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错特错。
比如说你有钱招惹了强盗,姑娘长的美招惹了色狼,我们不能说有钱或者长得美是罪。这是我们对受害者有罪论的正常解读。我们之所以认为这种理逻辑不合理,是因为长得美和有钱并不是一个有针对性的,必然导致恶果的特质。是不是所有有钱人都碰上了强盗,是不是所有美女都会碰上色狼,那显然不是,所以有钱或者美并不是招致犯罪的,唯一且直接排他的原因。在这个语境中,有钱,美,是一个中性特质。
但乌克兰不一样,加入北约是一个有针对性的排他的,必然会导致恶果的原因。也就是你有钱碰上强盗被抢,我不能说有钱是错。但是你有钱还要四处找强盗,找到了强盗还要主动挑衅,那不是你的错是谁的?
所以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受害者有罪论的基础,是受害者不会去主动招惹罪犯。但乌克兰能一样吗?他要加入的是一个以俄罗斯为假想敌的军事同盟组织,这就基本相当于宣誓敌对了。离宣战也就一步之遥。
从更深层次看你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你在用私人的私德投射国家。比如你觉得受害者有在论,不应该去坚持,但你又觉得现在俄罗斯替我们拖住北约有利于我们中国发展,你无法逻辑自洽,觉得一个人没办法以这种双标的姿态存在。
这是很多网民都会犯的错误。
国与国之间决定行为的唯一动因是利益。是不是一贯一致,是不是逻辑自洽根本就不重要。没有人要求一个国家自始至终得秉承一套形式准则。
抗日战争的时候和日本人打的那么惨烈,后来该建交不是也建交了吗?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的时候,我们和美国好的穿一条裤子,当时正在对抗苏联。现在你看看美国视我们为最大竞争对手。
一个国家选择的方式是对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这个方式在不同的时候可能是180度的差异。美国为了对抗苏联亲手扶植起的基地组织。但最后不得不亲手再把这个组织灭掉。所以在你所提及的这种问题上,国家利益最大化就是我们所需要坚持的唯一标准。
比如俄罗斯进入乌克兰境内算侵略吗?那当然算。但俄罗斯这么做,是否符合中国利益?当然符合。连外交部都委婉的说,理解俄罗斯对自身安全的合理关切。所以不因为抗日战争的时候我们曾经反侵略,现在我们就要一定反对那个形式上侵略他国的国家,因为在那个时候反侵略有利于我们的利益,而现在支持俄罗斯更有利于我们。
所以当你觉得自己不能保持逻辑的一贯性,有些时候有些难以逻辑自洽的时候,不要有什么思想压力。国家利益最大,是这一切背后永恒不变的逻辑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