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这个,我好奇的是,当所有大师级专业人物吹捧,全世界大多数都喜欢的,为什么总会有人标榜全世界多数人是聋子,所有大师级人物,行业定级专业人士是错的。哪怕都有专业人士在讲解为什么他伟大,哪里好,如何优秀,然而某一部分人一句我觉得不行就否认了,你要问为啥不行啊,人告诉你因为我不喜欢。那讨论个锤子,不喜欢的东西还要去看,去听,去关注,疯了??
● 披头士的创新-1:节拍节奏
披头士打破了4/4拍统治摇滚乐的惯例。
《 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主歌部分为4/4拍,副歌部分则切换成3/4拍典型的华尔兹曲式,主歌和副歌就这样转换的时候,节拍也在4/4拍和3/4拍之间转换。
《She's Leaving Home》中,整首歌都是3/4拍。
《Good Morning,Good Morning》,在节拍上的尝试就更加的逆天了(就当时而言),尝试了一个奇数节拍5/4拍(在序曲部分向副歌部分“nothing to do to save his life”转换时节拍从4/4拍转换为5/4拍。在3个小节的5/4拍后接上一个3/4拍小节和一个4/4拍小节。)
综上,只举了3个具体例子,披头士的实际作品关于节奏的尝试远不止如此。
● 披头士的创新-2:旋律
摇滚乐继承了布鲁斯音乐的衣钵,这就意味着初始的摇滚乐并不是十分重视旋律,因此60年代初的摇滚乐旋律不太好听(60年代初的滚石乐队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而列侬、保罗和哈里森能够在较大的音域范围内,将阶梯式和跳跃式的旋律结合起来,为歌词量身定做旋律。有时披头士的音乐甚至会上行或下行一个完整音阶。
《Norwegian Wood》 中,从第五音级(主音音符向上的第五个音级)开始逐渐下降到主音音符下第五个音级。
《Yesterday》,从第一和第二个音级开始,然后上行八度再缓缓回落(即便是以今天的眼光来审视这样的旋律设计还是觉得很棒)。
《Hey Jude》《She Loves You》《Something》则是在没有过多技术处理只是几位大师灵感迸发而创作出来的旋律优美的旷世之作。
● 披头士的创新-3:和声与调性
“和声和调性”给人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我尽量给不太熟悉乐理的朋友讲的稍微明白一点)。在披头士和沙滩男孩以前,大家在弹琴的时候也没觉得12小节的布鲁斯曲式和1-6-4-5的和声进行方式有什么不好,几乎就都是大调或布鲁斯音阶(可以说是驾轻就熟的不求上进)。
解释一下什么是“1-6-4-5”的和声进行,以C和弦为1的话,那么这个和声进行就是“C-Am-F-G”,例如我小时候的一首传唱于街头巷尾的流行歌曲《你知道我在等你吗》,主歌和副歌全部是这个和声进行,以至于我后弹这首歌的时候都感到羞愧。
人家披头士就是看不惯这种12小节布鲁斯曲式和1-6-4-5曲式,就是看不惯大调,就是要挑战自然音阶,因此就有了以下的神来之作:
《Michelle》就是D小调(黑豹第一张专辑里的《Take Care》也是D小调,美极了)。
《Penny Lane》的和声设计,放弃了常规自然音阶6和弦而采用了自然音阶的反面半音阶的6和弦。接着低音部又下降了半个音阶,最后降到第五音阶并作为自然音阶和声融入主旋律(大大提升了旋律的可听度,很多新金的和声进行就参考了这首歌的和声进行方式)。
像这样的尝试还有《Back in the U.S.S.R》《Help!》《In My Life》等。
● 披头士的创新-4:音效
披头士在音效方面也为后来的摇滚乐及流行音乐做出来巨大的贡献,这里包括普通乐器的非主流用法;非主流乐器的应用;外部音效的应用;声音的电子合成技术应用:
反馈音效的应用 《I Feel Fine》
倒带缩混技术的创造《In My Life》《Tomorrow Never Knows》
四声道录音技术的率先应用,从1965年的专辑《Rubber Soul》开始
自然音采风混音应用《Good Morning,Good Morning》《Yellow Submarine》
声音蒙太奇《revolution9》
非主流乐器的应用:
长笛应用《You've Got to Hide Your Love Away》
西塔琴的应用《Norwegian Wood》
古钢琴《Because》
管弦乐《A Day in the Life》等等,
大家就直接听《Sgt.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这张专辑吧,因为这张专辑采用了多种录音技术(多轨录音、磁带倒放、磁带片段剪接,合成器的使用)。另外还是用了多个铜管乐队、一个弦乐队、单簧管乐队、卡祖笛、汽笛风琴及一些印度民族乐器等,即便是过了50年后的今天这张专辑的构思和技术性也依旧强大到爆。
● 披头士的创新-5:曲式
又是一个不明觉厉的名词,其实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写作文时的段落和结构。
段落:通常情况下,4小节构成一个乐句,再由若干乐句构成一个乐段。我们经常说的A大段,B大段之类的就是指一个完整表达的乐段。
50、60年代畅销歌曲几乎都遵循着歌曲时长2分30秒,每个乐句4小节,乐段也是典型的AABA模式。
结构:AABA模式也是一个比较说得通的起承转合。
披头士觉得遵照这样的曲式写歌很无趣,最重要的是影响了音乐的自由性,影响了自由性就影响了整个音乐情绪的完整巧妙的表达。于是....
《Yer Blues》时长4分钟
《Helter Skelter》时长4分半
《A Day in the Life》时长5分钟
《Hey Jude》时长7分钟
《revolution9》时长8分钟(仿佛回到了古典音乐时代,这个时长足矣演奏一个乐章)
《A Day in the Life》这首歌更是开创性的运用了三段式(ABC,当然现在三段式曲式虽然常见但也并非大多数)曲式。那么这首歌也是披头士最神奇的一首歌,我们可以稍微剖析一下:
0:44-1:10 为第二次歌唱部分,属乐段A,但是构成这个乐段的两个乐句,第一个乐句为4小节乐句,第二个乐句则是5小节乐句,所以这个句段为9小节;
1:11-1:44 4小节乐句后跟着一个5小节乐句,最后是一个2小节乐句,本乐段为11小节(多么神奇);
2:16-2:48 2小节引子,第一乐句为6小节(包括两个2拍小节);第二乐句为5小节(包括一个2拍小节),所以乐段B是更为神奇的13小节。
再来分析一下这首歌的情绪,40人的乐队从“我想让你兴奋起来”刚结束的两个音符的振动音型开始。接下来的10小节,乐队的每个乐器都在向高音区上升,并且每个乐器的演奏似乎都各自为政,总体的音乐效果就是杂乱上行,没有调性和中心和弦。那么呈现的情绪效果也是恍惚混乱和崩溃。
这个创新让人震撼,这也使音乐的语义表达更加的丰富和抽象!
● 披头士的创新-6:歌词
关于歌词这一部分,披头士大概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65年以前(按作品发行时间算)的“盲目乐观”阶段歌词内容大概都是——小伤心,你不爱我却爱他,手拉手,写情书,“耶耶耶”,“噢噢噢”,“嘿嘿嘿”,小思念之类的... ...当然这也是那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的歌词状况(可能确实那个时候的美国青年除了小情小爱也没什么正事儿)。
当然,那个年代也有关注社会现象以及表达追求真理、美德之类歌词的产生,Kingston、Peter,Paul and Mary和伟大的Bob Dylan。
而1965年披头士歌词的变化(准确说应该是约翰列侬)就是受了Bob Dylan的直接影响才诞生了充满社会责任感,写作技巧高超多变,题材广泛的歌词,作为潮流的引领者和时代的代言人对后来摇滚歌曲的歌词影响至今。
披头士十分重视专辑中歌曲之间的关系,《Sgt.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这张专辑就是歌曲高度统一的典型。
那么有人会问如何解释双向风格的“白色专辑”,人家虫虫四天王也为此付出了精心的设计,虽然是双向风格但把曲目进行了平衡设计,例如(这次用中文,方便大家心领神会):
1、《革命1》与《革命9》
2、《蜜蜂馅饼》与《野蜜蜂馅饼》
3、《哭泣的吉他》和《温柔的枪》
4、《黑鸟》、《小猪》、《猴子》和《摇滚浣熊》
这对后面乐队或音乐人定义音乐专辑的结构和风格树立了一个典范。
做完了史诗般的分析,就该有一个史诗般的总结了。
我至始至终没有把披头士的伟大落脚到几个人的故事和奖项上,因为毕竟最感动我们的和对当今流行音乐(大的范畴包括摇滚乐)最大的启发还是他们的作品。
无论媒体和大众如何演绎几个人的传奇人生,但是他们的作品却客观的存在于那里,因此我把披头士的伟大落脚在了作品的分析上。
披头士的很多创新之处并非前无古人,披头士的创新之处也并非凭空创造,我认为“披头士创新”的最大意义在于这些创新借由披头士被无限放大并对流行音乐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们的创新精神让打破常规后的音乐被发现了更大的可能性,这被我们称作自由!
那么对于我们普罗大众而言披头士的意义不仅是让我们享受到了那么多的经典作品,更享受到了在披头士启发下与自己情投意合的当下的优秀音乐作品,让自己的生活多了一些情趣和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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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头士不是我最喜欢的乐队。但在中国,私以为披头士被大大低估了。大部分喜欢披头士的人没有完整地听过披头士中后期的5张划时代的伟大专辑:橡胶灵魂、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白色专辑、左轮手枪、修道院之路。
披头士对音乐的探索比我们想象得要深远。Yesterday大概是史上第一首(至少是第一批)加了交响弦乐的流行单曲。1966年后,披头士开始尝试迷幻摇滚 - 整个流行音乐史上最令人陶醉的、再也无法复制的一段进程。Tomorrow never knows、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等都是可以载入史册的迷幻摇滚曲目。披头士也是第一批开启概念艺术专辑(而不是一首首singles组合起来)时代的先锋,比Queen的波希米亚狂想曲、Pink Floyd的月之暗面甚至同时期的The Who的Tommy都要早。整个六十年代的流行乐黄金年代始于Beatlemania
《滚石》杂志把披头士评选为史上百大音乐家/团体第一名,超越他们的前辈猫王、Bob Dylan和同时期的Rolling Stones。英国摇滚老炮Elvis Costello在评语结尾写道:
”I've co-written some songs with Paul McCartney and performed with him in concert on a few occasions......At the show, it was very different. The second he sang the opening lines — "Close your eyes, and I'll kiss you" — the crowd's reaction was so intense that it all but drowned the song out. It was very thrilling but also rather disconcerting. Perhaps I understood in that moment one of the reasons why the Beatles had to stop performing. The songs weren't theirs anymore. They were everybody's.“
“有幸和保罗麦卡特尼同台过。他一开口唱到"close your eyes, and I'll kiss you"时,全场瞬间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淹没了歌曲本身。太令人激动了,但同时也有点烦。那一刻我大概知道了当年他们为什么不得不中断了演出。
那些歌曲早已不属于披头士,而属于所有人。”
他们不仅改变了音乐,更是改变了世界。
我们低估了Love me do这样今天看起来很口水的呈现对当时乐坛的震撼,我们(主要是非英语国家的人)低估了他们中后期对现代流行乐发展所做的贡献,更低估了他们对几代人的影响。
所以不管是音乐本身还是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披头士都和“过誉”这个词没关系。
***找到了Elvis Costello和Paul同台演唱All my loving的视频****
Paul McCartney&Elvis Costello https://www.zhihu.com/video/1059894749200183296很多自诩有音乐品味的人,需要多了解点产业历史。。
如果你知道60年代的音乐录音室和70年代有怎样的差异,知道录音室是如何从“音乐创作的终结”变成“音乐创作的起点”,知道为什么现在的专业音乐人可以整天泡在录音棚里工作,而不是像古典时代的作曲家那样趴在被稿纸堆满的钢琴上工作,知道为什么是现代音乐工业将民间的无记谱创作的音乐形式与古典的记谱创作的音乐形式真正结合了起来,你是绝对问不出题主这种问题的。。
60年代是音乐工业的革命性年代,高品质的、实时监听的录音技术的爆炸性发展,使得音乐创作的过程可以即严肃又自由。那个时代的许多音乐工作者,都在试图利用这些新技术,打破传统音乐创作的形式边界,不仅仅是在音乐上为后来者创立了基本的操作范式,真正诞生了完整的音乐产业流程(重点在于录音室里制作人和乐手合作实现了产业级的质量管控),是在商业上和传播形象上也确立了标准化的模板。披头士乐队是这场革命中的引领者或者说集大成者。说得本质一点,披头士不仅仅是一批音乐人,他们是一批创新型的产业人,是爱迪生、小林一三式的人物。流行音乐界奉披头士为尊,就和制造业尊爱迪生,百货业尊小林一三一样。爱迪生之后当然有更好用的灯泡,小林一三后当然有更便捷的百货店,但只有他们成为了明星般的创新型企业家。披头士之后当然有更成熟的摇滚乐队,但只有他们能够代表一种革命性、创新性的精神,成为一种符号。。
披头士是一个时代的巅峰,而这个时代的重要意义远超后来的时代。所以披头士无论如何也不显得被过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