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在中国,流氓才会胜利。
白底黑字没有用,以自认为的贡献最有用。
公司名义公司章程公司注册没有用,创始人号召才有用。
公司的数据,不是公司的财产,谁有密码能删最有用。
原来我们公司的老大是网管啊。
这个公司的CEO也有病,直接该报案抓人。中国还真没哪家公司少了个程序员/工程师会死的。
看完这个故事,才发觉聚美优品的陈欧简直是圣人了(也被合伙人赶走过)。
上面还有人说,创始人怎么可以只有20%。我讲个事儿:
某成熟团队共20人,总共才拿了400万美元,团队股份全部加起来还不到20%。
从零做起,做到利润6个亿,
还被资方克扣年终奖。更别说上市后限制卖股票了。
然后这个团队中18个人就自己出来自己做(另两个退休),重新又做成了行业前几。
不地道,这是道德的问题。自强,自立,而不是以损人和违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