏鞋,我买了一双回家,我妈看了一眼,没说话,我寻思她没准知道,毕竟她可是洁癖到一定程度的人。
结果隔了几天我回去找我的鞋,发现她把我的脏脏鞋,刷成了小白鞋,完了还跟我炫耀:“你那个特别不好刷,我厉害吧,给你刷的多干净。”
我真的是要疯了。
她真的是一个对现在潮流一点不懂的人。
她过生日,我给买了一瓶迪奥的香水,她也不知道什么品牌之类的,我就嘱咐她好好使用。
周末回家,她蹲完屋地顺手拿起香水,对着屋里一顿喷,完了还回头跟我说:你买这个比空气清新剂还好用,挺持久的呢。”
我崩溃的说:“妈,这瓶香水500多呢。”
我妈说:‘啥,这么贵?’
以后我在回家看到她,就变成了特别小心翼翼的喷一点点出来在手腕上,特别珍惜的样子。
即便如此,她对我却异常舍得。
出去逛街买衣服,只要是我喜欢的她都会满足。
有次,我看上了一件羽绒服,2000多,她自己都没买过这么贵的衣服,看到我特别喜欢,她二话没说就让导购给装起来了。
我有一双鞋子,400多,穿了两年,她挺喜欢的,看了好几次都说等以后有打折了自己也去买一双,结果是经常买回几十几十的鞋,那双想买的一直没买。
我说给她买,她说:你敢,不许买,买了跟你急,我又不总穿。”
我说要买块表,她说那得买牌子的。
我说嗯,我看看
过了几天她又问我,你买了吗?别买太便宜的,不好,我给你钱,买个好点的。
她是啥样的女孩,就是那种对外面世界什么都不懂,一点没见过世面,在我们县城走路都容易走丢的人,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告诉我女孩子要自尊自爱,要知廉耻懂礼貌,永远都要有自己的事业,要孝顺,要善良。
她就是一个把所有见世面的机会都给了自己女儿的妈妈,一个没有见过世面,心怀却宽广的妈妈。
那些说自己不认识潮牌,不知道椰子,认不出奢侈品的,没吃过海底捞,没坐过飞机的,其实都不算没见过世面。
真正的没见过世面,是在苹果手机被当成潮流时,为了一个苹果手机卖掉自己的肾;是上大学之后,看到别人背奢侈品包包,心甘情愿的卖掉自己的卵子导致终生不孕;是为了几件漂亮衣服,主动被人包养或者去做有钱男人的小三;是为了假装自己有钱,借校园贷利滚利还不起,最终愚蠢到跳楼自杀;是自卑感与自尊心扭曲,总觉得别人瞧不起自己,为了不被人瞧不起,而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不过换到了几件奢侈品就洋洋得意,却不知道这回彻底让人瞧不起了。
所有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即便不认识奢侈品,如果能分清水稻和小麦也很了不起。买不起大牌化妆品,只要能用得起大宝,知道尽自己物质水平来爱护自己,不断学习提升自己,这就很了不起。
———以上是原答———
——以下是被抄袭到微博的截图———
如果有人想截图转发,或者标明作者和出处的转发,我并不反感。因为转发者赞同答主,或者想让更多人看到,这是我的荣幸。
但,无耻抄袭,拒不标注来源,不肯删除抄袭内容,拉黑原作者等操作,实在是无法苟同。
不至于不好,但不够好是肯定的。
你不参与,只是以后简历更难写一点,和人打交道比别人更要费精力一点。
也就一点罢了。
因为决定以后好不好的,还是你自己的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够硬,这些就是锦上添花。
专业技能没有,那那没有舌灿莲花的水平也不过杯水车薪。
当然啦,为自己着想,还是参与一个吧。
也别太勉强自己,一个不那么巧言令色的人让他面对这么多黑压压的人头,把心态搞崩了也不行呀。
想交真朋友就去真心喜欢的社团(真朋友爆率不低),想提前学话术进学生会,想填充简历干货去当班委。各有各的好,就看需要什么。
没有顿悟的能力,那么提前积累经验是很重要的,这样走出学校,才不至于彻底一无所靠。
反面例子在此。我骑着鲲溜了四年,啥也懒得参与,爽是爽,只是溜到最后,发现自己身无长物,情商为负,还心高气傲,一度自我厌弃到哭。
现在学乖了点,在人前慢慢磨炼我那负无穷的情商。
我没什么经验可以提供,反正就是告诉你无论如何不能像我这样。可以不参与社交,但不能无技傍身。
总要有个嚼透了的东西。揣在怀里,才有安全感。
初读《小王子》时觉得玫瑰虚荣骄纵,仰仗着小王子对她的倾慕便对他颐指气使。后来才懂得,原来小王子没能读懂玫瑰刁蛮任性背后隐藏的多少柔情,不知道她在孕育出花朵之前多么精心地打扮着自己却又装作毫不在意般矫揉造作的小心思;不知道她并不是天真地相信自己仅有的四根刺能够保护自己,而是相信只要小王子在身边便不会遇到危险;不知道她刁蛮地催促小王子为她架起屏风是想获得小王子更多的珍视与照顾。玫瑰经历尚浅,还不懂得如何好好去爱一个人;小王子尽心尽力地照料着玫瑰,以为将自己的一切奉上便是爱的真谛,却忘记了是玫瑰使他的生活芬芳多彩。
小王子精疲力竭,带着沮丧的心情决定离开玫瑰。玫瑰终于懂得自己的虚张声势使小王子疲惫不堪。那些只是想让小王子更加珍视自己的无理取闹的花招,曾折磨着全心全意对待她的小王子。其实玫瑰知道自己并非独一无二,自己的刁蛮只是希望确认小王子的爱是特别的。她终于放下了骄傲言明了爱,也接受了小王子即将离开的事实。小王子没能与玫瑰相守,并不是因为他对玫瑰爱得不够深情,而是太过在乎彼此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故事的结局并不一定要圆满才有意义,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丢失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暮然回首,才会发现原来那些曾经的痛都是成长必须经历的。正是这一份疼痛告诉小王子相爱中不应该只有盲目的迷恋与容忍,而是看到对方身上的所有好与坏,知道对方并非是特别的,但仍愿意彼此携手并进,因为知道对方是世间属于自己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
小狐狸告诉小王子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是心甘情愿的驯服与被驯服,从此以后两个人之间有了独一无二的联结,一个普通人便开始变得与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但与此同时,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建立羁绊就不得不面临流眼泪的风险。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纵使花园中盛开着成千上万的玫瑰,但B612星球上的那朵才是独一无二的。她单独一朵就胜过这世间所有的玫瑰,因为她是小王子浇灌的,是小王子放在花罩中的,是小王子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小王子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聆听过她的沉默。 他们互相驯养过彼此,她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爱着这样一朵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因此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感到心满意足。小狐狸从一开始就明白小王子迟早会与自己告别,可它仍然希望与小王子建立羁绊。它一点一点教着曾经不太懂得爱的小王子他的玫瑰因彼此的驯养而独特,告诉他要对驯养过的玫瑰负责,也眼睁睁地看着小王子离自己愈来愈远,直到告别的那一刻。小狐狸可怜吗?才不是呢,因为实质性的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正如星空的美丽在于宇宙间存在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沙漠的美丽在于苍茫中存在的那一口甘甜的井,在今后的日子里,小狐狸会拥有整个秋天麦子的颜色,也会拥有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初读《小王子》时觉得玫瑰虚荣骄纵,仰仗着小王子对她的倾慕便对他颐指气使。后来才懂得,原来小王子没能读懂玫瑰刁蛮任性背后隐藏的多少柔情,不知道她在孕育出花朵之前多么精心地打扮着自己却又装作毫不在意般矫揉造作的小心思;不知道她并不是天真地相信自己仅有的四根刺能够保护自己,而是相信只要小王子在身边便不会遇到危险;不知道她刁蛮地催促小王子为她架起屏风是想获得小王子更多的珍视与照顾。玫瑰经历尚浅,还不懂得如何好好去爱一个人;小王子尽心尽力地照料着玫瑰,以为将自己的一切奉上便是爱的真谛,却忘记了是玫瑰使他的生活芬芳多彩。
小王子精疲力竭,带着沮丧的心情决定离开玫瑰。玫瑰终于懂得自己的虚张声势使小王子疲惫不堪。那些只是想让小王子更加珍视自己的无理取闹的花招,曾折磨着全心全意对待她的小王子。其实玫瑰知道自己并非独一无二,自己的刁蛮只是希望确认小王子的爱是特别的。她终于放下了骄傲言明了爱,也接受了小王子即将离开的事实。小王子没能与玫瑰相守,并不是因为他对玫瑰爱得不够深情,而是太过在乎彼此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故事的结局并不一定要圆满才有意义,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丢失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暮然回首,才会发现原来那些曾经的痛都是成长必须经历的。正是这一份疼痛告诉小王子相爱中不应该只有盲目的迷恋与容忍,而是看到对方身上的所有好与坏,知道对方并非是特别的,但仍愿意彼此携手并进,因为知道对方是世间属于自己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
小狐狸告诉小王子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是心甘情愿的驯服与被驯服,从此以后两个人之间有了独一无二的联结,一个普通人便开始变得与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但与此同时,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建立羁绊就不得不面临流眼泪的风险。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纵使花园中盛开着成千上万的玫瑰,但B612星球上的那朵才是独一无二的。她单独一朵就胜过这世间所有的玫瑰,因为她是小王子浇灌的,是小王子放在花罩中的,是小王子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小王子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聆听过她的沉默。 他们互相驯养过彼此,她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爱着这样一朵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因此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感到心满意足。小狐狸从一开始就明白小王子迟早会与自己告别,可它仍然希望与小王子建立羁绊。它一点一点教着曾经不太懂得爱的小王子他的玫瑰因彼此的驯养而独特,告诉他要对驯养过的玫瑰负责,也眼睁睁地看着小王子离自己愈来愈远,直到告别的那一刻。小狐狸可怜吗?才不是呢,因为实质性的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正如星空的美丽在于宇宙间存在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沙漠的美丽在于苍茫中存在的那一口甘甜的井,在今后的日子里,小狐狸会拥有整个秋天麦子的颜色,也会拥有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先回答问题
武士刀不耐用 或者说长刀其实都不太耐用
具体文献里关于刀战的记载不少
比如古代武力值爆表的足利义辉知道对手安排人来砍他,准备了名刀十几把放在一个走廊里一个人群殴来访的刺客,斩杀数人之后刀毁人亡力竭而死。这算是一个剑圣最浪漫的死法了
还有就是新选组某次街头和叛军激战,事后记载每个人的刀要么废了要么要大修。
作者:midair2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9903046/answer/580897355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1864年7月8日,著名的日本武士武装团体【新选组】在一个叫池田屋的旅馆与尊攘派志士发生火并,造成9人死亡。 这次无甲战斗造成的刀剑损害: 一番队 副长助勤「冲田总司」的「加贺清光」... 「铓子」折断。 - 二番队 副长助勤「永仓新八」的「播州住手柄山氏繁」... 「铓子」折断。 - 三番队 副长助勤「斋藤一」的「摄州住池田鬼神丸国重」... 小伤无数。 - 四番队 副长助勤「松原忠司」的「加州住藤岛友重」... 大伤四处,小伤十九处。 - 五番队 副长助勤「武田观柳斋」的「越前住常陆守兼植」... 小伤六处。 - 六番队 副长助勤「井上源三郎」的「奥州白河住兼常」... 无损。 - 八番队 副长助勤「藤堂平助」的「上总介兼重」... 「物打」小伤十一处,近「锷」却有大伤四处,无药可救。 - 十番队 副长助勤「原田左之助」的 「江府住兴友」... 「物打」小伤七处,近「锷」大伤两处。 此外,队士「浅野藤太郎」的「武州重住藤原是一」,「岛田魁」的 「奥州仙台住源兵卫国包」,「三品仲治」的 「备州长船住藤原佑平 」和「佐佐木藏之丞」的「越中住兼明」出现了弯曲情况;队士「筱冢岸三」所用佩刀「云州住家贞 」的「物打」折断。
影视作品里也有比较真实的反应锐器消耗的
比如方世玉身背十几把刀去砍人的
七武士最后大战到处备刀砍一把扔一把的
单说武士刀不耐用不太公平,应该说大多数细长造型的锐器都不耐用,开刃越多越薄的越不耐操。先要明确武器重量是有限制的,一般单手兵器不超过3磅重,刀身越长肯定就越薄,也就越不耐操。很多武器在设计的时候为了提高耐久度,都是不开刃或者半开刃的,刀身一大半是钝的,只有刀尖那一块有开刃。用的时候靠捅和刺而不是砍。最极端的就是刺剑,就是个菱形铁条,强度反而非常高,甚至有专门用刺剑去砸断别人武器的招数
刀刃非常容易损伤,刀刃损伤之后武器切割能力是直线下降的
比如下面视频这个,美国大师级别的刀匠(david baker,漫威电影里冷兵器的制作者)打造的大马士革夹钢长弯刀在经历了三轮轮强度测试之后,也就是砍了不到二十次,砍得还是猪肉、羊皮、竹竿和木桩子这些比较软的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劈砍能力了,连布甲都不能破防。刀也歪七扭八元气大伤了。视频里没有显示,另外那个小哥打造的弯刀稍微好一些,刀没有毁,但也不能砍破布甲。这还是现代工艺现代材料顶级工匠的手打武器,质量应该完爆日本贫铁矿打造的武器。一般的长刀这样用估计已经断了
https://www.zhihu.com/video/1272485780876333056这也从侧面证明了,锐器的破甲能力非常一般,都不需要铁甲,普通的皮甲/藤甲/纸甲就能抵抗大多数轻型锐器的劈砍。当年参加过械斗的老炮们大概都知道,皮夹克能防砍,特别是美国空军的夹克真的是耍帅防身两不误。但不防捅。
被我这么一说是不是觉得刀除了帅之外非常鸡肋?确实很鸡肋。刀其实应该用来切割,不太适合劈砍
一把刀拿来随便操一操,就变成这样了。就这其实还算保持的不错的,毕竟刀还是直的。
适合劈砍的刀也有 比如狗腿刀,说是刀,实际这个重心更接近斧子。你看看这厚度,而且刀刃也短,这个厚度做长一些就太重了抡不动了
这个造型走下去 就是战斧 跟一般人想象的不同 战斧一般都挺薄的 不是消防斧那么厚重一大坨 单手战斧的重量一般也不超过三磅重 再沉砍出去就拉不回来了 破绽太大
所以劈砍其实主要是靠武器的重心转移,而不是锋利度
另外就是弧度和长度的问题,步战的时候直刀比弯刀要好控制重心,马战用弯刀更舒服因为可以拖刀增加切割面积。
长度也是在一定范围内比较好用,不是越长越好,一般刃长不要超过使用者身高一半,不然很多战技不好发挥,刀太长了收到鞘里拔出来都费劲。古代日本打刀刃长在60-80cm这个范围,因为古代日本人个子矮,平均身高140cm左右,70cm的刀刃加上刀柄就快一米长了,别在腰上都容易拖地。再长一点比如野太刀,就是纯双手武器了。而且刀刃越长对工艺要求越高,也更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现代设计的长刀尺寸会更大一些。
游戏里比较真实的就是怪物猎人,砍两刀磨磨刀再砍,还有就是绿帽奇侠在野炊里的林克,每次出门都背十把刀才够,每把刀砍个三五十次就烂了扔掉。
刀剑的优缺点都很明显,
优点:
逼格高
易携带
缺点太多了:
对制造者水平要求高
对使用者水平要求高
贵
不耐操
需要大量维护
攻击距离短
所以一般而言刀剑不会用于战场列装,比较适合城市治安战,比如锦衣卫,新选组这些高级特务一般都是砍无甲的才会装备刀剑。
然后过去捕快,走江湖防身比较流行铁尺。这玩意挺克制刀剑的,专门有破刀的招式,比如两手架住对手刀剑,一错一剪,就把对方武器给卸了。这玩意在日本也很流行。忍者神龟某只就用这个。携带也方便,别裤腰带里就行了。而且还便宜,一两银子找村口铁匠打一副,就能废了别人祖传的宝刀宝剑。想增加杀伤力就把头磨尖再稍微开个刃,捅谁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