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咨询祖师爷之一Booz咨询变成booz&company(博斯咨询)和BAH(博斯艾伦),booz被普华永道收购成为了strategy&,BAH主营国防外包,被凯雷孵化,上市了。
2,黑石把二级市场大资管“黑岩”拆出来,成为了贝莱德公司(译名娶了音译),成为了独步地球的大资管公司。
3,卡耐基创立,卖给过摩根的美国钢铁物流单独运作,成为了运输之星公司。运作这个拆分的是2里的黑石集团。
4,老故事:美国标准石油公司被国会王八蛋们设定反托拉斯法拆成了数十个公司,(包括今天的埃克森美孚)一看……他们担心的控制油价问题丝毫没有变化,反倒是洛克菲勒更有钱了。
5,说了石油得说下投行: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爆发,美国政府认为超级银行是造成大萧条的原因,于是出台法案禁止商业银行同时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在此背景下,摩根银行一分为三,JP摩根成为纯商业银行,摩根士丹利成为投资银行,还有一个摩根负责海外业务,(于1990年被德国银行收购)。当时的JP摩根,就是摩根大通的前身。
我搞咨询的时候是个德艺双馨的好学生,分拆重组啥的都能给你说说,你还想听啥,点吧。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