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死了一头越南水牛
1979对越作战,网上传来传去,说我军对越南实行了“三光政策”,是不是呢,我是战争的参与者,根据自己的经历,写出来,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
在对越作战开战前,上级三令五申,进入越南后,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要保护群众财产,但是,对国有公共财产,不在保护之列。
我炮兵第一师第26团,首战在越南高平省复和县,我当时任26团一营指挥连侦察一班长,开战之初,各部队确实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执行的,可是,我们的部队进攻到越南村庄附近,坦克已经快碾压到一个越南老太太了,那个老太太还在撅着屁股埋地雷呢,坦克兵抓到她以后,问她“为啥坦克开到跟前了,还在埋地雷”,老太太说“不埋上地雷,上级不发给粮食”。
原来,越南实行战时配给制度,每个村民都有任务,能拿枪的就拿枪,不能拿枪就埋地雷,完成任务,发给粮食,完不成任务,不发给粮食。
刚开战之时,我们吃了越南村民不少的亏,开始对越南老百姓优待,发给日用品,粮食,转过头去,他们就在背后打我们黑枪。我们机械的执行的群众纪律,得不偿失。
根据我们同一作战方向的42军125师电影队长回忆:开战前,军区再三要求进入越南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开战后,我们救护运输队向水口运伤员和烈士,遭到越南老百姓伏击,越南全民皆兵。从山下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说:“我饿、三天没吃东西了。”我们问:“为什么?”他说:“你们打过来了,我们村的人都跑了”。有一名战士拿出压缩饼干和水让他吃喝。吃完后他拿出手枪将这名战士打死了。这是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爱护越南老百姓的结果。他往山上跑,我没下任何命令,所有人自动向这个小孩射击。打了多少子弹谁也不知道。
有很多部队干部战士因饥渴,吃山上甘蔗,受到处分。
最早进入东溪县的部队,在老百姓门上贴封条,不准拿老百姓的东西。越南老百姓都跑山上去了。
其实在异国他乡,本人认为群众纪律要灵活掌握,拥护我们的,是我们要保护的群众,反对我们的,是敌人的群众,拿起武器的群众,是不穿军装的敌人。必须坚决消灭之!
所以在以后的战斗中,各部队就灵活掌握了,越南复和县周围,种有大量的青皮甘蔗,主要为复和糖厂提供原料,部队用水困难,各部队都砍了甘蔗解渴,因为越南是集体经济,甘蔗是国有财产,不属于保护之列。
在战役的第二阶段,我炮兵26团转战谅山,我营在811高地西侧占领观察所,战线不断向谅山推进,我班派出了前进观察所,基本观察所反而没有事干了。
1979年3月1日中午,计算班的人给我打电话说“后勤的车上有地方政府送来的慰问品”,我一听火了,有慰问品不给我们送上来,岂有此理!
我带了两个人,拿上了两支冲锋枪,同时把已经用不着的16倍炮队镜送到山下。走到炊事班的后勤车旁,看到车上有一车罐头,桂林三花酒,地下有吃空扔掉的空罐头盒,我大为光火,找了炊事班长,又找了XX长,xx长说要开会研究才能发给我们罐头,我也不管上下级关系了,大骂:“妈个x,我们一天两顿饭,白天饿肚子,晚上还要防备越南特工队袭击,吃个罐头,还要开会研究,去你妈的”。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爬到车上就拿,装了满满两挎包,然后扬长而去。
我们往回走着走着,走到811高地山下的魁刀村,这时拿回了罐头,心里高兴,我说:“走,我们到村里看看去”,说是一个村庄,其实只有几户人家。有一户人家没有院墙,屋门开着,门框上贴着春联,进到屋里,看到正面墙上贴着华国锋、胡志明并排的伟人像,伟人像下面贴有年画,还有周总理的画像,桌子上有一本新华字典,看样子已经有人来过了,我看到有一个盛盐的罐子,用手淘了几下,找出了四、五枚越南盾硬币,中间是圆孔,在屋里转了一圈,没啥看的,如果不是墙上的胡志明像,没人会认为这是越南的村庄。我们就走出村来,继续往观察所前进。
这时走到了26日占领观察所时,遭敌人炮击的地方,有一段地势稍平,也走累了,我叫大家坐下休息,刚坐下,看到对面山上有一群水牛,大概四五头,我一看来劲了说:“目标正前方,对面山坡水牛,卧姿装子弹,射击!”
新兵李电平(湖南沅江人,79年兵)说:“班长,那是老百姓财产,违反群众纪律啊”。
我说:“没事,水牛是生产队的集体财产,不是群众私有财产,不受保护”。
两个兵卧倒在一棵树旁,分别打了几个点射,也没有打到水牛,我把枪拿了过来说:“你们真笨,看我的。”
我伸出右臂,翘起拇指,先闭左眼,然后闭右眼,用跳指法测了一下距离,大概400米,然后定上表尺4,端起枪来,气定神闲,立姿无依托,据枪、瞄准、射击:“哒哒、哒哒哒!”两个短点射,就看到最大的那头水牛順着山坡滚了下去。两个兵都惊叫了起来:“打倒了!打倒了!班长厉害!”我美滋滋的关上保险,带领着大家向观察所走去。
在对越作战中,我军严格执行了群众纪律,并没有像有的人说的实行了“三光政策”,当然,像我这样理解群众纪律的人,也大有人在,也可能理解上有偏差。
在复和战场上,老百姓的村庄保护的很好,根本看不出是经历过战火的。
攻打谅山时,因为越南人向全世界吹牛,说中国根本打不下谅山,谅山牢不可破,许世友司令员火了,因为政治需要,所以打下谅山后,能拉走的物资全部拉走,不能拉走的彻底摧毁,就连一条电线杆也没有给越南留下,难怪战后越南总理范文同视察谅山时,泪流满面,悲痛地说:“中国佬太狠了!”
要我说:“活该!”
以下是当晚的日记。
星期四、阴雨雾、3、1号
今天9点半开始炮火袭击,具(据)说是打谅山。
今天雾很大,又下雨,真是人讨厌极了,风刮、雨淋,大雾,人们都躲在猫耳洞里不出来了。
下午到山下边去拿东西来观察所,在路上打了几枪,看到了个牛,我打了两个点射把牛打死了,距离400米,我本想打着玩,没想到倒打死了,并不是心里想的,是我一生来第一次打死大的生物。枪打的这样准,如果是打敌人的话就好了。
其他人也打了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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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
这个要看情况,上面有个回答说得对,确实很多作者自身能力不行。
我举几个“主角做小事”的例子,有的例子很符合逻辑,有些例子就显得很突兀。
举个正面例子:
1、《射雕英雄传》郭靖请“小乞丐”吃饭、赠送衣服、汗血宝马。
具体可以看我放上来的这个链接:
第07章 比武招亲其实一开始郭靖也只是觉得这个小乞丐有趣,想请他吃顿饭,谁知道这个小乞丐居然会著名相声《报菜单》,郭靖一下子就乐了,就任他报菜单。加上郭靖刚离开大漠,第一次花钱,也不懂得钱珍贵,就全部菜都点了。然后和小乞丐意气相投,又送貂皮大衣,又送汗血宝马,又送钱。
金庸把郭靖的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都写得清清楚楚,一点也不显得突兀。(由于电视剧、电影和动漫改编的时候不会出现这样的解析,所以也可能会显得很突兀。)
主角做小事,是很正常的。就像郭靖要来江南比武,他也必须吃饭吧?既然吃饭,顺便请一个小乞丐吃饭也很正常。但是后来的事情就是郭靖始料不及的,从小乞丐报菜单那里开始,就是他无法想象的。
我们可以从中总结一个正常的主角行为模式:主角本身没打算牵扯进另一件大事,只打算顺手做一件小事,但是被牵扯进一件大事。
2.《飞狐外传》的胡斐,他为了钟阿四一家的惨死死命地追杀凤南天,而他自己又和钟阿四非亲非故,这件事就显得很奇怪,不过书中也有讲明白,这是胡斐的侠义性格所致。
这里可以看出第二个主角行为模式,就是主角的性格决定他必定会做一些违背常人逻辑的事情,但是这种事情又能够侧面凸显出主角的个性。
比如《神雕侠侣》的杨过和小龙女,在金轮法王第一战后,他们想要结婚,结果被郭靖黄蓉等人反对,认为杨过娶小龙女无异于儿子娶妈妈。黄药师给杨过一个建议,说杨过你不如先公告天下,先和小龙女解除师徒关系,再结婚,这样就没人能说你了。杨过说我偏不要,大家都不允许我做,我就偏要这么做。
按照常人的想法,杨过这样就是吃饱了撑着,但是如果顺着小说看下去,就会觉得杨过很有个性。
其实,很多时候缺点也是优点,杨过如果不是这么执拗,又怎么能够叫做杨过呢?但是他的执拗有时候又太不符合观众期望了。
第三个模式是主角的本职工作就是做小事,比如《火影忍者》的下忍的任务之一就是找丢失的猫咪。
最吃饱了撑着的喜欢做小事的主角,应该算是《名侦探柯南》的主角,工藤新一。
第一集中,琴酒和伏特加两个大男人在窃窃私语,就被工藤新一跟踪了。穿了黑色衣服就是坏人了?说几句奇怪的话就是坏人了?非得跟踪人家,结果被敲了闷棍,还被灌下奇怪的药丸和液体,醒来之后连声优都被换了。
这才是莫名其妙的主角行为模式。
发现黑衣组织这种惊天大秘密也只有主角才能做到。
正常来说,工藤新一的结局是被扒光了衣服,第二天从黑暗的小巷里醒来,发现屁股隐隐作痛,身上沾满奇怪的液体,嘴里还残留着奇怪的药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