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卓应用市场上,"用户不同意全面授权,就无法使用该APP"这种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了。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的事情层出不穷。前有拼多多被曝删除用户本机照片,后有搜狗和讯飞输入法违规收集用户信息被下架。
这还只是爆料出来的而已,至于那些没被发现的,更是多如牛毛。
我一直认为,这些事情归根到底,还是国内安卓部分应用不规范使用权限的问题,同时也是国内缺乏对APP统一的监管和审核机构的问题。
删除照片、读取输入法、监视用户行为,进而对自然人构造用户画像,这也只不过是它们的冰山一角,比这更过分的事情这些应用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只是看它想不想做而已。
没办法,国内安卓应用市场就是这么的病态且疯狂,如果你在不经意间随便授予了某些应用过多的权限,理论上来说,只要某APP启动着,它就可以对你的手机为所欲为了。
另外,也不要以为你关闭了某个APP,它就真的被关闭了,围绕着系统必须杀死进程和进程必须保证自己永久生存来白嫖用户隐私之间的战斗可以讲很多事情。
例如,有的系统为了杀死国产软件,被逼无奈下会找到该软件所有进程后连续杀死个几十上百次,而软件也会疯狂创建进程来逃避系统追杀。以前的app还有保留一个像素点的悬浮窗来保持某个进程活跃的骚操作,以及被杀死的时候唤醒几十个线程把自己拉活,或者搞个APP联盟来由其他app来拉活自己,简直是把用户的手机当成粪坑,疯狂拉屎撒尿。
这就是国内安卓应用的现状,不给权限不让你用,想要你的相册和相机权限、想要你的通讯录和通话记录,你不给它权限就直接退出,搞得它倒是把自己当大爷了。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中,首先将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视作敏感个人数据,首次在国内立法中明确,除为了维护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且征得其监护人明示同意外,不得向其进行个性化推荐。
另外,其还规定数据处理者基于提升产品或者服务质量的目的,对自然人进行用户画像的,应当向其明示用户画像的具体用途和主要规则,个人数据处理规则以“告知—同意”为前提。
最重要的地方还在于,数据处理者应当以易获取的方式向其提供拒绝的有效途径。这使得我们拜托被画像和被推荐变得有渠道可行且更加容易了。
接着,对于人脸、指纹、虹膜等极具唯一性的个人生物信息,《条例》也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除非是为处理个人数据目的所必需且不能替代外,平台都应该提供相应的非生物替代方案。
前段时间,复旦大学孙金云教授打车800次,花费近50000元,近乎实锤了大数据杀熟的存在,这还只是打车平台,很多电商平台的杀熟行为更是屡见不鲜,《条例》也规定了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最后,条例还提出了一个公共数据应当最大限度免费开放的规定。
在我个人看来,这次所提出的这些问题(告知—同意、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生物信息隐私、大数据杀熟、公共数据开放)对于我们公民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应当引起我们更多的重视。
我认为这份《条例》的出台是很好的,为保护我国公民的互联网隐私起了一个很好的头。问题就是,不知道具体实行起来之后会是什么样子,期待以后的执行效果~
另外,我相信,纯靠推荐算法学习的平台,最终都会走向和小姐姐一起学穿搭这条路上去。
或许,以后不会每次上b站都只能看到系统推荐给我的穿搭视频了。
也许,每个人都能看到比以往更大的另一片世界了,享受更好的互联网公平(逃 ε=ε=ε=┏(゜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