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不遵守,也不算违法。即法律层面上来说不遵守也是合法的。
但是GPLv2在中国大陆是否不具备法律效力,这就是另个话题了。
在讨论这个话题之前,我必须承认,我并非法律专业人士,以下分析可能存在各种法律知识错误,仅代表个人对法律条文的解读。
首先,中国早就已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而且中国也早早就通过了著作权法,所以从著作权的认定上来说,我认为android系统源代码的著作权在中国,显然是被承认的。
既然android系统源代码的著作权被承认,那么使用这些源代码就必须取得原作者的授权,而这一授权是通过GPL协议来实现的。
所以,如果GPL协议因为违反中国的法律而没有效力,那么很搞笑的一个事情就出来了,任何基于GPL协议授权所进行的工作,首先就侵权了!因为你说这个协议无效,那你的授权哪来的,谁给你权利分发、编译和改编源代码的呢??!
所以,如果GPL协议在中国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那还得证明,你基于别人拥有著作权的源代码的开发工作,满足著作权法所列出的豁免条款,即合理使用。这,才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个事情在法律上。只有如下几种解释:
1、android系统的源代码著作权在中国不被承认,所以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修改和使用。
2、android系统的源代码著作权在中国被承认,但授权协议无效,所以任何人不能自动获得著作权法所限制的权利,所以任何在其基础上的修改,都是侵权的。
3、android系统的源代码著作权在中国被承认,但授权协议无效,但在其基础上的修改和开发是基于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条款。
4、android系统的源代码著作权在中国被承认,授权协议也有效,在其基础上的修改和开发必须遵守授权协议的规定,否则构成违约,所自动取得的授权无效,从而导致侵犯著作权。
不过,最后弱弱的问下,android不是Apache协议开源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