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安全性”和“产品性价比”之间的考虑和抉择。
我在这里提到的“保险公司安全性”,指的是投保人在感知层面上的“安全性”,而并不是真实情况,毕竟绝大多数客户对保险市场并不熟悉: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保险本身就是个低频词汇,更别提有多了解保险行业了。
关于这个问题,香港保险市场和内地保险市场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在香港保险市场,我们一般不会建议客户投保所谓的“小”公司;而内地保险市场,客户完全可以选择投保“小”保险公司。
1)港府的政策一向是小政府主义(小政府,大市场),即倡导及践行完全的市场经济和自由的金融体系;
2)保险行业发展时间较长,相对更成熟(2018年,香港的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支出)为8,320美元,排名亚洲第一、世界第三;保险渗透率(保费佔GDP的比重)为18%,高踞亚洲首位、世界第二——香港保监局);
3)监管机构,即香港保监局,并不是像中国银保监会那样的强势机构,而更像是一个倡导“行业自治、行业自律、行业自驱”的第三方中立机构。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
香港保险行业竞争激烈,大小型保险公司彼此制衡,彼此在产品上的差距并不大;
整个香港保险行业有比较强的马太效应,大型保险公司很强势:市场占有率高,优质的保险人才多(主要是营销和资管),业务规模大,从而在“再保险市场”和“投资运营的买方市场”中更有话语权和议价权;
香港大型保险公司实力更强,运营更稳健:在一个并不是强监管的保险市场(典型的强监管保险市场:中国大陆和新加坡)中,它们无疑比中小保险公司更安全稳定。很典型的一个中小型保险公司的例子就是香港富通保险,其在短短十年里,都已经被转手三次。
对客户来讲,在香港保险中选择头部保险公司,更最有性价比。
内地保险市场是典型的强监管市场,银保监会搭建起了针对所有保险公司的近乎无死角的风控体系,包括能抵抗200年一遇风险的偿二代体系(c-ross)、保险公司保证金制度(高达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保证金,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 不得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超过1200亿,曾经接管过新华保险、安邦保险)等。
同时,银保监会也时刻监管着保险市场的方方面面。举个例子,我们随便搜索“银保监+罚单”,就能看到诸多信息。。
但是,其整个体系仍然有一点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漏洞——保险公司如果涉及到被依法撤销或者是依法破产,其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保单持有人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损失。详见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而不是第二十一条。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非人寿保险合同”,可是有可能包含重疾险的。来自银保监会“保监微课堂”旗下“消费者点评”公众号,之前也印证了这一点。
瑕不掩瑜。总的来讲,在内地保险市场,小公司同样也是非常安全及稳定的。面对其出品的性价比颇高的保险产品,客户也可以放心购买——内地保险公司的最大股东,就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