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皇帝有多大权力。
各种(脑残)历史剧看多了,会让人觉得皇帝的权力是无边无际的。对此,在下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一句:至少在清朝以前,这种说法是错的。
而还有很多人对历史一知半解,总是觉得“枪杆子里出政权”——自己只要掌握了军权,就能为所欲为。对于这些筒子,也只能说你们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军权,不是你仅仅说“掌握”这两个字,就真的能握在手里的。
当皇帝,是一个很忙很累人的差事,既要处理政事,又要处理军事。有些皇帝呢,自己还有些能见人和不能见人的小癖好。所有的这些事情加起来,每天给你2400个小时都不够。因此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花最少的时间,保证对国家的掌控。
而这,就必然要求分权,他得把一些事情交给别人去做。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结合之前秦国本身的官制,创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大约就是把权力分成几块,交给各个部门负责。
比如丞相负责行政权;太尉负责军事权;御史大夫负责监察权,并兼任副丞相。三公之下的九卿,则负责一些更具体的权力,如少府掌握皇家账户,廷尉负责司法,等等。
而皇帝留给自己的权力,则大约有三个部分:一是对高级官吏任命的权力;二是在遇到国家大事时,召集“廷议”,与高级官员商定对策;第三,就是调动军队的权力了。
尽管太尉是全国的最高武官,但其实他只掌握与军事有关的日常行政,如武官的选拔、粮草的征调等。若要真的调动一支军队,则需要勘验虎符。虎符一半在军队将领手中,另一半在皇帝手中。 这个制度看上去很漂亮,皇帝能掌握最终权力,统而不治——具体行政问责于宰相,日常的军队行政事项责成于太尉,御史大夫则是监察官,很有些三权分立的样子。
钱穆先生对于这个制度也特别欣赏,认为“永为后世称美”。
但是。三公九卿制度在设立后的几十年间,在实践中却慢慢出了问题。简单来说,问题大约有这么几个:
理论上而言,皇帝与丞相,类似于董事长与总裁的关系——总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董事长不插手具体事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家肯定也见过很多企业是一个人同时肩挑两个职务的,董事长又兼着总裁。
那么,皇帝能不能兼任宰相呢?
自汉以来,汉高祖、汉文帝、汉景帝都没有这种需求,所以期间制度得以良好运行。但是,到了汉武帝这里,刘彻雄才大略,对宰相是看不上的,他想要自己来干。
堂堂皇帝,没有自己任命自己做宰相的道理,也不可能自己去丞相府上班,怎么办呢?汉武帝想了想,绕了个弯,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增加尚书台的权重。
我们之前曾经说过,古代皇宫有宫禁制度,外臣一般是不能进内廷的。即使是丞相要见皇帝,一般也只会是在朝会的时候。而平时如果有事,那就写信。
信写给谁呢?尚书台。尚书台相当于皇帝的速递易。尚书台的尚书们把来信进行整理,然后转寄皇帝。
原本,宰相有日常行政的决策权,但武帝通过尚书台,将这个权力收归己有:他自己做决策,然后再将意见通过尚书台发给丞相府执行。由此,丞相府就从决策执行机构逐渐演变为了单独的执行机构。
这是皇权对相权的一次严重侵夺,而在之后的两千多年历史中,这种拉锯一直持续。
虽然在制度设计中,太尉并没有调兵之权,但事实上,美好只停留于纸面。
我们可以来设想一下:
既然武官的铨选在太尉府,那么,太尉是完全可以将自己的亲信A和B提升为南北军护军的——这是长安城外最大的两支武装力量。而城门校尉,又可以让亲信C来担任。如此这般,整个长安附近所有的军事力量,就全部都能控制了。
而太尉如果出身于文官系统,之前又恰好当过光禄勋,那么,宫里的各种护卫也就全都是他的手下了。
再如果,这个太尉还是文臣领袖,名望所在。那么,这时候如果他想弑君,基本上就毫无障碍了。
表面上看,丞相的权力要比太尉大得多。但实际上,太尉所能造成的破坏性,是丞相完全无法比拟的。
这种假设在历史上没有发生过,但是,在吕后死后,功臣集团在诛诸吕之乱时,的确是太尉周勃靠了自己的威望,带领军队参与其中。周太尉没有用皇帝的虎符,自己去军营里做了个“Yes We Can !”的演讲,然后就把人带出了军营。
所谓掌控,并不是说名义上它归你管,就是你掌控了。关键还在于形成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的形成,相比于皇帝,太尉要来得容易得多。
武帝中期以后,太尉基本上不再任命。当然,并不是说你不任命太尉,这个职位就不存在了,而是武帝在有意无意之间,找到了一个更为安全的办法。
既然职业官僚出身的太尉,安全性不能保证。那么,就得找一个更为信任的人来干这个活。去哪里找呢?这时,小舅子卫青出现了。
外戚对皇帝,是绝对的依附关系。“只有我当皇帝,你才能是外戚;我要是被别人宰了,你也没有好下场”,在这种逻辑下,外戚的忠诚无可指摘,他们是皇帝的忠实守护者。
至于外戚想要废除皇帝,那过程就长了去了:你必须得到绝对的权力,还要有文官集团的支持。在此期间,皇帝还要无法察觉你的异志......这么多小概率事件组合在一起,基本上是不可能事件。
当然,这种小概率事件历史上不是没有发生过。因为即便防备制度再完善,对于皇帝本人也是有要求的。
只有在皇帝不能正常履职的时候,整个链条才会产生重大漏洞,给人以可乘之机。
比如王莽和司马懿,其实就是钻了这种空子:前任皇帝短命,后任皇帝年幼,总之,皇帝经常性无法履职。
历史上,武帝只是将军事交给大将军卫青,政事还是抓在自己手里的。但到了后来,很多皇帝却连政事都不想处理了,反正大将军靠得住嘛,那就交给大将军一起解决好啦。
于是,一个职务产生了:大将军领尚书事(东汉称为“大将军录尚书事”),这成为了外戚的标配,职责就是代行皇帝职权。
翻看东汉的历史,“外戚祸国”一说是逃不掉的。但我们从上述的分析就可以发现,东汉(包括西汉后期)的外戚,根本就是一个制度性的产物。那些没有外戚专权的皇帝,如光武帝刘秀,不是因为他贤明,而是因为他亲自操持了权柄,并不需要别人来代替他行使权力。
大汉王朝最后一个出现在这个职位上的人,是何进。而到了曹操当政的时代,在消除了最大的外部威胁——袁绍以后,曹操便开始着手思考制度设计的事了,以解决权力归属的问题。
在绕回丞相,这其中 ,有个问题要拿出来单独分析一下,那就是:宰相的任期有多长。
秦始皇设立三公九卿的时候,肯定是没有想过这个事的,而且秦国国祚不长,也没有碰到这个问题。一直到了西汉开国之后,这个问题才逐渐显现出来。
汉初的几位宰相,如萧何、曹参、陈平等,都是老死的。年纪大了之后还能不能坚持带病工作,这本身就是个问题。
而且,还有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就是皇帝没有办法把丞相给免了。
首先,这个职位没有办法考核KPI。
其次,丞相是百官之首,而且做丞相的人都自带爵位,是没有办法通过明升暗降的办法给丞相们挪窝的。
那能不能给丞相们挑挑错呢?
这条路就更行不通了。汉初尚有古代贵族社会的遗风,对于上层精英来说,气节重于生命。皇帝要是给宰相找茬,那基本上就是逼死宰相的节奏。
“刑不上大夫”,我们现在都理解为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特权,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而是说你身为士大夫阶级,我就不羞辱你了,你自杀吧。
eg. 李广的自杀,正是这种社会风气的体现。
在实际中,有一部分宰相比较有自知之明,要是发现皇帝对自己不满意了,就主动称病退位。皇帝也乐得顺水推舟,这样大家都有面子。
但这种出于宰相个人自觉的退位,却让皇帝觉得很不安全。
到这个时候,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东汉会有因天象而罢免三公(西汉以丞相为三公之首,东汉以太尉为三公之首)的传统了:
皇帝们是要借机掌握免除三公的权力。
这是大汉王朝在多年以来的政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此外,东汉王朝还发明了另外一种办法:在新帝继位时,太尉例升太傅录尚书事。
以现代语境来比方的话,大约就是:新一任的董事长上任之后,之前的总裁升任副董事长,并随即免去总裁一职。
如此,这位副董事长便脱离了行政机构,其权力大小,就完全取决于董事长了。
如果董事长对他很信赖,那么他就是太上总裁;如果董事长很讨厌他,那么他就变成了台上花瓶。
而等到这位太傅去世以后,本朝之内便不再设置,直到下任皇帝登基。
这当中固然充满了尔虞我诈,但你却不能把它简单的理解为封建专制集权,这仅仅是皇帝为了保障自身安全,维护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一定要掌握高级干部——尤其是最高级别干部的任免权。否则,由于皇帝不直接接触行政机构,宰相只要时间做得够长,很容易就能架空皇帝。
以上这一整套制度,运行起来还是挺不错的。——直到曹操出现。
从建安元年曹操自任司空开始,到建安二十五年曹操去世,期间曹操一直实际把握着朝政。而他霸着丞相这个职位不挪窝,目的就是为了掌握权力。
对于这件事,曹操自己也是承认的。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曹操明确表示:权我是不交的。我要是交了权,免不了家破人亡。
而既然两汉以来的制度转型是加强皇权,那么曹操的行为逻辑就很好理解了:反其道而行之,增加相权。
曹操恢复了丞相和御史大夫,但权威更进一步,取消了太尉。没有太尉,活儿曹丞相自己来干。
明面上看,曹操的改革,是对西汉政治制度的一种回归。但实际上,他假托恢复旧制之名,却身兼丞相、太尉之任,其实是找到了一种有利于自己专权的方式。
以上,节选自个人文章:
我知道这个问题我没有回答完,但是因为我的文章目前就写到这里,so。。。。。。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