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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霖为什么杀了李大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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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霖:警惕境外势力打马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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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内容较长,干货多多,包括张作霖为何敢闯苏联大使馆、审讯过程推演及供词全文、营救与反营救的较量、英勇就义的详细过程、后事料理及公祭、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对目前有关纪念烈士文章不实之词的看法,如是否遭受酷刑,审讯者主要目标,就义时的情景等等。)

杀害李大钊的原因

1.当然是张作霖反动啊。一个反动军阀杀害革命者,这是正常的。他不杀革命者,反而不正常了。要么是假反动,要么是放长线钓大鱼。

2.共产国际的关系。李大钊同志是共产国际在中国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张作霖对共产国际极为反感仇视,认为共产国际是苏联颠覆中国政府,破坏中华传统文明的直接机构。换言之,张作霖是反共的。但是,不能把张作霖的“反对赤化”,只狭义的理解为反共,实际张作霖眼中的“赤”是一切和红色苏联有关的势力,如孙中山组织的北伐军就是“南赤”,而冯玉祥的国民军是“北赤”,都属于“赤化”势力,要颠覆北京政府。张作霖作为“讨赤军”司令,是要对所有“赤化”势力大打出手的。国民革命军北伐正是得到了苏联的大力支持,是张作霖的死敌,故而国民党在这个反动军阀眼中,也是“赤党”。当时国民党中央还是左派把持,张作霖这么认为也不能算错。

3.事关冯玉祥。这是直接原因。苏联当时在中国收买各路军阀,包括张作霖、吴佩孚等人都不买账,只有冯玉祥买账。冯玉祥曾攻入北京,直接威胁北洋政权的生存。而北洋政府当时还是被世界各国承认的中国合法政府。奉军代表守旧势力,当然不能坐视北洋政府被推翻,由此和冯玉祥的军队展开激战。奉军后得胜,将冯玉祥逐出北京。1925年,冯玉祥和李大钊同志搭上关系,并拜访了苏联驻华大使加拉罕——加拉罕宣言还记得吗?之后又是李大钊同志曾三次电请冯玉祥回国重掌国民军,冯玉祥回国后,宣布国民军全面倒向北伐军,旗帜也换为青天白日,宣布国民军全体加入国民党,策应北伐。苏联给冯玉祥巨额援助,仅枪支弹药和火炮,就可以装备十多万冯玉祥的国民军,这甚至超过对国民革命军的援助,北伐军开始也就十万人。所以,张作霖认为李是策动冯玉祥反叛、勾结苏联颠覆民国合法政府、呼应蒋中正北伐的主要责任人。当时国民党谍报人员在京津地区活动频繁,刺探奉军情报,李大钊既是共产党员,也是国民党员。仅这个理由,张作霖就非杀李大钊不可。所以北京地方报纸曾报道,原本逮捕李大钊等人的“党案”,只打算判决李大钊同志和张伯华二人死刑。李大钊是中共北方区委总负责人,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为国民党中央最高执行机关),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国民党改组委员会委员,在国民党中亦属重量级人物,自不必说,张伯华是直接从事刺探奉军情报的谍报人员,也难逃死罪。只是后来奉军前方将领来电要求严惩“赤党”,否则影响军心士气云云,这才把死刑范围扩大到20人。

当然,张作霖做出杀害李大钊的决定,虽然出于其反动本性,但也曾犹豫再三。北京各界名人,章士钊、梁士诒等,都曾奔走营救。而杨度直接在军警闯入苏联大使馆抓捕李大钊同志的前一天,通知李大钊等同志转移,然而未被足够重视,导致不幸事件发生。

张作霖为何胆敢派军警闯入苏联大使馆

根据《辛丑条约》规定,东郊民巷使馆区,中国军警不得进入,所以这里也是很多名人躲避政府通缉的地方,比如维新党人、革命党人等。这些人躲到这里,军警干瞪眼没办法抓捕。


苏联大使馆位于东郊民巷,是原来《辛丑条约》签订后扩建的,使馆的西侧修有兵营。

苏俄使馆旁边是日、法、美、荷等使馆。日本和法国使馆发现有中国人频繁进出苏联使馆,而且苏联使馆中经常有人大声争吵,就把这个情况通知了北京当局。很明显,这是苏联在利用使馆支持与外交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李大钊同志是躲入苏联使馆的原俄国兵营,坚持地下斗争。

而李大钊同志躲入苏联大使馆的事情是谁透露出去的呢?1927年3月,西交民巷发生散发传单的事件,京师警察厅当场拘捕7人,随后扩大搜索范围,破坏了6处秘密机关,逮捕100余人。司法科长沈潍翰亲自审问,审出一个叫李渤海的是中共党员。李渤海曾是李大钊同志的学生,1923年经高君宇等介绍入党。自李大钊同志避入俄国兵营后,他作为李大钊和外界的联系人。沈潍翰后来回忆审讯李渤海的情况时说:“经多方劝导,颇能合作,将李大钊藏匿在东交民巷苏联使馆之情报及其他共产人员名单供出”。警察厅悄悄放了李渤海,这边无人知晓。李渤海在李大钊同志牺牲后,还当过中共北京市委的负责人。1927年10月再次被捕,再次叛变,从此改名黎天才,追随张学良。

彼时,南北正处于战争状态,李大钊领导的秘密机关从事大量军事情报之工作,并藏有一定数量的武器,且苏联深度卷入这场内战,给北方政权造成巨大威胁。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警察厅派了一个叫吉世安的警察前去打探情况。吉世安找到使馆秘书彼得诺,说自己是李大钊的朋友,有封信要交给李大钊,其实就是一张写着“外面对你风声甚紧,请多加注意”的纸条,彼得诺答应了。吉世安由此确定,李大钊确实在俄国兵营。

张作霖知道后不敢下手,怕列强找麻烦,函商各国公使。各国公使认为,中国军警进入东交民巷,违反《辛丑条约》,应该由中国外交部门出面会商。张作霖便委托顾维钧办理。但顾维钧不愿找这个麻烦,推诿拖延。奉系只得自行交涉,于是派吴晋和驻京公使团团长、荷兰公使欧登科洽谈。

京师警察厅经过与各国公使的一系列交涉之后,达成一致意见。1927年4月4日,欧登科召开各国公使会议商定:既然苏联已经废除了不平等条约,那么其大使馆自然不享有《辛丑条约》的各项特权,也不受条约保护。各国公使同意中国军警进入东交民巷苏联使馆抓捕苏联谍报人员。

4月5日,在北洋政府内阁总理熊希龄为女儿举办的婚宴上,曾任外交委员会委员长的汪大燮告诉杨度“张大帅就要对他们开刀了”。杨度大惊,汪大燮是帮张作霖办外交的,说的话非同小可。汪大燮以为杨度是帝制派,肯定是反对“赤化”的,所以告诉杨度美、日、英三国公使已经同意奉军派军警进入东郊民巷苏联大使馆抓人。杨度把这个消息通知了任教育次长的地下党员胡鄂公,通知李大钊等同志尽快转移。

之后杨度不放心,派儿子杨公庶去东郊民巷等着,结果到晚上八点,没有人出来。杨度急了,自己去等,买了碗馄饨耗时间,结果只等到了两个人出来。这两人告诉杨度,李大钊同志得到消息了,开了个会,大家普遍认为张作霖应该没有胆量破坏国际公法,消息不一定准。即便消息准,恐怕使馆区周围已经密布军警,走不了了。只有此二人离开。

第二天杨度再派儿子去东郊民巷,发现那里已经是军警林立,封锁了所有道路,如临大敌。这才知大事去矣。

1927年4月6日,京师警察厅侦缉队派出了200人,个个佩戴手枪,还有宪兵、保安等配合,达数百人之多。李大钊等40余人被捕,此外还包括苏方15人。李大钊同志的夫人赵纫兰,女儿李炎华和李星华同时被捕。

参与抓捕行动的警察后来回忆,他们冲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正在焚烧文件。但因文件用的是上等纸张,不易烧透,只烧掉很少一部分,警察随行带来消防车灭火,消防队员甚至还带了水银灭火:防止破坏纸张。所以,警察搜走7卡车文件档案,里面有大量的苏联政府和共产国际对中国各派别的指令。后来整理包括:照译1927年1月30日军事会议案笔录;照译1927年1月30军事会议案笔录;照译苏俄利用冯玉祥计划文报告;照译1927年3月13日军事会议案笔录”;北京苏联大使馆会计处致广东军事顾问加伦函等等。这些都作为给李大钊同志定罪的“罪证”。

1927年4月7日《晨报》报道:

“昨晨十时半东交民巷东西北各路口,停留多辆洋车,便服行路者徘徊观望,过者早知有异。迨十一时有制服警察一大队,约一百五十名,宪兵一队,亦有一百名,均全副武装,自警察厅,分路直趋东交民巷,首先把守各路口,余皆集中包围俄国大使馆旁邻之中东铁路办公处,俄款委员会,远东银行。”
“至被捕者之人数,报告不一,其较可信者,则俄人十四五名,华人四十五六名(中有仆役等),而华人之中,姓名尚无从调查,唯据外人方面消息,则李大钊、路友于二人,似在其内。”

《申报》刊发题为《北京军警搜查俄馆界详记》:

“除捕人外,尚搜得各种物件甚多”
“物件之中,有步枪三十余支、手枪十余支、手提机关枪二架”
“此外如宣传品及关于共产党书籍等,不计其数”。

苏联使馆发表抗议照会,数日后使馆三十余人离华。莫斯科10万人游行,抗议军阀擅闯使馆抓人。

中国方面,顾维钧代表中国政府向苏联提出严重抗议,“容纳共产党人,阴谋扰乱中国治安,并藏有种种之武装、宣传赤化之物品”,“此实违背国际公法”,破坏1924年《中俄协定》(顾维钧和加拉罕代表各自国家签署)。4月19日,中国外交部把搜集的证据分送各国公使查阅。

此事风波,已具有国际影响。

李大钊等烈士在审讯期间是否受过酷刑

逮捕李大钊等革命志士后,京师警察厅开始对这些革命者进行审讯。被捕当天下午,对李大钊同志进行了第一次审讯,4月7日下午,又进行第二次审讯。4月8日《晨报》报道:

李大钊受审问时,态度甚从容,毫不惊慌。
李被捕时,着灰色棉袍,青布马褂,俨然一共产党领袖之气概,闻在厅甚受优待,唯看守特别严重。

根据北京档案馆1989年3月公布的李大钊供词记录,我们可以看到供词分两部分,是原京师警察厅抄送京师检察厅的档案。第一份供词非常短,应该是整个供词被认为最重要的内容,进行的抽取,内容如下:

李大钊供:籍贯、年岁同前述。我在北方区担任特别市党部政治执行委员,我的职任就是关于政治军事对中央党部报告,其市党部的组织另有部长管理,我不过代管党务。武汉有中央政治委员会,在北京是分会。从先政治委员李石曾、顾孟余等人,他们已先后离京,北京只有我一人。
问:特别市党部共有几处及其组织内容?
答:特别市党部共有四个:广州、上海、汉口、北京共四处。特别市党部有事直接报告中央。在市党部以下分组织部、宣传部、工人部、农民部、青年部。各部以下分设之组织部是专管介绍党员,宣传部专管宣传、各种印刷品类,如对于民众方面、学校内学生、工人、农民均有宣传的职任。各部以下有会务部,专管开会之事。党人对于各地宣传有调查军队及军械的任务,政治委员有训练党员知识及党内主义的责任,对中央党部有介绍、传达、接洽各项责任。
问:现在你北方区共设市党部若干处?
答:各省设立之市党部表面上有九十处,实际只有十三处。奉天省党部现已划归中央,该省党部执行委员原系朱纪清,系国会议员。后改王有仁,彼因逮捕,先逃至北京,现已逃赴汉口。如天津、太原、唐山、兰州,均有普通市党部。如陕北及三特别区均有县党部。在各处设立之宣传部,均含有调查的情形。政治委员会在北方的任务就是专门发展党务。
因为北方与南方情形不同。至由俄使馆内检出的各项文件我不甚详细,因为从先有国民军在内住过遗存的,亦有俄国人存留的。我对于区党部、区分部情形,我亦说不清。我知道区党部共分九区,学校内有区分部,人数不一定。市党部出席,在区党部召集区分部执行委员开联席会议。如党务有纠纷的事情,我可以解决。
今蒙讯问,所供是实。

从这部分内容看,全部是有关国民党活动的。

第二份内容很多,全文如下:

问:你的姓名、年岁及何处人?现住何处?是何职业?
答:我名叫李大钊,现年三十九岁,直隶乐亭县人,现住俄兵营内三十号房内。
问:你有亲属几人?
答:我妻李赵氏、我长女李新华、次女李宴华,与我同在俄兵营内居住,现已同时被捕。
问:你是何职业?
答:我前充北大教员。因党员资格,被举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现在俄兵营内进行党务工作。
问:你是国民党何派?是何主义?
答:我是国民党左派。主张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不平等条约,最主要的是希望民族在世界上得一平等地位。
问:你们党中派别及分合情形?
答:国民党是完全信仰三民主义,共产党是共同生产主义。民国十三年,孙中山在广州开第一次国民代表大会,正式议决民党与共党联合。至民国十四年孙中山死后,民党分有左右两派。左右不同之点:右派不甚注重拥护工农利益,左派是拥护民众利益之外更兼拥护工农利益。当时京内设有两个机关:右派京党部设在南花园,左派京党部设在翠花胡同。现在右派京党部取消,左派因受压迫,迁入俄使馆进行一切工作,完成中国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即是打倒帝国主义,恢复平等地位。现在进行最要工作是发展党员,训练党员。训练之法是要使京内党员均有政治知识、外交知识。俟政局改变可以公开。我们左派与共产派是混合的,并非分立的。
问:你所抱之目的及近年经过情形?
答:我的目的在建设良好政府、恢复国权、定出新经济政策,用国家的力量发展财力,使国民贫富阶级不至悬殊。我们党部中央政治委员会现在汉口,委员长先是谭延闿,现在是汪精卫。当国民军在北京时代,因政治关系允许公开宣传党义,那时我与李石曾、吴稚晖、徐谦、于右任、顾孟余诸人均是委员,丁维汾是执行主任。我们宣传主义,使民众了解本党宗旨,改造军阀,与民众结合,以便一致对外抵抗。因俄国不是帝国主义者,故主张联俄。因军阀中国民军与本党接近,故主张联冯。前年群众示威运动,如天安门前、执政府门前、警察厅门前及晨报馆等役,皆由北京市党员诸人及民众团体代表会议决定,临时委员召集并亲临指挥,一面与冯军随时接洽请其勿加干涉。当时党中只议决参加游街示威运动,至于中途发生意外事故非始料所及。至冯军离京后,吴稚晖已先期赴沪,李石曾等与我避入俄使馆后,李石曾等亦相继离京,北方左派首领只我一人。因国民党之主脑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拥护工农利益之主脑亦为中央执行委员会。
问:你是左派首领,左派与共产混合,当然你就是北方共产首领?
答:我是左派首领。惟我所主张共产主义与一般人所主张不同。例如英国矿山事业极为发达,应用合法手续转移为国家管理,以免为一二人所垄断。并不是如外间所说,他人之产业即强为我之产业,我之产业他人强作自己产业。盖共产意义,原为共同生产。在手工业时代是个人生产,机器业时代即是共同生产,在机器工作之人即是无产阶级。我是拥护农工利益,要完成中国国民革命。
问:你的革命步骤?
答:中国是世界上很大的一部分,世界上帝国主义认中国为半殖民地,把中国作为很大的市场,销售他们资本制度下所生产之物。其销售之法,恃有关税特权及领事裁判权。如中国国民革命完成,即将此项特权取消,他们国内资本制度受重大的打击,他们的社会上有发生革命之可能性。所以中国革命紧接着就是世界革命,中国革命完成即促进世界革命。例如英国,在中国他的经济势力最大,他从中国得去利益安稳他的国内工人,将来中国革命成功,他失却所得利益,使英国工人革命加快。此种结果,资本制度与工人发生冲突,在帝国主义国家即行〔形〕成无产阶级革命。
问:你对现政府是反对的了?
答:当然是反对的。
问:你党与苏俄如何接洽妥协?
答:苏联为反帝国主义同盟帮,替我们训练党军,军中用俄教员。
问:你们党部第一号通告簿所粘贴之十一月八日三十一号通告一纸,所载使馆方面特别戒严,由党部与使馆接洽,党员出入名单交与门房凭照查验放行,通知各党员知照,并附记此通告阅转后即应焚毁勿存等字样。此项证据是俄使馆包庇你们党人,当时是谁与俄馆商协?
答:十一月八日三十一号紧急通告,系用党部名义与俄代使方面接洽允可的。
问:你被捕时,由你屋内捡出之手枪是何处得来?
答:是俄国兵送给我自卫的,遇有必要时,俄馆亦可借给我们武器自卫。
问:这搜出之共产印刷品及宣传等项物件是谁制成的?
答:是我党中之物件。

问:你们党的组织?
答:北京市党部与政委会是两个组织。市党部委员是邓文辉、谭祖尧、杨景山、路友于、吴可、刘清扬等诸同志,分任部务。市党部与区党部、区分部皆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分体,为一贯之组织。
问:你党经费若干?你的薪金若干及经费之来源?
答:我的月薪是一百五十元。我党经费是舒启昌管理。经费议决案月支二千元,向由远东银行、中国银行自南方汇来,请查搜出帐簿便知。
问:你受俄人津贴若干?
答:我党中自有经费,不须俄人津贴。
问:这中苏福龙氏俱乐部部员证书,该部是何组织?
答:福龙氏是苏联已故之陆军总长,现在使馆内仍用他的名字组织一个俱乐部,部员是中俄两国之人。内中有中国旧戏,如打大鼓之类。亦有新戏,所演者如“三一八惨案”之类。我非部员,我亦曾去看过戏,所扮演不甚良好。内中并有图书馆任部员阅览。这借书字单上所书的花木兰壹本字样是个小说,书下署文光社李具是个部员,并非是我。
问:这秘密稿簿上所教致冯焕章函稿报告军政情形,内有“本党接济西北革命军之六十万已经陆续汇上,闻本月尚可筹出百万并以附闻”等语。此款你如何过付?
答:上年九月、十月间,广州议决接济西北革命军费后,党军入湘顺利之时,李石曾等介绍冯玉祥代表刘骥、李鸣钟二人与广州方面接洽,当付接济洋十万元。最近该代表等两次得接济费洋二十万元,前后三次共三十万元。上年所议之六十万、百万之数实际上未能照数供给。又,冯玉祥由俄回国后,始由于右任等介绍正式入党,因而党政府议决予以财政上之援助。上年北京政委员会传递消息于冯同志玉祥,将本党在北方最近之工作及北方军阀相互之关系作成书面,一并报与冯同志。函稿尾署名李大钊,是我自己写的。
问:南北军政各情如何传达?
答:南方军政各情由各党员报告,由南方送至北京党部,分转国民军及各方面。北方军政各情由北方党员报告,分转各方。
问:这件稿簿上载有致顾孟余函,所述用牛乳写密信法?
答:信的正面写些不相干的话,背面用牛乳书写,接到后用火烘烤,字迹即显。
问:据郑镜秋、舒启昌供言,他们在委员会只经管庶务及零星帐目,至于特别收入支出系你自己经管,这话不错么?
答:不错。
问:现有中央执行委员会帐一册,你看是你自己登记的不是?
答:不是。但是我确知道其中收支情形。
问:该帐册一月份、三月份均有收外友洋贰千元,又,三月份有收外友补助洋贰百五十元。“外友”二字名义太觉宽泛,究何所指?
答:此款想是李石曾在外间张罗来的。
问:你素来光明磊落,不必说这不负责任的话,况此款系最近收入,你那有不知道呢?
答:我细看帐册上所登一月份收借外友洋贰千元,三月份收借外友洋贰千元,又,外友补助费洋二百五十元,此三项均系由俄使馆借来的,经俄使馆管理财务之俄国人米尼阔夫与我负责交付及接收。至补助费也是借贷性质,将来由会开帐寄到武汉党部与俄人鲍罗廷清结。在去年,我会也常向俄使馆挪用款项,但只是零用数,不过一二百元,系由俄使馆前管财务之俄国人沙士阔与我交接。
问:据抄出会议录所记历次开会及预会人名所议之事皆甚详,直至四月五号止,当然是按期开会?
答:此是政治委员之谈话会,无定期举行,即在政治委员会内所有政治委员、市党部人员、俄代使及其他俄人同志均可列席,惟俄人只列席过三四次。
问:会议录内车尔尼克、龙瓜、罗克确夫均有提议报告,此三人是何人?
答:车尔尼克是俄代使,龙瓜是俄赞参,罗克确夫是俄同志从广州来的。惟车尔尼克、龙瓜等,须与党会有互商或接洽的事方列席会议,不是每次列席。如第二十一次会议,车尔尼克、龙瓜参加发表意见,谓“军队宜集中、军需宜独立,国民政府应注意国民军、红枪会二大势力”;第二十五次会议是要请龙瓜、罗克确夫作一篇“关于广州事变”的论文;第三十一次会议车尔尼克借给我们党会经费问题;第三十八次会议车尔尼克发表“毕庶澄投降消息”;第四十二次会议车尔尼克批评“上海暴动时中央所持态度帮助资产阶级革命是不对的”皆是。
问:列席的常、劼、乔、庄、南、谢、季、达都是何人?
答:常即是我自己,劼是范鸿劼,乔是史乔年,庄是杨伯庄, 南是刘耀南,谢是谢承常。
问:列席的于方舟、胡茂公、粟泽皆是何人?
答:三人都是天津市党部的人。
问:你党在天津有何机关?
答:有直隶省党部、天津市党部。

问:所有派赴各县运动工人农人、调查、宣传、报告等工作,当然都是你政治委员会派出去的?
答:都是天津省党部派出去的,也有各县分部党员报告的,因为党章凡是党员皆负有宣传、调查、报告种种工作义务。
问:各文据中所云,军委、地委、北区、国委、工委等名,都是何解?
答:军委是军委代表大会,设在武汉,各处党部皆派员列席;地委、北区皆是指北京政治委员会;国委、工委是由党部指定同志分往各处运动国民及工人。
问:派人赴各县运动农人、工人,组织工会、农民协会及联络红枪会,如何办理?
答:是省党部及汉口经办的。
问:俄代使借给你党会办公费是如何情形?共数若干?
答:因为党会办公费不足,向俄代使借二千多元。
问:cp是何符号?
答:cp是我们共产派的符号。共产派即无产阶级主义,对于政治要达到无产阶级居于领导地位。
问:延秉昊与你信,请你向俄人设法助军火在东北起事,你如何办的?
答:延秉昊是高丽人,我与他在俄款委员会见过一两次。十三年间他寄我信说此事,我未替他办。
问:国民军退却出京之时,有一〓电稿后署一常字,是寄张之江、鹿钟麟的,说联络各军队在后方起事请国民军不可退却的话,当然是你发的?
答:〓电是寄张、鹿的,我向来与张、鹿不通信电。且此电中所言皆系军事,与吾党无关,故事证明此电非我所发,似系国民军中人所发。又,当是时李石曾、易寅村、柏烈武皆在京,如我们发电,必共同署名不能由一人署名,且我发电向来不署常字。
问:北京左联会是何情形?
答:左联会是市党部此次改选以前成立的,系联合在京的左派各团体,如cp派、实践社、新军社、青年社、革新社、琼岛魂、协进会、中山学社、新中学会等,皆在其中。惟新右派不在内。
问:市党部是何时改选?
答:旧历年前。
问:文件内有分电上海、九江、汉口、宁夏、广州电稿二纸,大意是“劝告山西奉攻五原,即可以威胁山西,请晋阎与我军一致动作。晋阎回电历述困难情形,我方须统筹全局军事计划应如何准备,使晋阎与我军相策应。”云云。此电内幕如何?
答:此是冯玉祥自俄回国后,国民军已经退出包头尚未退出五原。北京党方不愿国民军再退,遂想托由晋阎设法与奉方交涉,请其不进兵五原。乃交涉无效,晋阎遂令其在京代表与李石曾及我商量。我们于往返电商后,将交涉情形电报中央党部,并未实行分电各处。惟实际上此时国民军业经退出五原,吾党中央亦主张冯暂行退出五原,冯玉祥此后即开往宁夏等处矣。此是过去之事,虽有计划并未实现。
问:文件内往来通信有署李瑞祥、白永泰、白芳渠、罗耿迪、柏桂等名者,均系何人?在党各任何务?现在各在何处?
答:以上各名全是北方区之代名,为与各地方党部通信之符号,因如此可以避免通信时之阻碍,实无其人。北方区即是北京政治委员会,前已述明。
问:文件中有于永滋,是何人?现在何处?
答:于永滋名于树德,以前是北京执行部委员,现在武汉充当中央执行委员,他系左派。
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幕如何?
答:中国共产青年团是我们党员中之青年所组织之团体,其性质略如青年会,其中亦有不入共产党者。团体中以学生为多数,工农人少。此团对于政治上之理想自然与党部相同,所异者,党部为实行种种政治上之工作,青年团仅在文化上为理论之传导。至其团体之组织及在京出版物我不接头。
问:既是同党当然知其详细。
答:实在不了然。
问:北京政治委员会之组织?
答:北京政治委员会分文书股、庶务股、宣传股,惟现在北京政治委员止〔只〕我一人,组织已不完备。办事之人大略分为英文、日文、法文、俄文、宣传、庶务等部分。舒启昌管庶务,陈乔年管俄文,杨景山、陶永立均管抄写,陶永立并充当俄人教读,范鸿吉力管搜集材料及研究理论,陈乔年管俄文,杨善南管宣传,刘伯庄管国民运动,李一鸿即鸿一无一定责任,惟舒启昌是新近接手的。
问:你介绍高桂滋入党是何情形?
答:高桂滋原来是国民二军军人。当中山灵柩在西山停放之时,高之军队在彼照料,因此与我党感情甚好,自愿投入本党。经其同乡人于右任介绍入党,填写证书时,填入我的名作为介绍人。
问:每月支领款项及发给各员津贴总流水帐二本内,载有入款均由李、邓、顾三人经手。每月领取津贴最多者为彭、道、达三人,月各三百五十元。鲍姓百元、舒启昌等月六十元、五十元不等。以上所载入款经手及领取津贴均系何人?望逐一详答。
答:李姓即是我。邓即邓飞 (微博)黄,他是湖南人,现在西安,他是党人,曾办国民新报。顾即顾孟余,他是本京人,现在武汉中央宣传部长及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彭即彭太太(彭若门夫人),美国人,当国民新报英文部编辑,此人现在武汉,应广州陈友仁之约,去办广州英文报去了。道即美国人,因国民报停版现亦到武汉去。道尔逊系接彭太太手,是以薪水与彭太太同。达即道之变名也。鲍姓系彭太太约同办报副手,我不知其名号。舒启昌原由顾孟余约在该报社办理庶务,现在政委会办庶务,他是接郑镜秋手。
问:党部常务处帐项收据内载所领生活费、津贴、交通、办公等费,望分晰言之。
答:我之生活费月一百五十元,由中央党部发给。谭祖尧、吴可、姚彦、张挹兰等,每人均不能超过三十元。至津贴、交通等费,系各个人赴各分部往来车费之类。办公费即各部办公费用。

问:延秉昊函内有公举史可轩为总司令,朱紫青为总指挥,公请先生为顾问,云云。所称朱、史究系何人?
答:史可轩想系国民二军将官,朱紫青或亦是河南方面军人。当时因这高丽人延秉昊很是无聊,故所来函皆置之不理。
问:七月份会议记录册内与会者有于树德,是何人?现在何处?
答:于树德即于永滋,直隶人,现在武汉任中央执行委员。
问:选定路友于、范鸿劼、郭春涛、李国王宣等为代表及刘清扬等为候补,所称代表是何代表?及郭、李等现在何处?
答:去年一月间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定路友于等充代表,所议事项是改选中央委员,有第二次宣言书可证。党员郭春涛,湖南人,现奉中央党部命令赴西安。李国王宣现在武汉。刘清扬现亦在武汉。
问:共产党会计帐册内多系范鸿劼、施英二人经手,施英系何人?现在何处?
答:施英湖南人,现在武汉,此人离京已一年有余。
问:杨景山、刘巨全是何职务?
答:他二人是前任市党部委员,所有领款证据自是前任时领据。现在杨景山在政委员〔会〕办事。刘巨全系女子,无事欲回家,前次被捕。
问:cp与国民党关系议决案,所议何事?
答:cp即共产派,所议之事即共产与民党连结。
问:共产党北方区执行委员会秘密通告第一号、第十四号所载运动方略,有发〔双〕十节运动大纲、北方区农村工作计划、联俄反奉等通告,农村工作计划,篇中有勾结哥老会,使其势力集中之计划,云云。此等计划是何人违议?如何实行?
答:此等报告原由翠花胡同党部移至使馆,内中所存之物甚为复杂,实记忆不清此项报告是何人违议。至勾结哥老会一节,我个人甚不赞同。
问:你党在北方工作应取的态度之宣言,是何人违议?
答:此种宣言是共产一部份所为。
问:青年团所宣传之五一劳动节一种,该团如何组织?分子多系何姓名?
答:青年团由学生结会,无定址,所出之印刷物是共产党人一部分之所为。
问:入党团登记簿所载之已入大学或民校等字样,是否系共产与民党之代名词?
答:大学即是共产之代名词,民校即国民党之代名词,亦均是共产党人所分晰。
问:报告中央文电稿内有邓文辉、刘巨全、杨景山、莫同荣等分担部务,云云。所担任何事?
答:此是上届市党部执行委员担任执行职务名单。
问:第三国际第二次大会之议事日程一本内,有共产党与各黄色的工团等问题,云云。是何解释?
答:第三国际是共产党全世界之组织,在中国有中国部,在英国有英国部。从历史上分晰,有第一国际、第二国际。所谓第一国际,是第一次全世界共产党人之结合,由马克斯创起,十余年间归于消灭。后,又发起第二次全世界共产党人之组织,存在期至欧洲大战。盖共产党人之原则在反对战争,殴战时各国共党人有因本国之关系加入战争,违反党义,故俄人列宁发起第三国际共党之组织。所谓黄色者,即指第二国际党人不纯正也。工团即工会,如英国工会,多涉于第二国际以下,故谓黄色工团。
问:这陕西人李银连是否你的同党?
答:他在范鸿劼等屋内住,是在陕西某中学充当教员,此次来京系代表于右任。因于右任军中连鞋袜都没有穿,他来京,于右任令他亦〔与〕我商量请国民政府接济款项事。

从供词看,问答均条理清晰,讯问者明显是对国民党方面的事情更为关注,对共产党方面的事情基本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比如,对共产党方面的身份、职务、信仰内容做一了解即可,像问到共青团这种组织,李大钊同志回答“实在不了然”,问者也就点到即止,不再追问。其实李大钊同志曾是北京共青团主管负责同志的上级,不可能不知道情况的。但是对国民党方面的事就不一样了,从李大钊同志在国民党中的派别,职务,联络人,经费管理,与冯玉祥(国民军)部的通信、活动、组织关系等等,追根问底。由此可以断言,奉系军阀当时最为忌惮的就是国民党,因为南有北伐军“南赤”,北有国民军“北赤”,奉军受到两面夹击,自然更关心国民党方面的情况,这次的“党案”之党,显是主要针对国民党,而共产党只是附带其次。

李大钊烈士虽然身为共产党员,但也是国民党员,与其被捕的不少也是国民党员。李大钊烈士对敌人只说国民党在北方之活动,对于我党秘密只字未供。所以李大钊烈士牺牲后,当时国民党在武汉的中央党部也将其列为国民党的烈士,国民党武汉政府官方报纸《民国日报》在1927年5月12日以《北京各同志被害详情》为题,详细报道了李大钊等烈士就义的经过。所以,李大钊烈士在1933年4月的公祭日,国民党的高级官员也参加并送挽联。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国民党是不可能和张作霖联手的。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要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反动军阀张作霖自然位列其中。而被杀害的20人中,张伯华直接从事搜集奉军情报的任务。张作霖对国民党的谍报人员当然不会客气。

另外还从供词中可以看出,李大钊同志的回答非常有技巧,在审讯中占据主动,不是一味的硬扛,反应了李大钊同志对敌斗争的丰富经验。因为这些内容,大部分其实敌人已经知道了大概,只是就具体细节而言有些不清楚,国民党过去的活动,以及在国内的组织情况,其实都是公开的了。当时被捕的人,身份也已暴露,无需再隐瞒,另一些人早已不在奉军控制区,反动军阀对他们无可奈何。这样可以给敌人造成“充分掌握情况”之错觉。另外,李大钊同志如此对答如流,等于是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减轻其他被捕同志的压力,这更反应了李大钊同志的高风亮节。

李大钊同志还遗留了《狱中自述》

从文笔看,李大钊同志对书法有相当高的造诣,字迹秀美挺拔,行文流畅自然,最起码证明了写这篇狱中自述的时候,李大钊并未受“竹签子”“拔指甲”之类的酷刑,否则字迹不可能如此流畅。写过毛笔字的人应该知道,受伤的手,对写字的影响多大。狱中自述一共改了三稿,应该不是一天完成,所以这期间,李大钊同志很可能并未遭受酷刑。狱中自述有两千七百字,原文大家可以自行去找,我只放上最后一部分:

钊自束发受书,即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业,实践其所信,励行其所知,为功为罪,所不暇计。今既被逮,惟有直言。倘因此而重获罪戾,则钊实当负其全则。惟望当局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不事株连,则钊感且不尽矣!
又有陈者:钊夙研史学,平生搜集东西书籍颇不少,如已没收,尚希保存,以利文化。谨呈。

李大钊同志否认自己所作所为是“犯罪”,也知道自己很可能会牺牲,所以说“钊实当负其全则”,以减轻其他同志可能遭受的伤害,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尚在掩护同志,保存中华文化传承,此等风范,正如当时报纸所言“共产党领袖之气概”,也是后世为国共两党共同感其品德气节而追掉纪念的原由之一。

当然,李大钊同志狱中斗争的情况,现在基本已不可考,唯有通过这两份档案分析当时情况,可以得知:

李大钊同志尽量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以掩护同志;坚持信仰,即民族解放之事业,毫无妥协;在讯问中对答如流,极富智慧,使敌人丧失了动用酷刑的可能。这种斗争策略和技巧,非一般人能掌握。

当时坊间和报纸多有传闻,说李大钊等党人在被捕后受过拔指甲等酷刑,但警察厅予以否认,在1927年4月30日《警察公报》第2版发出声明:

复旦社云,昨据警厅某要人透出消息,外传警厅此次侦查党案,曾用刑具,李大钊之指甲亦不存在等语,实属误传。查厅中自破获此案后,对于在押诸人,格外优待,绝无威吓逼供之事。本厅审讯盗犯,向不用刑,何况党人乎?李大钊自到厅后,精神甚安适。厅中遇有秘密文件,不悉内幕时,向彼询问,彼多尽情说明,用刑二字,实安不上。现在此案证据始末,业将告一结束。惟因其余各人,不肯说出真姓名,以致耽误时间。究竟何日可交法庭,此时不敢断定。至高等检察厅之侦察证据,系该厅应有之职责,与本厅无关云云。”

当然,有人说这是一面之词,未可轻信。但可以从其他方面的报道获得旁证。比如,各报都报道李大钊烈士在就义前,曾索要纸笔写遗嘱被拒绝,《狱中自述》文笔流畅,字迹清晰,这说明李大钊的手上没有受过拔指甲这种酷刑,否则手根本握不住笔,也就谈不上要纸笔了。其次,李大钊等烈士牺牲后,遗体被放在下斜街长椿寺,等待家属认领。如果李大钊等受过酷刑,尸体必然会能发现痕迹。鉴于奉军并未控制北京舆论,而率先收敛李大钊遗体的是北大同人,在社会上具有相当影响力,此事必然公开见于媒体,这会让奉军非常被动。但后续报道并没有这些。另外,此次牺牲的20名烈士唯一的女性张挹兰(国民党北京特别党部妇女部部长),在走向看守所刑场前,“身段极活泼,首左右顾,发随之动,面色自然”,显然是未受过酷刑的行状。2011年《人民网》转载供状,认为以这种情况看,反动军警实无用刑必要。而有些人通过军警发布的照片去判断是否受刑,显然忽略了很多人在被捕后的精神状态不可能很好。所以,从种种记载判断,李大钊等烈士并未在被捕后受过酷刑的可能性最大。朱志敏《李大钊传》(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88 - 497)中也写道:

没有什么确凿的材料证明,李大钊在看守所或审判中受到了“严刑拷打”,也没有什么材料确证奉系军阀采取后来国共对立时期国民党政府对待被捕的共产党领导人那样的作法:让李大钊写一份脱离共产党或国民党的声明或“自白书”之类,作为恢复其自由的条件。

李大钊烈士的女儿也遭到审讯,不过由于她坚持自己不知道父亲所为,自己只是上学等待考试的学生,敌人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这孩子回答太狡猾。至于其他被捕革命者的审问情况,所了解的情况更少。只能从这些人被捕遇害后的情况做一个简单推断。这些革命者牺牲后,并没有更多的革命者继续被捕,国共两党的地下组织显然也没遭到进一步破坏,可以得知,这些革命者在审讯中只承认自己的身份和活动,保护了其他隐蔽的同志不暴露,保存了革命力量。他们的事迹确实可歌可泣。但是对敌斗争是非常复杂危险的,现在一些纪念烈士的文章,用影视剧的套路去套当时的审讯情况,想突出烈士的英雄形象,但这显然是把地下工作当儿戏,把革命斗争当神剧,殊不足取。

各方势力的周旋——营救与反营救

这件党案,由于中国军警擅闯苏联大使馆抓人,抓的人中,又有知识界及文化界名人,国共两党领袖泰斗,涉及外交、司法、军政、知识界、文化界等诸多领域,因而轰动一时,成为当时媒体的关注焦点。主要报纸均跟踪报道,唯恐落后。

此事发展过程之复杂曲折,完全不像后来的人想象的那样,反动军阀抓捕革命志士、革命志士坚贞不屈被残忍屠杀那样简单。可以说,此事后来结果,完全出乎当时大多数人的预料。此事过程和南方清党杀人完全不同。

事发当天,张作霖连夜在顺承郡王府召开会议,商讨下一步方案。顺承郡王府离后海不远,在今日乃全国政协所在之地。大使馆闯了,人抓了,张作霖这才发现抓到了一块烫手山芋。

张作霖面临着三重压力。

一是外交方面。虽然驻京各国公使同意奉系这次行动,但毕竟给外交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各国公使心里会非常膈应,需要给本国政府和人民一个合理的交代。毕竟自庚子事变以来,中国方面还没有对外国使馆采取过如此破坏外交惯例和礼仪的事件,无论是袁世凯,还是后来的黎元洪、曹锟、段祺瑞等,都对外国使馆礼遇有加。

就在此事发生之前的13天,3月24日上午9时,国民党领导的北伐军第六军在占领南京时,发生抢劫外国侨民,杀死杀伤外国人的行为,其中有英国外交官、金陵大学的美国副校长、日本武官等。开始国民党辩称是张宗昌部撤退后留下的散兵游勇所为,但各国领事馆均指出,这些抢劫者身着国民革命军军服,操广西、湖南等南方口音,绝非张宗昌所部奉系北方军人。后经军长程潜调查,承认确实是下属妄为。此事引发列强激烈反应,当日下午3时,英美停泊在长江的军舰发出开火命令,炮击南京。整个炮击持续一个小时,程潜一方面制止抢劫,一方面通过红十字会通知英美军舰停止炮击。直到下午5时多,抢劫行为方被制止。此事显然激怒了列强,加之在武汉强行收回租界,对北伐军的敌意更强。这对国民革命显然不利。作为军队总司令的蒋中正和武汉国民政府只能充当救火队员,一方面严厉追查,一方面向列强道歉。列强中,英美法意,对国民党态度强硬,要求赔偿,并提出炮击南京属于“正当防卫”行动。只有日本若槻礼次郎政府坚持“不干涉中国内战,支持蒋介石统一运动"的政策,没有参与追究责任。国民政府通过赔偿,最终换取了和欧美列强的邦交正常。

二是社会舆论压力。这次抓的李大钊同志,是知识界文化界的领军泰斗之一,其同事、朋友、学生遍布各界。尤其是知识界。同样是在事发当天晚6时,国立九大高校的校长便召开会议,商讨营救方法,并派出代表向当局陈述意见。4月9日,国立九校委派代表拜访张学良,提出“李大钊系文人,请交法庭依法审讯”。要知道,如果由刑事法庭来审,必然走正常流程,允许控辩双方争论曲直,营救李大钊的这方,必然会遣高水平辩护律师替李大钊辩护,李大钊被判死刑的概率就会大为降低。

可以看到有人提议这是信仰问题,和故意扰乱社会的情况有所差别,以此请求当局免其死刑。但由于从苏联大使馆中搜出武器,李大钊同志被捕时也手持手枪,这个提议显然不够有力,很难被奉系军阀采信。12日,联名范围扩大到私立大学,由25所大学校长召集会议,发出声明“希望奉系采取宽大主义,一并移交法庭办理”。

根据当时的报道,在张作霖当天召开的紧急会议上,“张氏主张从宽处理,不究随从”、“赵欣伯、杨宇霆、陈兴亚、张学良、于国翰各要人,亦主张宽大主义“。会议作出决定:一,向各国大使馆说明意义,保护俄国大使和俄国使馆;二,派兵看守俄国使馆;三,通告各方,使社会“得明真相”。同时声明,对抓获的华人,除对嫌疑轻者予以释放外,其余均移交法庭办理。

与此同时,北洋前要人章士钊游说奉军总参议杨宇霆向张作霖说情,“切不为以一时之气,杀戮国士,而遗千载恶名”。杨宇霆曾建议将李大钊判“终身监禁”,让他在奉天的监狱研究《资本论》去。

河北乐亭同乡白眉初、李时等300人联名上书,乞军方保全李大钊性命,并释放赵纫兰母女。

三是奉军内部意见对立。一派主张奉军讨伐的就是赤党,凡赤者,皆为敌,况且赤党在北方所作一切皆指向其背后有扰乱阴谋,必须军法从事。一派主张所捕者,皆文人,非军人,按各国惯例,“未闻有军法从事者”,即便如君主国的日本,对涉共案件也是交由普通法庭审理。

梁士诒当时主持的奉军内部政治讨论会,就是主张移交法庭办理,“以期昭示中外,以彰公允”。这个政治讨论会,和外交讨论会、财政讨论会均是奉军在1927年1月成立。

为何政治讨论会会有如此决定?这和当时中国正在努力收回领事裁判权有关。列强普遍认为中国法治废弛,军政当先,司法状况恶劣,与世界文明之潮流相异,英美等国组成法权调查委员会,对中国的司法状况展开调查,调查报告认为:军人对司法干涉太多。所以,政治讨论会认为:

现在主张法庭之最大着眼点,在鉴于本案受世界注目,而上次司法调查委员团,对中国法权,多有所借口,是此案正可借以彰中国司法独立之精神,以减外国不信任中国法权之意。

会议委派梁士诒和杨度为代表前去顺承郡王府向张作霖陈述意见。梁士诒和杨度以此事涉及司法为由,约上司法总长罗文干一同前往。但是,他们哪里知道,这件党案是北洋政府时期最后一桩大案,同时也宣告北洋司法独立的努力尝试,彻底失败。

而在彼时,所有这一切,都表现出事态向良好方面转化的迹象,李大钊等诸同志获救有望,起码不会牺牲了。

我们现在回头来看当时,如果此案真交由法庭办理,是不会牺牲那么多人的。毕竟,1919年9月15日,上海《民国日报》“侮辱大总统及在职官员”一案,《民国日报》总经理邵力子、总编辑叶楚伧最终被法庭判决各罚款100元了结。那篇引发诉讼的《安福世系表之说明》,虽注明“某君戏作”,但称徐树铮祖上为日本人,父为段祺瑞,私生子为徐世昌,已经是完全的人身攻击,而不止叶楚伧自己辩称的“对政策上之批评”。政策是政策,人家先祖、亲属招你惹你了?但此案的最终结果竟然既没有以“污蔑国家领导人之罪名”抓捕主编和总编辑,也没有查封报纸。审判是否公平暂且不说,只看此审判并未受行政机关之左右,已经表现了相当程度的司法独立。奉军进入北京之后,这种状况在中国竟然绝迹,所以,并非是司法独立导致军阀混战,而是军阀破坏司法独立,导致中国法治建设不进反退,逆历史潮流而动。由此可见,虽尚有其他因素,但就此事而言,奉军系反动军阀,板上钉钉。

而张作霖在当时也举棋不定,杀害名士毕竟名声不好,于是他给孙传芳、阎锡山以及前方的张宗昌等将领发电报询问如何处理。这些人当中,阎锡山未回电,孙传芳等回电中,只有一人主张“电请量情法办”,其余均主张“严办”,这是4月14日《顺天时报》的报道。有记载说张宗昌说李大钊是“赤党祸根,巨魁不除,北京终究危险”。张作霖是否接到过蒋介石的电报,或者张主动询问过蒋,目前尚无确证,只是报纸猜测。以常情论,蒋介石那时是张作霖的最大威胁,张作霖认北京政府才是中国合法政府,而南方则属叛乱,张作霖把自己的军队叫“安国军”。5月再次北伐,和奉军在临颍激战,蒋介石“最得意的门生”黄埔奇才团长蒋先云阵亡(被追授国民革命军中将),奉军张学良部也有战将阵亡,双方都杀红了眼。

但是4月23日,张作霖把党案移交军事法庭会审,依据是《陆军审判条例》第一条及《修正陆军刑事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李大钊等人虽非陆军军人,但属“勾结外国人或附从阴谋意图紊乱国宪及煽惑内乱者”。这是整个事件走向恶化的转折点。它表明张作霖已决意按“军法处置”,而不是走正常的司法流程。其中原因,直至今日也无确切证明,晨报后来在4月29日报道有前方来电“谓前敌将士因讨赤而死者不知若干,今既获赤党首要人物而不置诸法,何以激励士心?最妙者,闻南方某要人亦有电致在京某人,主张将所捕党人速行处决,以免后患。”此事是否真的存在,抑或存在,但是否是“军法从事”的决定性因素,很难判断。张作霖在奉军中拥有巨大声望,不少将领就服张作霖,军中大事,向由张作霖做主。张作霖从干保险队开始(有人以此说张作霖是土匪出身,但张学良说张作霖不以打家劫舍为生,不是土匪),都是自己做主自己拿主意,拒绝被其他武装吞并。怎么张作霖突然一改往日作风,由别人替自己做主?内中原因,恐怕永远成谜。

现在看,对于此种恶化转折,当时媒体并未明显察觉,对此案走宽大路线仍持乐观。4月28日当天出版的《世界日报》还认为案子还要经过三次预审,几天后才能开庭。这仍是按正常司法流程估计。哪知就在这天,风云突变,李大钊等20名革命者的最后时刻到来了。

英勇就义之过程

北京宣武门外合道口,讹称火道口,因有光得名,后改名萤光胡同,现为老墙根街。附近有著名的长椿寺,马路西边就是现在大名鼎鼎的宣武医院。

1927年4月28日上午十点,家住这里的执行吏(刽子手)接到京师检察厅的命令,奉命到法务部后看守所应差。从这向东不到1000米,就是菜市口,著名的刑场,戊戌六君子曾血染此地。这个职业住处离上班地点不远。虽然这种班,是大家都嫌弃的。进入民国后,1914年颁布《惩治盗匪法》规定,死刑改用枪毙。1919年,黎元洪当大总统时,明令民国彻底废除砍头死刑,改为西洋绞刑,与世界列强看齐,以示文明进步。菜市口作为砍头的刑场就被废了。

死刑改为西洋绞刑,成了中国刽子手们的噩梦。西洋绞刑,严格说来叫吊刑,是通过人体自身重量来实施,刽子手只需按动机关或拉动绳索,打开活板即可。和中国传统的绞刑有所区别。这种刑具是民国政府从国外进口。这种洋玩意儿,是经过英国人仔细研究探索改进的,为的是让受刑者尽快失去知觉,减轻其痛苦。所以绞索的长度必须根据人的身高体重来调整,否则,要么不足以致命,会反复折腾受刑者,要么就会身首分离,弄的一片狼藉,均违反设计者初衷。西方曾有人被执行绞刑未死被赦免,曾描述过这种绞刑的感觉,一瞬便失去知觉,并不觉痛苦,但苏醒后,才觉得非常难受。由于人体瞬间失去支撑坠落,往往会拉断颈椎,而且由于绳子总有弹性,会反复弹两三次,脖子上的绞索痕迹往往不止一道,这和上吊自杀并不一样。民国第一个上这种绞刑架的是“刺杀宋教仁案”的主谋洪述祖。当时刽子手非常紧张,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们还找了条狗预先演练。结果到施刑时,由于绞索长度计算有误,洪述祖身体又肥胖,导致一下就身首分离,溅的到处是血,端的狼狈不堪。结果,洪述祖小妾来收尸时,用线把头缝到躯干上,才入殓运走。这次失败的教训,让刽子手们颜面尽失:活儿做砸了。顺便说一下,洪述祖的二儿子洪济有个孙子,就是目前香港演艺界鼎鼎大名的武打明星洪金宝。还有一个有名的人物上绞刑架,就是轰动全国的“杨三姐告状”案的主犯高占英,在天津被执行绞刑。之后,内战开始,直奉、直皖大战,正常司法很难进行。军人当政,枪毙成了流行。刑场被移到了天桥。

回到正文。法务部后边的看守所,即京师看守所,系原来刑部监狱,位于西交民巷东段路北,这里曾关押过明朝嘉靖年间的名臣杨椒山,曾留下“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名句,还关押过“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嗣同。看守所于1959年修建人民大会堂时被拆除,距前门只有几百米,紧邻广场西路。

执行吏知道今天要出红差。红差,旧指执行死刑的差事,因“三红”得名:犯人之血、刽子手之披身大红、裹刀之红绸。当然,彼时已是民国,砍头之刑,废除已经八年。执行吏只是不知道被执行者是谁,也不知什么案由。但见看守所内外戒备森严,比往常增加了岗哨。一般来说,刽子手和受刑者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取人性命,有违天和,所以刽子手们的心理往往都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在旧时有自己一套舒缓压力的法子,比如对受刑者说“二十年后,你又是一条好汉”、“我与你无冤无仇,只是例行公干,冤有头,债有主,到了那边请勿找我算账“、”祝你早日托生好人家,来生过上好日子,水热刀快,保证给你个痛快,对不住了”等等,有的完差后回家烧香祈祷死者早日受超度。那种收买刽子手的情况也有,但除非法外之刑,一般意义不大。

但这天的执行吏心中还有一个忐忑,就是虽然发布实行但多年不用的西洋玩意儿又立起来了。1926年,因宣传“赤化”的《京报》报案,创办者邵飘萍在天桥刑场被枪杀,而非执行黎元洪时期制定的绞刑。这次重新立起绞刑架来施刑,对刽子手来说也是一种压力。对中国人来说,西洋绞刑实在太费时间,太麻烦,远不如砍头、枪决来的痛快简单。施刑时间越长,对刽子手的心理压力越大。

中午十二点,警察厅司法处科长吴锡武、科员金某乘汽车来到看守所查看,叮嘱所长严加防范,并在门前设置四名持枪法警把守。

党案的20名革命者被带到京师警察厅南院大厅,这里是特别军事法庭的临时场所,将对这些人进行最后宣判。参与审判人员是:审判长何丰林、主席法官颜文海(安国军执法处长)、法官朱同善、傅祖舜(安国军执法官)、王振南(高等厅推事,1957年在上海被枪毙)、周启曾(卫戍部执法官)、检察官杨辉增等七人。

可见,参与审判的7人中有4人是奉军军官,此法庭的性质就是军事法庭,而非一般的刑事法庭。英美批评中国军人干涉司法太多,司法权受到肆意侵害,此案即是给境外势力递刀子,让西方列强更加看不起中国。奉系军阀的反动本质在此案充分暴露。

上午十一点,法庭开庭审判。审判宣读死刑判决书,总共进行了两小时又十分钟,下午一时十分结束。也就是说,刨去验明正身和具结签字的时间,平均每个人也就6分多钟,这点时间基本只够念判决书的,正常的控辩和申诉根本无法展开。据当时报载,有十八人在判决书上签字,有两人不肯签,警察威胁让其吃子弹,方才签字。由此可见,所谓的“军法从事”,即指此也,根本不是正常的司法审判,就是黑箱操作,草菅人命。

审判完后,这些人被带出警察厅,装入六辆刑车。第一辆1200号,是李大钊同志等三人,第二辆512号,是路友于等四人,第三辆是536号,是谭祖尧等三人,第四辆是张挹兰和邓文辉等三人,第五辆是范鸿劼等三人,第六辆是方伯务等四人。刑车为敞开式结构,在旧时刑车还有游街示众的作用。所以,围观者、路人皆可看见。20名革命者,此时都未上绑绳,只是为防逃跑,用绳子牵住,与旧时死刑犯五花大绑插着招牌游街不同,只有李大钊同志没有用绳子牵住。李大钊同志大义凛然,毫无恐惧,因此押送警察对李大钊同志也比较客气。除了刑车上的押车警察,前后有保安队一个大队,手枪队一队,卫戍团等部分军人,声势浩大。

车辆于下午二时从警察厅出发,直奔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沿途围观者甚众,众人皆以为是转移至看守所暂行关押。下午二时四十分左右,到达京师看守所,媒体记者注意到第四辆刑车下来的女党员张挹兰,身段活泼,左顾右看,短发随之甩动,显得精神甚佳。至此推断,张挹兰应未受酷刑折磨。

军警将众人拥入看守所内,门外大街皆被封锁,戒备森严。20人被分别照相,李大钊同志镇定从容,留下了就义前最后的影像,为后世所纪念。

但据记载,就义人员是分组合照的,还有一张是李大钊烈士合路友于烈士、张挹兰烈士的合照:

我认为,李大钊烈士单独的照片,应该是暗房后期制作的。20名革命者生前最后的照片,就是这时拍摄的。反动军阀把这些人的照片头像集中发布在报纸上,实施反动恐怖统治。这也留下了烈士们珍贵的记录,供后人永远纪念。

从照片看,李大钊同志毫无畏惧,目光沉静,仪态从容,充分表现了一个革命者将生死置之度外,为了革命理想勇于献身的牺牲精神。

照完相,军警开始给每个人上绑,有人开始骚动大呼:我们是受审判来的,这样做是要干什么?”(“我们受审判来,需此何为者”,《北洋画报)1927年5月7日第二版)军警无一人正面回答,只是命令其禁止出声说话。这说明20人中,有人尚不知这里已是刑场。此次行刑监刑官是奉军宪兵营长高继武,还是军人,可见此案自始至终都是军人在干涉,毫无司法独立之精神。民国初创的法治建设,破坏殆尽。

不一会,执行吏出现。刑室是封闭的,被执行者被隔在门外,看不到里面的情形,只见李大钊、路友于二人率先被带入刑室。刑室内外都是军警林立。刑室内已搭好了绞刑架,有两条呈“O”形的绞索挂在上面,绞索下面是活板。活板下面是一个深坑。李大钊同志明白,最后的时刻到了。李大钊对刽子手说:“请以纸笔来,俟书一遗嘱。”刽子手说,现在晚了,由不得你。李大钊同志神色不变,走上绞刑台,“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李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北洋画报》1927年5月7日第二版)。施刑20多分钟,李大钊同志壮烈牺牲,同时,路友于烈士也壮烈牺牲。路友于烈士曾是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所以和李大钊烈士一起被率先杀害。

候在门外的人,不知里面情况,但见二人进去,20多分钟没出来,军警又开始叫另二人进去,才知这扇门后就是死神之地,这里就是刑场。有些人忍受不住精神压力,开始放声大哭。而《民国日报》在1927年5月12日以《北京各同志被害详情》刊登的文章,说所有人都从容,与《北洋画报》记载相异。我们不能责怪先烈,处在生死边缘,人各有异,不能要求所有人和李大钊烈士一样从容面对死亡。他们为革命而牺牲,都是革命烈士,值得后人永远纪念和尊重。

随同李大钊烈士一同牺牲的烈士有:

谭祖尧:李大钊秘书,共产党员,国民党北京党部执行委员。

李银连(应良):共产党员,国民党陕西党部执行委员,于右任的筹款密使。

莫同荣:中共党员,国民党北京执行委员会委员。

邓文辉:国民党员,北京党部常务委员。

谢伯俞:共产党员,国民党北京党部执行委员。

谭祖尧:共产党员,国民党北京党部执行委员。

姚彦:共产党员,国民党北京党部执行委员。

杨景山:共产党员,中共北方区委秘书兼组织部长,国民党北京党部成员。

范鸿劼:共产党员,国民党北京党部成员。

谢承常:共产党员。

路友于:国民党党部执行委员,商民部长,曾任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

阎振三:共产党员,李大钊办公室工友,联络员。

李昆:共产党员,中共北方区委工人支部书记。

吴平地:共产党员。

陶永立:共产党员,机要秘书,俄文翻译。

郑培明:国民党北方执行部会计干事。

张伯华:国民党员。

方伯务:共产党员,国民党北京党部工人部工会主席。

张挹兰(女):国民党员,国民党北京党部妇女部部长。

李大钊同志有没有在临刑前发表演说,从现在掌握的材料看是没有的。因为他所面对的不是群众,而是反动军警,又是在封闭的刑室内,连写遗嘱都不可能,反动军警怎么可能允许李大钊在临刑前发表“赤化”演说?那么现在流传的李大钊临刑前演说,是怎么来的?《李大钊传》编写组主要成员、《李大钊传》主要执笔者之一,后来成为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的朱乔森先生在《李大钊传》出版不久,就曾向研究李大钊的著名专家张静如等坦言,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情节是根据推测“编写”的,李大钊说的那段话也是根据李大钊当时的思想和话语“编写”的,为的是显示李大钊的英雄气概和崇高理想。我却不以为然。没有那慷慨激昂的“临刑演说”,也丝毫无损李大钊烈士的光辉形象,根据“推测”写了,反而显得画蛇添足,革命事迹样板戏化,让整个事情的可信性反而降低。

整个行刑过程到下午四时十分方才完毕,20名革命志士被残酷杀害。烈士遗体被拍照留档,警察厅预先在西单同顺木厂购买了20口棺材,装殓20人。同顺木厂原有14口,又代购了六口补齐。其中装殓李大钊烈士的棺材价格70多大洋,其余价格40多大洋。当年北平四口之家一月生活费不过就几块大洋。可见那时的白事开销非常大。20名烈士的灵柩被送往宣武门外长椿寺后院三间南房临时停放,等待家属前来认领。其中李大钊和另一人的灵柩单独停放,其余则叠放。遗体上有布条写着名字。灵柩上也有同样写着名字的布条,以便家属认领。

李大钊同志的妻女在李大钊牺牲后三小时后被释放,当日,她们还不知道李大钊同志已经壮烈牺牲。第二天才知道,李大钊同志的妻子悲痛过度,哭晕过去。李大钊同志的家产只有区区一块大洋,李大钊生前好友兼北大同事李泰棻不惧危险,出面料理后事。一个周姓医生为李大钊同志清理遗体上的血迹。此外,梁漱溟、烈士友人章士钊、吴弱男夫妇也参与料理。

牺牲的20人,李大钊、姚彦、张挹兰、范鸿劼、方伯务、谢伯俞等烈士的遗体分别被认领,而李银连(应良)烈士因家属在陕西根本不知道其已经遇害,遗体被抬到永定门外哑巴义冢掩埋。随后几十年因为战乱和建国重建,烈士遗体已不知所踪。49年李应良烈士的家属知道情况后,到北京来找寻过烈士遗骸,未果。李大钊同志的灵柩从长椿寺移至宣武门妙光阁浙寺停放。后来李大钊同志的妻子因无钱缴纳停灵租用费,便一直放在那里,直到1933年。内务部警政司长李青峰是李大钊同志同窗,帮助李大钊家属料理遗物。

此外,党案还有四人被判无期徒刑,三人被判三等有期徒刑,分别被押入第一和第二监狱执行。

后来有人根据李大钊烈士遗体颈部三道血痕,推测反动军警是用三绞法杀害李大钊的。这个推测显是不成立的。中国古代的绞刑有一种是两名刽子手通过顺时针、逆时针转动勒紧绳索来执行的,这种执行可以通过绳索松紧、旋转方向的变化,能够多次绞杀,故可实行三绞法。而彼时实行的是西洋绞刑,实乃吊刑,靠人体自身重量拉断颈椎,瞬间使人失去知觉,然后窒息致死。显然这种方式没法实行三绞法。据湖南省益阳的记载,1928年,最后一次对一名故意杀人犯公开执行中国传统的绞刑,就是两名刽子手正反时针旋转绞索,多次绞杀罪犯。所以三绞法显然是对中西绞刑差别不了解而望文生义的猜测。

还有说法,说反动派对李大钊同志恨的要命,对李大钊同志施刑长达40分钟。我认为这也是不成立的。从当时的报纸记载,整个杀害过程从二时四十分开始到四时十分结束,还有记载为3个小时。就按3个小时记载,总共180分钟,一次二人,每人最多也就18分钟。如果其中一人时间长达40分钟,那么整个执行时间就会明显延长,3小时无法完成。这就与记载出入。故不成立。

还有说敌人把李大钊放下来,待其苏醒,劝李大钊同志“悔过”,李大钊同志不屈,就又被执行。反复三次。这种说法更为离谱。先不说写“悔过书”这玩意,是国民党从苏联学的,用到共产党身上,奉系基本不搞这套。就说这是执行死刑,已无需口供,执行吏(刽子手)没有问口供或劝降的责任,也没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是干不来这种事的。刽子手奉命执行,没有那些零七八碎的工作。而且这么折腾,那要花多长时间?把一个上绞刑架的人放下来,待其恢复意识并能回话,那要花多长时间?后面的怎么执行?这种为突出革命英雄形象的添枝加叶,反而近于戏说,效果适得其反,非常不严肃。

舆论反响

秘密审讯、秘密审判、秘密杀戮,被害者无权申诉,没有辩护律师,奉军冒天下之大不韪,践踏法治,以军法代替刑法,使得北洋时代司法现代化的努力完全付诸东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都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同时也让南方国民党北伐有了更充足的理由,让境外势力诋毁中国司法掌握了刀子。张学良多年以后评价其父“有雄才,无大略”,此之谓也。

李大钊等人突遭绞刑,各大报刊为之震惊,除跟踪报道外,也表现出相当的不理解,产生了各种分析。事情何以发展到如此不可收拾?前方将领的来电真那么重要?难道张作霖不当奉军的家了?蒋中正作为北伐军总司令,是让张作霖夙夜难寐的世之枭雄和危险对手,早晚要和张作霖直接交火,他的话,张作霖能听得进去吗?诚然,412已经在多天前爆发,蒋中正正在清党,可奉军这边并没有乱,双方面临的情况完全不同,张作霖有什么必要和蒋中正呼应?要知道,北伐军在奉系的眼中是“南赤”,党案中被判处死刑者大多有国共两党党员的身份,国民党内部的斗争,奉系如何得知?国民党内部对清党问题再对立,大佬们争权夺利再激烈,也犯不上和反动军阀联手,否则,岂不是授人口实,不战自败。所以,张作霖在主观上呼应蒋中正杀害李大钊等革命志士,可能性微乎其微。更大可能,是张作霖自作主张。在张作霖眼中,原因除了"勾结“苏联卷入中国内战外,就是直接或间接为北伐军进行谍报活动,”勾结“冯玉祥反对奉系,在北方搞渗透颠覆”阴谋“。这几项,触犯任何一项,在当时都是死罪。

《世界日报》在李大钊同志遇害的第二天发表报道《李大钊等二十人昨被绞决》:

当局办理党案,自特别法庭成立后,审判长何丰林及各个法官,曾在警厅屡次检阅证据,及李大钊等供单。其关系较重者,并由何等亲提审问,核对前后供词,商量判决办法,至前晚上,大致即经商定,遂于昨日上午十时,在警厅正式开厅。出厅之法官为审判长何丰林、主席法官颜文海(安国军执法处长)、法官朱同善、傅祖舜(安国军执法官)、王振南(高等厅推事)、周启曾(卫戍部执法官)、检察官杨辉增等七人。开庭后,即将李等提讯,至下午一时许讯定,即判决。所有情节最重之李大钊、谭祖尧、邓文辉、谢伯俞、莫同荣、姚彦、张伯华、李银连、杨景山、范鸿稢、谢承常、路友于、英华、张挹兰、阎振三、李昆、吴平地,陶永立、郑培明、方伯务等二十人,一概绞决。

《晨报》同日发表快讯《军法会审昨日开庭判决党人二十名死刑》,并发表了死难者照片:

前日方传军法会审尚未正式开庭,而昨日下午党人二十名已被绞决矣。据云此次军法会审因所有案情经警察厅司法处审问整理,早已明晰,无再行详细审讯之必要。且连日审判长何丰林,审判官颜文海、朱同善、傅租舜、王振南、周启曾等均在警厅提讯各重要党人,而各人口供皆与侦缉处所供,毫无差异。而前晚又得前方某重要将领来电,谓前敌将士因讨赤而死者不知若干,今既获赤党首要人物而不置诸法,何以激励士心?最妙者,闻南方某要人亦有电致在京某人,主张将所捕党人速行处决,以免后患。

《世界日报》在1927年4月30日的追加报道:

“又据复旦社云:某方确息,安国军司令部军法会审处,此次审讯党案,纯以证据为主。按照证据,平日工作最多者,应以张伯华、方伯务两人为首。张曾游历各处,并在天津开设机关,有时化装到外办事,所任职务,确为最高侦探。方伯务系调查党人工作,每星期必有一函报告党员工作上勤惰,及应该奖惩或联络方法。审核原书,文笔尚书通顺,书法亦清秀。闻前日安国军方面,决定将李等按律执行死刑,命令到后,即提出验身画供。李大钊首先签字,其余各人,亦均依次画押。当以汽车送入地方看守所时,表面上虽云是移送法庭,实际李等已明白矣。比因李毫不恐怖,即以相当礼貌送入汽车,其余则均有绳绊。到看守所之后,由地方厅每二人合照一相,照完之后,即送入刑台。刑事以隔离为原则,彼此不能看见。李就刑时,则呼天字。张挹兰则喊哎哟。其余亦有□微呼声,死后有伸舌者,有鼻中向外流血者。官方事前对李大钊特预嘱买一上等棺木盛殓。其余十九人则用中等。所用棺木,均由内右一区在西单同顺木厂所购。闻李之棺木,价洋七十元,其余则四十元上下。但同顺只存有十四具,临时由同顺代购六具。前晚五时,即抬至法部后身看守所旁门之外陈列。每殓一尸,即抬至下斜街长椿寺。尸上粘有布条,上写姓名,棺外亦然。昨晨四时半始竣事。李之灵枢系十六人抬之,其余则十二人。灵枢到寺,俱搁于最后院之三间南房内。李柩及某某两柩单列,其余则重列。如张挹兰柩底即搁李银连之柩。”

1927年5月7日,《北洋画报》在第2版下方发表了署名“王郎自京师寄”的通讯《处决李大钊等琐闻》:

军法会审于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时在警厅南院总监大客厅上正式开庭,至一时十分始毕,宣告死刑判决。事先秘不可知,故由警厅抵看守所时,女党员张挹兰,所乘为第四辆汽车,张系剪发,下车时身段极活泼,首左右顾,发随之动,面色自然。盖犹未知死神已临其头上也。殆兵警拥入所内,始就缚。当时某犯大呼曰:“我们受审判来,需此何为者。”此地何地,似尚未知。时兵警都未答,惟嘱其勿声。未几执行吏来,首以李大钊送往绞刑台。李见此,知已不免,乃曰:“请以纸笔来,俟书一遗嘱。”执刑者曰,此时已晚,由不得汝矣。李无言,神色尚未变,既上。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李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二十分钟始绝。余人见此情形,尽失色,都知无望,乃顿足长嚎,为时计三钟许,始一一处刑完毕,随其首领,以“共”于黄泉中去矣。

李大钊等同志遇害的消息传到武汉国民党中央,国共两党的革命志士均极感悲愤。5月1日,在汉口举行追掉会。有些地方在举行追掉会的时候,无论国民党员还是共产党员均愤怒声讨万恶的奉系军阀,发誓为李大钊等同志报仇。国民党中央机关报《民国日报》在1927年5月12日以《北京各同志被害详情》为题,记述了李大钊等同志在北京就义的经过:

北京四月三十日快函云:前日方传所谓军法会审,尚未正式开庭,而昨二十八日下午李大钊先生及其他十九同志,已被万恶军阀惨绞毙命矣!据云前晚张作霖得其前方张学良等来电,主张杀害,同时蒋介石又密电张作霖,主张将所捕党人即行处决,以免后患(记者按:此讯甚确),二十九日北京晨报详载其事,惟改‘蒋介石’三字为‘南方某要人’,故张作霖即决定于二十八日,先将李大钊等处刑,其余再陆续办理。……

这段描述很有意思,首先是把蒋介石牵扯进来了,把北京方面《晨报》的“南方某要人”,直接点名为蒋介石。然似乎并无证据。要知道,蒋那时虽然已经开始反共,但蒋是张作霖的最大对头之一(另一个是冯玉祥),国民党仍是张作霖眼中的“赤党”,对头之间如此“融洽”,显不合情理,或许另有内情。好脑补者请自行脑补。彼时因412大屠杀,宁汉分裂,武汉国民党中央对蒋暴力清共的行为强烈反对。另外一个很有意思的是,把张学良也牵扯进来了,说张学良是主张杀害李大钊等党人的。但北京的报纸只说奉军“前方重要将领”。不知国民党左派如何得知是张学良?仅仅因为张学良是奉军重要将领吗?仅仅一个月,张学良就和北伐军激战临颍,黄埔三杰之一的蒋先云壮烈牺牲,张学良部也死了不少将领。总之,《民国日报》的报道,有很强的政治攻讦意图。

还有就是日本人在北京主办的《顺天时报》,对此次李大钊遇害也有报道,称李大钊烈士为“青年思想家实际运动之先驱”,而且说李大钊身后家庭“极为萧条”,显示李大钊同志的清贫。

公祭

李大钊同志生前在北大的收入并不菲薄,避入苏联大使馆以后,每月也有150大洋的收入,在当时北京已属收入较高之列。但他把钱都投入到革命并资助了贫困学生,所以所剩无几。李大钊之妻赵纫兰一直交不起停灵费用,导致李大钊同志的遗体一直停放在浙寺不能入土为安。

1933年,赵纫兰从乐亭回到北京,请求北大能帮助安葬李大钊烈士。当时的北大校长蒋梦麟慨然允诺。众人凑钱先付了拖欠几年的停灵租用费。北大各同人纷纷捐款,为李大钊同志筹办白事。同时,李大钊同志生前好友,以及科教文化界名人,还有国民政府的高级官员,也纷纷捐款:

蒋梦麟、胡适、沈尹默、周作人、傅斯年、刘半农、钱玄同、马裕藻、马衡、沈兼士、何基鸿、王烈、樊际昌、梁漱溟、马叙伦、李四光、鲁迅、汪精卫(捐款最多,1000元)、陈公博、戴季陶等。

捐款由北大会计科分别记录存档。但购置墓地时,出了点麻烦。万安公墓老板不愿接收,因为死者是被政府处决,公墓方面怕坏了风水。校长蒋梦麟出面劝说,方使墓地接收李大钊同志之灵柩。同时,应李大钊妻子赵纫兰请求,为其同购身后合葬墓地。赵纫兰去世后,和李大钊同志合葬。

蒋梦麟是李大钊同志在北大的同事兼好友,曾担任南京国民政府第一任教育部长,极受蔡元培器重,后在台湾参与领导土改,完成乡村农会之改组,为台湾农业从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奠定基础。

1933年4月23日,北平各界为李大钊同志举行公祭,将李大钊烈士灵柩从浙寺移至万安公墓。这是当时的报道:

参加李大钊同志公祭的国民政府官员有:教育部长李书华、农矿部长易培基、国民党中央监委黄少谷并敬献挽联,烈士生前的北大同事胡适、周作人、马裕藻等也参加公祭。公祭按中国传统白事办理,送灵队伍有和尚道士开道。这是当时拍摄的送灵照片:

公祭和送灵活动声势浩大,走到西单,中共地下党组织学生也来参加,并摆了祭案。送灵队伍后来高唱国际歌,并高喊抗日和反对国民政府的口号,散发传单,秩序出现混乱。警察和时住北平之宪兵三团赶来弹压地面,发生了冲突。后来有人说国民政府不让公祭,这是不确的,此次公祭主要就是北京大学等主办,国民党高官都参与祭奠,显示出李大钊同志在国民党中也具有巨大的声望,而且北大校长蒋梦麟就是国民党党员,这种公祭肯定是被允许的。只是之后秩序发生混乱,才致使军警出来弹压。送灵活动被中断,之后秩序恢复,才收拾被踩碎的花圈挽联等,重新启程,黄昏时分才到达万安公墓。

李大钊墓地的墓碑碑文由刘半农撰写,题为《故国立北京大学教授李君墓碑》,沈尹默书写,碑文如下:

君讳大钊,字守常,河北乐亭人。早年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学习政治经济之学。既卒业,东游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所诣益精,归国后,作为文章,布之《甲寅》、《新青年》诸报,理致谨严,思度闳达,见者称道。以民国七年一月主任国立北京大学图书馆事。九年六月改任政治、史学两系教授。兼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教员。君温良长厚,处己以约,接物以诚,为学不疲,诲人不倦,是以从游日重,名满域中。会张作霖自称大元帅于北京,政出武夫,儒冠可服,遂逮君及同游六十余众,而令何丰林按其狱。君与路友于、张伯华、邓文辉等二十人遂同罹难。风凄雨横,摧此英贤,呜呼伤哉。君生于清光绪十五年十月六日,死于民国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春秋三十有九。夫人赵氏纫兰。子三:葆华、光华、欣华。女二:星花、炎华。越六年,其友王烈、何基鸿、沈尹默、沈兼士、周作人、胡适、马裕藻、马衡、傅斯年、蒋梦麟、樊际昌、刘复、钱玄同等创议募资为营窀穸。遂于民国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葬君于北平西山万安公墓。载侯斯穴,挥涕凄怆,惟神魄之得所,迪吾民于恺康。

碑文无任何宣传“赤化”之内容,甚至连张作霖杀害他们的理由都没写,提到罹难者名字的三个人:路友于、张伯华、邓文辉皆为国民党之烈士,非共产党员,乃是为“党国”捐躯。参与捐款和公祭的,有国民党之元老重僚,北平当时已在国民政府管理之下,当局似无禁止发表碑文之必要。

中共地下党也送了一块碑,鉴于当时情况,不能公开立碑,只能埋在地下:

此后月余,李大钊夫人赵纫兰因悲伤过度,积劳成疾,也不幸去世,和李大钊烈士共同安葬在万安公墓。

余事琐记

为何对李大钊等革命志士执行的是不常见的绞刑,而非民国时期常见的枪决?1926年,邵飘萍烈士血洒天桥,就是被奉系军阀枪决。民国枪决,一般是从人的后脑处射入子弹,四川俗话叫“敲砂罐”,人死后,头脑迸裂,面部完全破相,已不算全尸。而绞刑基本是留全尸的,人不破相,只是有可能七窍流血或者舌出口外。洪述祖那次算是事故,事后洪家为此打官司还赢了,据说得到一笔赔偿。

虽然民国在1919年公布用西式绞刑取代砍头,但绞刑执行的似不多见。蒋介石清党时,死刑判决下放到县级单位,几乎全部死刑都是枪决,这也导致清党滥杀无辜者甚众。绞刑执行比较麻烦,对刽子手要求甚高。这也是中国死刑少用绞刑之缘故。事实上,绞杀李大钊等革命者的绞刑架之后也未闻再用过,一直放在北平监狱当摆设,一放就是几十年,直到被历史博物馆收为文物。只是李大钊同志罹难的京师看守所被拆除,殊为可惜。

有说是李大钊同志自己要求如果是死刑选择绞刑而非枪决,这种说法有道理但不可考。还有说,是张作霖因为李大钊提出请求才从国外进口了绞刑架。我思考再三,这种说法恐怕不成立。因为李大钊同志4月6日被捕,4月28日被害,总共才22天,从西方进口绞刑架这样大型设备,在当时肯定要走海运,这个光运输时间恐怕就得20来天,还不说下单订货、刽子手熟悉操作等也需要时间。这个绞刑架很可能就是处决洪述祖的那个绞刑架,因为这期间,没看到有记载说北京政府又进口过绞刑架。因为销路几乎没有,无利可图,国内也没人愿意生产这种刑具。

叛徒李渤海解放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死在监狱,80年代落实政策按起义人员对待。参与执行党案抓捕、判决的王振南、吴郁文解放后被判处死刑。

最大的悬案就是,张作霖杀害李大钊烈士是否有国民党配合,从现在掌握的资料看,这个可能性几乎为零。所谓蒋介石给张作霖发电报要处死李大钊,这事极大可能是国民党左派报纸捕风捉影之论。且不说,这次党案,国民党北京特别党部机关遭受严重破坏,被杀害者,又非李大钊一人,尚有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

国民党左派领袖汪精卫曾同李大钊同志共事过,国民党理论家戴季陶甚至在1920年还和李大钊同志一起从事过组建中国共产党的筹备工作。故而和李大钊同志关系非同一般。

有文章说,李大钊牺牲后,反动政府不让家属收敛,这是不确切的。20人遗体临时放在长椿寺,等待家属认领在当时是上报的,除了李应良等个别烈士,因为家属不知而没有被领走,其余均被家属或亲朋领走。李家由于家境“萧条”,灵柩领走后停放在浙寺,一直拖欠租用费,所以不得入土为安。因为更换更好的棺木,钱基本用光了。直到北大同人出手募捐,付清欠款,方得以移灵万安。

万安公墓由于李大钊同志是“死于非命”,不提供“正穴”,所以李大钊之墓当时在墓地比较偏僻之所在。解放后方才移到现在的李大钊烈士陵园。

张作霖杀害李大钊,是否是勾结日本人所为。目前看是没有证据的。张作霖和日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利用,张作霖利用日本的地方多,日本利用张作霖的地方较少,这也是后来日本右翼军人决心干掉张作霖的原因之一。日本当时的政府对北伐处于观望立场,当然右翼军人是希望北伐不要成功。日本政府和军人的矛盾由来已久,双方同床异梦。

补充内容——李渤海:

有人问起叛徒李渤海为何后来按起义人员对待。简单说一下。

李渤海在李大钊同志牺牲后,由于他的叛变行为当时未被察觉,居然接任北京市委书记,继续从事地下工作。1927年10月在飞行集会散发传单时被北京警察总监陈兴亚逮捕。北京地下党拒绝营救他,胡鄂公和杨度南下,他又被新任北京市委书记王某叛变出卖,导致其再次叛变,由于他的叛变,北京地下党60余人被捕,有些被杀害。李的文笔很好,被张作霖和杨宇霆赏识,改投东北奉系后,在北京公安局政训部当秘书兼宣传科长,从此改名黎天才。张作霖死后,铁了心追随张学良。

1931年,中共30多人成立非常委员会(这事很复杂,是左倾路线造成的党内分裂,不细论),北方非委成立,罗章龙任书记。结果转来转去,黎天才又成了北方非委的特殊成员。后北方非委被张学良的奉军破获,骨干韩麟符、王仲一吴雨铭、李希逸等被捕。张学良命黎天才负责此案。黎天才暗地把这些地下党员都放了。从此得到地下党的再次信任。

在黎天才的帮助下,中共北方非委打入东北军内部,建立秘密支部,为今后策反张学良反蒋打下基础。黎天才为非委东北军支部领导人,再次成为地下党负责人。黎天才在西安事变前,鼓动张学良做狮子不做绵羊,扣押蒋介石。为中共立下大功,为第二次国共合作创造了条件。

蒋介石在《西安半月记》中痛斥张学良和黎天才,后被选入民国小学课本,从此黎天才成为知名人物。黎天才在张学良回南京后探望张学良,被戴笠软禁。全面抗战爆发后,黎天才被释放,从此淡出政界经商。

1948年末,居住在上海的黎天才又和中共取得联系,布置水、电、交通、档案的保存事宜,工作非常积极,没有差错,为上海解放后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立下功劳。解放后曾当过静安区人民代表,区抗美援朝支会副主席。

1955年因潘汉年的案子受到株连被捕,罪名是”叛徒,反革命“,他在汪伪时期的表现为审查重点,定罪也是汪伪时期的案由。其实这算冤案。1958年被判无期徒刑,1961年8月7日死于狱中。1981年上海地方法院撤销原判,予以平反,黎天才历史上的叛变问题按中央精神既往不咎。本人按起义人员待遇。

总之,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功过都有,不宜以单一标签来判定其整个人生。


user avatar   li_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拿着外国势力的资金干着颠覆本国政府的事情。我说的是现在的公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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