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昂又谓之下昂,昂尖斜下至斗栱外端,昂身很长而向内斜上,昂尾至下平槫之下。补间铺作承挑下平槫的方式有二:一是彻上明造时于昂尾上安斗或上再挑一层横栱及斗,上支替木承槫;二是用平棋时昂尾上叉立蜀柱以承槫。下昂的构造作用有二:1.作为一种悬挑承重构件,下昂前后于檐架前后分别既是受压关系又是承挑关系,巧妙地使挑檐的重量与后面屋面重量互相平衡,所以人们常将其比喻作杠杆;2.调节出跳与挑高的关系。在铺作外跳上,出跳越多,出檐就越深远。如果全用华栱挑出,层数多了檐口就会过高,对于保护檐下木构及土墙是不利的。在需要较大的檐深而又不能将檐口抬得过高时,就用斜置的下昂来将铺作外跳部分的高度降低。按《营造法式》的规定,“凡昂上坐斗,四铺作五铺作并归平;六铺作以上,自五铺作外,昂上斗并再向下二分至五分”,就是说铺作只出一跳(四铺作)或两跳(五铺作)者其里外跳的挑高是相同的,而出三跳(六铺作)以上者则从头一道昂上的坐斗就要比里跳上同一层次的坐斗降低2分至5分的高度了(“分”为宋式材分制单位,音义并同“份”)。同时,在铺作里跳上,由于屋面是斜上的,如用华栱层层挑达,出跳势必过多,占据很大的水平空间距离,且里外跳过分不均衡,实也难以结构和稳定,而采用下昂,就可以减少里跳华栱出跳层数,使里外跳基本保持平衡。
宋式柱头铺作与补间铺作的形制结构和体量大小基本相同,只是柱头铺作里跳上因有上下层次梁栿的存在,故昂尾不能像补间铺作那样在屋内上出至下平槫,须压于上架梁或草栿之下,铺作里跳出一两跳华栱承下架梁或乳栿,即梁栿搭承于铺作上而并不向铺作之外出头。清式建筑主要以伸出于柱头科的粗大的挑尖梁来承檐,其外观代替了平身科中的耍头木而高度增大,内里相当于是把平身科的耍头木、撑头木以及桁椀三件连作为整体,其上直接承正心桁和挑檐桁,实际它已不属斗栱本身的构件,原本也不需要其下的斗栱来受力承担,柱头科斗栱只是充当了挑尖梁头与柱头之间的一个垫托支座而已。为了保持挑尖梁的完整性和结构凾能不受损伤,仅在梁的两侧面剔半眼卯口或刻槽,左右以假栱头及拽枋、正心枋、挑檐枋、井口枋等件与梁身插交(在平身科中这些横向构件与纵向构件都是十字搭嵌相交的)。这样,柱头科的大部分构件也只是装饰性的作用而已,平身科更是沦为了几乎纯装饰性的构件而体量变小、数量增多,平身科凿括柱头科所仅有的结构作用,只在于作为檐下隔架支点略帮助传递重量和防止檐口下垂,实质上就等于是隔架科。清式外檐斗栱的悬挑承檐凾能既已基本丧失,就将昂作为只在外端还具昂形、内部不再向上斜伸而与翘平行放置的形式,可以视作只是将出跳的竖栱外端做成昂形而已,完全没有了宋式下昂的“杠杆”受力以及调节出跳与挑高的作用,所以就称为“假昂”。一般言昂,于宋式即是指下昂,清式即是指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