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合同内容还不匿名,起点中文网法务部还有30秒到达战场,20岁以下原谅你。
还请加强个人的法律意识,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了法律效益,是不可主观逃避的。如有疑问可以和编辑联系,如果仍自感偏颇可以不签。
关于“卖身契”的说法:合约签的是作品,不是作者,签约的主动权是在自己手上的。断更、太监等如此伤害读者的行为比比皆是,并未因此有过任何纠纷或强制的行为(确为无奈),可以说作者写作具有绝对自主权,除不能违反规范和相关规定。
关于“霸王合同”的说法:其实是过分担心自己一步成神了,或者说不想分佣给平台。这和托中介买房最后把中介甩开的行为并无区别吧,结局到底是客欺店,还是店欺客?所谓的店大欺客也要有钱可被欺,只买得起阳春面,也卖不出满汉全席,更何况作者也是卖家。不过在这之前,更应该先想想作者作品的收益及价值能不能比得上全勤,能不能比得上平台付出的资源吧。一个推荐位报价一天就几十万,还有编辑的改稿,新媒体端的推荐等等。可以说,这很大限度保证了小白作者们有益可收,并给予了每一位坚持下来的作者足够的支持,对于作者更多的是付出。其次,一本书一个合约,就算自感收入分配不合理,但在平台大力支持下成了神,其后的辉煌也只是用了一部作品换来,不吃亏。
作品没成绩,分散着平台的资源,拿着全勤,最后太监,拍拍屁股走人了,回头换个笔名再开一本,只留着平台在这被读者骂,更有一些连具体流程、行业情况全然不知的人也要带着自己的臆想来骂,想想都无奈。如果一旦反驳就是态度问题,就是霸道,哪有这样的道理。
以上均为事实,各位有没有想过错猜事实会给别人造成什么影响?用臆想来判断,现实世界是这个相处模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