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称为「认知失调」。
我认为认知失调理论是(社会)心理学最迷人的一个理论。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有趣却令人震惊的理论。
(想直接看答案的可直接跳到下面有下划线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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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看一个例子:
地震发生之后,各种谣言四起,特别是在那些能够感受到震动但是不会立即受到伤害的地方,出现了大量的谣言对即将发生的灾难进行预测。这些预测一般都是坏消息,比如第二天还会发生一场更大的地震。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谣言呢?一种解释是,那里的人们陷入了极度的恐惧之中,而且找不到这种恐惧的充足理由,他们就编造了这些理由。这样,他们就不会觉得自己的恐惧是很愚蠢的——假如第二天还有一场更大的地震,人们感到非常恐惧不是显得很合理吗?
另一方面,对那些已经遭受巨大灾难,目睹了灾难造成的破坏的地方的人们来说,他们也惊恐万分,但是他们的恐惧有充分理由——他们不必为自己的恐惧寻找其他理由。因此,这些地方的谣言就会少很多。
这个例子引出了心理学上一个经典理论——认知失调。从根本上讲,认知失调是一种紧张冲突的状态,无论何时只要某个人同时拥有心理上不一致的两种认知(想法、态度、信念、意见),就会出现这种状态。
认知失调会带来不愉快,因此人们会有目的地去减少它。这种过程与人们因饥渴而引起某种驱力的过程是大致相同的,只是在这里引起驱力的力量是认知不适,而不是生理上的需求。
那么,我们是如何减少自身的认知失调的呢?
我们要么通过某种方式改变一种或者两种认知,使它们之间更加协调/一致,要么增加更多的认知以弥合最初两种认知之间的差距。
回到题主的问题:
为什么 iOS 7 刚出的时候我觉得它那么丑,现在却觉得漂亮了
实际上刚开始的时候题主存在两种相互矛盾的认知:1)iOS 7很丑,2)我在用一个很丑的手机。这两种相互矛盾的认知让题主产生了认知失调,为了减轻这种失调,题主要么换一个手机,要么改变对iOS 7的认知——告诉自己其实也不是那么丑嘛~ 由于题主没有及时更换一个自己觉得漂亮的手机,慢慢地,对iOS 7的认知就变成了「现在却觉得漂亮了」。至此,认知失调降低,生活又变得美好了。
其实,高票的匿名用户举的例子也是同样的道理。1)男友很丑,2)我在和一个很丑的人谈恋爱。这两种矛盾的认知导致了认知失调,所以在分手之前会让自己相信男友其实没那么丑……
一开始举的那个地震谣言例子也是类似的解释。诸位自己体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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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到这里就算结束了。但是认知失调理论的魅力是如此之大,能够对很多社会现象进行非常有力而发人深省的解释,我忍不住再举一些例子。
吸烟与健康
假设一个吸烟的人看到了一份医学报告,这份报告证明了吸烟与肺癌以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之间有关系。这个吸烟的人就会产生认知失调。1)我吸烟,2)吸烟会致癌。这是两种不协调的认知。因此,这位吸烟的人要么戒烟,要么不相信这份报告和类似的研究结果。
但是考虑到戒烟的难度,大多数的人会从改变对吸烟的认知上下功夫,千方百计说服自己甚至告诉别人吸烟无害。他们会轻视有关吸烟与癌症之间的证据,他们会找到那些聪明人吸烟的例证,他们会带一种过滤嘴的品牌并认为过滤嘴会过滤掉致癌物质,他们甚至会逐渐相信吸烟是一种重要的而且极具享受性的活动,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消遣。
所有的这些努力都是为了减轻认知失调的体验,却越发回避了真正的问题。
作弊的态度
假设一个情景:你正在进行一场考试,这场考试将决定你是否可以获得巨额的报酬。但是在考试的过程中,你面对一道很熟悉的题目却大脑一片空白,这时候你发现自己旁边的学霸已经做出了这道题目,如果你愿意,很容易就可以看到答案。你会怎么做?
你的良心告诉自己,作弊是错误的;但是如果不作弊,你肯定得分很低。因此,无论你作不作弊,你都会体验到认知失调。但是你最终有没有作弊却会极大地影响你对作弊本身的态度。
研究者发现:
如果你当时一念成魔作弊了,那么之后再问你对作弊的态度(与考试前相比),你会觉得作弊其实也不是那么不道德的行为,是人性的一部分,人们应该对他们表示理解。
如果你当时一念成佛坚持没有作弊,那么之后再问你对作弊的态度(与考试前相比),你会坚定地认为作弊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过,它是一个人能够做出的最卑劣的事情之一,而且作弊者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就是认知失调的巨大力量。
因此,假如你希望人们对一些不端行为的道德态度出现软化,就要诱导他们去做出这类行为;反过来讲,假如你希望强化人们对某种不端行为的道德态度,你也要诱导他们,但不能诱导到让他们做出这种行为的程度。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大家思考一个问题:
假设你是两个孩子的父母,你也许经常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大一点的那个孩子总是经常欺负小一点的孩子。这时候你想对大孩子进行一些惩罚,以减少他打孩子的行为,那么,你认为是非常严厉的惩罚(狠揍一顿、罚站两小时)更有效,还是轻微的惩罚(严厉的目光)更有效?
未完待续。
2014-08-18
——————以下内容为2014-08-2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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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上次留给大家的问题中,为方便叙述,我们把大孩子称为哥哥,小孩子称为妹妹。
尽管一般情况下我们并不提倡惩罚这种教育方式,但是假设,你作为家长希望通过惩罚哥哥的方式来减少他打妹妹的行为。那么,是严厉的惩罚还是轻微的惩罚更有效呢?
首先,不管是严厉的还是轻微的惩罚,哥哥都将面临两种相互矛盾的认知:1)「我很喜欢打妹妹」,2)「我不能打妹妹」(因为会被惩罚),都会产生认知失调。
但是其结果完全不一样。
如果爸爸采用了严厉的惩罚,当哥哥强烈地想打妹妹,但又不能打时,他就会问自己:「我怎么不去打我的小妹妹呢?」在严厉的惩罚情况下,他有一个来自外部的现成理由:「我之所以现在不去打她,是因为如果我打了她,爸爸就会狠狠地揍我,让我站墙角,两天不能看电视……」
这样,严厉的惩罚就为「我不能在爸爸面前打妹妹」提供了很强的外部理由。因此,至少在爸爸面前,哥哥很少打妹妹了。但是,只要你看不到,他便可能变本加厉地打自己的妹妹(相当于哥哥打妹妹所获得的乐趣是通过承受严厉的惩罚换来的)。
而这也许是那些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案的一部分原因——我犯案的乐趣是辛苦坐牢换来的!
反之,如果爸爸采用了轻微的惩罚,哥哥同样会体会到认知失调。但是当他问自己「我怎么不去打我的小妹妹呢?」的时候,他就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答案了——那种惩罚太轻微了,几乎不可能是一个充分的理由。在这种条件下,哥哥会不断地体会到认知失调。
在这种情况下,哥哥找不到理由打自己的妹妹了。这时候最好的方法是使自己相信,「我的确不喜欢打自己的妹妹」。只有这样才能降低认知失调。而且,所受到的惩罚越轻,哥哥所能够找到的外部理由越少——我为什么要打自己的妹妹呢?这点惩罚根本不足以成为理由啊!
因此,在这个例子中,轻微的惩罚是比严厉的惩罚更有效的。而这利用的正是认知失调理论,它有一个名字,叫「不充分惩罚」。
如果大家还有兴趣的话,可以继续考虑下面这个问题:
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都声称自己不喜欢某种蔬菜,但是研究者让他们自愿吃了一次这种蔬菜。然后,研究者通过一些方法让其中的一半孩子相信,他们将来不可避免地要吃到更多这种蔬菜;而没有将同样的话告诉其他孩子。
请预测:哪些孩子会在之后对这种蔬菜的好感度上升?为什么?
好吧,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参考资料:
阿伦森, & 占军. (2007). 社会性动物.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P130-P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