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回答真是一边倒,其实,在美国国内支持枪支管制的呼声并不弱,民主党,尤其是克林顿那一届政府,实施枪支管制的决心是非常大的……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布雷迪议案》(曾担任总统新闻秘书的布雷迪在里根遇刺事件中受伤致残),才有了《暴力犯罪和执法保护法》。至于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我个人倾向于理解为,它的本意是确保管理良好的民兵组织拥有持有枪支的权利,这是一种集体权利,而非在强调私人持枪的权利。
显而易见的是,如今人民持有枪支也不可能以此对抗国家机器了,如果将枪支管制问题简单归结为民主和人权,那欧洲众多的民主国家对枪支的严格管制就很难解释了。目前的现状是,反对枪支管制的力量一直占据上风,美国步枪协会是一个非常强势的院外集团,共和党也一直旗帜鲜明地反对管制,况且修宪在当前美国几乎不具备可能性。所以才有了《暴力犯罪和执法保护法》最终废除了“禁止攻击性武器”的条款,才有了枪支管制运动一再重复小胜利——大失败的轨迹。
我想说的是,禁枪与否的讨论,不能陷入一个非此即彼的二元论误区。美国政治的先贤们十分推崇人民主权,对政府权力持有高度警惕,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避免其实施暴政,说白了,权利法案有着很浓厚的“反政府”色彩,而持有和携带枪支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美国人认为持有枪支,与其说是一种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天赋权利。枪支管制的话题在美国引发很大的情绪性争论,通常都与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相关,比如列侬和里根遇刺,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等,安全问题固然重要,但美国人还相信,应保持权利法案的神圣而不可撼动,因为它攸关于美国人的公民权利。
全面枪支管制就意味着修宪,而修宪就要获得两院绝大多数议员以及大部分州的支持,但目前美国44个州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持枪权利,因此美国的枪支管制运动很难取得联邦层面上的胜利,从地方政府着手应该是一个明智的策略……私人持枪在美国的形成,有着鲜明的历史渊源和政治文化特征,直到现在,这都是一个涉及公民权利,社会秩序和政府权力的复杂问题,牵一发动全身,而美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你可以支持它,反对它,试图去改变它,而不用担心有人会把枪对准你的脑袋。
枪支内卷到这个程度你禁枪,跟关停衡水中学一个道理…
前面的答案靠谱,说一个电视台对政治的影响力:
作为右派大本营,默多克旗下的fox可以说对共和党选战都有不少影响,默多克看来不喜欢罗姆尼,所以Fox news对罗姆尼的支持可谓不痛不痒,默多克更欣赏的共和党人是现任新泽西的州长大人,他曾经数度想邀请州长大人出山,不过未果。
Fox 上的态度大概代表了共和党基本盘,就是所谓广大红脖子保守派,所以看来温和的罗姆尼难以得到这些人坚定支持(太文质彬彬,不够hard或者土气),看看共党头号狗头军师卡尔洛夫之流的人,他们才是共党能选赢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