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
看到下面一老哥的一回答,笑死我了~
:离设备越远收入越高
然后就直接给我整懵逼了,又经历一系列的心里活动,搞笑→自我怀疑→困惑→深思→豁然开朗→云淡风轻。
仔细一想,事实好像不谋而合~
该死,作为一个老油条的我怎么会生出这样的想法呢!
大boos:喂! 老班吗? 公司网络出问题了 赶紧过来瞅瞅 别耽误大家加班
我:好勒~ 马上到
月中:您好,您的长沙银行卡到账4853元,请注意查收~ (双眼流下了兴奋的泪水)
ps:以上均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凑巧...
建议大家可以去看看我的第一篇回答,对于网工的职位和相关技术的天花板有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