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要好的兄弟是云南人,禁毒研究方向。
一次聚会喝醉酒,他拉着我胳膊,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令我终生难忘的话:
“有朝一日剑在手,杀尽天下贩毒狗。”
彼时,正是大凉山警察贾巴伍各追捕毒贩遭伏击牺牲的第二天。
歌手为贾巴伍各创作了歌曲《朋友》:http://mp.weixin.qq.com/s/KSOZRr_rScup6lsbm5ibOw
我想,任何企图洗脱罪责的制贩毒人员,一定都是最恶魔的那一个,因为,他们把他人与自我的生命都视作了儿戏。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自己也是那个样子的还说别人,五十步笑百步?
人和畜生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你伤了人,人会去找你报仇,而不会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坏人。
而畜生,会去咬所有的"人"
以下是原答案
不知道这种问题有什么好问的。
现在网上似乎是一片赞扬崇拜佩服的声音?
划重点,他制毒贩毒!
就算他只往国外卖毒,人家国外的人命就不算命了?国外牺牲的缉毒警察就不算命了?
请注意这个王八蛋在制毒。
评价那个钢铁侠的谁谁谁时你们不是这么说的,前段期间倒废水的时候,见到那谁谁还是照样喊老婆。双标,人类亘古的优良品德。别杠这两件事没有因果关系。我杠不赢你们。
大罪人,毒品害人。他很聪明,但没有用在正道上。
他的人生的确很不一般,但那又如何?
美国编剧为了给怀特老师制毒一个「合理」的理由,绞尽脑汁编出了一个惨不忍睹的背景:一个曾分享过团体诺贝尔奖的癌症末期老师被逼到去洗车场给自己的学生洗车挣外快,最后为了自己的家人尤其是未出生的女儿铤而走险入了行。
现实中刘招华首次制毒时,家境的确谈不上好,但他身体无病无灾,军队排长当得好好的,前途也一片光明。而当他正式以制毒为业时,自己已经是当地富甲一方的企业家,制毒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维系自己表面的风光。他向教授请教制毒工艺,却从没想过自己作为一个毒贩的这种请教会给教授造成怎样的伤害;他之后在逃亡路上结了三次婚生了四个孩子,却从没想过自己作为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对他们造成怎样的伤害;他作为一个大毒枭生产出成吨的冰毒,却从未想过他制出的毒品会对他数不清的「客户」们以及他们背后的家庭造成怎样的伤害。有些网民眼里仅仅看到了刘招华的「酷」,但他们看不到刘招华伤害过的所有这些人因他一辈子所要承受的「苦」。
两相比较,我们会发现戏剧中的性格颠覆在现实中极少发生,绝大多数人其实一辈子都固守着自己最初的性格。而刘招华这样一开始就极端贪婪和自私的人,只会在他的人生中不断用伤害他人的方式一以贯之自己的贪婪和自私,至死不悔。
在他罪恶的一生中,人民不欠他,国家不欠他,世界更不欠他,无论他怎样粉饰自己的人生,其本质上都是在掩盖他骨子里那令人作呕的贪婪和自私。
刘招华,中国大陆首个使用新工艺合成高纯度冰毒的大毒枭。在警方眼里他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化学天才;在制毒贩毒吸毒圈他是一个无法复制的传奇人物;在母亲眼里他是一个读书的好苗子;在三个老婆眼里他是一个「时间管理」大师;在子女眼里他是一个只管生不管养的冷血父亲。
有人曾把刘招华形容为中国现实版「绝命毒师」,对此说法业内人士嗤之以鼻,因为无论是制毒工艺(包括冰毒品质),还是生产规模,即使拥有主角光环的老白都比刘招华差几个档次。
事实上,直到现在全球也没有一个制毒师,包括一些教授级别的化工化学专业人士,都没能合成出刘招华生产的冰毒品质(纯度、结晶、品相),他们理论方面可能没问题,但工艺技术做不到。
从影响力来说,虚构的老白更没法比,刘招华在全球贩毒制毒圈子都非常有名,墨西哥大毒枭「矮子」古兹曼 2002 年刚出狱,就立刻派出马仔多方打探正在逃亡的刘招华的下落,想重金寻求合作(详情见专栏墨西哥「矮子」古兹曼一文)。
从人生经历来说,刘招华也比影视剧中的老白更具传奇色彩。当过兵,做过法警,立过功,受过表彰,在职期间是每任领导都想重点培养的骨干人才,如果不从事制毒贩毒,前途一片光明,但他却选择了一条最黑暗的路。
当然,从社会危害程度来说,刘招华也更胜一筹,他制备了数十吨冰毒,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凭一己之力影响中国多个行业的行为规范,例如一些企业工厂、科研机构、学校等使用盐酸都需要先报备。
大多数人认识刘招华,来源于他在网上流传很广的一段视频言论:「我的毒品不给国内人消费,只给国外人消费,人家曾经用鸦片打开中国的大门,我也应该可以用冰毒打开他们的大门……」
这原本只是为自己制毒贩毒行为的一种狡辩手段,却不想在网上曝光之后,「感动」了很多无脑之人,他们称刘招华为「爱国」大毒枭,国家不应该惩罚这种人才,可以另作他用。
实际上,这段冠冕堂皇的话并不是刘招华的原创,最早出自金三角大毒枭坤沙:「西方人当年如何用鸦片打开中国的大门,今天我就要如何还过去!我没有往中国贩卖过一克毒品……」
话说得很理直气壮,然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正是因为坤沙与我国云南平远街的毒贩相互勾结,将旗下制毒工厂的四号海洛因源源不断的走私入境,导致毒品在中国再次大规模泛滥。
甲基苯丙胺(冰毒)相关的化学基础知识
冰毒,化学名甲基苯丙胺,科学家原本是基于治疗疾病的药物而研发,结果却因具有兴奋作用,在二战时期被法西斯军队广泛滥用于战争,例如当年一些日本鬼子就是先磕完甲基苯丙胺类兴奋剂,然后嗷嗷大叫朝盟军发起自杀式冲锋。
二战后,冰毒随着日本黑帮(主要是山口组)的技术输出,迅速向外扩散,先是韩国(70 年代)、金三角、美国,然后是中国台湾、香港(80 年代)—菲律宾,最后在世界各国蔓延。
中国大陆最早发现冰毒是在 1991 年,当年共缴获 351 公斤,到了 1999 年缴获数量猛增至 16 吨,蔓延迅速可谓迅猛无比,在这背后大毒枭刘招华可以用「厥功至伟」来形容。
在 1999 年缴获 16 吨冰毒里,刘招华制备的就占比高达 75%(12.36 吨)。搞笑的是,落网之后他拒不承认这个数字,一直坚称自己光是在宁夏银川的制毒工厂就生产了 31 吨冰毒。
更恐怖的是,按照刘招华的说法,31 吨还是因为销售跟不上,他当时已经做到 1 天结晶出 1 吨的冰毒,开足马力的话,1 天 5 吨也不是问题。因此,从生产规模,以及制毒师(冰毒)的角度来说,刘招华毫无疑问是世界第一(没有之一)。
刘招华的冰毒产量之所以如此恐怖,按他自己的说法是因为采用了新工艺后,合成转化率达到了 90%。除此之外,他生产的冰毒品质在全世界也非常罕见,用毒品圈子的黑话来说:「在刘招华制毒之前其他冰毒都是一坨屎,包括陆丰博社村所谓钻石级别的冰毒。」
如此恐怖的产能、超高的转化率,罕见的品质,生产过程的污染却比一些制药厂还要少,这让很多顶级化学化工专家学者对此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刘招华有吹牛之嫌,但同时也对他的化学合成与连续结晶一体化有着浓厚的兴趣。
为了让大家对刘招华的制毒工艺有一个很好的认识,请允许我额外花一点时间来介绍一下甲基苯丙胺(冰毒)相关的化学基础知识,如果没有兴趣可以跳过,直接阅读下一章节。
上图是刘招华引以为傲的制备冰毒化学反应方程式,也是让他扬名立万成为中国第一大毒枭的资本。
左边的反应物 ①:苯丙酮,又名甲基苯丙酮、苄基甲基酮、甲基苄基酮,也有叫苯基丙酮。反应物 ②:甲基胺,又名甲胺。通常以盐酸盐形式存在,叫盐酸甲胺,一种常见的化工原料,运用极为广泛。
左边两种反应物合成就有了右边的生成物 ③:液体甲基苯丙胺,又名甲基安非他命,也就是刑法与禁毒法明文规定的冰毒。
上图的三种甲基苯丙胺化学结构式一模一样,其中 ① 与 ② 相互之间称为光学异构体,相互之间又称之为手性异构体。
判断一个有机物有没有光学异构体,最简单的方法是看结构式中的碳原子,连接的四个基团是不是完全不同,如果四个基团完全不同,则存在光学异构体。
其中右边 ① 碳原子上面标的是 S,② 上面标的是 R,分别对应一种手性结构。不同的手性其光学中的旋光性会相反,出现左旋或者右旋,光学上的差异通常用 LD 来表示,如:左旋甲基苯丙胺与右旋甲基苯丙胺。
S 与 R 的表示是根据官能团来表示,LD 是根据光学特征来表示。但是手性中心一多,LD 表示就很麻烦,系统命名法采用的是 S 跟 R 的表示方法。
之所以叫它们为手性异构,是因为结构跟我们的左手跟右手一样,是镜面对称。尽管分子式一样,但吃进去效果完全不一样,相差几十倍。
手性拆分
手性异构体的化学性质与物理性质几乎一模一样,因此要从 1:1 等比例的光学异构体中分离出某种手性的物质是非常困难的。
以液体甲基苯丙胺为例子,通常是由 S 与 R 型的甲基苯丙胺构成,这两种异构体很难用常规的方法把两者分离,把手性异构体分离开就叫手性拆分。
安非他命、苯丙胺、甲基苯丙胺
安非他命又翻译成安非他明,也就是苯丙胺的意思。苯丙胺指的是一类物质,甲基苯丙胺属于安非他命的一种,因此又叫甲基安非他命。
安非他命类物质有上千种,几乎都是药品,甲基苯丙胺现在在美国也是一种受管控的用药,但凭借医生开的处方可以在药店购买得到(处方并不难获得,所以美国药物滥用很严重)。
成盐
由于液体不好携带,也不好吸食,尤其是抽吸,因此毒贩通常会将液体甲基苯丙胺制成盐,方法很简单,加酸即可。
目前吸毒者吸食的是盐酸甲基苯丙胺,冰毒是从英文「冰」这个词翻译过来的,指的毒品像冰一样的晶体。
在中国的冰毒发展历史里,成盐的物质主要是下面几种。
第一种,早期混合物形态——即甲基苯丙胺 + 安非他命 + 麻黄碱之类的硫酸盐或者醋酸盐的结晶体,这是来自日本觉醒剂的做法。
第二种,石膏包裹形态——即由粗麻黄碱脱氧生成液体甲基苯丙胺,加入石膏包裹住麻黄碱、甲基苯丙胺形成盐。陆丰、普宁两地最早的冰毒就是这种做法,品质相当差。
第三种,醋酸盐形态——即醋酸甲基苯丙胺,这种盐的来路是麻黄碱跟醋酸酐进行反应生成甲基苯丙胺,然而跟醋酸生成醋酸甲基苯丙胺。这种合成反应的思路是来自吗啡 + 醋酸酐生成海洛因,也是金三角地区最常用的做法。
第四种,硫酸盐形态——即硫酸甲基苯丙胺。
第五种,盐酸盐形态——即盐酸甲基苯丙胺,由于当时结晶小,不好手性拆分,所以其组成实质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 + 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目前黑市上的冰毒基本都是这种。值得一说的是,这种做法在刘招华手上得到变态的发展。
化学中间体、医药中间体
所谓化学中间体,就是用来制备某种物质时,中间用到或者中间某步骤反应生成的一种物质。例如青蒿素就是制备蒿甲醚的化学中间体跟药用中间体,鸦片与吗啡就是制备海洛因的化学中间体与医药中间体。
从商品属性来说,化学中间体肯定要比最终生产物便宜,因此作为中间体的甲基苯丙胺可以用来合成一些农药,药品与其它化工材料。但中间体变成毒品后,价格会变得昂贵,所以没人会用冰毒来合成诸如农药之类的廉价产品。
晶体、结晶、连续结晶
单晶,指的是分子有规律地排列而形成的大块晶体,比如冰糖是一大块晶体,白糖就是小块单晶(玻璃不是晶体)。
晶体越大块越有科研价值,我国屠奶奶发现的青蒿素,最终是由其它化学工作者获得大块单晶,然后进行更精密的检测,如衍射,最终确定青蒿素的分子结构,以及相关的物理化学参数。
盐酸甲基苯丙胺的结晶是甲基苯丙胺加上盐酸,在静置的条件下生产晶体,如上图所示(由中国制毒第一村博社村大毒贩蔡昭荣友情提供)。
这种结晶方法的缺点,不能够全部转化成晶体,时间通常要几天,占地方,气味大,容易折寿,剩余液体往往是直接倒掉,对环境会有很大的污染(具体参考博社村周边环境)。
连续结晶则是在特定的设备中,通过控制温度等工艺,使得合成反应跟生成晶体形成一个循环,因此对周边环境污染相对较小,且转换率更高,这也是刘招华对自己的制毒工艺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1966 年 12 月 20 日,刘招华出生于福建省福安市赛岐镇苏洋村一户贫困人家,那天他父母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家里又添丁了,忧的是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这让原本就艰难的日子更加难熬。
刘招华上面还有大姐刘月清、大哥刘招福、二哥刘招禄、二姐刘月春,作为家庭最小的孩子,他并没有获得过多宠爱,在那个普遍吃不饱饭的苦难年代,不饿死就已经谢天谢地。
原生家庭的贫困痛入骨髓,这是刘招华与后来的合作伙伴大毒枭陈炳锡的第一个共识,因此两人对财富都有一种变态的追求,永远欲壑难填,为了赚大钱,对法律没有任何敬畏之心。
两人第二个共识是信佛,刘招华一家都是虔诚的佛教徒(当地普遍信佛),9 岁那年他还为病重的母亲吃了 3 年斋饭。之后,刘招华就和陈炳锡一样,有了到一个新地方就找寺庙烧香拜佛的习惯。
两人第三个共识是非常迷信,极度相信风水、宿命之类的说法,特别是刘招华。有算命先生给他看过,说其五行缺木,于是在逃亡生涯中他给自己取的假名里都必须含有「木」,例如陈桂森、刘林森、刘森、李森青、李青森……
刘招华 12 岁那年,父亲病逝,养儿育女的重担全部落到母亲一人身上。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看到母亲为家里日夜操劳,身体越来越消瘦,于是就有了辍学回家帮忙的念头。
母亲得知刘招华有辍学想法后,第一时间拒绝了,在她眼里,小儿子聪明又好学,是一颗读书的好苗子,不能因此而浪费人生,自己再苦再累,也会送其读书,将来好出人头地。
刘招华确实是一个读书的好苗子,在数理化方面,尤其是化学有着过人的天赋,在 1979 年福建省中学化学竞赛中曾获得过二等级。但他最终还是辜负了母亲的期望,在 17 岁那年,见家里实在凑不出学费,主动辍学了。
辍学后,刘招华跟着大哥刘招福学修汽车,但几个月后,他忍受不了大哥的暴躁脾气,决定另谋出路。恰好此时,一年一度的征兵活动在当地开始了,他立马跑去报名。
当时刘招华的年龄并没有达标,于是在报名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出生日期谎报为 1965 年 3 月 5 日(为了参军、工作,改出生年龄在当时非常普遍),最终通过审核,成为武警福州边防支队一名士兵。
在武警福州边防支队,刘招华表现非常积极,是领导眼里重点培养的骨干人才,所以 2 年后,他获得前往武警福州指挥学校学习的机会,毕业后成为老家唯一提干的士兵。
1988 年,刘招华在武警福州边防支队平潭县大队屿头派出所任正排职干事,期间还代理司务长。这一年,他结识了三个对自己人生有重大影响的人物。
第一位是被上级派去看护和保卫的台湾人陈道中,据说曾担任过台北地检署副署长,他非常欣赏刘招华出身贫寒却有着一颗做大事的野心,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彻底敞开心扉,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偶然的一次聊天,陈道中了解到刘招华对化学很有见解,于是谈到台湾正流行一种新型化学毒品——冰毒。他从二战时期日本士兵滥用甲基苯丙胺类兴奋剂讲起,跟刘招华上了一趟生动的冰毒启蒙课。
当时,中国大陆还没有冰毒毒品的概念,台湾地区虽然已经有泛滥的趋势,但法律并没有跟上,直到两年后,即 1990 年,才被台湾当局列入管制毒品,并加大打击力度。
这是刘招华第一次听说冰毒,看到跟自己喜欢的化学有关,兴趣一下就提上来了,追着问了一些问题。陈道中见小伙子如此好学,推荐了几本化学相关的书籍和甲基苯丙胺的一些资料。
一段时间之后,陈道中弄来 100 克麻黄碱(冰毒原材料)给刘招华,让他试试能不能合成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刘招华没有让他失望,仅凭之前看的化学书本知识,在一家宾馆只用了两三个小时就成功合成出来了。
刘招华当时采用的合成路线如上图,用麻黄碱跟醋酸酐进行反应生成甲基苯丙胺,然后跟醋酸生成醋酸甲基苯丙胺。这是冰毒最早期的制作方法,外观、品质都一般,用现在毒品圈里的黑话来说,就是一砣屎。
这批麻黄碱,刘招华总共合成出了五十克左右的甲基苯丙胺(冰毒),事后他全部给了陈道中,并没有从中获利。刘招华享受的是化学合成的美妙,以及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我国最早缴获冰毒的官方记录是在 1991 年,这意味着刘招华很有可能是中国大陆合成甲基苯丙胺(冰毒)第一人。罪恶的种子或许就是此刻在他心中生根,但发芽还得过几年。
第二位是一名叫陈文印的社会人士,他没有正经工作,每天就是游手好闲琢磨着如何赚大钱。此时的刘招华与他只能算是点头之交,但几年后正是他让刘招华心中那颗生根的罪恶种子发芽。
第三位是福建师大的女学生吴云青(原名吴碧海),福安市赛岐镇人,她既是刘招华的老乡,也是初恋情人,还是明媒正娶的原配老婆,两人于 1990 年结婚,并生有一子。
恋爱时期,刘招华经常有空就从单位跑到福建师大见女友,单边差不多一百多公里,吴云青刚开始很感动,但异地恋久了难免就有怨言,现在见面都这么困难,结婚以后怎么办。
尽管刘招华一再安抚,但架不住女友一次又一次地抱怨,再加上他从台湾人陈道中嘴里了解到外面的花花世界,也瞧不上部队的待遇,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想办法提前转业,到外面一展手脚。
但按当时的规定,提干的军人在部队必要服役 15 年,于是刘招华精心策划了一个局,贪污公款 145.15 元,然后故意暴露。事后,被武警福州边防支队行政记过处分一次、团内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部队是讲究政治清白的地方,于是刘招华凭借自污的方式,成功让自己提前转业,分配到老家福安市人民法院当司法警察。值得一说的是,他所采用招数,很明显是学习了秦朝的王翦与汉初的萧何。
从法警到制毒师
部队出身的刘招华在福安市人民法院当司法警察期间,颇得领导的赏识,而同事们对他的评价是,口才了得,善于交际,还很能打,几个人按不住的魁梧凶犯,他一人就能制服。
凭借敏捷的身手,以及聪明能干,刘招华在福安市人民法院立过一个「三等功」,得过「优秀工作者」的表彰。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又一次成了领导心目中重点培养的骨干人才。
不过,这些荣誉和领导的赏识在刘招华看来都是浮云,他不甘心只拿一份死工资,按部就班过完一生,这里只不过是他短暂歇脚的一个平台,表现积极只是为了下一步作打算。
1991 年,刘招华的积极表现又一次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机会,被法院领导推荐去市里做招商引资工作。在此期间,他认识很多来自新加坡、菲律宾、台湾、香港等地的商人,还找到了一条发家之路。
上世纪 90 年代,中国大陆很多物资非常匮乏,例如电器、汽车,正常途径价格昂贵不说,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自然就滋生出猖獗的非法走私行业。
福建紧邻台湾,当时是除广东之外,我国另一个走私大省,一些台湾商人表面上是来大陆投资做生意,背地却是和当地人勾结,大肆走私汽车、电器等商品,赚得盆满钵满。
刘招华作为福安市的招商引资负责人,手中权力让很多外商趋之若鹜,一些台湾商人为了能获得当地政府的更多优惠政策,自然就会想方设法拉拢他,合伙走私赚钱无疑是最佳选择。
1992 年,刘招华与一位台湾商人合伙开办了一家「福建宏发塑胶有限公司」,地址就在他老家赛岐镇苏阳村不远处的赛江边上,里面有三座厂房,以及一栋耗资 70 多万的三层豪华别墅。
公司地址是刘招华精心挑选的,因为「福建宏发塑胶有限公司」表面是收购加工国外的废弃塑料,背地里其实是走私汽车、龙骨酒,而这里可以通过赛江(交溪)迅速到达海边,上下货或出逃都非常方便。
此后短短两年时间内,刘招华通过走私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成了福安市远近闻名的大老板,极度嚣张的他一下就买了三台丰田皇冠 3.0 高档汽车,轮流开着去上班和应酬。
尽管刘招华当时已经处于半脱岗状态,但开豪车出入政府机关实在太过于招摇,毕竟当时院长的座驾也只是桑塔纳。于是 1994 年年底,他干脆彻底辞掉了法院工作,全身心投入走私生意。
世事无常,从法院离职后,正当刘招华想加大走私规模时,中央政府加大了几个沿海地区的走私打击力度。祸不单行的是,国家又出台法律严格控制国外废弃塑料的进口。
如此一来,「福建宏发塑胶有限公司」无论是表面的塑料加工生意,还是背地里的走私生意都遭遇灭顶之灾。合伙的台湾商人见势不妙,干脆与刘招华断绝联系,先跑为敬。
面对收入断崖式下跌,刘招华焦急万分,他是一个极其自负的人,也是一个贫穷痛入骨髓的人,绝对不允许自己就此沉沦。恰好此时,之前认识的社会人士陈文印找上门来,提出合作要求。
全文阅读,请移步专栏文章: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