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谷爱凌女士都已经拿金牌为国争光了,而你这个思维还停留在封建时代,这样的落后思想要不得。人谷妈妈连婚都没有结,谷女士的父亲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影响她拿冠军了嘛,想开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主自愿的原则,进行登记结婚。聘礼,彩礼,嫁妆都不符合新中国的法律与价值观。以婚姻为要挟,索要财物,就是买婚卖婚。如果女方不自愿,那不要强迫人家,进行买婚卖婚的行为。
我这边建议,收回你的工资卡,还她一个自由。二十几万,拿来装修下新房,住着不惬意吗?自己的工资,花着不香吗?新时代新活法,不要被婚姻束缚了自己。
真是恶心到了,当供养者不买房,索取者要要求供养者必须买房。
供养者倾家荡产买了房子,免费让索取者一起住,索取者说这房子又不分我一半产权,和我有什么关系。还强调自己离开父母,还想要“补偿”。
那种喜欢和父母住一起,咋不和她爹过一辈子?
而且女朋友总跟我说,父母认为嫁到你们家,我什么也没有,房子也没写我名字,我只有这二十几万聘礼,婚后也不想女儿辛苦买车。
分手,你值得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