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新华社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抨击现在娱乐圈泛滥的的借机炒作现象,文章的最后一句说的挺好,明星的婚变与普通人无异,这件事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是利益驱动的。
至于文章里说的“家丑不可外扬”和“一场普通的婚变”我觉得也没什么特别不合适的,一个是维护传统道德一个是陈述一般事实。
新华社通篇并没有反对或者对王宝强婚变诉诸法律有异议,并没有鼓吹婚变弱势的一方应该忍气吞声。当然文章说家丑不可外扬的同时并没有肯定这种诉诸法律的行为我认为确实是失误。
如果这起离婚案的当事人王宝强和马蓉不是明星只是一般的工人农民和职员,哪怕王宝强说的那些都是事实,案件本身可能获得这么大的关注吗?无论是出轨还是转移财产在任何离婚案件中都不少见,说这件案子正常有何不妥?
其实在我个人看来一个明星与一个普通人之间的婚变中,普通人其实是弱势群体。明星可以利用自己的曝光率和媒体影响力来制造舆论,让有利于自己的言论传播更广,而普通人面对汹涌的言论毫无反抗的余地。王宝强在这次事件中肆意制造舆论,不仅自己抛出话题,在事件已经充分发酵之后一点想让舆论平静的举动都没有,依然在推波助澜。
先不说王宝强所言是否都有确凿证据是否属实,就算他一切都是对的都是真实的也不应该这样利用舆论制造对自己有利的气氛。就算是证据确凿已被羁押的犯人在被法官判刑前还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呢,上电视了还给打个马赛克呢。马蓉连是不是有过错有没有违法犯罪都尚未可知的情况下就被这群媒体和网友给“定罪”了,这一切都是疯狂炒作引起的,能制造舆论的人利用自身的能力给不能只要舆论的人“定罪”,这根本就是互联网时代的私刑!试想如果王宝强提不出有利证据让法官做出了与舆论不一样的判决,他自然会把结果在媒体上大肆宣传疯狂炒作吗?能让媒体保持和他离婚时一样的曝光度吗?如果不能这种私刑的受害者将不仅仅是马蓉宋喆甚至还会包括法官辩护律师等等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