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狗本质就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这是这个问题的首要冲突点。在市区由于道路狭窄,即便是牵着的狗也会极大占用道路空间,所以市区必须建立95%以上的无犬小区才能满足广大怕狗群众的生存需求。另外宠物狗只允许在5%的有犬小区存在,范围外的直接击杀。
另一个问题就是爱狗人士非法养犬的问题,尽管这几十年合法养犬的门槛越来越低,做到合法养犬的人任然寥寥无几,而邻居非法养犬理直气壮的底气就在于几乎所有的养犬者都非法养犬,这充分证明执法难度之大,只能设立养犬小区实行放任并在其他区域直接击杀所有犬只,对于走失等一概按照无主犬直接无害化处理。
具体到个人可以报警,或者反复向本城市的12345反映问题,同时多拍照留下邻居非法养犬的证据并要求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犬只。
你投胎回去按你现在的地位也就是个奴隶,你以为你当得上百姓?你也配有姓?