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玩过法拍房。
答案是:买卖不破租赁,没辙儿。
而且存在租赁的情况法院必然会在拍卖前告知,可能你冲动之下不看仔细就瞎jb拍了。人家租赁合同估计做得也没啥原则性的漏洞(正常情况下房主计划断供之前就准备好一切了,还能等到拍卖完了才想起来临时抱佛脚?),否则你也不会跑来知乎问问题。
给想玩法拍房的人一个建议。
以前我玩法拍房,都是先找银行的熟人把银行的不良贷款列一份名单给我。
看上哪套房子,就联系银行把该房的债权买下来,(银行-〉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个人,具体步骤结尾有补充)(即房主欠银行的钱变成房主欠我的钱)。银行本来就不是拍卖机构,拍卖周期又可能比较长,银行一般急着回笼资金节约流程巴不得有人把债权买走,还会打折卖。之后自己成了债权人,就可以在拍卖信息上把联系电话留成自己的。
有买家想了解这套房,就会打我的电话,这时我会告诉买家这套房有一些问题,比如就存在题主说的“有超长租赁合同”之类的。买家一听这房子藏雷,就不打算买了。
最后想买的买家全都被我劝退,没有任何人和我竞争,这时我再让合伙人出手竞拍(债权人不能买,所以需要一个合伙人),于是这套房子就被我以起拍价买下来了。
你们要买法拍房的可以参考这个方法。
1,债权不能直接从银行到个人,需要经手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比如拍卖行。具体步骤:挑好房子谈好折扣——打款到拍卖行——和银行签债转协议——银行债转公示——公证处债权公证——法院出债转文书——诉讼主体变更——接手债权。
2,法拍房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处理较繁琐。我以前只出资投债权赚差价,不沾房子本身。不认识熟人的散户建议联系专门的拍卖中介机构,不会多收你几个钱。中介也是按上面说的这些流程走的。
最后声明:
知乎杠精太多了。
我回答这个问题仅仅只是因为关注动态里蹦出来了这个问题,而我正好以前在这个领域玩过一段时间,所以顺手答一下。我本人是原神和vtb领域的答主,对金融方面的流量不感兴趣,更何况还是知乎这种公认变现价值低的劣质流量。
另外本人自前年底去年初住建部全国巡视指导发政策后就不再玩房了,不打广告不为自己引流(当然你可以去b站关注一下嘉然),也不接受网友任何投资与资金往来。答主绝不可能以任何形式问你要钱、拉你进任何形式的群聊、让你注册任何形式的账号等等。
说法院在拍卖前会调查清楚的,你们都懂法没错,但是就是有点不懂生活,法院的调查结果可以是“不详”啊。
法拍房真没那么好弄的
给你支个招,处理前清晰以下3个要素:
这个已经有其他楼主已经回答得很清晰了,是在查封之前还是查封之后。
的确最长租期不能超过20年,30年都是来坑买受人的。
其实认定租赁合同还有一个要求,就是满足是在政府租赁部门已做租赁登记!只有这样的合同才能认定其生效的日期,否则,有心人要签署一个查封之前日期的合同出来,一点难度都没有。
我看你问问题的日志,你是今年拍下来的。所以,你可以适用这个条款。
在2020年1月2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份《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10.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要充分发挥网拍平台、拍卖辅助机构的专业优势,做好拍品视频宣介、向专业市场主体定向推送拍卖信息、实地看样等相关工作,以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拍。
更在2021年12月21日,再次强调!
法〔2021〕3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
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
你可以边落实这个虚假租赁合同,边要求裁定的法院帮你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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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房地产领域20年
前第一太平戴维斯商业楼宇部负责人
大宗交易投资部门、多个商业项目全流程操盘运作及售罄
房地产租赁、买卖交易问题咨询,大宗交易投资研判,项目操盘顾问
翻译:
这叫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